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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凤栖梧-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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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拿出些针线来让她们刺绣解闷:“呶,婶婶陪着你叔叔在这海上漂了数十年,连大屏风都绣出十来个了,其他小物件更是不计其数,到了那藩国异邦,不知有多少人争抢着来买呢!”

熙凤看着满脸自豪的薛婶婶,嘴角不由得抽了抽,绣花这项绝技,想必自己也只能停留在绣鸭子的阶段了,那柠檬跟着自己见天儿的出去耍闹,绣工跟自己只不过是半斤对八两。

熙凤正思索着是否应该做几副纸牌出来,教给她们陪自己玩了解闷,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喊道:“嘿!前面有小岛了,大家快出来啊!”

熙凤眼睛一亮,顾不得那么许多,直接一步并两步地窜上甲板,随后那薛氏夫妻和薛蝌、宝琴并方勇父子也跟了上来,向着不远处望去,只见前方的海面上出现了一片绿色,眼看着就是一个海中的小岛,想着一会儿就能踏上地面,在上面尽情地奔跑,然后补充淡水和野味、野果,歇息个把日,真是令人振奋!

但熙凤也没忘了问身后的方勇,“方大叔,那个小岛叫什么名字?”

方勇疑惑地摇了摇头,“在这片航线上一般的船只要持续航行五到七天才能遇见岛屿,这个小岛我倒是从未见过,不过看样子植被覆盖很多,应该不是那种突然露出海面的珊瑚岛屿。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让老夫和犬子先上岛去探查一番,看是否有什么危险事物,然后凤哥儿再带着人上去吧!”

熙凤点了点头,珊瑚岛一般分布在热带海洋中,是由活着的或已死亡的一种腔肠动物——珊瑚虫的礁体构成的一种岛,因此称为珊瑚岛。在珊瑚岛的表面常覆盖着一层磨碎的珊瑚粉末——珊瑚砂和珊瑚泥。有的珊瑚岛会随着海上的潮汐时而露出水面,时而隐藏在海底,成为暗礁,不过看着眼前这个小岛,植被郁郁葱葱的,想必是一个很大的长时间没有沉入海底的大珊瑚岛,或是一种火山岛什么的。

想着自己马上就能暂时摆脱晃晃悠悠的海船,重新到陆地上奔跑、休憩,心里跟乐开了花一样。旁边的宝琴也不禁拍着小手,嘴中喃喃地吟起了诗词,熙凤一头黑线,这丫头还真不愧是红楼中的杰出才女啊,这么小就能望景作诗了,让自己这个现代重生的人也不禁为之汗颜呢!

船工们也都兴奋地使劲摇着船桨,只不过半个时辰船就行到了岛边,吆喝着抛下了巨大的铁锚将船停住,方勇父子两个乘上了船上放下的小舟,方轲鼓着膀子摇着两只船橹,片刻间便登上了小岛。方勇对着船上翘首以盼的人们挥了挥手,与方轲一起潜入了茂密的树林中,熙凤等人一直盯着他们去时的方向,心中也不时忐忑着,盼望着他们快点归来。

不负众望,方勇父子俩只去了一刻钟便兴冲冲地回来了,打出了安全的信号,这下子熙凤和宝琴可开心了,匆匆拿上一些行礼,手下船工都是经年的老人儿,手上也纷纷拿好了需要的工具和用品,乘着小舟往岛上去了,剩下几个老实的船工留守船上,等着别人过一阵子回来与他们换岗,这样子船上所有的船工都能到岛上歇息片刻,享受一下陆地的舒适生活。

熙凤双脚刚踏上这个小岛,顿时就感觉身心无比舒畅,不顾形象,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连连蹦跶了几下,方勇看着便觉好笑,这凤哥儿虽早慧却依然是个孩子家,沉稳中也难脱那份童真,却是天真浪漫的可爱。

第九回 猎兔

呼吸着带着腥味的海边空气,脚下踩着软绵绵的草地,眼前的绿色让人心情愉悦,柠檬眼尖,一眼看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挂着一颗颗通红的果子,连忙欣喜地招呼着熙凤:“少爷,您看,那边有熟透的野果耶!”

熙凤平日里最喜欢吃水果了,可惜能带到船上的水果不多,又容易坏掉,只能用一些果子蜜饯来填补空缺,如今看到了新鲜的野果子,熙凤的嘴里不由得泛起了口水,感觉那果子吃在嘴里一定又酸又甜。美食当年,熙凤却也没忘了咨询方勇:“方大叔,您看那灌木中的果儿能吃吗?”

方勇仔细看了看,用手摘下一枚果儿便笑道:“这是覆盆子,又叫树倭泡、树莓,像是由许多个小粒儿攒成的小球,口味甚是甜美,还能入药,有明目、补肾作用,凤哥儿但吃无妨,切记不可多吃,否则会烧心的。”

熙凤一听能吃,便开心地摘了几枚覆盆子,轻轻塞入口中,软软的一嚼就有一股甘甜微酸的果汁涌了出来,满口留香,果肉里仿佛还有些小颗粒,嚼起来有点咯吱咯吱的感觉,真是美味极了!

柠檬见熙凤喜欢,自己吃了几枚后,便拿出张干净的帕子来将覆盆子捡进帕子包好,被方轲看见哈哈大笑,“你这小厮倒也娘气,吃个果子也要用帕子托着,又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你若想吃个饱也管够的。”

柠檬气的鼓鼓的,狠狠白了那方轲一眼:“你懂什么,这果子我家少爷喜欢,多捡些留起来,等回船上给少爷打打牙祭。再说了我的任务是照顾好少爷,你们这种粗人怎么会懂?”

方轲被柠檬的小嘴儿说的一愣一愣的,半天接不上话,只好闷闷地挠着自己的后脑勺退了开去。

方勇见熙凤颇喜爱新鲜的果子,便指了指远处的几棵高树,“凤哥儿,你若喜欢果子,我让犬子去那树上给你摘些,这果子皮后汁多,留的时日也能长些。”

熙凤顺着方勇指的方向一看,高耸入云的树果不其然便是热带海域常见的椰子树,上面挂着好多个硕大的椰子。方勇见父亲命令,赶紧脱了鞋子,拿出一颗草绳绕在手上,“嘿嘿”吐了些吐沫在手上,惹得柠檬在旁边一个劲儿的皱鼻子,然后手脚并用迅速地攀上了高大的椰子树,不大一会儿便攀到了树顶,紧紧盘住身子,然后抽出一把锋利的砍刀将椰子割下,再从容地从树上溜下来,一气呵成,看的熙凤一干人等目瞪口呆。

方勇取过几个最大的椰子,用锥子破出一个小洞,插上中空的草杆做吸管,熙凤和薛家的人们一个得了一个,美滋滋地吸气椰汁来,果然纯天然的是最好的,那椰汁真是甘美异常,在这炎热的地方实在是最解渴的饮料了。

方勇准备把剩下的椰子带回船上,让熙凤和薛家几个人留着享用,却见熙凤摆了摆手,道:“如此美味,独有我们几个享用岂不浪费,方大叔还是都打开吧,让这些辛苦了好几天的船工们也都解解渴,去去暑气。”

方勇闻言一愣,随后笑的满脸皱纹都舒展开来,应道:“如此甚好,我这就打开了,再挖出些椰肉来,让大家伙儿都尝尝鲜。”船工们皆乐不可支,这等鲜美的椰子,没有本事轻易是吃不到的,如今跟着这个小小少年,自己也没得了几个椰子,却能体谅下人,把这来之不易的椰子分给众人,可见是个心善的主儿。

方勇和众人无不感激,开开心心地一起分椰汁椰肉,吃的甜嘴巴舌的,口里心里都感觉美滋滋的。

几天的航行让熙凤这些不常坐船的人感觉甚是疲惫,当下看风平浪静,熙凤便让下人和船工们一起搭了帐篷,准备在这个小岛上歇息一晚,明日启程。一些船工们纷纷带着盛水的皮囊去岛上寻找水源,剩下的升起了篝火,架好了铁锅,烧着开水。方勇则带着几个精装的汉子,手里拿着弓箭和猎刀前去寻找些野味回来。

熙凤则带着宝琴在树丛里玩耍,几只小松鼠见人过来匆忙甩动着大尾巴爬到了树叶茂密的地方隐藏起来,几只灰色的野兔也被惊起,飞快地跑的无影无踪。

不大一会儿,方勇一行人便乐呵呵地满载而归了,手里的猎物都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兔子。熙凤见了,心里略有点不舒服,因为在前世的时候熙凤曾经养过一段时间的兔子,对这种毛茸茸温顺的小动物很是喜欢。自己在最孤独寂寞的时候,买回了一只刚刚断奶的小花兔,每天跟这种兔子朝夕相处,小兔对熙凤也非常依恋,通常在熙凤上网、学习的时候,它轻轻的跑过来依偎在熙凤的脚旁,时不时舔舐着熙凤的脚丫,痒痒的热乎乎的,让熙凤不禁笑出了声音,缓解了寂寞。

所以看着方勇杀了这么多兔子,熙凤的心里很不舒服,却也不能不让他们食用,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和熙凤一样衣食不缺,那些船工们早就想弄些肉食来祭祭自己的五脏庙了。

突然熙凤发现这堆兔子很不同寻常,除了平常多见的野兔子,还有一些耷拉着耳朵的绒毛小兔,看起来跟自己前世社会中所卖的宠物兔——荷兰垂耳兔十分相像,这种兔子长的非常可爱,脖子一般程度上是看不到的,脑袋也圆的像个球,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包子脸,而且这种兔子全身的毛发都很短,毛质虽有点粗,但却非常的茂密。

喜欢兔子的熙凤对这么兔子非常熟悉,她好奇地翻了翻这只垂耳兔的尸体,纳闷地想着,这种生活在荷兰的垂耳兔怎么会出现在这片海域中呢?

一旁的方勇正得意地炫耀着他猎到的一直硕大的兔子,那兔子毛非常的茂密,像是一直巨大的绒毛玩具,体长足有一米,估量那体重也得有个四五十斤,熙凤一眼看到那巨兔,顿时大吃一惊。

第十回 兔岛惊魂

这兔子浑身长满了白色的绒毛,将四肢与尾巴全部盖在浓厚的绒毛里,只有面部是没有毛的,毛长几寸;绒毛细软柔滑,耳朵则长有流苏,这种兔子正是著名的安哥拉巨兔,它们不会换毛,身上的绒毛会越长越长,所以堆在那里像一个巨大的毛球。

熙凤大吃一惊不是因为这种兔子的稀罕,而是因为这种兔子此时应该还不曾传到中国地域,据说安哥拉兔是源自土耳其的首都安哥拉,因有很多长毛的动物,如安哥拉猫也是来自那里,后来安哥拉兔被带到英国去培育,便发展成英种长毛兔了。如今这个不知名的小岛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种来自世界各地的兔种呢,当真匪夷所思。

然而其他的人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这些兔子的肉质极其鲜美,扒皮收拾干净后便架到篝火上开始熏烤,细细地撒上些盐末,兔肉被烤的滋啦作响,香味扑鼻,所有人除了熙凤都吃的津津有味,只熙凤在一旁吃了些野果干粮,并没动那兔肉分毫。

是夜,海上升起一轮皎洁的明月,海水也在轻轻地拍打着小岛的岸边,大多数人已经钻进帐篷进入了梦乡,几个守夜的人扶着武器,偷偷地打着盹。熙凤晚上没吃兔肉,睡到半夜居然饿醒了,自己好笑地摇了摇头,起身准备寻些干粮充饥,却听外面传来了些不平常的声响。

那声响好似是什么东西在地底下刨动,跟熙凤在乡下时听见耗子的刨土声非常相像,熙凤不敢大意,打起了精神,钻出了帐篷,只见不远处的篝火忽明忽暗,没人照顾眼看就要熄灭了,几个守夜正打着香甜的瞌睡,对这动静恍若未闻。

熙凤大怒,这么一个不知名的小岛,白日倒无妨,只是夜里很多猛兽都会开始觅食,若是此时就埋伏在周围,想必自己一行人都会有危险,这几个花钱请来的壮汉居然敢偷偷带了酒水,吃了个大醉,在守夜的时候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打盹,置自己的主子于不顾,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要上前喝醒那几个不争气的下人,便被另一个帐篷里出来的方勇拦住,“嘘”了一声,方轲手持一把剔骨钢刀,也支楞着耳朵在听动静。熙凤见之,心里不由大定,还是方大叔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看他们也是早有准备,提防着这岛上的夜间有事发生。

突然,眼前窜过一道白影,说时迟那时快,方轲一个箭步冲上去,手起刀落便有血花飞溅出来,提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异常肥硕的兔子。几人的动静惊醒了那几个守夜的下人,见熙凤在那冷冷地盯着自己,吓出了一声冷汗,顿时醒了酒,感觉站起身来准备向熙凤赔罪。

为首一人叫钱四儿,长的虽膀大腰圆却生着一副细致心肠,见那少主子满脸冰霜,心里咯噔地响了一下,忙陪着笑脸,嘴里道:“少东家,都怪我们几个贪嘴,多吃了几口酒,寻思着这岛上也没什么危险,一个不小心便睡着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

只听一声惨叫,凄厉的声音划破了黑夜,所有人全被惊醒了过来,只见钱四儿被一个不知名的野兽狠狠扑倒,正好咬在了咽喉上。旁边几个守夜人哪见过这场景,吓的顿时呆住了,瞪大着眼睛,双腿战战。

“你们几个废物,还不护着自己?”熙凤气的怒喝,也从腰间取出了随身多年的长鞭,拉开架势,注意着周围的情况。

方轲冲着那野兽冲了过去,方勇则护在熙凤身边,熙凤摇头道:“我自有武艺在身,方大叔快去照看薛叔父一家吧!不要让他们离开帐篷,其他所有船工、家丁全都拿着武器,注意情况,不要混乱跑动。”

方勇见熙凤小小年纪,却临危不乱,指挥着众人纷纷安稳下来,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遂心里暗自赞了一声,护在最小的宝琴身边。那宝琴还不知发生了何事,揉着一双困倦的大眼,迷迷瞪瞪地看向熙凤。

“少东家,你看!”方轲早已杀了那袭人的野兽,提了过来。熙凤倒无妨,反倒是旁人皆吓的吸了一口冷气,地上这只死去的野兽原来是一只巨型公兔,看身量足有一只狗的大小。三瓣嘴间还残留着刚才钱四儿的血迹,肚子上被方轲用钢刀捅了一个大窟窿,鲜血潺潺的往外流着。

熙凤一见,便知不妙,当下命令道:“所有人都马上随我上船,此处不宜久留。”几个下人听了还要去拆帐篷,被熙凤喝道:“什么时候了,不必要的东西都给我放下,柠檬,帮我照顾好薛婶婶和宝琴,余下的守夜和年轻船工都随我殿后。”

薛叔父他们虽满腹疑问,却无一人提出疑问,只听着熙凤的命令快速地往岸边行去。熙凤手上紧紧捏着长鞭,皱着一双眉头注视着这神秘莫测的黑夜。

窸窸窣窣的声音此起彼伏,随后是一道道快如闪电的影子向人群袭来,篝火刚刚被方勇填好了柴火,照的这里如白昼一般,那影子袭来便看的清清楚楚,都是一只只大如细犬的巨兔,瞪着通红的眼睛向人们袭来。

船工和下人们何时见过这样大的兔子,虽说兔子急了也咬人,但从没见过这么巨大的兔子主动攻击人类,一个个凶神恶煞,发出尖细的吱吱叫声。

熙凤知道此时的薛叔父一行人还没安全撤离,自己也只能带人在这抵挡上一会儿,为他们赢得逃生的时机,遂命令方轲等人向着兔群放箭。熙凤自己虽喜欢兔子,但也不喜欢这种嗜血的仿佛丧失了理智的巨兔,所以下令射杀它们并没有产生半点犹豫,毕竟人命才是最重要的。

箭雨过后,前方已横倒了一片兔子的尸体,然而这岛上的兔子仿佛不计其数,后面扑上来的兔子仍是层出不穷。手下的人们渐渐已经被恐惧充满了头脑,慢慢地往后退着,几个胆子小的已经吓的叫出了声音。

第十一回 兔王

“不要慌,若有敢先于主子逃跑的,一律给我留在这岛上,不许上船。”熙凤早知人性的弱点,若是不让他们置之死地而后生,他们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早已战胜了他们的奴性,所以不顾自己这个主子便想先逃跑,如今自己下令若敢逃跑便把他丢在这岛上等死,这种威慑要更可怕的多。

“少东家,这兔群暴乱必然有兔王指挥,不然不会这么层出不穷的出来捣乱,若是能先杀死那个首领,想必我们能顺利逃生。”方轲的箭法高超,每一箭都能射死一只疯狂的兔子。再加上他本来就喜欢打猎,这些野兽方面的事情也是颇为了解。

熙凤听他一说,也自是了解了他的意思,但现在正是午夜,自己这群人光凭着篝火的亮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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