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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凤栖梧-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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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可以换得天家一诺,但不知道如今这宝物藏在王家的哪一脉人中。

王忠本有些喝的微醺,但听女儿提到了这件了不得的大事,顿时就清醒了。立马坐正身子,瞪大了眼睛问道:“凤哥儿听谁说来?”

熙凤道:“那日路过林如海林姨夫府上,在酒过半酣之后,姨夫无意间提到了此事。旁人都没太在意,我乘机把这句话给岔了过去。”

王忠欣慰地点了点头,自己的女儿就是让人省心,这些关乎自己家族的事情,她虽好奇却也知道轻重,这些举措做的是极妥当的。

(小尛今天生病了,扁桃体肿大,脸上还起了些小疙瘩,吓死了赶紧去看医生,结果被留下打了两瓶点滴,明天还得继续打,呜呜……今天小尛慢点更,亲爱的书友们记得明天小尛上架,多多来捧场啊!不胜感激喽!!)

第四十回 如此“宝物”

“你那林姨夫说的倒也不假,咱们王家是有这么一件宝物,而且正巧传给了你父亲我。”王忠仿佛回到了儿时的回忆。

父亲在世的时候自己还没有前去科考,家中不说贫困潦倒,确实也不大宽裕。父亲躺在病榻临终前,将家里其他人全都赶了出去,就剩下十二岁的自己在床前伤心哭泣,父亲狠狠地咳了咳,颤颤巍巍地指着自己卧床的下面,王忠以为父亲要找什么遗物,一头钻到了床底下,在一个老鼠洞里抠出了这个传家的宝物。

老父亲临终前交代自己可以科考做官,但不能做大官,若是稍微引起了旁人的注意,便得辞官回家,不可再次入仕。这个宝物即可保全一个风雨飘零的氏族家庭,也能轻易毁掉一个簪缨贵族。所以,一定要尽量将这个宝物这件事隐藏起来,尽量不要挑战天家的耐心和猜忌,王忠抹着眼泪连连应着。老父亲这才欣慰地闭上了双眼,与世长辞。

熙凤不由得猜想那是一件什么宝物,难道是现代古装剧中常见的免死金牌,还是什么九龙玉佩什么的?怪不得自己那个远在京城当大官的二叔一心想要弄清楚这宝贝在谁的手中,若是他那个野心勃勃的人得了去,想要去换一个天家的承诺,若是个小事也罢,若是只想着加官进爵,为自己谋取利益,想必第一个要恼了的定是那个龙椅上的掌权者。

所以近些年来那王子腾的所作所为倒也能解释的通了,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世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殷勤,这王子腾又是送礼又是给办事儿的,熙凤早就觉得不对劲儿了。

那王夫人随了她哥哥王子腾的性子,无事不讨好,真能用着你的时候便是和颜悦色,慈眉善目的,若是你没有了利用价值,横眉冷目不必说了,时不时在你的尸体还要踏上两脚,往你的伤口撒上两把盐,这才是他们京城王家的本质。

原著中的王熙凤不就是个生动的教育例子么?年纪不大便嫁入了荣国府,不光要替自己的姨妈王夫人管理府中大小事务,还要时不时贴进自己的嫁妆去,实在不够的时候还要偷偷放印子钱,替府外的人打官司挣点辛苦钱,最后出事了,一切罪过都堆在了她一个女人身上,身有重病还被送进监牢,最后被无情休弃的时候想要回娘家诉苦,也被王子腾一族拒之门外。这样血淋淋的例子摆在前面,熙凤能不万分警醒么?

好在在自己的努力下,父母双亲健在,家中不是大富大贵却是和和睦睦。那王子腾现在还是个要脸面的达官贵人,只能通过旁敲侧击来探查父亲手中是否有这宝物,然而王忠这人是个再倔强不过的,那些个小伎俩根本逃不出他半句话来。

若是他日王子腾真的扯下了遮羞布,熙凤也不怕与他斗上一斗,大不了用这宝贝求求皇帝,让他庇佑一下自己这一脉忠心耿耿的可怜人,顺便教训教训一下那个野心勃勃的巡查大官。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熙凤的家虽然已经是一个纯正的商人家庭了,但父亲也算那王子腾的同族哥哥,就论孝道而言,那个王子腾若想继续当他的大官,轻易是不能跟自己家撕破脸皮的。

熙凤这时心内松下了一口气,转为一张嬉皮笑脸:“好爹爹,既然我已知道了那宝贝,不妨让女儿开开眼,有生之年看一看那宝贝吧!”

这宝贝对整个王家来说关系重大,想必父亲是不会传给哥哥王仁的,很有可能会传给现在还在蹒跚学步的傕哥儿,若等他长大了接过此物,想必熙凤早已出嫁了,故有此一说,扯着王忠的衣袖撒着娇。

王忠不由得抚了抚自己小女儿黑亮亮的头发,女儿如此早慧给自己也算省了不少心,若她是个男孩儿,想必这宝物定要是传给她的,不过可惜了。

见熙凤依旧一副小女儿的模样跟自己撒着娇,王忠不由笑呵呵道:“让你见一见又何妨,不过你一定要严守秘密,连你母亲和嫂嫂也不能透露口风。”

熙凤认真的点了点头,答道:“凤儿省的,不该说的一句不会多说。”

王忠便从书房的书柜下,随随便便取出个垫脚的盒子来,上面落满了灰尘,倒把王忠呛的连打了三四个喷嚏。

熙凤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这么要紧的东西,父亲居然装在了书柜垫脚的破盒子里,以后就算有人来偷,他也想不到那个破破烂烂的盒子里装的就是宝贝。

王忠见女儿瞪大的凤眼,顿觉好笑,打趣道:“这盒中便是那御赐的‘宝贝’,不过等你看了可能就不这么认为了。”

熙凤着急地抢过盒子,一把掀开,顿时,差点被亮瞎了眼睛……

盒子中,华丽丽滴,居然是一只脏的看不出颜色来的,破靴子,真是,是一只破靴子……

靴子的破烂程度自不必说,前面五个脚趾头约莫得有四个露出头来跟你打招呼,靴底儿的花纹磨的根本看不清楚,连靴帮的线很多都已经烂掉了,鞋底跟鞋面连着的部分也是颤颤巍巍的,眼看就要分家了。

更别说那股历经风雨却经久不衰的脚臭味儿,这种味道说小了是消灭蚊虫的有利武器,说大了简直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熙凤被那味儿熏的险些晕倒,这一呼一吸只见差点得了呼吸道感染,连忙合上了盒子,跑出书房又是咳嗽又是鼻涕,后面的王忠想必是见怪不怪了,看着被臭靴子凌虐的熙凤哈哈大笑。

好半天,熙凤才缓过来,拿着一张干净的帕子紧紧捂住口鼻,只剩一双红彤彤的兔子眼,愤怒地盯着犹自哈哈大笑的王忠。

王忠见女儿有点真生气了,这才把那盒子盖好放到了一边,转身笑眯眯地召唤熙凤:“还不快进来?”

熙凤别别扭扭地走进来,显然对刚才的气体炸弹十分不满。王忠依旧忍不住笑道:“怎么样,这宝贝够厉害吧!要我说,这宝贝本来一点都不用藏着,可惜这味儿啊,我要不再放起来,想必你娘都得把我撵出去。”

熙凤问道:“这么个破靴子,真是那先祖皇帝的御赐之物?”看来,熙凤还是无法把黄澄澄的免死金牌与一个破破烂烂、臭气熏天的破靴子联想在一起。

第四十一回 进京

“自然,不然平常人哪个敢用明黄色做靴子呢?你若是细看还会发现鞋帮处绣着一只小小的五爪金龙呢……”王忠作势还要把那靴子拿出来。

吓的熙凤嗷嗷大叫:“拿远点,拿远点,您要是再把它摆在我面前,我就,我就告诉娘亲你在书房里偷藏了好几瓶杏花村。”

王忠嘿嘿笑道:“别,别,让你娘知道我又半月不得消停。”说罢,将那盒子仍然塞回了柜子底下。

“这靴子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器物,却是当年先祖皇帝大胜敌军后亲自从脚上扒下来赐予咱们太祖爷爷的,虽不中看,味道也确实难闻,但若是遇到了什么大事,你拿出这个先祖皇帝身上的东西岂不是更能让天家感动?”王忠笑呵呵地捻着胡须。

熙凤犯了个白眼,确实“感动”,这味儿都能把皇帝感动的涕泪横流了,但拿出后皇帝是感动交加还是龙颜大怒,那就不得而知了。

“按你说来,你那二叔一家对咱们的无端殷勤很有可能是因为这御赐之物?”王忠靠在太师椅上,深深感到了一丝无力。

记忆中那个小男孩儿总是摆着一副傲娇的神情,深受王家老太君的宠爱的同时,也是那赫赫有名的“金陵王”的嫡系长子长孙,从小便受万众瞩目,他的聪明早慧也是众所周知的,二十来岁便习得一身好武艺,跟着其父到皇家猎场,一箭射死了一只猛虎,从此蒙获君王赏识,一边承袭了祖辈的爵位,一边对他委以重任,他,王子腾,从小便个天之骄子,哪里肯下的脸来巴结平平无闻的自己呢,一个科举出身的小文官,自己幻象中的兄弟亲情,抵不过那虚无缥缈的御赐之物。

权力,才是自己这个族弟眼中最渴望的东西,只是高处不胜寒,伴君如伴虎,野心太过的人,终有一天不会落得好下场的。

王忠长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他年岁渐长,对骨肉亲情更加重视了呢,谁知道他还是那个性子,我看到死也改不了了。”

熙凤陪着使劲点头,没错啊没错啊,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谓狗改不了吃屎什么的,就是说这种人的,当官都当疯了,天天在官场勾心斗角的,还不如薛叔父他们一家子畅游八方来的更快活呢!

“可惜,你回来的晚了一些,我前几日刚答应了他,要带着你娘、傕哥儿和你一同进京给王老太君拜寿呢,现在可怎么回绝是好?”王忠有点恼恨地锤了下自己的手。

熙凤大眼转了转,那京城可是个好地方,红楼梦、大观园剧情的主要发展所在地,若是自己这个重要的主角不去那参合参合,那叫什么事儿呢?

于是,她倒安慰起王忠来:“爹爹不必忧愁,那王老太君今年已有八十了吧?想着我们已经答应了二叔前去拜寿,现在再说不去,人家不得以为我们这家子不近人情,平白无故添了不是。依女儿的意思,我们就去拜拜寿,送上几件新鲜的寿礼,待个三五日的便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

再说了,这么个破靴子放在那,就算派遣个神偷来,偷不偷的还不理会,他若是敢开这个盒子,保管让他有来无回。”

王忠被女儿说的好笑,便也打定主意,进京一趟,毕竟那是王家一族的老长辈,八十大寿也是非去不可的了。再加上那薛蟠一家也要一同前往京城,投奔亲戚荣国府,所以两家一同前往。

遂定下了行程,三日之后王忠便带着李夫人、熙凤和傕哥儿一同前往京城拜寿,留下王仁夫妇看守家中,继续经营这几家店铺的营生,英娘王仁没口子地答应着,远远送出了好几里地去,这才依依不舍的返回家中。

刘夫人一个富家女儿,从未出过远门,带着个刚会走路的小娃娃,更是感觉力不从心;薛姨妈与那宝钗身子骨一项不错,但也只能顾着自己管不了旁人,还好熙凤身上带着功夫,又外出行商,早已练就了出来。一路上的茶水饮食、衣食住宿全部安排的妥妥当当的,这几个夫人幼童但也没吃着什么苦头。

薛姨妈、宝钗自然对这个王家女孩儿好感颇多,薛姨妈更是没口子地称赞着,惹得宝钗吃起了飞醋,“娘若是觉得凤姐姐比女儿能干,何不换了过来做您的女儿呢?”

薛姨妈戳着女儿的额头,连连笑骂道:“你这丫头,今日也吃起味来了。娘夸人家也只是夸夸,谁不知道我自家的女儿最贴心了。”

宝钗虽外表看着温柔可亲,可心里的小九九可不少,撩起帘子看着熙凤的轿子前,自家哥哥傻乎乎地跟人家凑着话,不由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不过是一个破落户家的女儿,也值得娘亲如此夸赞,若喜欢,娶过来做我嫂子不就得了?”

熙凤仍然坐在轿中,对外面宝钗的心思一点未知。眼前不断凑着话的薛蟠口里也念叨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在苏州救起来的小丫头——英莲,英莲被贾夫人带在了身边很是chong爱,无意间遇到了当年与甄士隐一家交好的人家,被人认出她的胭脂痣来,此时甄士隐早已跟着疯跛道人疯疯癫癫地求道去了,剩下了她母亲封氏,身上犹带着孺人封号,认回了女儿也做回了小姐。虽家中只剩下几处田地,但也好歹有了骨肉在旁,封氏喜的不知说什么是好,抱着女儿嚎啕大哭。

贾夫人本就喜欢这个灵巧的丫头,又做了这么件好事,所以做了个顺水人情,认了英莲做干女儿,平日里与封家来往颇勤,那封氏的父亲封肃也了乐见其成,反而把英莲母女供到了天边上。

薛蟠前些日子又路过苏州一次,得知此事后又见到了那英莲一次,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那英莲恢复了个小家碧玉的装束,容色更加动人,一笑一颦自带风情,记着当日的恩情出来拜见薛蟠,只盈盈一拜,差点把那薛大傻子的魂儿拜没了,从此便上了心,跟那薛姨妈也不知说了多少次。

第四十二回 薛蟠的姻缘

薛姨妈对儿子的品行倒是了解的十分深刻,见儿子絮絮叨叨地非要娶那什么甄家的小姐,薛姨妈听着觉得不错,问那女方家是否同意的时候,那薛大傻子却支支吾吾起来。

原来这只是薛蟠的一厢情愿罢了,如今那甄家虽不富贵,但也算的上是小康之家,再加上林如海一家有意无意的扶持,过的倒也不错。封氏本就舍不得女儿,英莲年纪又小,免不得要在家里多多娇养几年,哪能这么快便谈婚论嫁呢?

连宝钗也在旁边帮腔道:“那甄家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父亲又跟着疯癫道人走了,母女两个借助在外祖家,那甄小姐本身还当过丫头,这地位身价儿上不知差了多少,哥哥可不能就这么糊涂了。”

薛蟠见母亲和妹妹都不帮他,自己又嘴笨说不出什么来,只好来找媳妇做军师,让她帮着劝说母亲。熙凤闻得这段离奇姻缘倒也颇感惊讶,无论剧情如何发展,这该有的情缘依旧会出现,这英莲是个极好的清秀女儿家,薛蟠虽也改好了,可也逃脱不了纨绔的本性,说实话熙凤不想帮他这个忙。

但一想到自己不帮他,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少年以后说不定就要娶了那夏金桂做老婆了,那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搅家精,薛蟠总的来说对自己还是不错,自己也忍不下心来看着他受罪。

要说那夏金桂,熙凤忍不住要在心里吐槽了。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第一回就开宗明义,这是一部为“闺阁昭传”的书,他要纪念的是那些“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闺阁裙钗。所以在《红楼梦》中他创作了一干得“天地灵毓之气”、“山川日月之精秀”()的女儿。作为污秽、肮脏、荒唐的须眉浊物世界的对立面,“众女儿个个柔情似水,或妩媚、或温婉、或风雅、或清高,人人皆才”,真正是一群“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的奇女子。

但是在《红楼梦》的第79回却出现了一个“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有“盗跖性气”的既泼悍又善妒且滥淫的女性形象,她就是呆霸王薛蟠的妻子“河东狮”夏金桂。

出身富贵皇商家庭,生得颇有姿色,也颇识几个字。“金桂”的名字是因为她家有“几十倾地种着桂花”。她家又称为“桂花夏家”,非常富贵,其馀田地不用说,单长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供奉”。因父亲早逝,又是独女,寡母对夏金桂娇养溺爱,百依百顺,遂养成横行的性情,自己尊若菩萨,他人秽如粪土。因她小名叫金桂,就不许别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小心误说出一字者,她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她着实是一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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