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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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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一束旋转的翡翠长枪射过星空,令房里充满耀眼的绿光。在这一刹那,她看到了他,绿黑身影,脸上的血污暗如沥青,眼睛在强光照射下如狗眼般闪烁。接着光线暗淡,他成了一团巨大的黑影,穿着污渍斑斑的白袍。
  “你敢出声,我就杀了你,明白吗?”他放开她的嘴,这才让她缓过气来。床头柜上猎狗放了一壶酒,他长饮一口。“你不问问谁是赢家吗,小小鸟?”
  “谁?”她吓得不敢不问。
  猎狗哈哈大笑。“我只知道谁是输家。我。”
  她从未见他醉得如此厉害。他刚才居然睡我床上!他想干嘛?“为什么?”
  “我输了全部。”他被烧伤的半边脸上覆了一层干涸的血。“该死的侏儒,多年以前我就该宰了他。”
  “他们说他死了。”
  “死?不,去他妈的,我不要他死。”他丢开空酒壶。“我要他被烧个够。诸神有眼,烧他!但我是看不到了,我要走。”
  “走?”她想挣脱,但他的手像钢铁一般。
  “小小鸟就会照着别人念。不错,我要走。”
  “你去哪里?”
  “离开这里。离开火焰。我会从钢铁门出去,去北方,随便哪儿都好。”
  “你出不去,”珊莎说,“太后封锁了梅葛楼,城市的门也都关上了。”
  “关不住我。我有白袍。我有这个。”他拍拍剑柄圆球。“拦我就纳命来……除非他身上有火。”他苦涩地笑笑。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可以保护你,”暗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她的喉咙因恐惧而干涸紧绷,她所知道的每一首歌都从脑海里消失。求求你,她想尖叫,我会当个乖女孩,请你不要杀我。她感觉到刀尖旋转,压进咽喉。当她就要闭上眼睛,听天由命时,忽然记起了那首歌,不是佛罗理安与琼琪的那首,但确实是一首歌。她的嗓音又尖又细,不断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惟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一声比一声急促。珊莎正在纳闷,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接着是第三口……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街道与塔楼,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她撇开袍子,走到窗边。
  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她忆起劳勃国王驾崩时曾经敲过钟,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这不是悲哀的丧钟,而是欢欣的乐章。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欢呼。
  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他跌跌撞撞走进门,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胡乱地跳起舞来,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他的话,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只是情绪充满欢悦。当他终于放下她时,她已头晕眼花,喘不过气。“怎么了?”她紧抓住一根床柱,“发生什么了?快告诉我!”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城市得救了!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乎。他的军队崩溃了,我们的危机解除了。杀的杀,逃的逃,投降的投降,是的!噢,明亮的旗帜啊!旗帜,琼琪,旗帜!您有酒吗?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是的!您知道吗?您安全了!”
  “到底怎么回事!”珊莎用力摇他。
  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一边双脚轮换着跳,差点摔倒。“当河流还在燃烧时,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河流啊,史坦尼斯正在渡河,却被从后袭击。噢,真想再当上骑士,参加这光荣的战役!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有的拔腿就跑,更多的屈膝投降,高呼蓝礼万岁!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我是听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说的,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他的人也这么说,金袍子也这么说。我们得救了,亲爱的!他们沿着玫瑰大道,顺着河岸而来,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灰尘靴边飞扬,甲胄染成灰色,只有——噢!旗帜明亮,金色的玫瑰,金色的狮子,所有的一切,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罗宛的金树,塔利的健步猎人,雷德温的葡萄,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所有的西方人,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泰温公爵坐镇北岸,指挥右翼,蓝道·塔利统领中军,梅斯·提利尔负责左路,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您知道吗?”
  “罗柏?”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但是……
  “是蓝礼大人!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金鹿角上闪耀火光!他手持长枪,勇不可挡!他一马当先,将古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蓝礼,蓝礼,蓝礼万岁!噢!明亮的旗帜啊,亲爱的珊莎!噢!真想再当上骑士!”


Chapter64 丹妮莉丝
  她吃着早餐,一碗冰凉的虾米柿子汤,伊丽给她带来魁尔斯长袍,象牙色绸缎上用小珍珠缝成图案,清凉通风。“把它拿走,”丹妮说,“去码头不用华服。”
  奶人把我当野蛮人,我索性穿给他们看。她穿着褪色的沙丝长裤和草织凉鞋去了马厩,一对小乳房在多斯拉克彩绘背心下自由晃动,奖章腰带上悬一把小弯刀。姬琪为她编了多斯拉克式的辫子,并在末端系上一个银铃。“我没有打过胜仗,”银铃轻响,她对女仆说。
  姬琪不这么认为:“您在尘埃之殿烧死巫魔,把他们的灵魂扔回地狱。”
  那是卓耿的胜利,不是我的,丹妮想分辩,却没有出口。如果头上多几个铃铛,想必多斯拉克人会更钦佩齐心。于是她从跨上小银马起,就刻意弄出声响,但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都没在意。外出时,她选择拉卡洛保护她的子民和龙,乔戈和阿戈则同往码头区。
  他们将大理石宫殿和芬芳花园抛在身后,穿过城市的贫民区。这里只有朴素的砖瓦房,临街一面连窗户也无。马匹和骆驼尚且稀罕,舆车自不必说。街上多的是儿童、乞丐和骨瘦如柴的沙色狗。肤色白皙的居民穿着灰尘仆仆的亚麻裙站在拱门下目送他们经过。他们知道我是谁,并且不爱我,丹妮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得出。
  乔拉爵士本想让她坐舆车,安稳地躲在丝幔后面,但她拒绝了。她靠着绸缎垫子坐了太久,老是让牛拉着来去。重新骑上马背,才让她觉得脚踏实地,有了目标。
  去码头并非她自愿,而是另一次逃亡。她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打从娘胎起,就没有休止,不曾停下。有多少次,她和韦赛里斯在漆黑的夜晚偷偷溜走,仅仅领先篡夺者的刺客一步之遥?不逃就是死。札罗获悉,俳雅·菩厉把幸存的男巫招集到一起,要对她不利。
  丹妮听他说时忍俊不禁:“你不是告诉我,男巫们跟那些羸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吗?”
  札罗却忧心忡忡,“本来确实如此,但现在起了变化。据说熄灭一百年之久的玻璃蜡烛又在‘夜行者’厄拉松的宅子里重新燃烧,鬼草在吉海因花园中生长。人们看见幻影龟在男巫大道的无窗房子之间传递消息,而城里所有老鼠纷纷咬掉自己的尾巴。马索斯·马拉若文的老婆曾经嘲笑一个男巫虫蛀的袍子,可现在她发了疯,什么衣服都不肯穿,因为最新鲜的丝绸都让她感觉有成千只虫子在上面爬。人称‘食眼者’的瞎子赛比欣又能视物了,至少他的奴隶们如此发誓。这些情况怎不让人疑惑呢?”他叹口气。“魁尔斯处于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对贸易不利。我很难过地奉劝您,彻底地离开魁尔斯,宜早不宜迟。”札罗抚摸她的手指,以示安慰。“但您不会孤单。你在尘埃之殿看到黑暗的景象,札罗的梦境却一片光明。我梦见您喜乐地躺在床上,将我们的孩子抱在胸口。现在还不晚,跟我一起去玉海航行,让美梦成真!给我一个儿子吧,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给你一条龙吧,你真虚伪。“我不会跟你结婚,札罗。”
  闻听此言,他的脸沉下来。“那你走吧。”
  “我该去哪里?”
  “远离此地就好。”
  好吧,是时候了。从前她的卡拉萨在红色荒原饱受折磨,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而今他们精力充沛,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多斯拉克人不习惯在一地久留,他们是马上民族,不适合居住城市。也许她沉溺于魁尔斯的舒适和美丽,违背了初衷,逗留得太久。在她看来,这座城市的人总是说得多做得少,而且自从不朽之殿在巨大的烟雾与火焰中倾覆以来,之前受的欢迎也开始改变。一夜之间,魁尔斯人忆起龙的危险,便不再竞相献礼。相反,碧玺兄弟会公开呼吁把她驱逐,香料古公会则要将她处死。札罗竭尽全力才制止十三巨子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该去哪里?乔拉爵士建议继续东行,以远离她在七大王国的敌人。她的血盟卫们则希望回到大草原,再度挑战红色荒原也在所不惜。丹妮自己琢磨着在维斯·托罗若定居,以等待小龙茁壮成长。但她心中充满疑虑,每个计划都似乎不大对劲,况且……即便她决定了目的地,要怎么去仍是个棘手的问题。
  但有一点她已认清,札罗·赞旺·达梭斯再不会帮她了。所有的挚爱表白,不过为了一己私利,和俳雅·菩厉毫无二致。在他赶她走的那个晚上,丹妮乞求他帮最后一个忙。“不会吧,你想要一支军队?”札罗问,“一罐金子?呃……一艘战舰?”
  丹妮涨红了脸。她恨透了乞讨。“是的,我想你给我一艘船。”
  札罗的眼睛和他鼻子上的珠宝一样闪亮。“我是个商人,卡丽熙,所以我们别说什么给予,而该谈谈生意。你出一头龙,换我手中最好的十艘船。说出那个可爱的字眼,我们成交。”
  “不,”她说。
  “唉,”札罗啜泣,“我指的不是这个字。”
  “母亲怎可卖掉自己的孩子?”
  “有何不可?反正可以再生。魁尔斯的街市上,每天都有母亲售卖孩子。”
  “但龙之母不会。”
  “二十艘也不会?”
  “一百艘也不会。”
  他嘴唇下卷,“我没有一百艘船,但您有三条龙。看在我一直以来的慷慨份上,就给我一条吧,您可以留着两条龙,三十艘船。”
  三十艘船足够运送一支小部队登陆维斯特洛的海岸。但我连一支小部队也没有。“你总共有多少条船,札罗?”
  “不算那艘豪华游艇的话,一共八十三。”
  “你十三巨子的同僚们呢?”
  “全部加起来,大概一千艘。”
  “香料公会和碧玺兄弟会呢?”
  “他们那点船微不足道。”
  “我明白,”她说,“我只是想了解清楚。”
  “香料商公会一千二三百。兄弟会不超过八百。”
  “那么亚夏人,布拉佛斯人,盛夏群岛人,伊班人……所有这些在咸海汪洋中航行的民族,他们各有多少船?全部加起来又是多少?”
  “许多许多,”他烦躁起来,“您想说什么?”
  “我想为世上仅存的三条活龙之一定个价。”丹妮对他甜甜一笑。“在我看来,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是个公平的价码。”
  晶莹的泪珠沿着札罗镶满珠宝的鼻子两侧滚落。“我不是警告过您吗?别去尘埃之殿,我就怕发生这种事。男巫的吟唱把您逼疯了,您简直跟马拉若文的老婆没两样。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船?算了吧,算了吧,我说,算了吧!”
  从此以后,丹妮再没见过他。他的管家负责带话,一次比一次冷淡。他停止供应她和她的子民,要她离开他的家。他还要她为了反复无信而归还所有的礼物。她惟一的安慰是,自己总算没跟他结婚。
  不朽之人提到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头一次显然是弥丽·马兹·笃尔,为替族人报仇,她谋害了卓戈卡奥和他们未出世的儿子。俳雅·菩厉和札罗·赞旺·达梭斯是第二三次吗?她不这么认为。俳雅所为的不是钱,而札罗根本没爱过她。
  他们穿过一片灰漾漾的石头仓库,街道变得更为冷清。一行人中,阿戈在前,乔戈在后,乔拉·莫尔蒙爵士与她同行。银铃轻响,丹妮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尘埃之殿,这感觉就像舌头总离不开脱落的牙齿留下的空隙。他们称她为:三之子,死亡之女,谎言杀手,烈火新娘。三……三团火焰,三匹座骑,三次背叛。“龙有三个头,”她叹口气,“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乔拉?”
  “女王陛下,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就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
  “这我知道,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三头的龙。”
  “三个龙头是代表伊耿和他的两个妹妹。”
  “维桑尼亚和雷妮斯,”她想起来,“我就是伊耿和雷妮斯的后裔,传承自他们的儿子伊尼斯和孙子杰赫里斯。”
  “札罗不是告诉过您,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您何必在乎男巫们的低声细语呢?您已经知道,他们只想汲取您的生命。”
  “或许吧,”她勉强道,“但我看到的景象……”
  “一具尸体站立船首,一朵蓝玫瑰,一场血淋淋的盛宴……这能有什么意义,卡丽熙?您说还看到一条布龙,请问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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