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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寇-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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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之后,杨煜把手里的镐头递给了马六,道:“这个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马六接过了镐头一看,点头道:“这个我知道,前些日子我盯着他们采矿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些东西的事,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些镐头是从那里来的,可能是原来从哪支商队里抢来的吧。”
“你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那就算了,总归是咱们手里有了好东西,马六,矿洞这边暂时由你负责盯着,别出什么纰漏。”
马六连忙拱手道:“请大当家放心,小的绝对不能让这里出问题。”
就在这时,狼青却是惊异的道:“咦,白眼怎么回来了?”
杨煜扭头看去,却见一个狼人骑在狂狼背上飞速向他们跑来,待到了杨煜身前之后,那狼人翻身下了狂狼,对杨煜行礼道:“头领,您回来了,我带人在草原上打猎,发现了有一大队人马正在向着咱们林山来了。”
杨煜大吃了一惊,道:“怎么回事,说清楚。”
狼白眼喘了口气之后,道:“我带了五十个兄弟,在林山的东方打猎,这些日子林山附近的猎物越来越少,我们到了距离林山差不多快三百里的距离吧,就在前天晚上,我们在草原上发现有火光,就凑过去看了一下,却发现是一支大约四百多人的马队,这些人看上去都是好手,而且是一人三马,肯定不是过路的商队,为了弄清楚他们的动向,我们又跟了一天,不过这些人三马轮换,速度非常的快,我们却是没能跟上,不过到了昨天夜里,我们又发现了那伙人的踪迹,他们就是朝着咱们林山来了,我觉得事情不大对劲,让其余的兄弟监视他们的动向,就先回来报信来了,在我离开的时候,他们距离林山大概还有二百来里的样子,不过我是连夜出发的,要是照着前天的速度来看,他们应该明天就能到。”
“能看出他们的身份来吗?”
狼白眼稍加琢磨之后,肯定的道:“依我看这些绝对不是商队,看衣服兵甲什么的,也不像是那支世家养的队伍,我觉得像是一支马匪的队伍。”
第九十一章 人不犯我,我犯人。
当听到有一支不明来历的队伍在向着林山进发时,听到这个消息的人没有一个感到担忧或是害怕的,相反却是一个个都提起了精神,兴奋的不行不行的。
狼青的眼睛冒着金光,对杨煜大声道:“大哥,只有四百来人,一千多匹马,别管是不是冲着咱们来的,这送上门的肥肉不能不吃啊,这事儿您交给我吧,我保证把这票人马一口吞了,一个都跑不了。”
豹威往狼青身边一站,大声道:“大哥,动手吧,既然来了,就不能放过他们,这可是自己送上门的,四百个人,最起码能让咱们武装起来四百多个人,还有一千多匹马,这种好事找都找不来的。”
杨煜苦笑不得,道:“你们,你们太过份了吧,还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想干什么,你们就想着先下手为强了,万一那些人只是路过呢?”
狼青一脸不解的道:“大哥,咱们现在可是马匪啊,那些商队不都只是路过的嘛,咱们就不劫了?既然当马匪,那当然就是要劫人的啊,现在有人送上门来,咱们咋就反而不劫了呢?”
杨煜愣了一下之后,忽然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一拍,道:“对啊,咱们现在是马匪,本来就是要劫人的啊,他妈的,当了马匪再讲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话,那不是饿死了,他妈的,当马匪就得人不犯我我犯人的嘛,糊涂了我,马六,东边有什么马匪队伍吗?你觉得来的这些人是不是马匪?”
马六沉吟了片刻,拱手道:“大当家的,在咱们东边的马队是草上飞的队伍,这支马队来去如风,从来没有一个固定落脚的地方,马队里向来是人手三匹马,以保马力充沛能来去如风,按理说来的应该就是草上飞的马队了,不过草上飞和林山向来相安无事,此前也从未靠近过林山,却不知道这次为何向着林山来了。”
杨煜点了点头,道:“好,草上飞是吧,不管他来是想干什么,我让他变成草里趴,既然来了,那他就别想走了,咱把他们给吃了再说。”
杨煜的话音一落,马六立刻拱手道:“大当家的,我等自从归附大当家的以后未立寸功,请大当家的让小的带领先锋营打头阵。”
狼青连连摇手道:“去去,轮也轮不到你啊,大哥,攻打林山的时候是豹威,这一次咋也轮到我了吧?我带着狼人去,保管一个都跑不了。”
豹威往前一站,挡住了狼青,沉声道:“大哥,你说的擒贼先擒王,让我带着兄弟们去,最多半刻的时间,我一定能冲阵去砍了他草上飞的人头。”
马六虽然是新近归附的杨煜,比不得狼青和豹威与杨煜的亲近,但这时候却是知道万万不能缩了,当下大声道:“大当家的,我们先锋营的弟兄们可都是身经百战,只要大当家的让我们上,绝对给您挣脸,大当家的,我们先锋营也不敢太过贪功,但为表我们的忠心,您就让我们先锋营打这头阵吧。”
狼青有些急了,大声道:“放屁,都是放屁,自打到了林山,我们除了打打猎别的屁事没有,现在还不容易有点事作,你们还跟我抢,豹威,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别跟我抢,马六,你小子哪凉快哪呆着去,你们先锋营跟着大哥在金水河已经干了一仗,你还跟我来抢,你要脸不?”
杨煜哈哈一笑,大手一挥,止住怒气冲冲的狼青,道:“行了,都别抢了,对方可是四百多人呢,你说你们抢个什么劲儿?这一战自然是都去,狼青,林山上还剩下了多少狼人?”
狼青稍加思索之后,大声道:“除去打猎的,林山上还剩下九百多人,其中五百人有武器。”
杨煜颌首道:“好,你把有武器的都召集起来,其余的镇守林山,豹威,召集你的族人,除了盯着我师父的,其余全都带上,马六,召集先锋营,给你们半个时辰的功夫,做好一切准备。”
待做出了吩咐之后,三人立刻分头而去召集归属自己统辖的人,但这时杨煜却是又想起了什么,急忙叫住了狼青,道:“忘了一件事,你再挑出来一百个人,让白眼指给他们方向,让这一百人散开了去找那支队伍的行踪,嗯,让五个人一组吧,一旦发现对方的踪迹之后,有人盯着有人回来禀告,具体的你看着安排吧,你们狼人具体是怎么做的就还是怎么做就好。”
狼青笑了一笑,道:“大哥放心吧,我们狼人,是天生的斥候,是最好的斥候,就算不用提前撒出人去侦查,也能轻而易举的找到他们的踪迹。”
这时狼白眼也道:“大哥放心,这一百人去不去的都无所谓,我一定能带着大家找到那支队伍的。”
杨煜看了看狼白眼,道:“你还是休息吧,刚刚跑了那么远的路回来,你还能撑的住吗?”
狼青和狼白眼都是哈哈大笑起来,狼青笑道:“大哥,看来你是不知道啊,我们狼人,别说只是跑这一两天的功夫了,就是七天八天的连续跑下来也是轻而易举啊,当年兽人四族和大武开战,我们狼人经常是长途奔袭上千里再发动突然袭击,我爹曾经连打带跑半个月没下过狼背,吃喝拉撒睡都在狼背上,所以你就放心吧,只有带足了补给,不管是狼人还是狂狼,绝对没有累垮了这回事。”
杨煜自知对于打仗完全是个门外汉,看过孙子兵法,绝不代表就懂得排兵布阵,更不代表着事无巨细样样精通,所以在细节上,杨煜都是让狼青和豹威他们按照着自己的习惯行事,对于都是从战争中幸存下来的兽人来说,怎么战斗已经形成了本能,融入在了血液之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绝不用人去教,杨煜只需要下达命令就好,细节上完全不用去管。
“好,如果白眼狼没有问题,那就由你来领路,半个时辰以后出发,快去准备吧。”
第九十二章 找到了
先锋营在金水河畔和白家一战中,死伤了二十多个人,等马六回到林山之后,奉了杨煜的命令又将先锋营补足了百人之数,若论战斗力的话,这些马匪是比不上狼人和豹人的,但杨煜不想让兽人过早的出现在世人面前,因此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杨煜还是只会让手中的先锋营出场,让兽人的部队隐藏在暗处。
为了把明面上的力量打造的可堪一用,杨煜把林山上缴获来最好的装备都优先供应一百人的先锋营,兵器皮甲都是捡好的选,而且林山上的马匹不少,只是调用百人的话,也能做到一人双马。
至于狼人,虽然有五百来人有了武器,但狼人的武器并非是他们惯用的,最关键的是缺少可以投掷的投枪,这一来狼人便无法作为远程兵种来使用了,所以在杨煜现在能动用的力量之中,反而是人数最少的豹人是最强大的力量,虽有只有九十个人,但杨煜相信只要让这九十个豹人冲进了地方的阵中,足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正是因为手中的力量虽然人数并没有对草上飞的那股马匪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但杨煜还是很有信心,能够只凭手中的七百余人就能硬吃草上飞的四百多人,不过杨煜的想法是不能让对方的一个人逃脱,而草上飞的队伍都是一人三马,不说战斗力,这机动力却是一等一的强,所以能否用七百人围剿了四百人,就成了关键中的关键。
以七百对四百,还要一个不漏的将对方全部围歼,这个要求就难了,如果踪迹被草上飞的队伍及早发现的话,就很难做到围歼对方了,甚至很有可能被草上飞完全逃脱,为了能够把草上飞的马匪队伍一网打尽,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夜袭。
对于夜袭来说,杨煜有着极大的优势,狼人和豹人在晚上的视野几乎完全不受影响,杨煜相信只要能发现草上飞他们的踪迹,并能在夜间发动攻击的话,就一定能将之一网打尽,
按照狼白眼的估计,草上飞他们距离林山应该也就是一天的路程,如果以最快的速度赶路的话,两支队伍应该是林山以东百里左右的晚上相遇,但这个前提是草上飞一直向着林山进发,而狼白眼留下来监视草上飞的人并没有回来,也就是说草上飞的队伍一直是朝着林山进发的,就算是草上飞的目的地不是林山,中途改变了方向的话,也自会有监视的狼人赶回来禀报,而凭借着狼人的天赋和狂狼极其敏锐的嗅觉帮助,草上飞的马匪队伍绝难逃脱杨煜的追踪。
在狼白眼的领路之下,一共七百余人的队伍迅速出发,向着狼白眼发现草上飞的地方扑去,因为是要夜袭,所以队伍行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杨煜甚至有时间欣赏一下草原上的风光。
进入了雨季之后,草原上多出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水泊,在目光所及的绿地之上,仿佛是一面面的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美轮美奂,但美景之中,却也隐藏着危机,极其充沛的雨水在形成了许多水泊的同时,也在很多大片低洼地带形成了沼泽,这些地方虽然看起来和普通的草地没有什么区别,但人踩上去,却是会陷入泥沼之中不能自拔,只是在沼泽边缘的陷足虽然不至于被沼泽吞噬丧命那么夸张,但折腾半天才能脱身是免不了的,若是骑在马上高速疾驰之下不小心踩入了沼泽的话,极有可能被从马背上甩出去也就罢了,深陷煜沼泽之中的马匹极难脱身。
不管是狼人豹人还是马匪,都是在草原上生活惯了的,白天赶路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不至于有陷入沼泽的麻烦,但在晚上的话,狼人和豹人还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但马匪们却就寸步难行了,而且草原上也是一到了晚上就会开始下雨,连火把都打不得,可以说是寸步难行,所以草上飞的队伍才会一到晚上就必定扎营休息。
草原上的景象让杨煜大饱眼福的同时,却也让杨煜更加的迷惑,虽然是在行军的途中,杨煜还是难以释怀,当下对身旁的众人道:“有件事我奇怪了好久了,现在到了草原上就更奇怪了,我之前可万万没有想到,一年之中有半年是雨季,几乎天天下雨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是沙漠?有这么多雨水,什么植物树木长不出来,怎么能是沙漠呢,好吧,就算是沙漠里下雨也长不出东西来,可这草原上雨水也是这么充沛,为什么我们走了这么远,除了林山上有些树木之外,其余的地方还是只有草,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几个人听到了杨煜的话之后,都是纷纷摇头,狼青道:“这个是怎么回事我们就不知道了,我就知道从由我们兽人的时候,这个草原就是草原,虽然雨水充沛,但好像这草原上的土质极为贫瘠,除了荒草什么都长不出来,不过我听我父亲说,原来的死地沙漠和绝地沙漠好像根本不是沙漠的,这边神州大陆上的死地沙漠原来距离金水河还远的很,至于西夷那边的绝地沙漠,根本就是丰饶的很,也不知道是几百年前,一夜之间这两块地方就突然成了沙漠。”
马六也是点头道:“我知道的也是这样,好像绝地沙漠那里是一夜之间生机断绝的,但为什么会是这样,就没人知道了。”
“古怪,真是古怪,我可是越来越好奇了,本来不该成沙漠的地方,偏偏就是一大片沙漠,任是雨水再多,却连根草都不长,而且本来是水草丰美之地,却能一夜之间变成沙漠,更是古怪啊,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得弄清楚是什么回事。”
发了一番感慨之后,杨煜也不再探究沙漠是怎么形成的了,现在可是要打仗了,满足好奇心这种事还是等打完了仗再说不迟,眼看着天色已经到了下午,远处的天边已经冒出了云彩,眼看今晚又是一个雨夜,为了能及早发现草上飞那拨马匪的踪迹,杨煜下令让队伍加快了些速度,同时派出了五十个狼人为斥候,以免万一还在白天的时候就和草上飞遭遇。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时间到了傍晚的时候,大片大片的乌云也开始遮蔽了天空,天上已经隐隐有雷声传出,虽然太阳还没有落,天色却是迅速的黑了下来,为了少在大雨之中赶些路,杨煜当即下令让队伍的速度提到了极致。
就在队伍向前全速赶路没有多长时间,等太阳落山,天色完全黑了下来,而大雨也即将落下的时候,杨煜派出的斥候终于带回了消息,他们已经和狼白眼留下监视的狼人碰面取得了联系,草上飞的队伍就在杨煜他们正前大约十里的地方,这时已经开始扎营休息,而一旦这些马匪开始扎营休息之后,便不怕他们会突然离开。
终于找到了草上飞,杨煜的精神一振,让队伍放慢了速度,再向前行进了大约五里的距离之后,杨煜让整个队伍停了下来。
待队伍停下的时候,大雨已经开始落下,伴随着闪电雷鸣的大雨可以极好的掩饰他们的踪迹,就算对近在咫尺的人下令,杨煜也只能大声叫喊别人才能听到。
因为是一路长途奔袭过来的,所以虽然是冒着倾盆大雨,但杨煜还是决定稍事休息一下,不过在雨中的休息的时间也不能太久了,兽人倒还没有什么大碍,可是全由人类组成的先锋营在疾驰了半天之后被冰冷的雨水一淋的话,没准儿就要生一场大病。
稍事休息了一会儿,当杨煜觉得原本燥热的身子已经开始觉得发冷之后,知道不能再歇下去了,于是杨煜扯着嗓子对狼青大声道:“你带着全部的族人,先去把对方包围起来,如果要是动手的话,绝不能放跑一个,记住,你们最主要的任务不是冲杀,而是绝不能放跑对方一个人,明白了吗?”
狼青虽然极想打头阵,但杨煜的命令已下,狼青却是绝不会有半点怨言,只要极为彻底的执行杨煜的命令就好,当下抱拳对杨煜大声道:“遵命,头领放心,绝对跑不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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