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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隐语,暗之王座-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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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危险了,也安全躲开了,却因为摔倒姿势不对而崴伤脚……凌纾,我不得不说,你这受伤的理由真是太逊了。”
凌纾扁扁嘴,也知道自己的这脚伤来源确实囧了一点,所以她保持沉默。
长庚又道:“才回来就听说,你又升职了。这晋级的速度真够快啊……”
“喂,这件事不是我——”
“我知道,”长庚一脸了然的样子,“是大司寇亲自对你发出的邀请,希望你能加入秋官府成为其中一员。然后你并没有立即接受……”
“对。不过,我现在接受了……”凌纾垂头丧气道,不然的话她也不可能这么快又搬回了原来的住处。
长庚挑眉,接过话道:“听说接受的前提是因为同主上政见不合而大吵了一架?”真可惜,为什么这么精彩的时刻他竟然缺席!
凌纾:“……”这、这又是谁传出去的?芬华宫里尽是一堆大嘴巴,八卦狂!
“为什么吵架?”
凌纾顿了顿,目光微露些许复杂,轻道:“没什么,一点小分歧罢了。”正好那拆解绷带的工程结束,她活动了一下脚关节,从椅子上站起来,对这位由天官长请来的医生道了谢。将人送出门后,凌纾迈着许久没有一起同步活动的双脚回来。“唉,幸好只是扭伤而非骨裂,不然康复日期遥遥无期啊!”
长庚看了看全无异常的她,道:“没事就好。你今后要不要考虑来禁军比武场学些本领?总觉得你实在很容易陷入麻烦事里啊……”
凌纾郁闷,“那些可不是我自找的麻烦啊!”她筢筢头发,道:“啊算了,不讲这些。你这次出去一切顺利么?有什么收获?”
“嗯,还算顺利吧。市面上那些违法销售的冬器是都回收起来了,不过线索断了。”
“……是说此事由谁而起,经谁之手,从哪里流传出去、目的何在都查不到了?”
长庚无可奈何一叹,“是的,线索消失的很彻底,看来那些蛛丝马迹都被抹得很干净。”
“那王宫失窃案……”
长庚低哼了一声,“那不过是水阳殿主人监守自盗罢了,至于有没有人趁机偷将冬器混在其中带出宫去,就不得而知了。”
凌纾目露担忧,“怎么还有那么多不明之处……你这样会不会交不了差啊?”
见她是真的在为自己担心,长庚微微一笑,道:“没事,放心吧,这些我都会处理好的。”
“哦……”凌纾应道,她想了想,又说:“那什么,如果有什么要帮忙的地方,你尽管跟我说啊!”
“好。”长庚笑道,“我要走了,你好好休息,过两天要去秋官府报到的吧?”
“嗯。”凌纾点点头,将他送到门口时,长庚忽然对她说道,“凌纾,你依然坚持自己的选择的道路么?”
凌纾愣了愣,继而缓缓点头,神情坚毅,“……始终没有变过。”
长庚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容,道:“那就好……再考你一句,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你明白它的真正意义吗?”
“知道。”
“那么身为其中一员,应当做到如何,你也清楚了?”
凌纾淡淡一笑,道:“当然。前几天我那未来长官就已告诫过我了……执法者,当不偏不倚,公正无私……换句话说,就是要你够冷血才行。”一切谨遵法律条款,不可被所谓的人情世故影响自己的判断。不管是遇见多么复杂恶劣的案件,或是被受害方如何哀求请愿,都要保持足够的理性,绝不左右动摇。
这就像是医院里那些终日面对生死离别、苦苦挣扎的医生一样,必须要有足够强韧的内心才行啊。
即便是这样,她也不会觉得自己的选择有错。
目送着日光下长庚渐渐远离的背影,凌纾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想起了那次书房里的一场气氛不佳的谈话,她眼中染上了些许冷寂空落。
“——那些国府里的蛀虫们,为钱财谋利而联合起来掳人勒索,贩卖平民,还弄出了好几条人命,竟然不用判处死刑?!这是为什么?”
“凌纾,柳国很久以前就开始不用死刑。”
“不用不等于没有!我知道,一直以来,死刑虽然还写在柳国法律上,但实际上并没有被你们当作刑罚的选项。但是,既然是存在的,就应该有使用的时刻。我不是在因为自己才要求严判,而是情况本就如此。你难道没有看过司法呈上来的案卷么?这起事的性质有多恶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那些斑斑劣迹,仅仅是一个三十年苦役监|禁就可以抵消的吗?!”
“……那些是司法部门的决断,我之前说过,这事全权交由他们处理。未免权贵干涉,有违公正,一旦判决下来,就算是王也不可随意更改结果。”
“早就已经不公正了!什么破司法,还不是听从你的旨意办事。”
“……呵,这么大的意见,不如你去改变这一切啊。”
“……”
“凌纾,我知道渊雅的打算,你不如就应了他。反正待在后宫里做一名小小女官,你永远没可能让人正视你的想法,也没能力改变你想改变的一切。”
“……”
她知道了,这段时间,是误以为找到了靠山和安逸的生活磨钝了她的心性,原来在遇到不能妥协的原则性问题时,她依然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个。
那么好吧,去往上爬吧!终有一天,当她站到了足够与那些强者们平视的高度后,想必不会再如今时这般、渺小无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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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五刑:即指黥(在脸上刺字)、劓(割掉鼻子)、刖(砍脚)、宫(割除……那啥你们懂的)、大辟(就是死刑)。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更新时情绪低落的ps,让留言史无前例(?)地丰富了起来……我,我我我好高兴!瞬间被治愈了啊……原本打算第二天继续来更,不过周四做实验结束得太晚了,写不完一整章,昨天又上了一天课,晚上回来直接写睡过去了。t^t
现在补上……
第17章 十七、堕心
在接受渊雅的邀请成为秋官府一名普通朝士前,凌纾自然有问过其原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不是看她各种不顺眼的么?她可没忘记他给予的那个“平凡又没才能”的评价。
原本以为凭他那个叛逆期未完结的性子是等不来回复的,却没想到对方在想了半天以后,给了她个令人绝倒的答案。
渊雅:“因为你心理承受能力够强,人又还不算笨,这样好用的劳力干嘛不招来供我使唤?!”
凌纾:“……”她想拔光他所有的头发!
秋官朝士的作用在于掌管律法,监督诸官吏的行为,这对凌纾来说简直犹如雪中送炭。她现在恨不得把柳国那脑残的自我矛盾的律法全数啃进肚子里好好消化!那宗人口失踪案最后的判决总是令她如鲠在喉,不满于那堂而皇之的理由,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就像案件里那些死去的平民一样,他们多是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就算失踪了、死去了也没有人会在意,更不用说为之伸冤。
这让凌纾心里非常难受,律法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么?可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平等法?!有权有势者安享太平盛世,就连遇到危险了,也会比平民拥有更大的生机;而什么都没有的平民,本就处于弱势,要是国家、律法再不保护他们,他们又该去信赖什么?!
陆峰那个可恶的家伙,凌纾有时想要和他讲清这个中道理,却总会被轻描淡写地婉言推回,令她气结之余又不解万分。
为什么呢,为什么总有种对方在抗拒改变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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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后。
秋官府同所有高级官阶办公府邸一样,坐落在海拔略低于王宫的内朝之中。若从半敞着木窗的房间中往外望去,时常能看到云海之上恍如仙气般的水雾缭绕,搭配上怪石嶙峋,古松丹霞,让凌纾颇有种身置仙境的错觉。
走在通向秋官长书房的回廊里,凌纾听到身后有人在唤她。
“……小司寇、小司寇大人,请止步!”
她回过头。看清来人,淡淡颔首致意。“知音大人。”
没错,所谓的小司寇叫的就是凌纾。在短短几年之内,由朝士晋位秋官府次官的小司寇,凌纾这升官速度不可谓不快了。虽则柳国朝中有才干的能人不在少数,但不知为何,人人都各安其职,不管做的好坏,都没有试图往上走的打算。反倒是凌纾这名副其实、新到不行的官场新人,凭着这两年的勤勉实干积累的一些履历,又有刘王这个传说中的大后台,一路顺风顺水地晋升,目前也就仅比秋官长渊雅低一级而已,是实实在在的高级官员之一了。
面前这位叫住凌纾的人,是司法的知音大人。他急匆匆走到凌纾面前,道:“还是有关那件夺财杀人案的事情,虽然犯人是在乡里被抓获,不过由于案件重大,之前已经送到州司法部门审理了。”
“嗯,然后呢?审理出了什么问题么?”不然的话他应该也不会这样急急忙忙地跑来找自己了。
“……是州司法那里的审理结果与深玄郡那里的有一些出入,所以现在只好送到更高一级的行政部门来审理。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最终审判,要交给我们国府的人来进行了!”
凌纾听罢,关于这宗引起芝草大范围骚动的离奇凶案,自己先前也是有所耳闻的。于是她皱眉道:“这样的案子为何还会审出分歧意见来?”那案犯确凿的罪名够他死一万次了,怎么,难道又是那“惟大辟不用”的论调在作祟吗?!
知音苦笑,“不止如此,事实上,就连我们司法部门做最终审理的三位大人,也颇为犹豫不绝呢……是个棘手的案子啊!”
凌纾不置可否的笑笑,关于这案子到底棘不棘手,她才不会直接说出来。于是继续问道:“那么,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么?”
知音连忙点头,“正是,想请小司寇大人帮忙探一探主上的意思——关于这个案子,主上有没有什么指示?”
“……知音大人,何出此言?”
“因为,郡司法和州司法给出的最终决断都是大辟,只不过州司法那边并非全数人员同意这个判决。然后到了国府这边,倘若依然判处大辟之刑,那么就真的无法更改了!”
凌纾挑眉,道:“司法那边尽管按照事实和章程办事便是了,该大辟还是其他……这些不是都有法可依的么?为何还要过问主上的意思?”
“凌纾大人!”知音有些着急,“您忘了柳国已经有一百二十年不用死刑了么?!如果此次启用了大辟之刑,这意味着什么您知道么?”
“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死刑从此就要在柳国复活了啊!一旦如此,会在百姓们之中引起很大的恐慌的。”
凌纾哼了一声,低语:“我倒觉得,放任这种变态杀人犯继续存活于世间,才是真的会在百姓中引起恐慌呢!”眼见知音没听清自己这话而浮起的疑惑之色,凌纾赶在他问出之前道:“好了,就这件事的话,我可以帮忙去询问一下。”
“不过知音大人……以后这种事情,也可以找大司寇大人帮忙啊,毕竟他和主上的关系更为亲密嘛!”或者自己上报刘王也可以啊!你这样既不自己主动,又略过渊雅来找上我,难道真的要坐实我那和柳国主上关系‘匪浅’的传闻么!
……
待知音走后,凌纾才继续慢慢往书房走去,脑海中一条条地浮现有关这个案子的所有资料。其实狩濑的这个案子,她不仅仅是有所了解而已,相反的,因为某些原因,她知道的非常多。
犯人本名何趣,人称狩濑。出生于柳国北部的道州,在本次夺财杀人案之前就已于道州、宿州等地留有案底,并且罪状全是杀人。
在柳国,根据刘王的意向停止死刑以后,对那些犯下重大罪过的犯人,人们起用了被其他国家废除的“黥面”之刑。由于在犯人的脸上刺青来当作刑罚,被通常认为是妨碍犯人重新做人、有违仁道的作法,所以自奏国开始便停止使用本刑。
但柳国的黥刑又略有不同,王让冬官特别制出一种能随时间的流逝而颜色变淡直至消失的沮墨,前两次犯罪的话就刺在头发能遮掩住的地方。这样只要将头发留长并从此不再犯罪的话,就会有重新做人的一天。一般一次黥刑需要十年的时间来将沮墨完全褪去。但是,对于屡教不改的犯人,第三次开始就会在头发遮不住的地方施刑——狩濑就是这样的人,人们也正是因为他脸上的刺字证实了对方的身份。
第三次以后,就会先在右边太阳穴施刑,然后在左边太阳穴。再以后,就在右眼下,接着是左眼下面。被处四次黥刑的,那叫做刑尽,司法会对犯人处以四次刺青全部消失为止的徒刑或监|禁。基本上这样一来,没有永恒生命的普通人也算是耗尽一生了。
凌纾明白刘王这样的用意以及好处,诚然自此以后,柳国的犯罪率戏剧性地降低了许多。被黥面的犯人意外地积极改过,也不会因为面上有字就不被人们接受。但是,不管什么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这黥刑也不例外。上述那些好的方面是针对有意改过的犯人而言的,要知道这世上也还有穷凶极恶,死不悔改的类型!对于变态杀人狂,这样的宽容行得通么?只是徒增伤害罢了……
回到狩濑的案子,在那三件皆是因为抢夺钱财而发生的杀害事件以后,他又犯了十六件命案!总共二十三个人被他杀害,其中有年仅八岁的孩子,杀人理由只是为了夺走孩子手中的十二文买一杯酒喝;还有年迈的老夫妇,为了十两白银;冬天里一家留守在村上房屋的五口人家,不仅被杀害,那家男主人冻僵的尸体还被横摆在通往其他田地的水洼里当桥用。据说当搜查人员找到那具尸体,见到死者背上凌乱的脚印时,那惨样都令他们忍不住愤怒了!
最后,狩獭是在芝草附近的一处山道上袭击一对母子,将二人杀害后在抢走他们身上的行李和财物时被闻声赶来的人制服,然后交给了处理罪犯的士师。
至此才算是真凶落网。
不是过失杀人,也并非有苦衷的杀人,如狩濑这般不仅随心所欲地杀人还虐尸的,简直是极恶!也正因此,凌纾才会为那三审都搞不定的情况感到不能接受。想来,那些家伙一定又在言左右而顾其他地磨磨唧唧扯点别的东西纠结个没完没了了!
在同柳国官员打交道的这些年里,凌纾多少也算是了解他们的尿性了——保守畏错,故步自封。因为维持了一百多年的柳国王朝乃是公认的繁盛王朝,开创这局面的刘王乃公认的贤明之王。是以在这样的政绩下,谁敢轻易质疑什么,更遑论去改变什么了!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要是改革啊国事啊在自己的手上出了什么错,那岂不是要成为千古罪人了?
总之一句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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