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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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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与黑帮互相扶持,互利互惠,同样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你们是特里老大的手下吧,拿了钱快走,毕竟我的身份摆在这里,别让大家颜面无光。”

劫匪们松了口气,进来的蠢货认错了人,把他们当成了本地的帮派成员,“特里老大?谁认识他?正好拿来混淆视线,当警察局发现真相时,他们早远走高飞了。”

“好的,合作愉快。”劫匪说,收起武器,提着满是柜台里现金与顾客钱包首饰的袋子。

“替我向特里老大问好。”

“没问题。”

“噢,对了。”卓尔法拍拍脑袋,他拉住一个与自己体格相近的劫匪,耳语,“我欠特里老大的两千块到期了,准备晚上去还,遇到你们,正好帮我转交。”

“那好,一定转交。”果然是蠢货,两千块?估计今天抢到的都没这么多。

“去后厅,我可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本镇的某位警察,因滥赌欠下高利贷。”

劫匪犹豫了会,贪心终于占了上风。

后厅,卓尔法趁着劫匪把目光停留在钱包上,直接打昏了他,干得干净利落。

他扒下衣服和头罩,穿上。

等另外三个抢劫者发现不对头时,已经晚了。

下一个遭殃的是拿着袋子的劫匪,卓尔法的佩剑刺穿了他的胸膛。

“老板,从后门出去,报警!”卓尔法拿着剑与剩下的两个对峙,把装满钱的大包踩在脚下,命令道。

事实上没有后门,但两名劫匪不知道,只好慌张地逃走了。

“有没有受伤者?”卓尔法擦着汗问。

“我不清楚,但刚才厨子惨叫了声,可能受伤了,我去看看。”老板回答。

卓尔法阻止了他,“别破坏现场,你留在厅里安抚客人,并且去报警。”

厨房在另一个半封闭的房间,咖啡馆的厨子脚上挨了刀,地板上积留了一摊子血,正痛苦地直哼哼,见到卓尔法出现,象望见救星般恳求,“求您了,快点找大夫来。”

“你没事吧。”卓尔法检查了下,没伤到动脉,如果及时接受治疗,不会有生命危险。

“怎么可能没事!我快要死了!”

“按照规定,破获一起劫杀案,能记二等功。”卓尔法蹲在厨师身旁,“但被抢了几百块钱,只有一个人受轻伤的小案子,最多得到口头表扬。”

厨师不解地呻咛,“您说这个干什么?我需要医生!”

“我是个刚入行的新人,要得到提拔,必须要有功绩。”卓尔法用手帕包住仍插在厨师腿上的刀,冷酷地说,“瞧,只要你死了,小案子就能变成大案子。别恨我,要恨就恨当局的规矩去。”

当警察局接到报警,派了半队巡警前来时,一切都结束了。

“两刀,第二刀割断了大动脉,失血过多让受害人在几分钟内就死了。”法医官在尸检后,报告说。

一人死亡,六人被抢劫,让局子发出了通缉令。

“我只是捅了厨师一刀。”当最后两个劫匪被抓时,他们大喊冤枉。

没人相信他们的话,用化学手段的检测结果,刀柄上只有劫匪的指纹。

更没人怀疑,靠智谋拯救了咖啡馆里所有顾客的大英雄。

卓尔法·隆奇就是这样,开始受到重用。

从巡警队员,到探长,再到秘密警察部门的队长,只花了十年时间。

他不择手段,冷酷无情,而且足智多谋。

※※※※

七点二十。

天完全黑了,在广袤的夜色中,公路远端浮现出一点渺小的黄光,那是驿站马车装在车厢外面的照明灯。

卓尔法·隆奇让部下准备好。

灰色头发,留着胡子,中年人,化名卡尔·蒂文。这是他要抓捕的对象。

特征太过模糊,一百个人里,至少有二十人,是这副模样,又不像重要通缉犯那样,有魔法师的影像照片方便识别。

他不能指望,要抓的人自己走到面前说,“我就是卡尔·蒂文,你们在找的人。”

“如果那人能落到我手上,可是立了大功劳,还卖了御使人情。”卓尔法想,“总有天,我会被调离西部的秘密警察分部,去坦丁的情报局,当个真正握着权利的官员。”

他自信不会放过任何有可疑的人。

驿站后面,已经有三个可疑分子,被严加看管起来,准备接受更细致地审核。

马车缓缓进了站,拉车的六匹驿马大汗淋漓,马车夫刚准备跳下驭座,就被卓尔法生硬地制止。

“车上的乘客,请接受检查,我们正在搜索一个通缉犯。”

福兰听到喊话,“来得好快!”他冷静地飞速思索了下,微笑地朝盯梢的私人探子说,“能帮个小忙吗?也许我能介绍东家给你认识,他可是个大人物。”

“哦,请详细说说。”

“我身上有东家的一些私人文件,可不能被警察们搜到。”

金雀花的探子们都明白,家族与皇帝,并非骑士小说里那样,君贤臣忠。

假如少主人的秘密情报,落到皇帝手中,那可不妙。

虽然面前的家伙还有可疑,但时间并不容许他们多加思考。

“先生,拿出你的证件。”一个警察已经站到了福兰身前,“灰发,小胡子。”他打量着福兰,加重语气说,“下车,接受询问。”

第十一章 追捕(四)

警察头子把证件随意瞟了两下,和蔼地,像拉家常似地说,“伙计,你打哪里来?”

“先生,圣保罗。”福兰擦着汗,眼神漂移,卓尔法注意到他的身体不安地颤抖,迹象非常可疑。

“有同伙?”卓尔法暗示队员控制住车内的所有人。

“做什么的?”

“噢,我是个生意人,去费都进些舶来品,您知道,东方的丝绸彩绣像云彩般灿烂,让每位女士迫不及待地想将它披在身上;而那些茶叶,得用最昂贵的银壶来搭配,还有……”

“行了。”卓尔法打断对方的滔滔不绝,“你独自一人去费都?”

“对,先生。”

“打开你的行李,我需要检查。”

“没有行李,先生?”

“一个商人,什么都不带,就自称要去费都买丝绸和茶叶?”卓尔法微笑,这笑容在他阴郁的脸上显得恐怖,“将他带上手铐!”

“先生,你没有权利,这是滥用职权!”福兰大声抗议,车站不少员工在远处朝这边张望,“你没有证据,就给我铐夹子……”

“夹子?”卓尔法懂得道上的一些秘语,比如“灰佬又在窝里喂食了,拇指被夹子逮着。”

灰佬和夹子是警察与手铐,窝是巢穴、接头点的意思,喂食指警方的搜捕行动,拇指则是帮派在地区的负责人。

卓尔法看到这个可疑分子的脸,一瞬间变得苍白。

他不动声色,但心下疑惑,所谓的秘语只是不成气候的小混混们私底下的行话,真正的黑道大佬不屑于弄这些鬼名堂,他们更擅长打着官腔与大人物谈买卖。

警察头子是要来抓连皇帝御使都指明得逮捕的人物,不是逮捕帮派小混混。

马车上突然传出惊呼声,一个警察跳下车报告,“车上有人东西被偷窃了。”

是那个打着领结的小职员,他正翻着口袋,“我的钱包不见了。”

秘密警察们很快在车厢的椅子下找到个箱子,里面正巧放着没多少票子的钱包和些换洗的衣物,“这钱包是我的!”小职员欣喜地嚷。

“那箱子是谁的?”

没人承认。但小职员指着福兰说,“是他的,上车时,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

福兰流着汗,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个误会。”

“误会?”卓尔法提着这小偷的衣领,他无比失望,这类抓窃贼的活计,对日后的升迁毫无帮助,但这人的特征,又与御使的描叙极为相似。

“宁杀错,勿放过。”卓尔法想,他正准备命令下属,将对方送进囚车,让御使随后指认时,一个细节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伙嘴巴上的胡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胡子就被拉下来,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胡子,连灰发都是假的。

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贵族的公子哥偷跑出来游玩。但卓尔法对男人的模样不感兴趣,“你到底是谁?现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厅的牢房,有几十种法子,让你连十年前玩过什么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个人付了大笔钱,让我化装成这副样子,坐马车出来?”

“什么人?”

“不知道,他戴着大帽子,又是躲着阳光,但隐约能看出灰色的鬓角与小胡子,我想这种事轻松,来钱又快,就答应了。”

“他让你去哪?”

“他只让我坐车,随便去哪都成。”

“什么时候发生的?”

“下午,圣保罗的驿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么外地的鲜肉好下手,那个人找到我,一千恺撒,不是傻子都会答应,连衣服都是他给的。”

小偷内衣的衬兜里,的确有一千恺撒的票子。

卓尔法飞快地转着脑筋,思绪很乱:果然是个狡猾的对手,在离开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个笨贼忍不住,下手偷了东西,他就会被当成目标抓起来,等我们审讯后发觉错了时,目标早已得逞,跑得无影无踪。

警察头子崇拜权力,他也深信,大人物亲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绝对不是简单角色。

他深呼吸,把手指关节捏得啪啪直响,“你还有什么线索?老实说清楚,也许能少关几天。”

“他准备去边境,因为我事后又跟了一段路,看到他买了去边境小镇的马车票。”

卓尔法不再犹豫,功劳一定不能让给别人,他准备带着队员连夜去边境小镇劫住目标。

至于这个小偷,他随口吩咐,“把他交给附近的警察署拘留起来。”

金雀花的私家探子目送着福兰被赶来的巡警带走。他们也在商量,“现在怎么办?”

“等头来,由他决定。”

刚才的钱包,就是探子帮忙偷的,然后放进福兰故意遗留在车厢内的箱子里。

“他真是家族的成员,那我们得从治安队把他弄出来;不是,也得把他弄出来控制住。”探子想,他们商议,一人跟着去治安队,一人留在驿站,等待后援。

驿站严格而言,是个袖珍的镇子,餐馆、旅店、小商铺都能看到,但没有常住人口,来来往往的都是旅客和每个店铺的老板与员工。

当然,警署也有,与一家餐馆共同租赁了一间单位,餐馆正门旁,多开个扇稍微小些的侧门,门檐上挂有双头鹰的小徽章,大概是因为隔墙就是餐馆厨房的原因,警署的室内空气飘扬着油烟与菜肴的味道。

这气味会随时变更,有时是炖金枪鱼,有时是奶油土豆,根据厨房烹调的食物来决定。

警署只有两名警察,薪水由驿站与圣保罗总局共同承担,老实说,驿站镇很难发生什么案子,来去的都是熟面孔和暂时住宿的旅客,最大一起案子,还是几年前,某位旅客的行李,在旅店被盗。

署长是个快退休的老警察,带着个刚入行的新手,每天以看报纸和喝咖啡打发时光,最近新手有了最广泛的追求,他喜欢上了旅店的一位服务生姑娘,整天泡在那儿。

“布兰,多巡逻,提高警惕,说不准哪天你能遇到起大案子,升职调到总局。”署长有时会唠叨。

“老爹。”小警察布兰会笑着说,“安稳点不好么,我可不想年轻时,被穷凶极恶的歹徒谋杀。”

署长想了想,不再言语,低头继续看报纸。

安稳地活着,比灿烂刺激的冒险更适合普通人。

这就是驿站镇警署平淡的生活,像暖和晚春里的湖面,偶尔起些无伤大雅的涟漪。

今天,强烈的风暴刮皱了湖水,掀起阵阵浪花。

先是暗警厅的秘密警察们驾临,布兰起初还好奇地申请参加行动,被严厉地拒绝。

“小巡警要有小巡警的本分。”他们这么说,署长听得出话语中的不屑。

但到了晚上,秘密警察撤退时,没有任何收获,反而给署里送来一个小偷。

署长老爹无不讽刺地想,“这就是暗探的本事吗?”

小局子没有审判权,能做的就是把小偷关押,通知总局,等几天,就会有辆囚车到来,让小偷去圣保罗的三等刑事法庭接受判决:保释或者去监狱待上半年。

警署只有两个拘留间,三面都是用砖头加固过的墙壁,还有一面是拇指粗的铁栏,最多装得下三个人。

老爹瞧了瞧犯人,是个年轻的俊小伙,他摇摇头,为年轻人不学好而叹气。

“把他关到……”老爹想了想,左手那间昨天住过个闹事的醉汉,呕吐物让里面充满酸涩的气味,现在都没消退,他把福兰关进了右边比较干净点的拘留间。

“伙计,吃过饭了吗?”布兰问。

“还没。”福兰回答。

“我可以替你买,隔壁的餐馆食物并不好,我去旅馆,那儿的厨子手艺更纯熟。”布兰建议,“但钱你得自己出。”

“我听说牢饭是免费的。”

“那是指监狱,而且狱子里你得参加劳动,来换取吃上饭的权利。”布兰笑了,脸上的青春痘亮晶晶,“你是新手吧。”

“不,以前进过一次。”福兰说,他想起了当年在费都的经历。

“嘿,这个俊哥们还是老手。”布兰仔细瞧了瞧囚犯,突然有了点感叹,“我有你一半英俊,可爱的小苔丝就不会若影若离了。”

“我没钱。”福兰说,他的钱包被卓尔法拿走,而装满十几万票子的小提箱,被他加锁放到了红雀剧团的行装里。

“那就不好办了。”布兰耸肩,“总局不会给犯人的伙食费报销,亏的又是署里微不足道的津贴。”

老爹发话了,“好了,去给这孩子买几个面包吧。”

“面包?镇里没面包作坊,从城里运来的,放了几天都开始发硬。”布兰不肯放过见“可爱的小苔丝”的任何机会,“我去旅店给他端点热汤。”

等福兰吃过饭,夜已经很黑了,两名警察就睡在局子里,听得到微微的鼾声。

黑暗中,福兰站起来,敲敲墙壁,很厚,只有在变身时,他才拥有恐怖的力量,砸开墙壁或拉断铁栏杆都不成问题。

意念间,他就可以消失在星光灿烂的旷野。

但势必会惊动睡梦中的警察。

他不能让变身的秘密暴露出来,而杀人灭口的事,他也干不来。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与道德,所以我没错!”恶棍们经常以此来宣称自个的无辜。

但用这为借口,践踏他人,所谓的正义与邪恶、堕落,就毫无区别。

福兰重新坐下,躺到水泥砌成的床上。

“总有机会的。”他说。

第十二章 逃亡(一)

总局的囚车在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驿站镇。

“囚车比预料的早来了一天。”署长老爹问,有些怀疑地看着随车的警卫,都是生面孔。

“哦,这是加班车,不少地方都抱怨拘留所人满为患。”

随后从车子里出来的巡回法官打消了署长的疑虑,是认识的法官,在西部供职多年。

“我正好去城里办差事,路上遇到了囚车,就让它特意拐到镇里。”法官和署长打招呼,“多少罪犯待审。”

“就一个”

“那好吧,顺便处理了,免得以后多跑趟。”

审讯就在警察署狭小的办公室进行。

“盗窃罪,当场被捕。”法官翻阅案卷,“你叫什么名字?”

“托波索,阁下,请相信,那只是意外。”

法官不相信罪犯的说辞,这类街头靠盗窃为生的小混混,没句真话。

连他们的身份都不好核查,无地的流民,被窃贼头子收养的孤儿,到处都是。

通常对这类人,罚笔款子或直接关到监狱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保释金一百恺撒,你能出吗?”

“他没钱。”布兰插嘴,“连昨晚和早晨的餐点,都是警察署出的,您看能不能给署里追加点经费。”

“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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