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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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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丽斯房间的壁炉烧得正旺,姑娘闭着眼睛,还处于半昏半醒的状态,满脸潮红,冒着虚汗,福兰冰凉的手放在她额头上,让姑娘感到很舒服,无意识地随着手掌转动脑袋。
将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兰想将它放回被子,但,他发现了挺奇怪的事情,握着帕丽斯的手仔细观察。
然后福兰的脑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着眼睛,握着做门栓用的长木条,“色鬼,刚占了团长的便宜,又来占帕丽斯的。”
“去买点胡椒和大葱,大葱旅馆应该有,胡椒去镇里的商店买。”福兰吩咐,“记得是黑胡椒。”
“咦?你饿了?”妮可正盘算着是不是再来一下,“肚子饿了就滚去大厅吃,胡椒?这种调味品老贵,你还真舍得。”
“不,用胡椒、大葱熬清汤,对发烧有帮助。”福兰把团长给他的恺撒扔给妮可,而姑娘手忙脚乱地丢下门栓,接过钱,结果是木头砸在地上的声音,让帕丽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丽斯的胳膊从福兰手里抢过来,塞回被子,细心将被子边缘盖平,然后,她将福兰推出房间,说,“在我回来前,你老实待在一楼大厅里。”
“如果能消除你的多疑,我愿意。”福兰说。
“是个好姑娘。”福兰看着妮可风风火火的背影说。随后他又考虑起刚才见的奇怪现象。
一般从手,就能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阶级。
像芭蕊团长、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层薄薄的茧,皮肤也略微粗糙。这是穷人家庭出身的标记,从小,她们就得帮助家里干些重活,就算现在当了剧团演员,遗留的老茧还尚未脱落。
但帕丽斯的手心,很细腻,没有劳动过的痕迹,这一般只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成员。
她比福兰早两年加入剧团,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剧团,帕丽斯年龄最小,大概才十五岁,一直是受人照顾的小妹妹,很少干粗活。
“她,有个好出身?却沦落到巡回剧团?”福兰猜想,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芭蕊团长的嘴巴很严,除非姑娘自己愿意说,否则,没办法得知。
半个钟头后,妮可回来了,看她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用跑的,“一个恺撒,就买了这么点。”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羊皮纸包。
“够了。”福兰将一颗颗的胡椒用手指捻碎,倒进碗里,又向旅馆借用了厨房,弄了点姜葱。“可惜没有紫苏或者罗勒,这些东方植物对发烧更有疗效。”
一碗黑呼呼地,闻起来辛辣,又夹杂着奇异香味的汤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丽斯喝了这奇怪的东西,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加重,我不会放过你。”
“请放心。”
※※※※
隔天清晨。
全团享用着煎鸡蛋做早点,帕丽斯烧退了,身体还有点虚弱,但能自己下楼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团长明显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她皱着眉头,望着福兰身上的衣服,“太不合体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会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妮可忍着笑,考虑了半天,决定不把那只熊是谁对团长说出来。
芭蕊已经恢复了精打细算的本色,她向福兰宣布,“以后,你来演男主角。”
妮可差点被嘴里含着的鸡蛋呛死,有时候,幽默太多,也是种折磨。
“大家听我说。”团长劝服,“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剧团人手严重不够,妮可得演女角,帕丽斯身高不够,只有卡西莫多能演这个角色,直到咱们能找到更合适的。”
“但大个子的相貌……这种模样的王子还是骑士,肯定不受欢迎。”妮可反驳,“观众没代入感,YY度也不够。”
“我会想个好点的剧本来弥补。”
福兰很高兴团长又恢复了斗志,“那么,红雀还能继续办下去?”
“当然,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这么放弃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黄,然后放到唇边,用舌头舔了舔,这种倦懒带点粗俗的动作,她做起来很迷人。
“妮可,你去镇议院登记,交税,我等会去找几个工人,把帐篷搭好,还有两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兰问,以前这些杂事都是他干的。
“你,等会去我的房间,有很多东西得学习。”芭蕊说,“发音,舞台动作,在两天里,你起码要初步掌握。”
第六章 明星(三)
平音、假音,台词韵调和谐,肢体动作,如何表达剧中人物的情绪,培养一位专业演员,得经过漫长的学习。
红雀这种野班子,倒不需要很专业,能基本上演出点剧中角色的神韵就够了。
“你的发音很好,但缺乏感情,干巴巴的。”
“动作更合拍点,根据音乐的节奏来决定肢体语言是激烈还是平淡。”
芭蕊指导着福兰,她准备改编以前很流行的一个剧本,很简单的复仇记,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剧情,英俊的骑士被邪恶的巫师诅咒,变成了丑陋的怪人,来符合福兰的仪容。
福兰的记忆力很好,台词两遍后就记熟了,这节省了很多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表演。
当天下午手续就办好,而妮可一个媚眼就打听到,集市那几天,除了刚来的一个马戏团,没有别的剧团来竞争。
这意味着是赚钱的好机会,只要福兰能演好角色;只要观众能接受一个丑人来当主演。
连夜搭好帐篷,第二天,红雀全团人进行排演,上午将整部戏排了一遍,下午,则挑关键剧情高潮部分,反复练习。
结局是骑士倒在血泊中,被爱人抱起,深情地亲吻,然后,骑士在吻中苏醒,妮可再没抱怨福兰身体好重、这么丑的脸还要吻下去,她们都知道,这个剧团能不能再生存、发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兰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他很快理解到,表演,其实和他在审判厅,用狡猾的计谋和表情,来挖下陷阱,让犯人落入一样,在法庭,他要骗过律师和嫌疑人;在舞台,他要骗过观众。
他记得,曾经,他经常用夸张的语言和表情,来迷惑住所有人,让罪犯放松警惕,而不久前,他还装成贵族公子哥,从仇人手里骗了一大笔钱,让仇人身败名裂。
仔细归纳,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们都处于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停商量如何弥补演出时的错误和漏洞。
“剧本结尾,骑士因为爱人纯洁的吻,变回原形。但我们怎么办?还是怪人,观众不会接受。”
“嗯,用烟幕,记得我们还有几个用于舞台效果的彩色烟幕弹,结尾就制造得朦胧点。”
“没适合福兰的服装。他个子太大。”
“把剧本改下,骑士因为容貌,一直披着大斗篷,现在去做个斗篷还来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吃饭时都没力气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
黎明堡的集市日,当然无法和费都的狂欢节相比,四周庄园的伙计、居民,纷纷将些土特产带到市集,而采购的商人,也乘着马车来到此处。
没时间打广告,发传单,红雀惟有在第一天免费,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赚钱的,只有人们谈好了买卖,处理好事儿,才有闲心来观赏戏剧,所以,最后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响不好,后几天根本没人来看。
免费还是有吸引力,大帐篷里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摆摊的小贩子,见暂时没顾客上门,也挤到门口观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吗?
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代我向那儿的一位姑娘问好,
她曾经是我的爱人……”
这是很流传的诗歌,在这里巧妙的改动了下,将诗中的地名变成黎明堡,来讨好当地的镇民。
当看到从幕后出来的,是个丑八怪时,观众很惊讶,原先,他们以为这是剧团猎奇用的报幕员,但没多久,人们哗然起来,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着骑士角色。
福兰站在台上,有点紧张,时刻注意着台下的反应。
妮可的上场让议论平静了下,漂亮的姑娘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但福兰又出场后,讨论又开始了。
“这剧团怎么搞的?”
“两人不相配啊,骑士是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兰里面穿的衬衣湿透了,掌心冒着汗,“冷静,再怎么样,也把戏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妥,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乱哄哄的声音里,福兰将杂念压制住,认真表演,那位骑士,经历了最恐怖的磨难,仍然坚持着美德,在充满荆棘的路上前行,如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微弱、但绝不熄灭的光辉。
他完全进入了角色,耳朵里再也没有观众的嘘声,没有初次担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里。
“我已疲于叹息,被悲伤所侵袭,身陷敌人的谋略之中,仇敌逼迫我的灵魂,想把我驱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们恐惧,让他们知道自已不过是人。”他喃喃念颂的台词,那些仇敌的样子,浮现着,居高临下,朝着他讽刺地笑着。
“让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福兰仰望着佩姬、黑帮头子、闪耀的金雀花,“……你们,不过是人。”
当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兰才惊醒过来,幻觉消失了,而整个帐篷里,鸦雀无声,起初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三个,所有人都拍着掌,有些女士,还哭了。
他们忘了那个蹩脚和丑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与坚强的骑士。
第一幕谢幕时,妮可不停问,“你是毁容的吗?你毁容前,是不是专门学习过戏剧与表演,太真实了。”
“完美,我想我发掘了个大明星。”团长也惊叹着鼓励他,“但别把剧本弄成悲剧,要轻快些。”
“我刚才做了个梦。”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然后,他直起身体,将手伸给妮可,“女士,下一幕要开始了。”
严格来说,福兰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这里是更大点的城市,观众是群经常观赏名家戏剧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亏这里是黎明堡,是个没有剧院的小镇子。
他让他们,着迷了。
结局时,掌声与欢呼,几乎震破了帐篷。
“呼,剧团保住了。”芭蕊在后台,兴奋得颤抖。
第六章 明星(四)
受人关注,并不符合我的计划。福兰想,他没料到自己能受到欢迎,三天的演出,剧团的帐篷里每天都坐满了人,人们爱看他的表演,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不是那种小丑演的滑稽剧,而是喜欢看到听到,一个丑汉悲怆的腔调。
剧团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梦中,绝无仅有的事儿,妮可老盯着福兰使劲瞧,然后说,“真奇怪,难道人类的审美观变异了?”
无论如何,现实中真有奇迹诞生了。
红雀每天得演三场,有时还会再加演一场,到第四天,他们甚至演了五场,连结尾的烟幕弹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经接受了福兰的容貌,每次谢幕时,全场起立,欢呼声让大帐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动。
镇外的旷野与河边,生长着挺拔的小白桦和淡黄的小花,但这几天,花被拔得一干二净,那些花瓣,被人们在帐篷里抛洒,以至于,每天收班时,不得不请了几个临时工,清洗如铺着一层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票子,让她数得手指抽筋。
扩展剧团规模的话老挂在她的嘴边,而另一个竞争不过,收入惨淡的小马戏团,她已经开始接触,看能不能合并,当然,分成时,红雀得占大头。
集市结束的前夜,一位年轻人来到镀金玫瑰,他面容白净,头发梳理得整洁,衣服有些陈旧,但显得得体,是那种受到过良好教育,但没什么富余财产的中下等阶级的人。
“我是个剧作家。”他开门见山对芭蕊团长说。
“噢,先生,我们这种巡回剧团,可请不起剧作家。”
“这几天,红雀剧团可是轰动一时。”
“当然,我们的卡西莫多,演得棒极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这种势头能坚持多久呢?”
团长有点不高兴了,“先生,乌鸦嘴的预言家,可是会被烧死的。”
“女士,这是实话。”那人仔细分析,“一连六天,贵团都是演着同一出戏剧,虽然改编得不错,但最大的功劳,还是得益于原作的精妙,一个成功的剧团,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创剧本。”
“请说下去。”团长有了点兴趣。
“人们捧场你们的戏剧,是因为新奇,从戏剧诞生起,从来没有个丑人,能正儿八经过地担当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为剧中滑稽的点缀,卡西莫多的出现,满足了观众小人物的心理,他们能带着种优越感,来欣赏剧情,‘哦,连他都能拯救公主,对抗黑暗,那我应该也能’,观众的优越感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想象力,为卡西莫多先生欢呼,也是为小人物渴望创造奇迹的梦想而欢呼。”
“你这么说,是指卡西莫多其实演得并不好?”芭蕊气恼,如果这里不是旅馆而是红雀的营地,她早就把这乌鸦嘴赶出去了。
“是的。”乌鸦嘴继续说,“他没受到过专业训练,表演技巧其实很幼稚。但,这都不是主要问题。”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人们有种从众心理,当每个城市都能为卡西莫多欢呼时,那,容貌、演技都不是问题,一位被众人恭敬的明星,哪怕是在舞台上犯错,都会被崇拜者认为是个人风格,那样,红雀将是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而不是窝在乡下地方。”
显然“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打动了芭蕊,她关切地问,“按你的想法,我们该怎么办?”
“量身打造剧本,将卡西莫多塑造成黑暗中的英雄。任何搞笑剧、荒诞剧都别让他演。”剧作家说,“其实,他的样子倒是个绝好的口碑,当所有主演都帅得让人吃惊时,一位丑陋的主演,本身就是最大的广告。
先从小地方开始巡演,让他有机会磨练演技,然后去大城市,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连最挑剔的皇城坦丁大剧院,也能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沉默了半天,芭蕊佩服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彪悍的求职者,说说看,你对薪水的要求。”
“分成,如果是我的剧本,每次演出,我分得收入的一成。”
“那可不行,太高了。而且我还没看过你的作品。”
“可以先试用,如果受到欢迎,再开始给钱。”
……
福兰并不知道,楼下的大厅,两人正决定着他的前途。
他正考虑,在集市结束后就辞职。
找个不起眼的工作,慢慢来完善他复仇的计划。
※※※※
集市日的最后一天,剧团多了位成员。
演出前,芭蕊团长给大伙介绍,“这位是劳伦先生,以后就是红雀的专职剧作家。”
“咱们能有自己的剧作家了?”妮可欣喜地嚷着。
福兰对劳伦点点头,既然他已打定主意离开,那么,只能单纯地祝福剧团能有更好的发展。
但他没料到,就是这天的演出,让他无法离开了。
那是第三场演出,临近黄昏,观众等待着剧中的骑士,再一次战胜邪恶,与爱人拥抱亲吻时,向舞台抛出鲜花。
人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伴随着剧情,不时发出感叹或者微笑。
如当初在法庭上,福兰调动着,支配着,所有人的情绪。
所以当有人揭开帐篷门前的帷幔时,没人在意。
那是个白金头发的姑娘,穿着庄穆的骑士服,她站在舞台下,直愣愣地盯着福兰,苍白的火焰,在她身体上若隐若现。
姑娘一时愤怒,一时疑惑,手慢慢移到腰间的剑柄上。
身材相似,脸上的,是一道道伤疤而不是缝合的痕迹,两只手,一般大小,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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