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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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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枪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剥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剥夺的天性”、“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乱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挺虚伪。”

“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

“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

……

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挺,挤开紧实湿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第四十七章 政局

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邸,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媛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侃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媛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刚二十出头,自视甚高,为人刻薄,说出嘴的话也像刀子般锋利。

里德尔脸色变了变,眸子里散过一丝冰凉,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故作欢笑,勉强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嗨,在床上,我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让姑娘们软绵绵地求饶。”

“好啦,斗嘴只是孩子们的把戏,而莱因施曼不需要孩子。”托曼用兄长的口吻说道。

这场兄弟们的聚会显得冷清清,在竞争意识强烈的金雀花,亲情本就显得淡薄,唯一共同拥有的东西,只是血管里的血。

他们一起来到客厅,围着沙发椅坐下,想谈点什么,却找不到话题,彼此间如同初识的生人,气氛尴尬极了。

托曼犹豫了片刻,他找不到什么巧妙的措辞,于是说道,“难得碰次面,来点酒么。”

“没问题。”

“好吧。”

带白手套的仆人,端着浅底银盘,送来堪称珍品的好酒和搭配的果脯小食。

三人在无趣的氛围里,慢慢轻抿着酒。

“皇帝中风了。”良久,托曼说。

“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事,有什么好讲的。”弗朗士轻笑。

“你的嘴真像佩姬,仿佛不刺刺人,就显得不甘心。”托曼皱着眉,他解释道,“突然间,金雀花临来了天赐的机会,皇帝无法理事,储君下落不明,这便是父亲召大家回来的原因。”

“家族连同支持者,在议会拥有七成的席位。”弗朗士想表现出自己的见识,“整个拜伦,能由金雀花说了算。我觉得家族倒不应该有什么大动作,否则过于急迫了。”

“你觉得呢?”托曼问里德尔。

花花公子斟酌着用词,“我以前曾参加过一场格调高雅的外交宴会,有不少迷人的姑娘们出席,可有个小子,是俄沙大使的儿子,长得俊俏极了,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目光,等跳舞时,甚至排着队,想主动邀请他去舞池,我和其他小伙子们只能委屈地坐在角落。”

“嘿,我可不是来听你抱怨的。”弗朗士喊道。

“听我说完……于是我们想了个诡计,故意将酒洒在了他的衣服上,他只能匆匆退场,避免穿着脏衣服失仪,等他走了后,姑娘们终于发现,还有我这个社交界里很出众的男人在场,于是她们纷纷麇集到我的周围。”里德尔说,“结果呢?和那家伙一样,其余继续受到冷落的小伙子,又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把酒泼到了我身上。”

他总结道,“金雀花在此刻,太显眼了,贵族们失去了压在头顶上的皇室威胁,会发现,莱因施曼的势力过于强大,他们能容忍一个即能掌握皇室,又领导着贵族阶级的家族存在么?”

“和父亲分析的一样。”托曼点点头,“一直以来,与其说皇室是遮着金雀花阳光的参天大树,不如说它是帮忙挡住风霜的庇护伞,拜伦不止莱因施曼一个公爵家族,虽相比起来,其他公爵阁下们势力弱小,但如果他们联合起来,再威猛的狮子,也抵不住群狼的袭击。”

“父亲有怎样的对策?”里德尔问。

托曼看了看伫侯在客厅门前的仆人,确定他们听不到这儿的对谈,压低声音说,“恢复公爵领。”

里德尔险些惊呼起来,“公爵领?”

所谓的公爵领,便是公国的意思。

从安易二世时期开始,拜伦走上了集权的道理,皇帝们运用手腕,一点点收回册封出去的土地,取消公国,建立新城市,指派官僚,将由领主们坐在城堡里,管理自己封地的国家,转变为以皇室直属城市为区域中心的新制度。

首当其冲的公爵们,得到了高官厚禄的封赏,汇集于王都,却失去了能独立掌控的土地。

如果不是后来连着几代皇帝暗弱无能,拜伦早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帝国。

直到今天,以坦丁为首的帝国腹地,和如黄金角海湾这种原本贫瘠,因商贸而兴盛的区域,被皇室牢牢控制在手心,而西部和南部等一些古老的地区,仍存在相当一部分属于贵族的采邑。

老传统和新文明共存,便是拜伦此刻的特征。

但公爵领和这些尚未收回,需要向皇室纳税,受皇帝巡察监管的男爵领、伯爵领不同,大公爵们在领地上拥有征兵、收税、外交、授爵、分封等一系列权利,除了名义上隶属于共同拥护的皇帝,和一个独立的国家没有区别。

这等同于将一个国家分裂成数个小国。

弗朗士冷着脸,“能有机会获取整个拜伦的权柄,却宁愿选择得到小小的公国,这也过于软弱了,而且大姐更是名副其实的王储妃,假如朱利尔斯那个脓包登基,等她诞下有着金雀花血脉的皇子……”

“佩姬?”里德尔冷笑着,他脱下手套,露出残指的暗红色伤疤,“就如我被绑架,大哥你在南部的宅邸也曾受过袭击。”

托曼扬扬眉毛,“你发现了什么?我查过那场事故,毫无头绪。”

“我只掌握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证据,也许你并不相信,但得知道,你的妹妹,我和弗朗士的大姐,和咱们可不是一条心。”

……

“他妈的,管理厄运的神灵,开始关注拜伦了么?”

库珀·冯·特维尔接到由坦丁传来的噩耗时,一时间惊呆了,他将自己锁在办公室里,揣测不安,皇室和大贵族集团,是帝国基座的两根大支撑柱,现在,有根柱子摇摇欲坠,快要倾斜倒塌。

“我的皇帝陛下,我的表亲,你病得可真不是时候。”

金雀花显然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随着而来的,还有长老议会的通告书,议院命令亲王暂且卸下海湾军政代理官的职务,立即返回都城。

皇帝处于昏迷,医师已经确诊脑内有血栓堵塞,能否醒来还是未知数,御座不能长期空着,在皇太子归来前,至少得拥立一位暂统群臣的摄政王。

亲王花了整整大半天,来权衡轻重缓急,想清楚他此刻应该干什么。

长老议会蠢蠢欲动,摄政王可能是由几位大公爵联合议政,也可能是推出来一个身后没有雄厚势力支持的皇室远亲来当傀儡。

无论哪种,都轮不到他。

作为皇室的旁系血脉,拥有大公爵衔和亲王封号的特维尔家族,一直以来是御前的盾牌和长枪,是皇帝党最核心的中坚分子。

老人党早已将他当成讨厌的麻烦。

以这种局势,展现出中央集权雏形的拜伦,皇权将被再度架空,甚至逐渐分裂成几个由大公们职掌的公国都有可能。

这无疑是历史的倒退。

偏偏这关口,皇室没有一个能出来主持大局的人,来维护他们这些忠臣的利益。

“不,有的,那便是我,我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他手头拥有受律法承认的御令,司掌着整个黄金角海湾地区的火枪营和政务,即便坦丁风云突变,他也有自保之力。

还有个更阴暗的想法,这念头因为昔日大皇帝的威严,深深压在心底,不敢有丝毫非分之想,这时候,却不合时宜地蠕动起来。

皇帝膝下唯有独子,是御座理所当然地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储君现在生死未卜,至尊的皇冠,无法戴在一个失踪者的额头上。

“我也是拥有顺位继承权的人!”

他打了个寒颤,甩甩脑袋,努力把这被恶魔引诱出的念想抛离出去,他的职责是从匪徒手中拯救储君兼小侄儿,而不是盘算着谋求对方的权柄。

而且,无论是巩固自个的地位,还是往后更上一层楼,他必须拥有大义的名分。

皇太子就是最好的大义。

“一切都得尽快解决。”

亲王走出房间,出现在部属面前时,表现得稳重平静。

“您无视长老议会的命令么?”亲信询问。

“御令唯有皇帝本人才能收回,只要陛下还没苏醒,或者没新皇帝的新谕令,议院无权要求我返回王都。”库珀大声回答,“我受皇命坐镇海湾,谁敢剥夺?”

※※※※

坦丁政治上暗暗的变局,并不能影响到海上的游艇。

朱利尔斯皇太子自寻乐趣的小天地里,闯入一位客人。

福兰站在门前,脸隐藏于高高的衣领和围脖中,只露出灰黑色的头发和炯炯有神的眸子。

“你便是神秘客先生吧,我们还是第一次面对面的交谈。”朱利尔斯面容憔悴,眼眶深陷,“不,这是第二次了,我记得你的眼神,你就是费都餐厅里那个假冒成医生,骗我上当的人,每次你都乔装打扮,不肯露出脸。”

“我为阁下的愤怒,谨表达歉意。”福兰回答,“你很爱自己的妻子?爱情的确是伟大的情绪,是美学的经典,是人生的光,但美丽的表皮下,是恶毒的毒液;光的背后,也是重重阴影。”

这话马上让无精打采的人,激动了起来,他吼道,“你有什么阴谋诡计?如果你胆敢伤害到她的一点毛皮,我就算是死,也要拖你下地狱!”

“不,我并不打算伤害她。只是,想让你看看,一个女人的真面目。”福兰说,他示意属下们上前,将掺杂着药末的水,灌入对方的嘴中。

“将人麻醉自己的美梦惊醒,是种残酷的行为。”他喃喃,“但既然是梦,总得醒来。”

朱利尔斯挣扎着,咒骂着,然后,在药剂的作用下,眼神逐渐变得恍惚。

第四十八章 “致宾如归”旅栈

太阳渐渐落在了山后头,从海洋上空传来的湿风,将残留的最后一抹橘黄光晕,也吹得消失汰尽,整个穹苍只剩下两种色泽,暗得发紫的蓝底,灰白色的沉闷云雾。

也许即将有场大雨,于是有经验的旅人,纷纷加快脚步。

在穿过丘陵地,通向玛兹安镇的那条临海公路附近,有座凸起的小山丘,山头生长着松树林,因为修建公路时,就地取材,从山丘开采了大量碎砂石,几乎将山靠近公路的那一面削平,导致路途中的旅客,打开车窗眺目望过去时,会瞧到在树和杂草组成的绿色下,有一大片颓败的泥黄。

“致宾如归”旅栈就设在山脚,从外表来看,这是栋丑陋的建筑,长面包型的格局,两层楼,屋顶是深褐色的棚子,门特别大,能容纳一辆马车直接通入,说明它的前身是某间装货物的库房,被简单地修整了一番,摇身变成装人的客店。

如果不是有一条路旁长满枯萎野花,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以及一支褪色的红漆木招牌指引着疲惫的旅客们,路人很难发现,在野外,还有家孤零零的旅栈。

旅栈老板曾是个小生意人,但始终无法适应尔讹我诈的商场,心不够狠不够黑,几十年打拼下来,除了圈子里“那家伙算个诚信人”的口头夸奖,也只积累了一笔小小的积蓄。

他觉得自个再干下去,指不准哪天会血本无归一无所有,准备投资点稳当的行业,安稳地渡过下辈子。

在考察了许多项目后,他看中了这间属于附近小造船厂的库房,房子用料十足,建得牢固,正处于两座城镇的中间,朝前半天路程是玛兹安镇,朝后抵达松瑞镇,也同样要花半天。

只要再花点钱装潢,就能改建成马车旅店,错过行程的客人,为了避免露宿荒野,都愿意花点钱来享受暖和的房间和热水。

小造船厂正准备搬迁,所以价开得很低,于是他用大部分财产,如愿购买了“能支撑后半生”的产业。

开头几年,生意不错,虽不算日近斗金,但也衣食无忧。

可在两年前,海湾公路从不间断的修建工程,终于延伸到了这儿,旅人只需要再赶四小时车子,就能抵达城镇,商家的货车在城市间来往也更便捷,他们满意于越来越健全的交通网络。

不过对旅栈的主人来说,这无疑是灭顶之灾,“该死的公路!我的客人愈发少了。”他经常在核算过收入和开支后,愤愤不平地蹲在门口,像瞪着敌人似地,望向平整的国道。

本月他又亏了七百多块,被迫解雇了厨师和仅有的一名服务生。

大儿子参加了军队,前不久写信回来,说受到了大人物赏识,有升迁的机会,另两个漂亮聪明的孩子正在镇里读书,恩爱的老妻也在那照顾他们,老店主和老旅栈一般,孤单地留守在荒野。

我们说过,他是个诚信人,也以自己从不偷蒙拐骗而骄傲,但今天,在形势所迫下,诚信人被逼着干下了不诚信的事。

开旅栈有许多损人利己的阴招,比如故意在晚上,朝公路上倒一桶滑黏黏的油,夜黑风高,拉车的马不小心蹩了蹄子,或者车轮打滑让轴承出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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