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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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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十来把枪互相对准要害。

所有人的额头上,都沁出了豆粒大的汗珠。

克瑞根这才发现,除非占据绝对的优势,否则,使用暴力是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

夜幕低垂,冷冰冰的月光让荡漾的海浪粼粼闪耀着一层惨白的微光,触目望去,天地包裹在一片黯淡的黑蓝中。

二十艘缉私舰只悬挂着一半的桅帆,保持着匀速缓缓前进,甲板上人影绰绰,船舱里,指挥官凝视着一台正在“嘟……嘟……”响着的仪器。用水晶打磨的屏幕上闪烁着一前一后有两点小小的光斑,红色的代表佩戴者目前的方位,绿色的则是船上的追踪仪。

“距离目标六海里,离齐格岛三十海里。没有异常,信号正常。”

……

“还有二十五海里,保持警惕。”

……

“离目标依然六海里,等等,目标逐渐偏离了前往齐格岛的航向。”

“这代表了什么?”海上巡逻队的中尉问道,亲自指挥收网行动的莱姆探长,不解地摸着下巴。他沉思,想加速追上去,又怕目标的船只是出了点暂时迷途的小问题。

十分钟过去了……

半小时流逝了……

追踪的船越来越偏离预料的航道,然后,屏幕上的红点停住了。

“糟糕,难道另换地点,他准备直接在海上碰头?”探长懊悔地敲着桌子,“所有船挂满全帆,以最大速度前进!”

……

缓缓聚集的乌云,挡住了月亮,让本就阴沉的氛围更加幽翳,海得城以东,某处岛屿隐蔽的弧湾中,静静地停泊着几艘船,简易的码头上,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两名肩上腰间挂着各种枪械的帮派人员,正搬送着沉重的箱子。

码头一块凸起的木板,不怀好意地绊倒了一名正在搬运途中的枪手,他趔趔趄趄地失去平衡,连人带箱一起摔倒。

“砰”,几十公斤重的大箱子砸在滑台上,险些顺势滚入海里。

“该死,你就不能小心点吗?”另一个充当着搬运工的同伴,恼火地吼道。

“天知道怎么这么重!”枪手辩解,“别责备了,还有好多箱呢,不要耽误了时间。”

他低头,想重新抬起箱子,动作却凝固了。刚才的摔击砸弯了箱口的锁,露出一道不大不小的豁口,像正在歪着嘴巴笑。

几叠捆扎好的大额钞票滑落出来,里面的更多,枪手知道自己在运什么,但亲眼目睹了这笔庞大的财富,还是给他带来了强烈的冲击。

“光这一箱子票子,就足够过一辈子舒坦日子。”他小声说,觉得喉咙如被火燎,于是不停地吞咽着口水。

“这是老大的钱。”同伴叮嘱,但目光却停留在钱上,迟迟不愿离开。

“老实说,老大已经失势了,说是准备东山再起,但咱们去了葡荷,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天,真回不来,我在城里酒吧认识的小安娜怎么办?我和她才好上。”

“瞧,现在船就在眼前,也没人注意这边,不如……”

他们满脸都是汗,对视着,缓缓点了点头。手忙脚乱地抬起箱子,朝最近的一条船奔去。

当那条快艇悄然扬帆启动,朝着不知道未来的前程驶去时,几条人影缓缓出现在码头。

“就这么放他们离开?”劳薇塔的灰眼珠里,闪着揶揄的光。

“贪婪,会让人生变得疯狂,有什么未来在等待着这两个小偷兼背叛者,谁知道呢。”福兰回答,他穿着纯黑的翻领风衣,戴着白手套,声音平静缓和,“走吧,去见见我们的老朋友。”

塞西莉亚双手搂着劳薇塔的脖子,半醒半睡,她打了个哈欠,不满意地嘀咕,“快点解决吧,好让我回到床铺上,睡眠不足,会让小孩子长不高的。”

……

缉私舰将目标层层围住,莱姆探长望着漆黑没有半点灯光的疑船,心头掠过一丝阴影。

疑船远远偏离了正常的航道,进入了一片布满暗礁的水域,触了礁,不少海水灌了进去,正一点点地朝下沉。

海警们划着小艇,登上了船。

没发现一个人。

“明明追踪仪还亮着,显示对方仍在船上。”

“不,我们被戏弄了,他早已发现,想必刚离港,就换了另一艘船。”莱姆探长回答,他站在驾驶舱里,在被铁条固定好方向的舵盘上,看见了那只价值四万三的戒指。

戒指下压着一张纸条,他拿起来读到,“谨以这份小小的礼物,馈赠给费都巡警厅所有英勇、坚贞正义的探员。”

末尾盖着一只乌鸦形状的印章。

……

狂乱的枪声大作,但随即就平息下来。

福兰·弗莱尔踏入巢穴的一瞬间,觉得自己望见了地狱。鲜血、碎肉、苦痛、哀嚎和绝望,他打了个寒噤,不是为了这灾难似的现场,而是为了盈满于无形中,戾气和阴暗的残忍。

人最丑陋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没有信赖,没有温度,没有依靠,上一刻还称兄道弟的伙伴,危难时却彼此仇杀。

血太多了,走廊上、墙壁上,窗沿上、连绵成一片,仿佛城市地下水道中流过的污水,发出腥臭的气息。

“救……救我。”过道里,一个人抓住福兰的裤角,他被散弹枪正面打中,胸口像块破烂的海绵,嗤嗤从弹孔中喷着血,“我不想开枪……大家只想活着享受……”他声线越来越虚弱,然后,手颓然地瘫软。

“带塞西莉亚出去,已经用不着她的力量了。”福兰轻声说,“冥冥间不可捉摸的公义,刚刚审判过了。”

“其实我不介意,没什么了不起,小场面罢了,当初在叔叔身边时,我看得多了。”兽人萝莉炫耀道。

“你可以不介意,但应该学会对生命保持敬畏。”

他摆摆手,推开被子弹打得千疮百孔,虚掩着摇摇欲倒的门,跨过横七竖八的尸首,不少脸他曾见过几次,都是帮派站在克瑞根一边的小头目。

微弱的呼吸声,疼痛难忍地咳嗽。

福兰停住脚步,望见克瑞根瘫靠在墙壁上,浑身血污,脚边有一具枪手的尸体,危急时,巨拳大佬将他推到自己身前,挡住了由枪膛喷吐出的死神,但还是有几发漏网之鱼,咬进了他的皮肉,炸烂了他的肺叶和胃。

“乌鸦……你还是来了。”克瑞根吐着血,惨淡的眼眸猛然间炯炯有神起来,“……你赢了,规矩就是这样,胜者享受富贵,败者埋进地下三尺。”

福兰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来,从口袋摸出银色的烟夹,点燃,用力抽了几口,让烟头的火光变得明亮,他又将烟放到克瑞根的唇边。

“假惺惺,如果挖出你的心脏,我估计能看到它正得意洋洋地搏动。”克瑞根费力地抬起手,夹住烟,烟蒂很快变成了红色,他一边咳嗽一边吐着烟雾,“从西部遇到一起时,我就知道你瞧不起我们。”

“我只是瞧不起自己。”福兰回答。

“随你怎么讲,说话权在胜利者的嘴里。”

福兰拨开他的衣服,检查了下伤势,“你至多还能活一个小时。”

“多么残忍的话啊,对,你有着奇妙的治愈能力,你想让我求饶,苦苦哀求,满足你戏耍的心情?”

“不,我不会这么做。”福兰直言不讳地说,“你知道我许多事,现在又出于敌对的立场,而我并不是个慈悲的圣人。”

克瑞根沉默地抽着烟,这举动仿佛耗尽了他最后的生命力,他费力地控制着逐渐僵硬的手指,扔掉燃烧殆尽的烟蒂,“给个痛快吧,我不想在这种痛苦中熬上一小时。”

他充满遗憾地闻了闻缭绕在空气里,混合着血腥味的烟草香,眼珠子朝上翻,死死凝视着福兰,“你也会有这个下场的。”

“我知道,没人可以逃掉。”福兰说,他拿枪顶在克瑞根的眉心,拨动了扳机。

……

火焰吞噬着巢穴的建筑,炙热将一切都化为了尘埃。

夜下的海面,火光冲天的岛屿像座闪耀的灯塔,格外显眼。

码头上,整齐地摆放着十几箱财富,它原本属于克瑞根,福兰也无意拿走。

福兰的黑风衣上沾着凝固的血,他站在已经驶离岛屿的黑王号上,回首对劳薇塔说,“让你能掌控的那些隐秘渠道,慢慢地浮上水面。”

“估计明天,整个黄金角海湾的帮派都会收到消息,他们张望片刻后,就会冲上来抢夺地盘。”

“让他们抢,不要起冲突。只需要占据整个走私贸易的最上层,运来的无证私货,只有我们的商行能流通出去;来路不明的钱,只有我们的洗钱公司才能漂白。无数大大小小的帮派聚集而来,各占着一些小小的地盘,我们只用低调的隐藏在他们身后。这样,无论哪个渠道被堵死,哪个帮派被剿灭,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只要黄金角海湾还存在黑帮,还有着走私贩子,就能源源不断地提供着养料。”

“明白了。”

“现在,去费都吧,伪装的道具和身份文书,都准备好了吧。”

“嗯。”

既然那位大小姐想故地重游,那么,曾作为土生土长费都人的他,如果不去送点小小的礼物,未免太不通人情。

福兰最后望了眼正在燃烧的岛屿,走进了甲舱,黑王号渐渐退隐在海面潮湿的夜雾下,只留下依旧荡漾的波浪,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第二十三章 老好人和女劫匪

纪·伯伦神甫是乡村上德高望重的老人,生得一副慈悲的面容,人人都敬爱他,他平日的所作所为也对得起这份尊重。这里人口很少,只有五十几户近300人,位于一处半山坡,是那种典型的落败村集,没有工厂、商场和旅馆,也没有投资商想开发附近的土地。他们在山坡开垦菜圃和贫瘠的田地,养鸡牧羊,磨麦子,用干羊粪烤硬面包,用麦杆和枯枝烧水做饭,自给自足,过着一种原始的生活方式。

它隶属于山脚下一座小城管辖,但因为过于贫困,除了按时按点抵达的税务官,政府从不将它放在心上。

所以老神甫平日里不但要照料乡民的精神生活,也不辞辛苦地帮忙他们的现实生活。

“贫穷的牧师、没有薪水的代理乡长、纠纷调解员、教师兼医生、婚礼和葬礼的安排者、孩子的洗礼人。”老人有着许多形同累赘,他却甘之如饴的头衔。

他住在一间简陋的木头小教堂里,里面有陈旧的长座椅和葡萄酒杯似的布道坛,但台子左边的木板裂开了,让它看上去是一只破了半边的酒杯。

老神甫在本地传教了二十年,据说,当初在地区教会挑选人员时,许多神甫都因为穷山恶水的环境迟疑不前,后来纪·伯伦——他那时还是个四旬的中年汉子——站出来说,“我去吧。”

同僚暗中对他告诫,“纪神甫,那里除了浑身羊粪味的乡下人,就什么也没了。”

“哦,天国没告诉我,救赎和恩慈也有歧视。”他回答。

然后,他去了,并扎根下来,当年地区教会同资格的神甫,最差的也升职为大教堂的执事,但他仍默默地在被人遗忘的角落,照料着一群天父的子民。

最初,他每周聚集着居民,在破教堂里进行着简朴的弥撒,但很快,他发现那些孩子们没有老师,有的十多岁了,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知识和信仰同样重要,信仰是精神的慰藉,而知识更是改变人生的武器。”纪神甫想,于是他出了趟镇,居民们都猜测这位新来的神甫,受不了苦逃走了时,他牵着自己的那匹矮脚骡子又回来了。

骡兜里装满了笔、墨水和小本子,还有一些书,神甫对好奇的乡民说,“让孩子们每天下午都来教堂,我给他们上课。”

这当然是完全免费的,他也拒绝收钱,甚至拒绝心怀感激的人,邀请他去用一次晚餐。

“我多吃一口,孩子就少一口的营养。”

二十年来,有不少长大的孩子,想走出去到外面闯荡,但又对未知的世界感到恐怖,老神甫就鼓励他,“恐惧只是层雾,让许多东西看上去模模糊糊,但只要向前走一步,穿过去,你会发现,其实不过如此。”

有的人发了小财,将家人接到城市里生活,却没有对启蒙老师表达任何感激之情。他也不以为然。

老神甫是乡上最富有的人,他有一匹老骡子和两只羊,每季度教会也会分发一笔款项给所有的教堂,但他经常囊空如洗,因为他领养着三个无家的孤儿,要出资给所有求学的孩子购买文具,贴补没有生活能力的孤寡老人,维护修整比他还老的教堂,免得哪天塌陷。

我们现在都已清楚,纪·伯伦是位光辉的圣人,是良善默默无闻的支柱。但他之所以出现在诸位的视野中,是因为老神甫又拣回了一名孤苦伶仃的小劫匪。

那是在一个月前,老神甫骑着同样衰老的骡子,从地区大教堂领取款子后刚刚转回,两百块,一半现钞一半硬币,零钱碎钞很多,显得荷包鼓鼓的。他用了四分之一,在城里买了些必备的物资:几大叠廉价纸,蜡烛、两包化肥和带给学生们吃的糖果。

缓坡的山路经年未修,有次老骡子就陷到了路上凹陷的地方,差点折断了腿,所以神甫在上山时,都会将坐骑牵着走,每次回到镇子时,人比驴还累。

神甫在午后时分路过了一片小山林,他寻思着歇歇脚,在树荫下喘口气。

于是他将骡子拴在树上,让它啃食着嫩草,自己从兜裹里摸出面包和清水,在进行过宗教的餐前仪式后,坐在草地上,用小铁刀切着硬面包。

骡子突然不安的挣扎着,他看见一个披着灰袍子,身材矮小的人出现在面前,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短剑。

“交……交出来……把它给我……”那人声音很沙哑。

“劫匪么?发现我刚领取了善款,从城里就跟来了?”神甫悲哀地想,因为没强盗会来抢劫一个穿着破褂子的穷人。

“这是天国给穷人的慈悲,是孩子们的书本费。”纪·伯伦试图劝阻,但如果对方来硬的,他阻挡不了。虽然这个人和他一般高,但神甫是个体弱的老人,手中也只有一把破旧的餐刀。

“……教……会?”那人声音变轻了,斗篷下的眼睛,似乎也闪烁不定,但还是慢慢走了过去,飞快地从纪·伯伦手中,夺过了一小半切好的面包,埋头狼吞虎咽起来。

这种黑麦子烤的面包非常硬,不合着水吃几乎难以下咽,强盗咳嗽起来,像被噎住了喉咙。

老神甫默默地看着,他才发现,这人裹在身上的袍子又脏又破,几缕垂出来的头发也沾满灰土,袍底露出皮靴的鞋头,已经和里面的袜子一起磨烂了,黑兮兮的脚趾头流着血。

除了那把造型精致不知来历的短刃,这人像个乞儿多过强盗。

他松了口气,怜悯的心肠让他将清水递了过去,“喝点,慢慢吃,如果不够,我还有。”老神甫拍着对方的背,但那人受惊似地跌倒,手里的面包残渣洒了满地。

“别……别碰我……我是……是个罪人。”那人艰难地说。

老神甫以为对方是在为抢劫的事儿忏悔,他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天国迷途的羊羔呵,你是主的好孩子,不然,也不会等饿得没力气时,为了活命的食物才来打劫路人。”

那人抬起脸,包在头上的斗篷滑下,眼眸中有股迷乱的神采,虽然颜容上满是黑灰和污垢,但老神甫还是辨识出,这是个刚刚成年,惹人怜爱的小姑娘。

……

本地的居民们在黄昏时,看到他们爱戴的纪·伯伦神甫,牵着坐骑出现在村口,他们热情地上前迎接,却发现骡子上坐着一个光着脚的脏姑娘,靴子挂在鞍旁,那两只脚肿得厉害,破了皮,有些伤口还有发炎的迹象。

“主教阁下(他们知道他只是个神甫,但唯觉得这么称呼才能表达浓浓的尊敬),这位小姐是谁?”他们问,估摸着又是神甫先生拣回来的孤儿。

“天国会照耀每一只羔羊。”果然,神甫这么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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