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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内幕-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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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本合同中所商定的事项不论已否执行或正在执行,均应立即中止;但在对日
战争尚在进行期间,如任何一方不愿继续执行本合同而要求中止此项合作时,除应
当在半年前正式通知对方外,并应负责保守有关本所一切秘密,另一方有要求赔偿
因合同中止而所受到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中美所工作人员应按需要由双方派员共同组成,各个部门正副主管人员由双方
选派,原则上是由军统派正主管人,美方派副主管人,必要时可另行协商办理。在
选派各部门负责人员时,双方均应事先互相征求对方同意,始行派遣。如在工作期
间,一方对另方工作人员有意见时,得请求更换,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今
后在工作需要时,对组织机构之增减等问题,应由双方负责人事先进行协商同意,
不得由任何一方采取单独行动。
中美所对外一切行文,由主任副主任出面共同签署方为有效;对内双方最高负
责人,中国方面为中美所主任,美国方面为美方所派之副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因工
作关系需要指挥另一方工作人员时,应以主任或副主任共同签署之命令方能生效。
主任或副主任因事离职时,可自行指定专人负责代理,事前并应相互通知,征求对
方同意。
双方工作人员之薪给待遇,均自行负责支付。所有来华工作之美方人员,有关
食宿交通运输等生活方面问题,应由军统负责协助妥为解决。各项费用凡由军统先
行垫付者,由美方按期归还。有关中美所办公、宿舍及其他公用房屋之修建工程,
均由军统派员主办,所需经费则由双方共同负担。|奇…_…书^_^网|
合作的主要业务,是交换关于日本海陆空军在中国沿海及大陆上的活动部署情
况及有关这些方面的材料,双方均应将所搜集到的情报全部无保留地提出交换研究,
俾有利于对日作战(实际上却是叫军统提供这方面情报,名义上虽说交换,而美方
却从来不向军统提供什么情报)。美方在中国沿海布雷、测量等,华方可派员参加。
当时美帝特务机关,虽然很重视中国共产党和它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与各
地人民武装游击队的情况,以及各民主党派的活动和苏联方面的情况,但在合同中
却没有正式提到,只含糊其词地说了一句,说在情报交换方面,除上面所谈到的对
日本的材料外,〃其他有关情报〃也在交换研究范围之内。所以从合同全文中找不
出有反共反苏反人民的字样,而在实际执行时,军统是不断地要向美方提供这些材
料来满足它的要求的。当时军统局的新疆省站,便专门在中苏边境搜集有关苏联的
情况,向美方提供。对中共和它所领导的武装部队的材料以及各民主党派的材料,
军统局主管部门更是整套整套地提供。
军统所领导的武装特务部队,总共有五六万人,戴笠请求美帝帮助训练和配发
美式武器装备,也得到美方的同意。在第一次合同中便提出先训练和装备五万人,
并规定凡经中美所训练和装备的特务部队,都得接受中美所的指挥,这些部队对日
作战的情况也要向中美所汇报。合同中关于美方为军统进行训练的情况提得很多,
已记不起来,只知道以后除了在各地成立了许多〃中美特种技术训练班〃外,还在
重庆成立了助教人员训练班和气象人员训练班,在湖南东安成立过医务人员(军医)
训练班,以及爆破班等。
合同中还提到为了便于双方海空军对日作战,中美所应在中国沿海及后方各重
要城市以及所领导的特务武装部队驻地,设立水文站、气象站和无线电台。关于中
美所因工作关系所需要之电讯及气象器材和武器弹药装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医药
设备等物资,均由美方按实际需要数量全部无代价供应,并负责运输。
另外还在合同中谈到,中美所中所有美国籍工作人员来华后均享有外交人员之
待遇。合同中还提到美方工作人员,如有失踪、伤亡等情况发生,军统应尽最大努
力协助寻找与负责保护美方人员之安全。美方特别提出,凡在美国经过训练,认为
绝对可靠,并已宣誓对盟国效忠之缅甸、泰国、朝鲜、台湾、安南等地人员,经美
方提出,华方认可后,准在本所指挥下工作。
合同最后提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凡在本合同签订前有关中美所筹备
期间一切措施与本合同商定条文不相抵触者应继续进行,否则应即中止,另行协商
解决。合同中还规定,在执行期间,如双方均感到有必要修改与增补事项,经事先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之后,可另行补充签订合同。合同用中英文各缮写两份,中英文
本有同等效力。
第二次签订的补充合同,时间为一九四四年秋,地点为中美所内陈家院子。美
帝方面主持人为美国战略业务局局长杜诺万(W.J.DONOVAN),蒋介石集团方面为
戴笠。参加的人除中美所组长以上人员外,还有军统局各处处长和各室主任,共有
三十余人。
第二次的合同,主要内容是由美帝特务为蒋介石集团培训美式特务人员和向军
统提供美国刑具以加强军统对中国人民之镇压。
合同中规定,中美所决定在重庆成立特种警察人员训练班,专门培训刑事警察
干部。所需教官由美方选派,技术训练工作全部由美方负责主持,教学器材和实习
所需之器材设备等均由美方供给。受训人员由军统选调,所需房屋及训练经费由军
统负担。
这次合同中,还提到美方同意为军统培训高级特务二十名,送往美国受训一年。
除旅费由军统担负外,受训人员在美国一切费用由美方支付,每人一年约一万美元
左右。一九四五年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司令柯克上将到中美所视察时,又主动地将送
美受训大特务的名额增加一倍为四十人。
在这次合同中,还提到增加美方供应中美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医药设备等问题。
如十轮大卡车由原来议定的五百辆增至二千辆,中小吉普车由五十增至二百,并供
应全部车辆的维修设备和可供三年使用的各种备份材料。医药器材增至可供一千张
病床使用的全套设备和医药。
第三次合同的签订是一九四五年冬天,这时戴笠和梅乐斯均已赴东南视察,根
据他们两人商定的几项原则,在重庆中美所内由美方参谋长贝乐利和军统方面主任
秘书潘其武两人主持签订,内容主要是关于结束方面的事务性问题。
根据第一次合同规定,对日作战取得胜利后,中美所应即宣告结束。有关中美
所一切结束工作,均由军统负责主持。所有美方在华工作人员应即返回美国。中美
所内美方人员所保存之武器弹药和其他生活日用品等,凡已运来中国者,不问数额
多寡,均不计价交与军统接收处理。军统方面所要求增拨之物资及两次合同中规定
应由美方供应之物资,除一千张病床所需之全部医药设备器材仍由美方负责供应齐
全,改在上海交付外,其他各项物资凡已启运来华者均按已启运之数量供应,未启
运者不再供应。双方合作期间,中美所各项资料文件,美方可按需要带走一份外,
其余交由军统处理。中美所美方人员离华后,所有美方在华修建之房屋及各项装备
与陈设物品,均不计价赠与军统接收,美方不再保有所有权与使用权。
组织、人事及活动情况
中美所设主任一人,由戴笠兼任;副主任一人,由美特头子梅乐俾充任。对内
对外一切工作,均由主任副主任共同负责。
双方各设参谋长一人,军统方面为李崇诗,美方为贝乐利。
双方各设主任秘书一人,军统方面为潘其武,美方为史密司。内勤部门设下列
各组:
军事作战组(又叫参谋组或简称军事组):组长尚望,号渭父,系军统所领导
的军委会别动军司令部参谋长。副组长易炜,系别动军参谋处长。两人均系兼职,
实际上由易炜负责。组下设有高参四人,均军统大特务。美方派有一个副组长和若
干参谋,姓名均不详。这个组主要工作名义上是指挥军统所领导的武装特务部队包
括各地的行动总队和爆破总队,实际上这些武装特务头子们并不听从中美所的指挥,
而仍由军统所控制。这个组所拟定的一切作战计划,均须先与军统商妥后才能发出
去。虽然这样,而各地武装特务头子还是不大接受,仍按他们自己的一套直接向军
统请示。但为了要得到美帝的武器弹药与美式装备,则又不得不将每次对日作战的
伤亡、战绩和消耗向中美所汇报请求补充。这些数字大多是经过一再扩大甚至捏造
出来的东西,往往与他们报给军统的有出人。而美方却非常重视这些统计数字,并
经常对这些单位进行武器弹药的补充,他们根据这些虚报的〃成绩〃便可向美国政
府去要东西。
情报组:组长为陆遂初,美方副组长不详。
这个组是中美所的重点工作组,主要是将军统向美方提供的各项情报由它分类
编妥后送与美方,同时把美方需要深入了解的有关问题转交给军统作补充或复查。
最初一段期间,军统向美方提供的情报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不能满足美特的要求,梅
乐斯一再以书面备忘录或口头向戴笠提出要求改进。以后由于军统与汉奸合流,大
批军统特务安置到上海南京及东南各地,到处设有电台,对日军在华情况搜集较多。
这些材料都是美国特务机关过去最感缺少的东西,这时不但数量多而且质量相当高,
因此很引起美方的重视,并且弄得美国特务机关内部由于眼红而发生内讧。美国陆
军参谋部战略情报局便要求派员参加中美所工作,并要梅乐斯向驻华美军总部及大
使馆提供情报。据说梅乐斯因不答应还被杜诺万扣留在美大使馆一天,弄得梅几乎
发神经病,曾回美国休养了几个月。以后美国陆军与联邦调查局的特务也于一九四
四年间参加了这个组的工作。
这个重点组的工作几年来是不断地在发展和加强的。一九四三年以前只有美蒋
特务二十多人,到了一九四四年便增加到四十多人。原来完全依靠军统局供给的一
些情报,也不能满足美方的要求。一九四四年后增加了在东南地区的几个情报站,
直接搜集东南沿海地区的情报。由于业务不断扩大,并且美方特别着重于东南地区
的工作,一九四四年夏,军统方面又增加一个副组长王一心。这人原来在军统局局
本部内专门担任对上海地区的潜伏布置工作多年,对东南一带情况熟悉,所以加派
他去担任这个职务。
心理作战组:过去军统一向不大着重搞宣传造谣等工作,自与美帝特务合流后,
也仿照美国特务机关在中美所内设立了心理作战组。这个组先后由谢XX、吴利君担
任组长。谢为托派叛徒,曾任陈独秀的秘书,以出卖陈而投身军统。中美所于一九
四三年夏间第一次合同签订后才成立这个组。戴笠在介绍谢XX与梅乐斯见面时,曾
提到谢的历史情况,梅乐斯很为高兴,认为这种人担任心战工作是非常适宜的。
这个组的成员有二十多人。美帝特务由征集的兵员中,特别挑选了一批适合中
美所工作的人前来工作。当时派到这个组的,有过去在美国很享声誉的漫画家两人
(姓名已记不清楚)。我记得我去该组找谢XX时,谢曾特别为我介绍过,说这两人
在美国报刊杂志上画一张漫画就是几十块美元,应征入伍后,为了发挥其所长,便
派在中美所来担任对敌宣传的工作。另外还有一个专在美国搞广播工作和几个搞新
闻工作的人,也都分配在这个组。当时戴笠为了不甘落后,也把当时中国有名的漫
画家聘为这个组的专员。还有当时国民党国际宣传处的魏景蒙,也被聘参加这个组
工作。国际问题研究所主任王亢生,更是不断地向这个组提供有关对日本方面的宣
传材料。
这个组除了经常不断地向日寇占领区进行广播并用飞机空投宣传品外,一九四
四年又成立了一个流动宣传大队,由贺元充大队长,经常在东南一带前线活动。这
个大队配属有十几辆宣传车,车上装有播音设备,专在接近日军驻地向日本士兵进
行宣传。这个组的工作最紧张活跃的时期,是一九四五年美军向日本逐岛进攻与向
长崎、广岛投原子弹的时候,他们不断地宣传美军在日本本土上作战的成绩,夸大
原子弹的威力,去动摇日军军心。胜利后,梅乐斯急于想了解这个组的工作在日本
军队中所起的作用,曾派出许多美蒋特务去询问过一些日本军人,得到了很令人满
意的答复。因为一些被封锁的消息不断传到了日军的耳中,他们互相暗中传播,据
说对前方士气的影响相当大。在美蒋特务合流期中,军统得到了美特们的传授,也
学到心理作战的这一套,戴笠和蒋介石都给以很高的评价。所以到军统结束而成立
保密局时,在进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期间,保密局也成立了心战科,专门搞这些宣
传造谣的活动。
气象组:这个组完全是由美方提出要成立的。当时虽说是为了双方海空军的活
动,需要了解中国大陆的气象情况,实际上国民党的海军人员已逃进了湘西的山区,
空军的一些残破飞机也天天在逃警报,而真正急于需要的倒是美方。据说美国曾多
次向国民党政府提出要求,供给有关中国大陆的气象材料。当时中国方面实在没有
办法答复,因为它本身根本没有重视过这一工作,飞机起飞都要靠无线电临时和目
的地联络。等到逃到酉南地区后,连过去仅有的一些设备也残缺不全,形成瘫痪状
况。美帝也很了解这一情况,所以中美所一开始,首先便注重这一部门的工作,大
量气象器材源源不断地运来。他们只好通过中美所这一组织,在中国大陆上亲自动
手来搜集所需要的材料。
这个组,军统方面原来由一个姓王的当组长,后来由程浚继任,实际负责的人
是美方的副组长和他们的一些专家。在第一次合同签订前,便已在重庆、成都、昆
明、贵阳、西安、兰州。。。。。。等地建立起了一百五十多个气象站和无线电台。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由美国气象专家柯朱拉(R.KUTII.c)来主持训练,大批的气象工作
人员便被培训出来。几乎凡是与中美所和军统有关的部队、训练班、办事处。。。。。。等
外勤单位驻在地区,都如雨后春笋般建立了气象站和电台。一九四四年底以前,当
时蒋管区内都普遍有了这个组的工作单位。据中美所总务组一个美国副组长告诉我,
美国对中美所除了装备军统特务武装花费的武器物资最多外,第二便要算气象方面
了。抗战胜利后,这个单位的军统人员与各地的气象台站全部设备均交国民党行政
院的民用航空局接收。
行动组:组长周知声,副组长焦金堂。美方副组长不详。这个组是第一次合同
签订后才成立的,工作情况和军事组差不多。因中美所本身并没有外勤行动组织,
完全是依靠军统所领导的大大小小约八十个左右的行动总队、行动队、行动组和各
种名称的破坏队、组等单位进行工作。戴笠把这些单位的〃成绩〃,一方面由军统
局向蒋介石报功请奖,同时也由中美所向美帝去汇报〃成绩〃,请求增补武器炸药
等物资。梅乐斯多次受到奖励和不断得到升级,与这个组的工作〃成绩〃也是分不
开的。当时军统一些在敌后和前线工作的行动单位,除了经常搞一点破坏铁路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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