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南朝凶猛-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司马曜同志也是个在历史上有一席之位的帝王,所以他也看到星星了,只不过,他看到的是流星陨落,这预示着帝王归天。虽然当时华夏大地帝王不止一个,但看到这种景象无疑是很不吉利的。
但我们的司马曜同志却在这一天象中参透了人生的真义,他潇洒地举起酒杯对天竖起中指:哪有什么万年的帝王,我只想开心到老,如果老天真让我活到一万岁,我一定让你见识到什么叫老不正经。
我大学时写文章,特别喜欢用“一生”这个词,一生的真爱,一生的理想,一生又如何如何。那时我相信有很多东西是不会变的,但到现在才明白,除了你吃进肚里的饭,一切都是不确定的。而那些你确信拥有的,最终也会变成大粪,臭气烘烘地扬落在残余的人生。
于是我们都相信余生是捡来的,生活应以快乐为本,上帝总会在我们最需要他的时候选择临时下岗,所以人生的结局是一场庆典,或者是一曲挽歌,我们反倒并不关心。我们关心的是过程是否足够精彩。
司马曜同志无疑是这一信念的先行者,只是我们比他有节制,当然,也可以换句话说,他比我们更有条件放纵。
不过,万事皆有度,过度的放纵最终将带来毁灭。
他生命的第三个女人出现了,第一个女人将他抚养成人,第二个女人让他夹着尾巴做人,第三个女人告诉他不能得罪女人。
张贵人,史书里没有她的名字,她是那种毛孔粗大、心眼细小的女人,脱了衣服一身是毛,穿上衣服满身是刺。
她在后宫很红,红了很多年,很多年的意思就是她的年纪不小了。
女人的青春是最短暂的东西,一旦过了二十五岁,贬值的速度就是相当快的。
女人不虚荣就像男人不好色,那是反人类的。
所以女人的年龄和男人的不举是一样的,永远都不能提。只可惜,这个道理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懂。
司马曜同志却想挑战这个极限,有一次又喝醉酒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将是他最后一次醉酒。
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当生命的终点临近时,司马曜还在过着无女不欢的糜烂生活。
他趁着酒劲,抱着张贵人,又开始随性而发地乱侃,在一顿海阔天空的畅谈之后,他突然发现身边这个美人好像也和自己一样,老大不小了,便借着酒意半开玩笑地说:你也快三十了,花无百日红,人能几时好,等你老了,我就找个年轻的,废了你。
然后为了更好地欣赏张大美女被气歪鼻子的样子,便装得开始憧憬未来,想象那些年轻貌美的姑娘来到自己身边的景象,脸上充满期待,就像一个成绩不错的高三学生憧憬大学,就像已经接吻了的恋人期待洞房。
其实这句话本身没有错,尤其是出自一个君王的口中。我相信,喜新厌旧的因子人人与生俱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正人君子。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见合适的人,谁都会放纵自己。
一个坐拥天下红颜的帝王说自己喜欢年轻的姑娘太正常了,只是他忽略了个事实,那就是后宫的生存法则远比战场更加血腥与灰暗。
如果一个当红的贵人被冷落,最终也不过是独守空房,孤独终老,毕竟她还有贵人的名分在那里,只要有这个名分在,她就能在后宫中有口饭吃。
但这个平日里最疼自己的皇帝今天所说的居然是要废掉自己,当然,酒后之言不可信,可也有另一句话,酒后吐的是真言。
如果自己被废掉,那么平日里的那些奴才立刻摇身变成主子,自己红遍后宫那么多年,除了长得漂亮,更重要的是干得漂亮。其中得罪了多少人,恐怕数个三五天也数不清,多少人会等这个机会报仇,后宫中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害人方法马上就会用到自己身上,那真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想到自己可悲的下场,想到自己即将从当红影星沦落为街头卖唱,刹那间,张贵人这心碎得,捧出来跟饺子馅似的。
极端的悲伤变成了极端的愤怒,一股疯狂的恨意涌上心头。原来我只是这个自称爱我的人的练爱对象而非恋爱对象。
既然他深深地伤害了我,那就让上帝去原谅他吧,我的任务,就是送他去见上帝!
于是张贵人干了,她一直是那种不干不想,干完再想的人,趁着孝武帝大醉熟睡,刹车失灵的张贵人拿着御酒和所有的宦官对饮,当然是她一滴别人一杯的那种,于是她灌倒了所有的人。然后,让贴身的婢女用被子蒙住孝武帝的头,活活把他憋死,又用重金贿赂左右的侍从,声称皇帝“因魇暴崩”(做噩梦喘不过气憋死)。中兴东晋的孝武帝司马曜就这样挂了,死时只有三十五岁。
曾经有个大师说:祸福本无根,脚上的泡是你自己走出来的,眼前的山也都是你自己造出来的。
如果没有张贵人,东晋后期的这位比较不错的孝武帝司马曜还是否会这么早死?如果他不早死,是否还会有之后的天下大乱,还会有刘裕的乱中取势……
历史没有如果,但如果让我判断的话,司马曜的结局是注定的,就像唐玄宗没有安禄山一样会由盛而衰。一个享乐无限,忘记奋斗的人,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那么他最多败坏一个家庭,但如果他的位置坐的是整个天下,那么他败坏的就是一个国家。结局上帝已经给他写好,先让他疯狂,再让这个国家和他一起灭亡!
第四章 骚动的天下
张贵人在做掉了皇帝之后,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家庭妇女生活。
她敢这么做,只是因为有人不想追究,不但不追究,还打心眼里很感谢她,这个人就是主政的会稽王司马道子——司马曜的亲弟弟。
司马曜只有这么一个亲弟弟,所以在加强中央集权的过程中,为了把一切大权都牢牢抓在手里,十分重用这个弟弟,毕竟上阵亲兄弟是个常识。所以便在淝水之战后的短短几年间,原先在东晋政坛叱咤风云的士族大佬们相继离世,并且一时后继无人,各要地和要害部门的职位陆续被朝廷收回,司马道子以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假节都督中外诸军事,成为东晋第一个皇族出身的执政大臣。
但没有了共同的敌人,兄弟俩的矛盾也便尖锐了。原因很老套,但却直接考问人性——权力。
毕竟是亲弟弟,没法撕破脸,老娘的身子骨还那么硬朗,经常把哥俩叫过来一起忆苦思甜,回忆自己被人贩子拐到晋朝做纺织工人那段谁也不待见的日子,以及如何怀上两兄弟的那段神奇经历,让两兄弟牢记团结就是力量。
再加上司马曜虽然是个享乐主义者,但毕竟不是雍正,所以走了个迂回的策略,培植自己的亲信,来分弟弟的权。
于是我们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哥俩关系不好,嫂子干掉了哥哥,弟弟当然睁只眼闭只眼,一边伤感,一边欣喜,因为他是这次情杀的直接受益者,奖赏就是国家领导权。
于是哥哥死了,哥哥的儿子司马德宗登基,司马德宗是个唐氏综合征患者,好像年轻时中了天蝎座米罗的毒针一样,五感全失,冷热不分,生活不能自理,堪称半植物人。
顺便说一下,这个植物人皇帝的皇后叫王神爱,就是新安公主和大书法家王献之先生的女儿,他们的结合充分证明一件事,就是生育只是人的本能,与爱情无关,但他的女儿嫁的这个主,生活不能自理,性生活更不能自理。可怜咱们这位王皇后,不仅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情爱,神爱神爱——什么是爱。
有一个人还是非常高兴的,有这样的大侄子登基,何愁江山旁落,于是司马道子升任太傅、扬州牧,赐黄钺(一把黄金小斧子,作用类似尚方宝剑)。
就在司马道子春风得意的时候,他死去大哥辛苦培养的亲信不干了,不干的方式很特别——造反。
造反集团的带头大哥叫王恭(跑龙套的,为了礼貌还得介绍)他就是猛女皇后王法慧的哥哥,皇帝司马曜的大舅子,是个当时很著名的帅哥,不过他有一个比帅哥更酷的称呼——名士。
名士是个什么东西,还是用王恭自己的话来解释吧:“名士不必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而据著名古典文学专家孙次舟先生和楚辞专家闻一多先生考证,屈原和楚怀王是对断背同志,《离骚》的地位就等同于《金瓶梅》《玉蒲团》等通俗小说,所以所谓名士,就是天天闲得难受,一起喝酒,一起玩乐这么一群人,那么王恭先生这个著名的名士是个什么水准,每个人心目中都该有把标尺了。
不过也不能因此就把魏晋名士都贬得一无是处,美国有个心理学家就曾说过,事情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看你从哪个角度去解读。同样一本色情读本,名士读起来就能从中感受出让人泪下的爱情故事,而大老粗们就只能看出简单的交配,这可能就是名士与俗夫最大的区别吧。
按理说哥哥是帅哥,妹妹也丑不到太多,否则遗传学说不过去,但他妹妹彪悍的性格注定了一生和美丽绝缘。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王法慧,你不懂。
既然是集团就不止一个人,王恭有个小弟叫殷仲堪(跑龙套的),殷仲堪有个小弟叫桓玄(男一号刘裕的裸替),三人不敢直接叫板司马皇室,打出了个很俗的造反口号——清君侧。这回充当奸臣角色的人叫王国宝,也有个身份,当权派司马道子的大舅子。
于是前皇帝的大舅子带着兵来打前皇弟的大舅子,打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丫该打。
公平地讲,王国宝同志是封建社会里一个典型的贪官污吏,贪污、受贿、买官、卖爵、拉关系、吃回扣什么都干,但让他惹上这次麻烦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张贵人把皇帝干死那天,第一个知道消息的就是王国宝同志,这个家伙知道这件事后,既不高兴,也不悲伤,而是立刻穿好鞋深夜叩打禁宫的大门,他不是去看护现场照顾遗体,而是去写遗诏。
好了,直到这里,我们一宗千年的悬案终于浮出水面了,写遗诏写什么,皇帝死了,自然太子即位,太子又是个二傻,凭那时的医疗水平是怎么都不能康复的,这已经是对他的妹夫兼主子会稽王司马道子最好的结果了。
这样推理下来,他这么改遗诏显得多此一举了,毕竟是改遗诏,不是学术造假,要杀头的。按照股票市场的理论,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他这么个顺风接屁的主没有足够的利益是没有任何理由舍身犯险的。
于是答案浮出水面了,他要改遗诏为兄终弟及,让自己的妹夫司马道子即位,这才是最好的结果,于是整个阴谋浮出水面,司马道子一早就买通了张贵人,让其等待时机做掉自己大佬。但张贵人在杀与不杀之间犹豫变老,直到一天皇帝司马曜真的觉得张贵人变老,于是张贵人便痛下杀手干掉司马道子的大佬,然后再派大舅子王国宝去改遗诏,一切都那么完美。
只是他算准了开头,却算漏了结局。
当王国宝同志满怀紧张和激动跑去皇宫时,却看见了一个他不愿见到的人,今晚正好他值夜班,他的职责是守护宫门,他的名字叫王爽,他有个哥哥叫王恭。
于是门是肯定进不去了,再不走脑袋能不能保住都难说。
就这样,一场未遂的政变流产了。
而王恭也是抓着这件事,认定了王国宝和皇帝的死有某种关系,于是三路大军,好几万人,气势汹汹地来清君侧了。
司马道子和他哥哥一样喜欢美女、美酒、狂欢作乐,但远没有他哥哥会治国,这样的人注定没什么胆子,真打起来脸立刻像个得了尿毒症的膀胱一样铁青。
于是他很快就把前两天还哥们长短的王国宝叫来,一边叫他安心,自己会罩着他,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的,一边找人写好圣旨,找那个不能自理的大侄子皇帝去盖章,内容很简单,赐王国宝自杀。然后把他的脑袋交给王恭。
于是可爱的奸臣王国宝同志就这样被黑色幽默了一把,司马道子的承诺也兑现了,王国宝的老大并没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去送死,而是选择了闭上眼睛。
生活就是这样,你可以很幽默地对待生活,但生活对你偶尔幽默一下,你就完了。
“虎父无犬子”这句话是不对的,现实中太多厉害的富一代生出一群没用的负二代,倒也不少见狗妈妈带大熊宝宝,因此父子两人,除了血缘,没有什么是必然的相似。
司马道子是个会生活的人,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喝喝酒、拜拜佛、泡泡MM,权力地位只是他用来享受的筹码,绝不是他干事创业的平台,所以王恭一反叛,他的第一时间就是妥协,你好我也好,生活可以更美的。
但就在他还陶醉在酒池肉林之中时,有一个人坐不住了,他气得屁股圆圆的,不断地挥舞着拳头,打向前方的空气。
这个人叫司马元显,司马道子的儿子,十七岁,正是不哭的年纪,但未成年(记住这句话,他的一生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
和他老子一样,青春期的司马元显一样喜欢美女和美酒,但青年人比中年人多了一样东西,叫理想。他的理想很简单,只想坐到最高的位置,掌握最大的权力。
所以他的眼界更开阔些,知道现在的世界是扁平的,示弱于人,终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他立刻把他的老子从酒壶旁边拉起,告诉他一味迁就反革命分子只会造成革命成果的流失,对于听话的狗,可以给骨头,但对嗜血的狼,只能用菜刀。同时还给可怜的王国宝同志平了反,有了事,就拿自己的同志当替罪羊,以后谁还敢给咱爷俩卖命,同时告诉他老爸一个生存的真理,既想无限风光,又想风平浪静,这是不可能的。想要活得好,只有比别人更残忍。
他老爸虽然俗称酒囊饭袋,但基本的荣辱观还是有的,被自己的儿子教训得满脸通红,极力想维护自己男人的自尊,但偏偏不争气地低下了头。
既然儿子那么有血性和信心,那就干一仗吧。隆安元年(公元397年)四月,也就是王国宝丧命的同月,司马道子任命司马元显为征虏将军,带着政府军,时刻准备着找王恭掐架。
同时为了给王国宝及手下那帮人一点安慰,又任命了王国宝的哥哥王愉为江州刺史,防备王恭的小弟荆州的殷仲堪和桓玄。
这么明显的动作,是人都看得出来要发生什么了,于是王恭又和他的小弟殷仲堪和桓玄一同商议,再一次举兵造反。这时距离司马元显当中央警备司令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问题是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年轻气盛的司马元显都没有行动,既没有突袭,也没有大军围堵,更没有派刺客暗杀。他手下那帮狗头军师,都在面面相觑,一个想问又不敢问,告急的文书已经雪片般飞来了,叛军已经在磨刀了,荆州水师突至湓口(今九江),官军毫无准备,匆匆逃走。下属走了,但领导没走成,刚上任不久的江州刺史王愉被活捉了。桓玄大破官军,进至横江(在今安徽和县),京都震动。咱们这位青春年少的总司令怎么还跟看别人似的,他究竟想干什么,究竟在等什么。个别头脑灵活的已经开始盘算物色个新的后台了,反正老婆不好找,老板还是好找的。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门。打开了,你将一步登天,成为很多人膜拜的偶像;打不开,你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相反,整个大门都会坍塌,将你埋葬得万劫不复。
司马元显很幸运,他找到了这把钥匙。他很清楚,自己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