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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3-冰雨的风暴-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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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什么都不知道。好希望琼恩在这儿。他喜欢葛兰,但无法分享对方的思维方式。琼恩不会叫我杀手,我还可以跟他谈吉莉的孩子。然而琼恩与断掌科林一同离去,杳无音信。他也有一把龙晶匕首,派上用场了吗?他是不是已经冻死在某个沟壑中……或者更糟,变成了活死人?

  他不明白诸神为什么带走琼恩·雪诺和巴棱,却留下怯懦而笨拙的自己。他早该死在先民拳峰,在那儿他尿了三次裤子,还弄丢了剑;而后来若不是小保罗抱他,他也一定会死在森林里。好希望这一切都是梦,而我将很快醒来。那该多好啊,在先民拳峰上醒转,发现所有弟兄仍在周围,甚至琼恩和白灵也在。当然,在长城后面的黑城堡苏醒就更好了,到大厅里喝一碗三指哈布做的小麦乳酪浓汤,再加一大勺黄油和一团蜂蜜。想到这些,他空空的肚子咕咕直叫。

  “雪诺。”

  山姆抬头循声望去,发现莫尔蒙总司令的乌鸦正围着火坑绕圈,宽阔的黑翼拍打着空气。

  “雪诺,”鸟儿嘶喊,“雪诺,雪诺。”

  乌鸦飞到哪儿,莫尔蒙就走到哪儿。总司令果然骑马出现在树下,左右是老戴文和狐狸脸的游骑兵罗纳·哈克莱,他已被提升以接替索伦·斯莫伍德。守门的长矛手高声喝问,熊老暴躁地回应,“七层地狱,你以为我是谁?异鬼抠了你的眼睛?”他从两根门竿间骑过,一边是公羊头,另一边是熊头。然后他拉住缰绳,提起手来,吹声口哨,乌鸦听见召唤,拍翅飞去。

  “大人,”山姆听见罗纳·哈克莱说,“我们只有二十二匹坐骑,而且我怀疑其中半数到不了长城。”

  “我知道,”莫尔蒙咕哝着,“但我们还是得走,卡斯特已经下了逐客令。”他瞥向西方,乌云遮住太阳。“诸神让我们缓了口气,但能有多久呢?”莫尔蒙从马鞍上一跃而下,惊得他的乌鸦重新飞入空中。他看到山姆,大声叫道,“塔利!”

  “我?”山姆狼狈地站起来。

  “我?”乌鸦落到老人头上。“我?”

  “你不叫塔利吗?难道这儿还有你的亲兄弟?对,就是你。闭上嘴巴,跟我走。”

  “跟你走?”他不由自主地尖声道。

  莫尔蒙总司令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是守夜人的汉子,别每次看着我就尿裤子。跟我来,听清楚了没?”他的靴子踩在泥地里吱吱作响,山姆不得不快步跟上。“我在想你那个龙晶。”

  “那不是我的,”山姆说。

  “好吧,琼恩·雪诺的龙晶。既然龙晶匕首是我们真正的需求,为何才拥有两把?长城上每个誓言弟兄本该都配备一把才对。”

  “我们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我们从前一定是知道的。塔利,守夜人军团忘记了自己真正的使命,这道七百尺高的绝境长城决不是为防止穿兽皮的野人来偷姑娘而修建的。长夜将至,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说到底,守夜人的首要职责是抵抗其他异类,而非防御野人。经历了无数世纪,塔利,几百年,几千年,我们忽略了真正的敌人,现在它们回来了,我们却不知如何下手。龙晶是龙制造的吗,就像民间传说的那样?”

  “学—学士们认为不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学士们说它是在地心深处用火锻造而成,他们称它为黑曜石。”

  莫尔蒙哼了一声。“他们管叫它柠檬派都可以,反正如果它真能杀死异鬼,我就要更多。”

  山姆犹豫地说,“琼恩找到很多,在先民拳峰下。有数百个箭头,还有矛尖……”

  “这些我都知道,可与事无补。要抵达先民拳峰,就得装备上我们所没有的武器,而那些武器又只在那该死的拳峰才有。况且中间还有野人。不行,我们得从别处搞龙晶。”

  发生这么多事,他几乎忘记了野人。“森林之子使用龙晶刀剑,”他道,“他们知道上哪儿找黑曜石。”

  “森林之子死光了,”莫尔蒙暴躁地说,“先民们用铜剑屠杀,安达尔人用铁剑接着干。龙晶匕首怎么会——”

  卡斯特从鹿皮门后钻出来,熊老顿时住口。野人微笑着露出一口棕色烂牙。“我得了个儿子。”

  “儿子,”莫尔蒙的乌鸦嘶哑地叫道。“儿子,儿子,儿子。”

  总司令面无表情。“恭喜你。”

  “哦,是吗?对我而言,你和你的人赶紧离开才是喜事。我想,是时候了。”

  “等我们的伤员恢复……”

  “他们最多只能这样,老乌鸦,我们彼此都很清楚。那些要死的,来个痛快,妈的,割开喉咙就完了。你受不了的话,把人扔下,我来解决也行。”

  莫尔蒙总司令火冒三丈。“索伦·斯莫伍德向我保证你是守夜人的朋友——”

  “对,”卡斯特说,“能给的我都已经给了,但冬天就要到来,现在那女孩又给我添了一张嗷嗷叫的嘴巴。”

  “我们可以带上他,”一个声音尖声道。

  卡斯特扭头过来,眼睛眯成缝,朝山姆脚边啐了一口。“你说什么,杀手?”

  山姆的嘴巴一张一合。“我……我……我只是说……假如你不要他……喂不饱他……冬天就要到来,我们……我们可以带他走,并且……”

  “他是我的儿子,我的骨肉。你以为我会把他交给乌鸦?”

  “我只是想……”你没有儿子,你将他们统统遗弃,吉莉说你把他们留在树林里,这就是为什么你家只有老婆和将成为老婆的女儿。

  “闭嘴,山姆,”莫尔蒙总司令道,“你说得够多了。太多了。进去。”

  “大—大人—”

  “进去!”

  山姆涨红了脸,推开鹿皮,回到阴暗的大厅。莫尔蒙跟进来。“你到底有没有脑子?”老人压低恼怒的嗓音,“即使卡斯特肯把孩子给我们,他也会在抵达长城前死去。这么大雪,你叫我们怎么照顾新生儿,嗯?你的大奶子可以喂他吗?你打算把他母亲也拐走吗?”

  “她想离开,”山姆说,“她求过我……”

  莫尔蒙举起一只手。“这事再也不要让我听到,塔利,我说过,不许打卡斯特的老婆的主意。”

  “她是他女儿,”山姆无力地说。

  “去照顾巴棱,快,别把我惹火啰。”

  “是,大人。”山姆赶紧颤抖着跑开。

  当他来到火盆边,却发现巨人正用毛皮斗篷盖住巴棱的头。“他说他冷,”小个子道,“我希望他去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我真的希望。”

  “他的伤……”山姆说。

  “去他妈的伤。”短刃用脚捅捅尸体。“他不过少了条脚,我村里从前有个瘸子活到四十九岁咧。”

  “他冷,”山姆说,“他说他很冷。”

  “他没吃东西,”短刃说,“没吃好东西。卡斯特那杂种把他给饿死了。”

  山姆不安地环顾四周,卡斯特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了,情况也许会变得更令人不快。这野人憎恨私生子,尽管游骑兵们说他自己就是个野种,父亲是只死了的乌鸦,母亲是个女野人。

  “卡斯特需要供养自己的人,”巨人道,“这么多女人,他已经尽量接济我们了。”

  “信才有鬼!等我们离开,他便会打开一桶蜜酒,坐下来享受火腿和蜂蜜,嘲笑在雪地里挨饿的我们。他是个该死的野人土匪,仅此而已,根本不是守夜人的朋友。”他踢踢巴棱的尸体。“你不相信,就问他去。”

  日落时分,他们就着早些时候葛兰生的火坑,将游骑兵的尸体火化。提姆·石东和旧镇的加尔斯抬出裸尸,一人抓住一头,晃了两下,甩进火焰中。弟兄们分了巴棱的衣服、武器、盔甲及其他物品。在黑城堡,守夜人埋葬死者有全套礼仪,然而事急从权,况且骨灰不会变成尸鬼复活。

  “他名叫巴棱,”火焰吞没人体,莫尔蒙总司令说,“勇敢而坚强,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游骑兵。他从……他从哪儿来?”

  “白港,”有人接口。

  莫尔蒙点点头。“他从白港来到我们中间,一如既往,恪尽职守。无论路途遥远,战斗艰辛,始终全力谨遵誓言。我们将难得再见如此之人。”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黑衣弟兄们庄严地齐声颂和。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莫尔蒙重复。

  “结束,”他的乌鸦喊,“结束。”

  烟雾熏痛了山姆的眼睛,让他感到恶心。他望向火堆,仿佛看到巴棱坐了起来,双手成拳,在跟吞噬他的火焰搏斗,但那只有一瞬间,很快盘旋的烟雾就遮掩了一切。然而最糟的是那气味。若是令人不快的恶臭,或许还能忍受,偏偏被焚烧的弟兄身上散发的气味太像烤猪肉,惹得山姆唾液横流,而那只鸟又在“结束,结束”地喊个不停。这实在太可怕,于是他跑到厅堂后面,呕吐在阴沟里。

  忧郁的艾迪走来时,他正跪在烂泥之中。“挖虫子吗,山姆?还是不舒服?”

  “不舒服,”山姆一边虚弱地解释,一边用手背擦嘴。“那味道……”

  “没想到巴棱会这么香,”艾迪的声音跟往常一样乖戾,“我差点切他一块肉。如果我们有苹果酱,我也许真的这么干。猪肉加苹果酱是美味啊。”艾迪解开裤带,拉出命根子。“你最好别死,山姆,否则我恐怕受不了。你的油会滋滋响,比巴棱响得多,我从来无法抗拒滋滋响的油。”他叹口气,黄黄的尿洒出一道弧线,冒着热气。“天亮时我们骑马出发,你听到了吗?熊老说,不管出太阳还是下雪都得走。”

  不管出太阳还是下雪都得走,山姆忧虑地望向天空。“下雪?”他尖声道,“我们……骑马出发?所有人?”

  “好吧,不是所有人,有些倒霉鬼得靠脚板子走路。”他抖抖身子。“戴文说我们得学会骑死马才行,就像异鬼那样,这样能节省补给,我问你,一匹死马究竟能吃多少?”艾迪重新系上裤带。“我不喜欢这个主意,一旦他们找出驾驭死马的方法,接下来就轮到人了。很可能我是头一个。‘艾迪,’他们会说,‘死亡再也不是躺下不动的借口,快起来吧,拿着这支矛,今晚你站岗。’嗯,我不该这么悲观,也许在他们找到法门之前我就死了。”

  也许我们全都会死,死得比想象的更快,山姆一边想,一边狼狈地起身。

  卡斯特得知讨厌的客人们将在次日离开,几乎立刻变得和气起来,起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和气。“是时候了,”他说,“我说过,你们不属于这儿。然而我会体面地送别你们,一场宴会,哦,一顿饭。我让老婆们烧烤你们宰杀的马,再找些啤酒和面包。”他微笑时露出棕色的烂牙。“没有比啤酒和马肉更好的东西。没法骑的,就吃掉,这才象话。”

  他的妻子女儿拖出板凳和长木桌,忙于烹饪与服侍。除了吉莉,山姆几乎分不清这帮女人。有的年老,有的年轻,有的只不过是孩子,但她们多半既是卡斯特的女儿,也是他的妻子,个个看上去都有点相像。她们一边来回走动干活,一边互相低声交谈,但从不跟黑衣人说话。

  卡斯特只有一把椅子。他坐在那上面,穿着无袖羊皮背心,粗壮的胳膊覆盖白毛,一只手腕戴了个扭曲的金手镯。莫尔蒙总司令坐在他右边,长凳的最前端,而弟兄们膝盖挨膝盖挤在一起;十几个人留在外面,看守小门,照料火坑。

  山姆在葛兰和孤儿奥斯之间找到一个位置,肚子咕咕直叫。卡斯特的老婆们在火上转动马肉,烤肉滴下油脂,香味令他流出口水,却也让他想起巴棱。尽管自己饿得厉害,但山姆知道,哪怕咬上一口,都会呕吐出来。这些可怜的马载他们走了这么远,逃离苦海,怎能吃掉如此忠心耿耿的坐骑呢?女人们送来洋葱,他急切地抓起一个。它的一半腐烂发黑,被他用匕首切掉,将好的那半生吃下去。端上来的还有面包,但一共只有两条。当乌尔马继续讨要时,女人只摇摇头。麻烦就此开始。

  “两条?”长凳上的畸足卡尔抱怨,“你们这帮女人疯了吗?我们需要更多面包!”

  莫尔蒙总司令严厉地扫了他一眼。“主人给什么你就拿什么,然后表示感谢。你莫非想去外面吹风啃雪吗?”

  “我们很快就会去了。”畸足卡尔没因熊老的怒气而退缩。“我想吃卡斯特藏起来的东西,大人。”

  卡斯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给你们乌鸦的够多了。我还有这帮女人需要供养。”

  短刃戳起一块马肉。“没错,这么说你承认秘密地窖的事了。也难怪,否则怎么过冬呢?”

  “我是个敬神的人……”卡斯特解释。

  “你是个吝啬鬼,”卡尔道,“骗子。”

  “火腿,”旧镇的加尔斯用虔诚的语调说,“上次我们来是有猪的。我敢打赌他把火腿藏起来了。熏火腿,腌火腿,还有培根肉。”

  “香肠,”短刃说,“长长的黑香肠,石头一样硬,可以储藏好几年。我敢打赌他在地窖里挂了上百根。”

  “燕麦,”独臂奥罗道,“玉米,大麦。”

  “玉米,”莫尔蒙的乌鸦拍翅附和,“玉米,玉米,玉米,玉米,玉米。”

  “够了,”莫尔蒙总司令的声音盖过鸟儿沙哑的喊叫,“安静,统统给我安静,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

  “苹果,”格林纳威的加尔斯道,“一桶又一桶的秋苹果,酥脆可口。外面有苹果树,我看见了。”

  “干浆果。卷心菜。松仁子。”

  “玉米。玉米。玉米。”

  “腌羊肉。这儿有个羊圈。他储藏着许多桶羊肉,大家都知道。”

  此刻,卡斯特的神情像要朝所有人啐口水。莫尔蒙总司令站了起来。“安静,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

  “那就把面包塞进耳朵里,老家伙。”畸足卡尔推开桌子站起来,“还是你他妈的已经把该死的面包屑咽下去了?”

  山姆看到熊老涨红了脸。“你忘了我是谁?坐下!吃东西,安静。这是命令。”

  没人说话。没人动。所有眼睛都看着总司令和大个子畸足游骑兵,他们俩也隔着桌子互相瞪视对方。山姆觉得似乎卡尔先屈服,正准备不情不愿地坐下……

  ……卡斯特却手执斧子站了起来,黑铁的大钢斧是莫尔蒙作为客人送他的礼物。“不行,”他低吼,“你不能坐,说我是吝啬鬼的人不配睡我的屋檐,吃我的东西。滚出去,跛子。还有你,你,你。”他将斧子依次指向短刃和两个加尔斯。“空着肚子睡外面冰冷的雪地去,你们这些混蛋,否则……”

  “该死的杂种!”山姆听见其中一个加尔斯咒道,但没看清是哪一个。

  “谁叫我杂种?”卡斯特怒吼,他左手一扫,将盘子、马肉和酒杯推下桌子,右手操起斧头。

  “大家都知道,”卡尔回答。

  卡斯特的动作快得让山姆无法相信,他手持斧头跃过桌子。一个女人尖叫起来,奥斯和格林纳威的加尔斯拔出匕首,卡尔则跌跌撞撞向后退去,绊到躺在地上的伤员拜延爵士。卡斯特一边恶狠狠地咒骂,一边朝他扑来,不料遭殃的却是自己。短刃鬼魅般出击,抓住野人的头发,将他脑袋往后一提,匕首在咽喉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从左耳直到右耳。然后他粗暴地一推,野人向前扑倒,脸朝下砸在拜延爵士身上。拜延痛苦地嘶叫,而卡斯特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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