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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罪的咏叹调-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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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鼓动那些畏首畏脚的同类,为什么不大胆的去追求?失去了阳光,不等于甘心做“盲人”,体会爱在眼中别样的美妙至珍,它便成了我们唯一能握的太阳。
尽管,这唯一是那么的痛,那么痛,那么痛……。
呃,痛。
我拧紧了眉毛,是否在梦里?
不敢睁开眼睛,所能触、所能感的一切都充满了白晃晃的危险。就连身下硬板床上简单的棉麻被褥中都是那种洁净和煦的味道,然而裹在身上却带来针刺般的惶恐。
从头到脚的钝痛,提示着这不是梦。
按住惊慌,用被子蒙住全身,缩拢手脚,像只待捕受死的小狐,蜷在那里瑟瑟发抖,这外面的原是我心心恋恋不肯相忘的阳光啊。
门打开又合上,脚步声飞奔至床边,合着被单紧紧搂住我:
“你怎么了?爱弥儿,别担心,没事的,没事……,这光都用纱挡了一层。”
“不,不行,太亮了。”我顾不得丢脸,只是觉得被埋在了烈日沙漠的表层下,在这种慢性炙烤中失去生机,无可奈何的等待干枯。
“听我说爱弥儿,我请教了艾伯顿先生,这种程度的阳光伤害不到你,来,学着适应它好吗?”
“你太疯狂了,爱德华……叫一个吸血鬼去适应阳光?别告诉我这就是你的打算!”角落想起艾伯顿冷冰冰的声音,
“谁也不会改变他们的*,如同谁也不会改变她必死的路。”
他一直端坐在狭长拱窗边。
“先生,她曾属于温暖,属于阳光,属于人类……。她曾是我们璨然的星,……一直都是,为什么不肯回来,不会回来?她会回来的,我相信……会回来。”
爱德华从争辩转成喃喃自语,轻柔的往下拉扯着被单,像哄着一个婴孩。
胸中似要起屑干裂,想说什么,一张口吸气却咳到了外面,眼睫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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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了回忆,我就不会如此难过。
那些熟悉的身影站在回忆里,把我成人礼上的歌唱到了漫耳不绝:
“你属于山岚,你属于海洋。
你属于温暖,你属于阳光。
同鹰一起飞翔,乘着风的志向。
为善良和真理颂赞,为勇敢和自由握剑。
绝不对黑暗畏惧低头,永不向邪恶屈服退让。
……。
……,……。
像史诗一样光辉,如星辰一般恒远。
守卫你继承的信仰!”
我已不知道到自己继承了什么信仰,还是早就划不清楚信仰的界限。
也许就是因为我的懦弱,才完不成所有的期待吧。
可是,这懦弱已经生在了本性品格中,我要怎么办?
这样的孩子,学会坚强,该付出几倍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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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爱德华,我试试,我会努力的。”
我停下抗拒,任他把被子拉至腰间,火光坦然的洒落在背上,灼烫的痛,还好,在可以忍耐的限度之内。
像只鸵鸟,把脸埋在抓成一团的织物中,想借此镇静一下慌乱的心情。
“这更疯狂嗬,想不到你还会响应?就不怕我拉开窗帘吗?”
艾伯顿嗤笑不止,但也忍不住惊讶。
“我信的是他,不是你。”
在一个猎人面前,我站在阳光的边缘,等于交出了最后的防御。
躲避危险是本能所在,但我更愿意,再次选择——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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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章 错在知晓
六十九章 错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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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咬牙,用力撑起上身。
刚一抬头,光源从床边木柜上的十字架表面反射过来,就那么猛烈的撞进眸子。
“啊——!我看不见了,爱德华,我看不见东西,我瞎了……。”
我跌入了一个广袤的牢笼,没有形态却束得牢牢。
我只能听见自己笨重的滚落到地面,摸索着想钻到床下去躲避的狼狈和艾伯顿轻藐的嘲笑。
“爱弥儿,不要这样,你怎么了?我在这里,不要怕……。”
爱德华紧紧拽住我,试图把我拉出阴影,而事实上他倒是比我更慌乱无措。
“离我远点!”
一把推开爱德华,我捂着眼睛厉喝,
“让我走,让我走!”
倦怠,脱力,疼痛……,我有难抑的烦躁,奋力并拢手指,生怕抓伤他。
“艾伯顿先生,她这是怎么了?难道药效还没过?”
爱德华焦急不已。
“放心,先饮下去的苦艾已经将毒解去大半,他们的生命比你想像的坚韧百倍,她现在不在幻觉中,她是需要饮血了。”
“闭嘴!”
我现在听不得那个词,那个美妙而又邪恶的词让我口干舌燥,鼻孔中几乎要喷出火浪来。
“喔嗬,你就等着看他们丑陋毕现的野兽形态吧。”
艾伯顿扬高声调。
一种味道,在小小的房间刮起了洪流,横扫着我的灵魂。
血,从爱德华的手腕上滑落,他用短剑把那里切开一道伤口。
那些殷红唤回了我的视力,唤回了我的知觉。
就是这最古老的诅咒,一遍遍唤回生命,唤回痛苦。
我以真爱去爱着它,我以激恨去恨着它!
“你在做什么?!”
艾伯顿迅速跳下窗台,一手早就按上腰间的武器,虽然在责问爱德华,却警觉的盯住我的一举一动。
“爱弥儿,来呀,喝我的血,不要再去伤害别人,这样你就安全了,你会慢慢回到我们身边,不是吗?”
爱德华朝我伸出手。
美味,如此美味。
从菲林特到爱德华,都是那般琉璃幻彩般的美味。
饥饿的时候,面对自己深爱的人,都会泛出食物的想法,如此阴暗龌龊,秉性已经改变,我心如刀绞。
“没用的……爱德华,请别这么幼稚。你,并不懂得我的选择。”
“也许我不懂,可是我懂你曾背叛了我们,抛弃了我们!”
爱德华猛的咬住嘴唇,吐出一句,
“对不起!”
“不,是我,……对不起。”
其实,鬼才在心里诚实的道歉呢。
我,没有错!
他的金眸有清逸之光,可深深刺伤了我。
渴望被知晓,却无从被知晓,这不是我的错,更不是他的错。唯一被证明的,便是我确确实实和人类的世界割裂了开来。
果真,只有菲林特,只有她比我自己更明白我。
我们曾一起经历了被所有人淡忘了的岁月,我们共同见证了古老邪恶的秘密,所以我们契合的如同一个灵魂,所以我最终把她的血吃到了身体中,多么合理而必然的选择。
那我现在要把她的血脉也一口吞下去吗?还她一个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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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十 章 垂死的救与赎
七 十 章 垂死的救与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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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少有点忿忿然,也许一只渴血的、被曝晒的吸血鬼的情绪就是这样难以捉摸:
“我想我是回不去了,爱德华。我跌进了地狱,即使出来,灵魂也带着烤焦后的恶臭,……这么多个世纪,除了他身边的位置,我还能去哪里容身……。”
“他?正好我要和你说到你……嗯,所谓的主人,我也要去那个地方……当面谈谈,告诉他把你还给我。”
虽然我很欣慰他讲这话时仍会有丝羞涩,但并不代表我会因此而削减气恼:
“这很危险爱德华!你只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你怎么能下这样的结论?我也是为了你……”
他张开手指想来抓我的肩,腕上的血洒得到处都是。
有一滴沾上了我的手背,那片角质层颤抖起来,微小的体毛把抓取的快乐和渴求,沿着神经悉数传至大脑,让那里一阵昏暗。
我不得不往后再退几吋,无礼的拒绝:
“如果是为了我,那么谢谢,我不需要!”
他愣了很久,站起来退后几步,用有点生硬的口吻说道:
“不管你需不需要,我都要这么做,因为……我要帮你赎罪。”
然后转身摔门出去,门上的黑色把环一阵叮咣乱响。
赎罪?不,谁有罪?我无罪!
从何时起,我开始如此厌恶他人的怜悯或者帮助了?
是我自己在所谓追求平等的藉口下变了质?
还是人们真的在下判断时肤浅而又不肯给付尊严?
思绪的波澜引发了后脑间歇性的疼痛,一夜的亢奋,废败后是想要再次抓住那种*巅峰的徒劳*,带着呼啸的不甘,像搅进了钢针:“呃,让我走艾伯顿……。”
“带我去那梅布勒斯。”他跃到床上盘腿坐下,气定神闲的开始谈论砝码。
“猎人成了奸商的代名词,嗯?”
我用力捶了几下头,“你答应我一个条件,阻止爱德华去那里。”
“条件驳回,我不至于那么蠢,带着爱德华等于多张护身卡,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把我扔在那片沼泽,永远深陷其中呢?你不至于这样来对付他吧?所以我为什么要阻止?况且我也阻止不了,荒唐的决心总有匪夷所思的力量。”
“混蛋!”我捏住咽喉,仿佛这么做能压下干裂开来的趋势,
“让我走,放我走……”
“正值灿烂的清晨,你想去哪?可怜的不可见光的家伙?只要你点头,我负责款待你。”
他从怀中掏出贴身锡制酒壶,晃动几下,摇出液体的声响。
深棕色压纹皮革包覆金属表面,精致的手工金线压边缝合,弧度凸出的一面贴有闪闪发光的银质纹章,巨型剑从龙的头顶垂直插入,利齿森森的龙口半张,似乎要喷出垂死的火焰,勇士屠恶龙嗬?
“价格不菲的器具吧,你们什么时候从苦修进化成了享受?”
从液体撞击的幅度和回响,我知道那里面装得是什么,伸手去抢,落了个空。
“短暂和破灭会教给你一切。”
他敏捷的躲开:“怎么,想要?那就答应。”
“那好,先来一口。”
我抬眼看他,相信他明白了我传达出的退让。
“拿来。”
“什么?”
“别装傻,没有请柬,要踏进那梅布勒斯外层的幻之沼地不是那么容易,我不想在那里就浪费力气。”
“先来一口。”
我坚持,他该知道什么是收什么是放。
果然,他把酒壶扔给我,在胸前交叠起手臂,背挺得笔直。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迫不及待,甚至在把壶盖旋下来的瞬间,因突然失力而把它捏变了形。
血灌进喉咙,温存而美艳,无可比拟的轻倦抚慰。
因为她是生命,注定要和肉体缠附不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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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章 爱之诅咒
七十一章 爱之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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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有些异物顺着血液滑到口中,我捂住嘴吐了起来,三块模糊的物体落到掌心,一节隐约残存着甲片,是断指。
“还满意吗?一只很年轻的吸血鬼呢,大约十六、七的英俊少年,那么细嫩的手指逐个被剪掉,真是可惜。不过留着也没什么用,问不出有价值的情报。”
艾伯顿慢慢把脸转向我,嘴角垂下来,冷硬又残酷,
“拿来喂了你,算是无尽所用吧,其实他尖声细嗓的哀嚎还真让人不舍。”
“你们太……卑劣……”
我说不出合适的话,左右找不到一个词可以表达眼中瞬间升腾的酸涩。
“不要假仁慈,你们关押猎人的地方会少了刑具和惨叫吗?都想把敌人加诸于自己同类身上的痛苦再几倍的回报给对方。不过是相互折磨,谁会对谁手软?如若不信,我可以送你去我们的地牢中体验一回。”
他黑色的眼眸中结起了薄而锐的尖刀。
“呃,相互折磨,听起来多像甜蜜嫉妒、又用激越极端的表达方式对待彼此的小恋人啊,吸血鬼和猎人,仿佛别扭的一对,不是吗?嗬嗬。”
我浅笑,抬头再灌上一口,贪婪的吞咽。
“我可以带你们去,但有一个条件,不可回绝!这个邀请函,必须由爱德华随身携带,必须!否则,耍赖违约偶尔也是我的专长。”
擦掉嘴角的余血,找个舒适的姿势向后靠住。
新的能量一丝丝注入四肢百骸,让我重现饱满,平伸出手,有青雾聚来又散去,消瘦的指尖夹着信笺晃动。
我第一次看到那些银色的藤纹,在淡薄的阳光下绽放出的美丽,恍若流泻的丝,爬过素白的纸,落到了皮肤,渗进了骨髓。
“成交。”
艾伯顿捏过信笺塞到怀中,跨下床,抖落内层厚重的灰色窗帘。
屋中暗了许多,灰尘却愈发在透过帘缝的光缕中飞扬起来,缤纷而张狂。
我放松下来,沉浸在血液的摇曳甜蜜中,浅香从每个毛孔散出,漫及鼻尖耳畔,张开一个虚拟的安全怀抱。
“连自己同类的血都这么享受,你们真的,……是野兽。”
艾伯顿的声音由强至弱,逐渐消失。
是吗?是的。
偶尔阅读,看到“高贵的血族”字句,我会对着书页愣神。高贵的本质是在贫困中仍保有仪容礼貌和自尊品德,而血族的本质是在饥渴中放弃所有原则;只为满足难以控制的原始欲望。
血族不是贵族,他们是,真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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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到眉间的鞭痕让依恋烙下深沉,洒上衣襟的血污让羁绊通往永恒。
不伤害至死,怎知道无法别离?
太像一个爱的诅咒,给血族和猎人。
“是的,我们是野兽。”
我慢慢合上眼,听着艾伯顿走出房间,笑意刹那冰冷。
第一次, 我在猎人脚边乞求到人类的血。
第二次, 猎人“赐予”我血族的血。
第三次, 我会用猎人的血来补偿屈辱。
那梅布勒斯的沼泽等待着尸骨去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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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章 秘密救赎
七十二章 秘密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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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
过分的留恋,会让追逐无停无歇。
过分的依赖,会让放纵至死方休。
这是大部分呆在圣巴赫索城堡的Lasombra成员来布伦斯小镇的理由。
想想看,那些直接从血管创口处,蜿蜒涌出的温热液体,可比盛在冷冰冰的酒杯中,即将凉透了的血浆有魅力多了。
如果你不舍得离开,大可以再搂着死翘翘,但尚未僵硬的人(…审核…)体缠绵上一段时间。因为掌中的温度,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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