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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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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做官需要家世清白,还要人联名做保,就他们家那等出身。按说是不大可能的,偏偏族里不光是有人做官。刚才一言不发,很没存在感的那个老头,云芳的祖父,年轻的时候竟然还是陛下直属内司的绣衣使者,最亲信的探子之一。
“幸好没太得罪对方,要不然也是麻烦的很。”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真没看出云家有这么大来头!
“忽然觉得,咱们的人能探听到这等程度的机密消息,都很可怕。”
绣衣使者都是群什么人,那是皇帝身边的杀手探马,个顶个受过最严酷的训练,来历不凡,深得陛下信任,能把那些绣衣使者的底细打探清楚的,整个四国也没有多少,更何况这么快!
把云芳这一家子的事儿扔在脑后,红尘回了屋,翻出黄纸朱砂,画了三张符,挑了其中两张,分别折起来塞小荷包里,扔给罗娘。
“交给薛柏桥,让他小舅子转赠燕九夫妻,这阵子随身携带,千万别离身。”
罗娘愕然:“小姐?”
“没事儿,以防万一而已。”
红尘摆摆手,也没说什么,燕九自己就算一位玄学高手,家里还找了连皇后娘娘都不爽的灵师看过,身边长辈高人多了去,她又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只是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能说什么?
别管是哪里的规矩,她都不适合说话。
还有两日便是年三十。
年货都置办齐全,一应杂事都没了,反而清闲下来,红尘歪在软榻上,自己动手配色,打算做几个荷包送给亲近之人,给林旭和小荷也准备一个,只不知这二人能不能回来过年。
礼物送出去,大家都很欢喜,给的回礼也是各种各样都有,就连燕九这位不算特别熟悉的,竟然送了一整套十张福字过来,每一张的字都不同,行书,草书,楷书,小篆……不光写得好看,而且金光闪闪,气场自生。
红尘喜欢的不得了,都有点儿舍不得贴。
要不怎么说,人家燕九能自己开门做生意,手里好东西就是多。
一开心,红尘就给人家回了一份儿礼,一套自己缝制的法衣,上面用上了十几个神文,衣服手工就不怎么样,只能另辟蹊径来弥补了。
要说女红,红尘还真是差点儿劲儿,缝缝补补那绝对没问题,手熟的很,绣花等精细活,就做不惯了,胜在她心思灵便,绣出来的花样新鲜。
只看这一手活计,她到像是千娇百宠宠出来的女儿。
“对了,年礼别处还好,夏家要怎么送?”
罗娘把年礼分门别类地收拾妥当,亲近的人家都送了去,因为还收了好些别人送的,必须回礼。
回礼比较容易,照着对方的礼单,大差不差地送一送便罢,红尘的朋友不多,处置起来比别人家省事儿。
“夏家送了年礼,挺重的。”
罗娘把单子递过去,红尘看了一眼,也觉得颇重,估计夏家给那些王孙贵胄送礼,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了。
“唔,咱们没人家富裕,可也不缺这点儿银子,差不多回一份儿就好。”
红尘笑了笑,目光落在礼单上一对儿金锁,一对儿玉锁,一套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上,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应该感动一下,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淡淡的伤感,公主那一腔母爱眼下给不出去,应该感伤。她如今这般冷心冷性儿,也该感伤。
时间是多么恐怖的东西,磨平了一个人心头棱角,连那融入血脉里的爱,竟然也能给磨得淡了好些。
红尘怔了怔,坐起身打开箱子,翻出她自己缝的一个枣红色。龙凤呈祥图案的抹额。还有一双千层底,同样是很喜庆的大红色的高腰靴子。
“把这些加在回礼里面。”
罗娘愣了下,低声应了。怕是觉得自家小姐也不是不想她娘亲,可其实她猜错了,红尘前几天,只是忽然有一点儿怅惘。没来头的伤春悲秋,翻出针线。就这么做了。
上辈子她每年都给娘亲做一双鞋,做一点儿零碎的小东西,现在都不用打听,估算也能估算出来。自家那个公主娘亲穿多大的鞋合适。
手上做着东西,红尘知道自己没怎么走心,小女儿家对父母的孺慕和眷恋。她如今便是努力去找,还不知能找回来几分。
“……以后。夏家就当普通的点头交交往。”
在京城,她既然踏进了这个圈子,总要和人交往,夏家有一位公主下嫁,只要公主还在,别管怎么交际,总是少不了他们的。
一份儿厚礼送到夏家。
公主看到就呆了半晌,驾车就出去,一路狂奔到红尘的郡主府,可在门口徘徊良久,人家守门的侍卫都忍不住想过来问,却终究没有进去。
回去之后,陈婉嚎啕大哭,哭了整整一宿,第二日床上的枕头被子不得不全换了新的,身体到显得好了些许,只是沉默寡言,做什么都恍恍惚惚,吓得夏安也不敢出门应酬,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红尘把年礼送出去,心里到是很踏实,一觉到天明,舒舒服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就听见床榻边上有小东西哼哼。
她一低头,平安趴着床沿,一个劲儿往被子里面拱,伸手把它捞起来放在床上,好大一坨,肥的不行,红尘简直不忍看了,拿手指点点平安的脑门。
“哎,你再吃就变成了小肥猪。”
都是和小严家那吃货‘休休’学的。
半坐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香气。
香味浓郁,还带着一股子辛辣。
平安的口水哗啦啦就下来了。
红尘连忙一弹它脑门,让它蹿下去,坐起来穿衣服,外面两个小宫女捧着烤得特别温暖的外袍,给她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又喝了一杯蜜水。
推开窗户一看,林旭正围着一条雪白的貂皮大斗篷,坐在椅子上,抱着炭盆,指挥律风荷给他烤一只肥硕的,起码有二百斤的大肥猪,烤得外焦里嫩,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溅起一层火花来。
红尘的目光却只落在小荷身上。
不只是她,院子里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人人手里忙着差事,眼角的余光,却还是免不了要扫过去。
没办法,这场面实在是太有诱惑力。
虽是冬日,可烤猪时火力旺,热得很,小荷洁白如玉的脸也多了几分红润,就如仙子落入凡尘,额头上汗水滚滚,连汗都是香汗,和寻常粗糙男人不同。
衣服穿得严严实实,只卷起袖子,露出雪白的胳膊,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世人都一样,你要是高高兴兴地露出来给他看,他反而嫌你轻佻,越是这样结结实实地藏起来,越是撩得人心里又麻又痒的。
红尘同样俗人一个,也忍不住悄没声地扫了几眼。
小严低着头,一脸严肃,一张嘴就轻声道:“以后恐怕是真嫁不出去了,小姐养我。”
看到如斯没人,除非有一个一般出众的男人冒出来,否则谁还能乐意嫁?
林旭招招手。
小荷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摘下一片长叶子,也不知是什么叶儿,冬日里还保持鲜绿。
刷刷几刀下去,一叠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的肉片落在叶子上,他捧过来四给林旭:“小心烫,慢点吃。”
又给他把酒葫芦拧开,倒一杯果酒。
一瞬间,红尘觉得周围小宫女们的目光,差点儿把自家林师兄给杀了。
“唔,好想也养一只小荷。”
红尘叹了口气。
律风荷迷迷糊糊看她一眼,以为她也想吃,长刀一甩,挽了个十分漂亮的刀花,又是几片肉落在叶子上,直接递到红尘手里。
红尘咬了一口,好香,更想养一只小荷了。
第178章 绣衣
林旭得意洋洋,翻了个身,笑道:“养他可不容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不如养我。”
红尘挑肥拣瘦地扫了一眼,摇头:“长得不漂亮,太懒惰,不好。”
周围一片窃笑,林旭也笑了,懒洋洋地舒展开四肢,往火盆那儿靠了靠。
正懒着,外面忽然有人吹响哨子,声音清亮,小荷蹭一下就没了,林旭抬头看着那头猪,“熄火吧。”
虽然火候还差一点儿,可吃到嘴里才最要紧。
红尘可没他那么悠闲,罗娘和小严更是吓了一跳。
刚才的哨响,是警戒哨,有人入侵,惊动放哨的暗卫才会如此。
自从搬入京城以后,这可是第一次响动,一瞬间,罗娘她们的手脚都有些发软。
一阵阵的犬吠声,此起彼伏,半晌才静了下去。
罗娘忍不住吐出口气:“出什么事儿了?”
说白了,她们以前只是再寻常不过的女儿家,遇见这等事,不害怕才奇怪。
红尘也有一点儿吃惊,幸好之后又响起来一阵轻轻的,余味悠长的撞钟声,众人才松了口气。
撞钟代表平安。
不多时,小荷轻轻从树上跳下来,落在石桌上,鼓着脸,递给林旭一块儿腰牌。
红尘凑过去一看,登时惊讶:“皇城内司的人?”
所谓皇城内司,同内府一样。也是为皇帝服务,只是更神秘些。内府操办的那些事儿,它并不管,它只为万岁爷做一些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差事。
内司大统领是三品太监总管,品级不高,却受皇帝亲派,便宜行事。监察朝廷内外。直属绣衣使者,那是连正一品的文武百官,也能直接登门问话。
红尘还好,罗娘她们却是十二分好奇,忍不住接过牌子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看了好几遍。
主要是皇城内司,绣衣使者,这两年实在是威名赫赫。
不过,哪怕只是前些年。寻常百姓,哪怕一些小官,都不知道绣衣使者的大名,虽然他们受命于皇帝。执掌生杀大权,可是大部分时候都是暗中行事,一旦官员知道了他们,也就差不多到了认罪伏法的时候,寥寥几个能逃出生天,一提及他们也是浑身发抖,恨不得当没见过。怎么可能还四处宣扬?
直到三年前,大周出小商人曾午,状告当时的铁面御史为贪图妻子美色,心怀歹意,买凶杀人,杀死曾家三十七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也没放过,要不是曾午天上心长在右边,逃过一劫,恐怕就是满门灭绝的下场,曾午求告无门,却正好撞上出任务归来的一个绣衣使者,连名字都没有,得知此事,便接了状纸,上达天听,三日之内查出来有关铁面御史高凤歌十多条大罪,甚至涉及宫中隐秘,陛下亲自勾决,杀之以平民愤。
曾午事后感念,把这事儿说给一身为落魄文人的好友听,他那朋友也是个傻大胆,竟然为了点儿银钱就编成段子,让说书先生传唱,从此以后,绣衣使者算是威震大周了。
皇帝听说也没多说什么,一笑了之。
也许是锦衣使者神秘了近百年,又涉及到皇帝,满足了老百姓们喜欢猎奇的心态,到是自此开始成了京城说书人的挚爱,动不动就把各种事情往他们身上栽。
今天出了一贪官,锦衣使者给杀了。
明天出了一江洋大盗,锦衣使者千里奔袭一刀夺命。
明天又是哪个采花贼让一个过路的锦衣使者杀死,还是顺手救下几个美人!
要是这帮人真有这么闲,什么事儿都要插一手,那朝廷大员们还不得用奏折淹没了万岁爷的桌案。
毕竟朝中大臣的心目中,锦衣使者叫得再好听,那也是万岁爷养出来的猎犬,是家奴,不是用来代替朝廷官员判案,断案的。
红尘记得,她还读过一个话本,就是锦衣使者英雄救美,贵族千金倾心相许的故事。
甚至开始有文人拿皇帝的探子当男主角用。
“我听说他们个个衣着华丽,年纪很轻,长相端正,深得万岁喜爱,不知是不是真的?”
罗娘自告奋勇,随自家小姐出去看看。
林旭眨了眨眼,咳嗽了声,就钻回屋子睡觉去,美其名曰,既然是在郡主府,他身为客人,不敢反客为主。
原来他四处指挥人家厨子天天给他烤肉,不喜欢屋子里的摆设,随便让人按照他的喜好布置,在荷花池内放养各种鲤鱼,然后养肥了钓上来吃一吃,这就不叫反客为主?
红尘不搭理他,径直伸手拽住小荷,拖着他出去,反正有小荷一个,胜过林旭十个。
罗娘表现得很轻松,但心里还有点儿别扭——让绣衣使者找上门,放在一般朝廷大员那儿,简直是被吓死了都不奇怪。
这些年,那些什么使者虽然在话本里时常出没,但也都被妖魔化,一出现便是血雨腥风。
自家小姐好像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更没有阴谋叛乱,私藏兵刃吧?
难道是家里什么人惹了祸?
她面上露出一副笑意盎然的脸,却不自觉地靠得小姐更近一点儿,摸了摸怀里的匕首,脑子飞快转动——要是一旦出事,是束手就擒,再托关系想办法,还是先杀出去,远走高飞?
家里细软有多少能带走的?
外面有几处宅子外人不知道,也许能派上用场?
一路胡思乱想地走了过去——乍一见被困在陷阱里,抬着头一脸茫然的所谓绣衣使者。罗娘吐出口气,放松下来。还有点儿失望!
各种意义上的失望!
只有两个人,畏畏缩缩地缩在院墙边的陷阱内。
长得更不如想象中有张冷若冰霜,好看的能一眼勾人魂的脸。
也不是说很丑,就是特别一般的那种,辨识度很低,罗娘觉得随手把他们扔到自家那帮下人群里。一转眼保证就找不出来了。
红尘到不奇怪。就是林旭这样,看见美人便心情好的,手下一帮天机探子,照样眉目寻常,除非是想用美人计,要不然做探子的,还是平常一点儿更好。
这俩人迷迷瞪瞪的,见了红尘立时露出一丝不可思议。
红尘也不让他们上来,小荷都不必她提。很自然地拎了一个木墩,让她坐下,又给她倒了杯茶水暖手。
“现在绣衣使者能随便乱闯郡主府了?不如我去问问陛下,他赐的郡主府是不是随便哪只阿猫阿狗的就能乱进?”
那两个人耷拉着脑袋没敢说话。
别看他们这帮人这两年忽然变得有知名度。在普通老百姓口中,简直是威震四海,可他们的权柄都来自于皇帝,那些正经的皇亲国戚们,可是半点儿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
此时落到红尘手中,一瞬间欲哭无泪,简直连自己能不能活着出去都不敢想。
罗娘顿时就明白。自己脑洞开大了,她家小姐应该平平安安地过个好年,也就没了兴致,红尘懒得抓俩皇帝的探子玩,甚至连留他们过夜的心思都没有,转头冲小荷道:“教训一下,扔出去。”
小荷点头:“踩坏了咱们家暖棚。”
“让他们修好,修不好剥皮给我补上。”
红尘轻描淡写地吐出一句,裹了下衣裳就回了屋,小荷很认真地盯着这俩人,特别严肃地问:“你们的皮够厚吗?”
一瞬间,见多识广如他们,也遍体生寒,他们觉得,眼前这个漂亮的不像人的男子,是真在考虑怎么把他们的皮给扒下来更妥当。
两个人老实的不行不行的,特别仔细地把稍微踩坏的那一点儿暖棚顶,修补的结结实实,然后见小荷是真放行,立时小心翼翼,连左右多看一眼都不敢,就一路飞奔回去。
小荷带着红尘在一个看起来颇为古旧的大门前落了地,一看外头挂着的灯笼上,那个斑驳的‘云’字,红尘的嘴角就抽了抽,哭笑不得:“还真是他们,走,回去。”
这时大门一开。
云芳一眼看见红尘,登时眼睛都亮了,快步追出来:“小姐,小姐怎么来了?”
红尘回头扫了云家的大门一眼,面无表情:“我只是想看看,现在绣衣使者除了陛下,还认了别的主子没有,看到是你们,也就放了心。”
云芳满头雾水:“什么意思?哎呦不管了,小姐,那日你可是看出我师哥脖子里挂的那怪东西有什么不妥,我……”
“你跟她废话什么!”
她那个师哥跟在后面,一把拽住云芳的胳膊,几日不见,脸色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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