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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抢劫千年妖精的爱情:梦落芳华-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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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夜,我战战兢兢地打地铺,睡在了榻下。
    第二日醒来后,榻上便不见了人影。于是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直到许多年后,那时候我已经是武林盟主了,而她也是名震江湖的逍闲人,再次碰到她,她正在调戏一个俊俏的哑巴少年。
    我不知道是何变故让她的性子转变得这么快。于是我也不请自来,搬去了她的府邸,与她和她的五个公子一起生活。
    她总是问我,好好的武林盟主不当掺和进这种没名没利的日子是为何。其实,我也不懂。只是每当我看着屋里几个人嬉笑怒骂,看着她静静地笑,就觉得很美好。这所逍遥居,算是个避难所,居里的公子们各有各的不为人知的过去。她什么也不问,只是尽力保护着他们不受伤害,而我,要做的只是不让恼羞成怒的江湖人伤害她。外人都盛传逍闲人喜欢收集俊俏美男,可在我看来并不然,她只是在收集各类的伤痛。
    逍遥居里的开销全是她配药医人所赚的钱来贴补。这让我有些心疼,于是我弃武从商,开了一间客栈,两间赌坊,三间钱庄…… 产业渐渐地多得我也数不清了。她倒是清闲了,每每弄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差人弄了一块上好的玉,分成两截,替我和她一人做了一块,在角落里雕刻了字,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沾了朱砂后还真能在纸上印上小字,我的是“ 萧”,她的是“逍”。她说用这东西在钱庄取钱无论取多少伙计都要给,说完还很认真地望着我,生怕我不同意。
    其实当然她要多少都可以,我的便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
    萧与逍,相同的发音,让我觉得是兄妹。我知道她是有意中人的,而且那人似乎与我很像…… 不,是与其他公子都很相像。
    后来,我见到了那个人。
    神情疲惫、满脸病态的一个男子,虽是如此,却美得不似凡人,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真的是天作之合。那个仙人看我的眼神,很千净清澈的眼,却透着难以言语的悲伤,让我有些无地自容。他不知是得了何病,一日比一日衰老,鬓角也开始有了银发。她细心地照顾着他,那一刻我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允许第二人介入的。我纵使不愿承认却也无可奈何,以前可以装作不知道,但现在只有黯然离去。
    我留下了懂医术的贰儿,带着其他人住在了山下,偶尔差人上山给他们送一些生活必需品。没过多久,我却在镇上钱庄的伙计那里收到了一张盖着“逍”字的信,这是她这些年来唯一给我写的东西,她只是让我在皇上大婚那天,准备好车马与干粮,找个可靠的人候在城下。我不知道她究竟想做什么,但有种预感…… 这是我唯一能再见到她的机会,或许也是最后一面了。
    我让肆儿帮我易了容,暗地里把一切都部署好了。
    再次见她,她没能认出我来,当然…… 此时我只是一个老人,看着她架着昏迷的当今圣上,我真是哭笑不得。这个女人,真是什么都敢做。
    天蒙蒙亮,我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地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我只是静静地笑,纵有万分不舍,只有道一声走好。
    你们一定想问,后来我有没有再见到她。后来,圣上离开了她与那男人居住的竹屋,我便开始忙了起来。忙什么?我怕那个皇上食言再来讨芳华木或是要人,所以我很忙。
    其实,我很想再去看她一眼,可是贰儿不知为何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掉,而且上山的道路不知为何全被封了,我派去的探子没有一个能到那儿,直到许多许多年过去了…… 
    没有人知道她在哪儿,没有人知道她与那个仙子般的男人过得好不好。
    有人说她消失了。
    也有人说,江湖上新崛起了一对医术超群的夫妻,其中有一人便是她。那可真是一对神仙眷侣惫,长得极美啊,男的眼角下有痣,风神如玉、芳华绝世;女的身子赢弱,神情疲惫,长得极美,像极了当年的逍闲人。
    他们极是恩爱,相公经常掠过雪山,取雪山白梅上的新雪烹茶,讨妻欢心。
    这些,都是传闻了…… 
(完)
 
                  
 梦落芳华
 梦落芳华
作者:也顾偕
  第一卷:朝露昙花,咫尺天涯
    
                  
 第一章 一个馊馒头
 第一章 一个馊馒头
  一间庙。
  一间破庙。
  一间没有香火没人供奉的破庙。
  庙里光线昏昏沉沉的,四周残破不堪,庙中间一墩大佛满身灰尘,虽然破碎却依然尊严。这个破庙是挡不住风雨的,却仍有流离失所的人将它当作唯一的藏身场所。
  庙里没有燃篝火,有些清冷。
  几个穿着破烂,乞丐模样的人,搂抱着枯草蜷缩在一旁,身强力壮的已经把干燥潮阳位置比较好的地方给占了。
  我,
  用袖子擦了擦脸,啐了一口。
  一边朝四周望了一下,一边解着裤腰带,蹲在庙前的林里,作势上茅厕却趁旁人不注意,偷偷在土里刨着……
  这个时辰这么做,必须冒很大的风险,动作也要快精准且迅速。
  长且旧的袍子穿在身上一点也不合身,我知道现在这一身打扮很滑稽……这套灰青布袍子还是在一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庙里的老乞丐说,我是被我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送来的,那是一个眼角有泪痣的女人,芳华绝代,美得不似凡人。每当这个时候那又老又臭叫花子,就会睁着混浊的眼望着我,一脸失望的摇了摇头,我知道他又会说,你连你娘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及。
  呸,
  这个老乞丐,临死了,都还这么色。
  可话虽这么说,他却是这破庙里唯一护着我的人,在最饿的时候也不忘份一口羹给我这小叫花子。
  “兵荒马乱的年代,终究是要妻离子散,饿殍浮尸。”这是老人死后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觉得最有学问的一句话,因为我一个字都没能听懂。
  可作为一个小乞丐,不需要内涵与修养,字认得再多也找不来吃的。
  我好死歹活在这块破土地上呆了五年,没被饿死,也算是个奇迹了。
  一场大病把我烧糊涂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上下瞅一瞅,瞧自己这身形约莫也就七八岁,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但我想自己应该不止那么大,因为我懂得很多事情,或许只是发育不良。
  老乞丐直到死前还一直坚信,我不是孤儿,他说那时候庙还没这么破,而我似乎穿得很好,一身行头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他告诉我,我还有娘,她说以后会回来接我。
  但,我对他说的一切却全然没了印象……
  这老乞丐曾经是个说书的,谁知道他整日与我叨唠的这一切是不是在胡诌。
  这是个逼不得已,也会出现人吃人的世道。
  而我,要做的,就是怎么好好活下去……
  如今,现实摆在我的眼前,破庙里唯一待我好的人死了,我的前途一片堪忧,但好在,老乞儿在死前还给我留了些吃的。
  冗长的袖子拖在地上沾染了灰尘,我的手早已脏兮兮了,指甲里满是灰土,只要将潮湿的土刨开,便能见一个油纸包,里面还剩有半个馒头。
  这年头,吃食很少了。
  观音土都有人吃……
  偷、藏、抢是必不可少的求生技能。
  可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一遭乱世里存活。
  我贼头贼脑的,一两秒的时间,打开油纸包,里包着老面馒头,偷偷咬一口,含在嘴里,不舍得嚼,低头手指发抖的把吃食拿纸裹好,有依依不舍地闻了一闻那味儿,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回了土里,立马伏低身子趴在地上,展着袖子,抚来几把土,又把它给埋了,末了顺手就抓着一把观音土,塞进嘴里……嚼了嚼,忍不住皱着眉头,味道有些不大好,能饱肚子就行。
  “你个臭小子,偷偷摸摸的在吃什么,也不孝敬爷儿们。”
  我一惊,立马在地上抚了几把,一阵狗刨式,极力想把挖乱的痕迹给遮掩住了。
  “看这样子,定是那老乞丐什么留了他什么好吃的。”突然一股力道袭来,谁的脚便猛然踹在了我的背上,身上火辣辣的疼,身子往前趴,憋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喉咙一哽,一嘴合着馒头的泥还来不及入肚,便喷涌而出……
  白白的观音土,夹着白且糯的老面馒。
  真可惜。
  “靠!他有馒头。”
  几只脏兮兮的的手便一阵乱摸,竟掏出了地里的纸包。
  “有些馊了。”
  “还能吃,给我留一点。”
  “他奶奶的……死贱种,居然学会了偷着自个儿吃,看我不踹死你个贼小子。”
  拳头雨点般落在我身上。
  五脏六腑都在疼……灼烧一般,这感觉竟比几日没东西吃时的胃绞痛还要来得剧烈。
  横竖都是死……
  “几个老要饭的欺负我一个,娘的,我跟你拼了!”我趴在一个人身上,抱着腿,在那臭醺醺的裤管上狠狠咬……
  “疼死了,狗娘养的。”
  尘土扬起,一时间眯了眼,那拳头像一阵狂风暴玉般袭来,我那残破不堪的小身子板一点点往前挪,手指发颤地向前伸,拾起跌落在地上的馒头,在一阵抢夺中,一把塞入嘴里,大口的嚼着……潮湿的土混着腥味,又是个馊馒头,真是憋屈。
  眼里满是湿气。
  这叫啥……
  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
  我觉得这几个壮汉乞丐被我这英雄之举给气得不轻,一个个竟杵在那儿,只知道拽着我衣袍的后领子一个劲儿的晃。
  晃也不吐鸟,
  馒头虽馊,倒也是个馒头啊,稀罕物。
  正当我闭眼,准备接受再一轮的蹂躏时,突然周围静悄悄的了,气氛诡异得令人心生不安。
  我躬了躬身子,匍匐着向前,探手撸着那馊馒头准备又咬一口时,一双白得不该出现在这破庙的上等靴子便呈现在了我眼皮底下。
  那双靴子,很精准的踩在了我唯一的口粮上面,这叫一个白……比我那馒头还要雪白。
  我傻了眼。
  一席白月牙袍子慢慢垂在了地上,身上衣裳的质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很上等。
  那人不知道扔了一个什么东西出去,那些揍我的乞丐们一哄而散,群而抢之。
  我还是死死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地护着那只馊馒头。
  “这玩艺儿还能吃?”琅琅如玉的声音,却有着绵绵之力,温雅的语调,仿若清泉凉水注入我的全身,连带着身子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不吃就会饿死。”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
  一只玉手修长而美,像是怕弄疼我似的轻轻将我撑起,我诧异的抬头看向那个人,事隔多年我都无法完整阐述初见他时,那惊心动魄的美。
  那一年,是我在破庙里呆的第五季早春。
  我,初遇芳华。
    
                  
 第二章 相遇归宅
 第二章 相遇归宅
  芳华兽皆为雄兽,性安,独居,身形与凡人无异,尤善植奇花异草珍药,濯然而名,花同华,故名芳华兽。——《异志谈》
  ……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男人与生俱来的倾醉轻语,明显带着诱拐的口吻。
  他的手很温暖,
  从来就只有人骂我臭乞儿,却没有一个人这么牵过我。
  于是小小不懂事的我,沦陷在一己口腹与他的美色中,为了区区一个温饱,点了点头,任由着他牵着,乖顺又扮着小腼腆,内心犹如一江水,澎湃。
  大街上比较清冷,偶尔有两三个衣衫褴褛的人气息微弱,半阖着眼,倚在石阶上,有一个小乞儿披着一麻布褂子,伸着手挡在他面前。
  呦……干嘛乜,
  不会想拦路打劫吧。
  我仰着脑袋,掀着眼皮望了一眼美人。
  他像是没了兴趣,不闻不问的。
  这孩子虽然脸蛋脏兮兮,那股机灵劲儿没法说了,一双黝黑的眼睛直往我们相牵的手上瞅,甚至还一路小跑着跟上来,试着用手来拉,却被美人他挥着袖子推开了。
  我以为他脾气很好,
  结果,似乎不是……
  “记住,我不喜欢与人接触。”
  枝上柳绵狂飞,徐徐的风吹鼓着他的袖袍,阳光下他的那张脸美得让人看不大真切,似乎有中淡淡的皎洁的光在周身笼罩着,竟用这种柔态说这么病态的话,何况他的手以一种执着的意味拎着我的。
  一脸的清淡表情。
  我沉默了。
  他亦不多言,就这么不声不吭带我穿过俗香扑鼻的花巷,直往那偏僻人烟荒芜的林地深处带去。
  我惧了,抽着手想跑,却被美人拉得更紧了。
  听说,有些人就喜欢拐小叫花子做娈童,还往那偏僻地方带。
  也听闻,穷人没东西吃,可有些富贵人平常的东西吃腻烦了,就喜欢把五六岁的小孩洗干净,清蒸了吃,当然……这也得往偏僻地方去。
  这一路跟着,抖得慌,身子虚得很。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我跟不上他的步子几欲摔跤时,他旋身轻轻将我搂着,抱起来,我这叫一个受宠若惊。
  呆了。
  “别乱动。”
  美人的身上有股异香让人安心,闻这香乏了,那温软的语调继续在我耳边响起,“家,快到了。”
  后面还说了什么,
  似乎很重要。
  我却什么也听不清了,倦意竟像潮水一般突然袭来,靠在他暖暖的怀里沉沉睡去。
  我做了一个梦。
  在最寒冷饥饿交迫的日子,老乞丐抱着我说,命苦的孩子,你本该大福大贵的,忍着咬牙挺过来……你的娘会来接你。
  这个梦做了多久,我并不知情,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张木雕的床上,房梁似乎在晃……不,是床在晃,温软的被褥,就像是某人的怀抱,一股子异香袭来,浑身都有这种说不出的畅快,很熟悉的感觉。
  琢磨琢磨……
  热乎乎的气息拂上了脖颈,一时缓一时疾,却有绵绵不断,痒得没法说了。我一翻身,正巧跌入一个人的怀里,那脸便映入我眼前,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美人如玉兮隔云端,近看兮……
  一双丹凤眼便似瑜玉,澄亮清澈,眼尾略弯,左眼下方一粒精致的朱砂缀在白皙的肌肤上,仿若皑皑白雪中的冷梅,红得让人有种惊心动魄的美,
  小心肝一阵乱跳。
  没来由的……就直怔怔的发呆了。
  俺活了这小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美的人,看一次,入迷一次。
  “醒了么?”他的声音如清泉般温柔清脆,有些低沉但煞是好听。
  “嗯。”我恍惚出神,从没有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如今再一瞧,真有些分辨不出他究竟是男是女。
  老乞丐说,我的娘眼下有一颗泪痣。
  终有一天,会回来接我。
  望着他一张脸,我又呆傻乐了。
  “屋后面有清泉,换洗的衣服在床头,净身后就来前庭吃饭。”他直起身子,撑着手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前顿了一顿,“你身上那股什么味儿,不洗干净别进家门。”
  我呆呆的看着他离去的身影,那身白衣飘逸脱俗,身形纤秀却竟有些仙风道骨。
  垂下头,小心肝儿颤呢。
  乖乖……莫不是遇到了神仙。
  说来也怪,
  为什么在这么多人中他偏偏选了我。
  难道他生了一副菩萨心肠,看不得一群大人欺负一个小孩?
  可他却分明对街上饿得奄奄一息的乞丐不闻不问,也没见施舍半个子儿。
  难道……
  他真想养娈童或是吃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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