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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永夜-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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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陛下的狂战士小队可跟那些贵族老爷们的不一样。有资格进入帝国军队的狂战士统统都是已经进入到冷静狂化的状态,不然谁敢指挥这样的军队?进入狂暴状态之后的狂战士在战场上肯定是一台可怕的杀戮机器,屠杀敌人的效率无人可比——敌人杀完了呢?没有脱离狂暴状态的,不能冷静狂化的狂战士肯定接着就会连自己人也一起灭了。
一般军队在攻城战的时候都不会投入狂战士,除非他们想得到一堆废墟。只有在大片会战的时候,作为刀锋投入战场。
“你该不是看上了谁,让我去说媒吧?”薇仙很刻薄地臆测道,她最近是越来越无法无天。“我们那倒是有不少漂亮的暗精灵……”
“你……”国王陛下算是领教了这个一把手内当家地厉害了。“跟你说实话吧。利薇雅的课业完成了,非要缠着我让我把她弄去凤凰山,我这不是没办法才来找你们的吗?”
“我就知道。”薇仙转头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利薇雅公主,这个小妞由于被人说破,现在正低头努力的虐待着脚下的大理石地板。
“那地方到处都是危险,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国王陛下循循善诱。
“我和利薇雅公主都是好朋友了,你就是不给我这牌子,我们也会劲全力保护她的。你这么做就不怕伤了我们的心吗?”薇仙叹了口气:“我以前挺尊敬您的,没想到您也是个有小人之心的人。”
“那你把牌子还给我。”老头倒不客气,手直接伸了过来。
“不过为了路上的安全,我觉得这也是必不可少的。”薇仙朝国王陛下翻了翻白眼,嘻嘻一笑,将牌子装进了自己的兜里。
菲历克斯有点脸红,不好意思抬头去看国王陛下的表情。薇仙则开化得多,坑了国王陛下的东西,还面不改色的跑去跟他女儿俩拉交情。
“晚上留这吃饭吧!”薇仙看国王陛下愣在当场,有点不好意思了。“当是回礼。”
国王陛下嘿嘿干笑了两声,他忽然发现,凌云的生活作风具有非常高的传染性。
星翰之王 六十六 愚昧的爱情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4…22 16:35:00 本章字数:2810
琅玛雪峰是传说中支撑天与地之间的四根神柱之一。这片辽阔的荒原地带有一大部分都于琅玛山脉相连,形成了浑然天成的红绿白三色。在琅玛山脉中最为险峻的高峰当数琅玛雪峰,拔地而起的高耸山峰犹如刀削斧劈一般,直插云际。
领主大人感觉自己仰的头疼,在琅玛雪峰山下,他仰着脖子看了半天,长长的叹了口气。
“卡夏,快来帮我捏捏,抽筋了!”领主大人大叫了一声。
在天风大陆的所有高山上,几乎每一座山峰上面都有一条巨龙盘踞着。琅玛雪峰也不例外,传说中雪峰最高的地方有一片平坦的大地,上面聚集着各种各样的巨龙。据历史记载,在这片大地还是一片荒凉,就连强盗都还没有的时候,一只拥有三头十一尾的史诗级巨龙,搭载着漫天星辰从琅玛雪峰上飞了下来,扇动了一下翅膀,给这片不毛之地带来了湿润的空气,让这里有了生机。
巨龙是这片大陆最强横的智慧生物,即使是它们之中比较差劲的平民绿龙,也依然拥有着恐怖的实力。
巨龙是一种非常贪婪的智慧生物,除了闪亮的金属和宝石之外,巨龙一般对任何尘世的东西也不会产生兴趣;巨龙之中也有等级,除却一些拥有第一滴血脉的远古巨龙之外,其他举龙必须达到四阶之后,才能幻化成人形生物。
巨龙的好色和贪财一样名声在外,几乎大陆上的任何的生物,都可以是它们渔色的对象。
这也是无数种亚龙兽的由来。
巨龙的骄傲也同样闻名遐迩于整个大陆,只有最英勇的勇士才可以得到他们的亲睐,也正因为如此,龙骑士才成了传说和神话中才应该出现才英雄,领主大人找老威廉要一队龙骑士的时候,才回得到如此恶劣的回复。
自古以来就有不少英雄任务来到这里,企图得到巨龙的认同成为龙骑士。他们之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得偿所愿。其他的运气好一点的,被琅玛雪峰上极端寒冷的风吹了个半身不遂,运气不好的直接落在了茫茫的雪山里,成为了永恒的雕刻。
虽然是这样,还是不少人千里迢迢的赶来送死——一旦得到巨龙的认同,那么意味着财富、名誉和美女都回接踵而来。
领主大人凝视这座高得让他脖子抽筋的雪山的时候,当然也有这个想法,不过和一般人的不大相同而已。
“龙骑士如果是龙的主人,那么龙窝的里宝藏应该也属于龙骑士了?”凌云拿着帝国法典仔细的翻看着。“不然我们上去逮两条?”
卡夏非常坚定的摇了摇头,转身去做自己的事情了。临走的时候嘴里还非常清晰的蹦了俩字出来。
疯子。
吃了卡夏的鳖,这并不防碍领主大人的决心。
这片土地上荒凉的可以说鸟毛都没有一根,国王陛下的确是批给他了领主拥有的所有权利:圈地、军队、对外战争、建设和税收。可领主大人一路跋涉过来,除了一群矮小的地精之外,没有城堡,没有子民,没有村镇甚至连个人都没有——这让凌云恨的牙根发痒,却什么办法也没有。封地无比荒凉,招募兵员纯属于一纸空文,至于税收,更是无稽——子民也没有,去跟谁税去?
自己早早的洗了睡,这才是正经。
要想在这里建立起城堡村落,非要从外面进口原料不可,进口原料就得花钱。据分析,领主大人手上的、没到账的以及乱七八糟的收入一年加起来,能够修好一段高五米,长四百米的城墙。并且不包括箭楼、吊桥、护城河和绊马索。也不包括城墙里应该有的城堡、道路、房屋和喷水池。
领主大人在这里蹲上一年唯一能做的事情,不过就是建一个正方形的城墙。
另外领主大人手头的兵员也是捉襟见肘,两个御用喽罗,一只时灵时不灵的火麒麟,加上十来个暗精灵,要建设城镇,要保护家园,还得对付领土内数之不尽的强盗以及领土外时不时进来坐客的外敌……
领主大人站在琅玛雪峰之下被寒风一吹,忽然感觉混身上下都透风。
领主大人并不是穷,摸着良心说,他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少——单单是芥子空间里数量庞大的晶石,就能让他变成一个富可敌国的有钱人。可那东西他不敢卖,说不定哪天老子身体恢复了还指它们大发神威呢。
凌云甚至想过拿它们去跟老威廉换钱。
开始这个念头还没那么严重。可等到卡夏伸手要钱,准备跟附近的豁斯比矮人购买一些补给和御寒的东西之后,这个念头开始在凌云的脑海里不断盘旋着。他是一向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就是吃饭的时候他也基本不付钱。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不仅仅有两个老婆要吃饭,将来领土内的子民、奴隶、士兵们都要吃饭。
总不能都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吧?就算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也得能有让他们吃的地方!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别说饭馆,连房子都没有一间。一切一切的粮食、物资、武器等补给品都要靠外出采买,起码在短时间内不具备生产和自给自足的情况下,绝对是要靠从外进口的。
以前一直以为做神仙难,现在看来,作个普通人要比做神仙难多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都得花钱,菲历克斯的封地领土是比他大不少,可上面除了强盗多一点之外,一样是个没有子民,没有村落,没有城墙和城堡,连鸟毛都没有一根的落后土地。再想一想菲历克斯和薇仙两个人领来的另外一堆人,一个个张着小嘴要饭吃,他连现在真是连抢劫的心都有。
钱啊,造孽啊!领主大人掂量着手里的一把金币,默默的使用复制、增大等等法诀,等到第九十七次失败的时候,领主大人终于放弃了这种成功率到无限小的方式。
临时决定改道先去找山上巨龙的晦气,并不是打算做什么龙骑士,他是看中了龙穴里传说中的富可敌国的宝藏,卡夏在没事闲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透露了这些强悍的生物除了喜欢睡觉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抢劫黄金珠宝,一个成年巨龙龙穴里的东西拖出拉绝对够得上一个低等国家一年的财务税收。
巨龙们的抢劫对象不仅仅限于人类,只是童话故事里公主与恶龙太过著名,以至于人们都相信巨龙只是喜欢洗劫人类而已。这个认知其实是错得非常离谱,事实上,无论是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种族,只要有这些亮晶晶的东西的地方,都会成为它们的目标。
巨龙酷喜收藏金币,平均一条龙都能活上几千年,那一条巨龙该多有钱啊!
这个想法很卑鄙,他没敢告诉卡夏,自己偷偷的暗藏了五个巨大的口袋。
“亲爱的,我跟你商量件事。”凌云跑到帐篷前面正在生火的卡夏面前蹲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暗精灵小妞一阵猛看。
“讨厌。”卡夏先是被一声甜腻腻的称呼叫的心里乐开了花,自凌云以一种近乎强硬的态度占据了她的心之后,她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甜蜜的感觉。
“豁斯比矮人送东西来还有一阵,我们俩出去看看雪景去怎么样?”领主大人拉着卡夏的小手,放在怀里暖了暖。“我觉得越是美妙的景色,就越应该与爱人分享。”
……
爱情是愚昧的。
星翰之王 六十七 猛男太森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4…22 16:35:00 本章字数:3023
朝阳初出,从山顶倒挂先来的冰川。由于太阳光地折射和发射,整个冰层都变成浅蓝色地透明体,凝结的雪花,在阳光底下。泛出霞辉丽彩,奇妙得难以形容。在琅玛雪峰半山腰的一片没有结冰的平坦空地上,凌云赤裸身子散步。
自打领主大人花言巧语的骗走了美丽无知的暗精灵小女孩,他和卡夏整整走了两天,越往上爬。山势也越来越险,片片浮云薄雾,缠绕在身体地四周,抬头往上看,琅玛最高峰依然还是屹立在云端,仿佛怎么也爬不完。
老流氓实在低估了这山的高度。
在两天内不断的赶路,高强度的运动加上稀薄的空气让卡夏疲惫不堪,加上吃的东西也彻底消耗干净了,凌云不得以找了个空地搭了帐篷,自己出去打猎。在付出了屁股部位的裤子上被烧了两个洞的代价之后,他拉回了一只体型庞大,满身肥肉的鹿状物体,也算给卡夏补充了体力。不过暗精灵妹妹的体质始终不如他跟头牛似的那么强壮,虽然得到了食物的补充,还是得休息一阵才能启程。
凌云最近养成了苦中做乐的习惯,没事就脱光了衣服撒丫子在雪地里跑。不知道是出于显摆身材还是有暴露狂倾向,脱光了衣服之后还喜欢大叫两声。这货身体里满满的仙灵力,让他感觉不到寒冷,冰冷如刀的塑风吹起来屁事没有。
在第四天的时候,凌云在进行裸奔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好地方——一大片的温泉泉眼。最好玩的是这些温泉并不是集中在一起,而是以最多容纳得下两个人的面积的小温泉坑分布得到处都是。有些温度刚刚能让人觉得比这里的温度冰冷一点,有些却能害死猫……
有了温泉的帮助,卡夏恢复速度开始变快。这里空气的稀薄和寒冷,让这个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地下世界的暗精灵十分不习惯。好在凌云及时找到了这个地方,否则卡夏估计是下不了山了。
虽然身体是恢复过来了,但卡夏是说什么也不朝上面走了。这把凌云吓坏了,眼看着自己好不容易才来这一趟,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罢手,枕头风再加上自己威猛的攻势,让她总算勉强同意再往上走一天。
在凌云的计划下,如果今天再找不到龙窝的话,肯定就得下山,这估计才走到半山腰,卡夏已经开始变的虚弱,要是再朝上走,那还指不定成什么样呢。
可这片大陆的神奇又让凌云开了次眼。在半山腰变得虚弱的卡夏在泡了两次温泉之后,竟然变的精神奕奕的,再也找不到那种三步一停的娇嫩模样,反而变得强壮了起来。呼吸顺畅,脚步协调,哪里像前面那个窝在帐篷里打死不肯朝上走的柔弱的暗精灵美女?
更让领主大人惊喜的是这几天四野无人,卡夏总算放开了,让老流氓好好领略了一回什么才叫暗精灵女子的媚术。这简直跟半推半就的薇仙和菲历克斯是两个世界。在这纯洁的雪山上,老流氓出现得最多的表情就上因为快乐而扭曲了的脸孔。
第六天,凌云开始泄气了。
实在是太高了,第二天一直走到了傍晚时分,落日映得满山冰芒瑰丽,蔚成七彩,美丽是美丽了,抬头看看,山还是山,云还是云,别说龙窝,连跟龙毛都没看见。
不过让他们惊奇的是,这座高不见顶的雪山上竟然还能看见人影。
曲折冰川的山路中央,有一个批着雪白兽皮的高大身影在拖着一只死兽前行。这只倒霉的猎物也许刚死不久,热气腾腾的鲜血在地上凝结出一个个漂亮的血花。映着晚霞,映出一朵朵带着许暗红的光晕,就好像掉落在洁白地毯上的红宝石一般耀眼。猎物上面停着一只形状奇特的大鸟,正不住的回头朝这边看着。
这个人拖着一只比凌云猎到的还要庞大的鹿状动物,一步一步的朝前走着。巨大的重量让他在雪地里留下了一行深深的脚印。凌云顺着脚印朝后看,竟然是从另一个山峰延伸过来。
凌云和卡夏很好奇,在这除了雪还是雪的地方,会有生物能生存的下来吗?
卡夏在这次旅行中,早在半山腰就歇菜了一次。虽然后来休息补充了体力,但仍然在稀薄的空气中吃够了苦头。虽然到后来精神越来越好,那也多半是拜凌云那件劣质的大皮袄所赐。
领主大人将他的猎物剥了皮,做成毯子一样的东西裹在了卡夏身上。
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中,这个家伙却跟没事人似的,身上的兽皮衣服与起说是御寒用,倒不如说是遮羞用的,看他打了赤脚,光着膀子忙活的样子,稀薄的空气,和寒冷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除了肩膀上抗着的猎物外,这个人手里还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名副其实的巨大,这个大汉本来就非常高大,这柄巨大的车轮战斧竟然有他半个多人高。那巨大的鹿形猎物据凌云估计能有三百来斤重量,他自己就亲自拖过一头。至于那柄车轮大斧,如果不是空心铁皮的话,重量也应该超过两百斤。
这大汉看上去也不会轻于两百斤。那么在这个空气稀薄的雪山上,他的身体就负担了七百斤的重量,凌云揉了揉眼睛,那行脚印绝对不假。
“猛男天天有,今年特别多呀……”领主大人搂着娇小的卡夏匝吧匝吧舌头,“你认识吗?”
凌云看傻了,卡夏更是早就看傻了。即使是兽人之中独眼巨人,也不太可能背负超过自己身体重量两倍的东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翻山越岭吧……卡夏摇了摇头。
妈的。要是老子的军队里有这样的猛人……领主大人把他跟食人魔拉坶对比了一下,得出了结论之后立刻口水流了一地。
“这位先生,我是这一片土地的新任领主凌云,你叫什么名字?”凌云把卡夏拉到身后,很客气的朝这个猛男打了个招呼。
这个猛男犹如没听见一般,自顾自的朝前走。
领主的牌子没起到效果,引得卡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位先生,能打断你一下吗?”看到凌云吃了憋,卡夏出言询问。她一点也不感到吃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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