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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为良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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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种就种牡丹吧。”仙衣累的双眼发粘,看了金风华一眼,心中含着无限恶意的说道,表面到是好似随意。

金风华原本大而湿润的眼眸微微垂下,瞬间变得细长,一股子危险的味道一闪而过,之后居然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仙衣打了个寒颤,这时到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了。

算是简单的整理了院子,金风华这次到没有拉着仙衣,直接去了木匠所带了图纸定做了家具,又多付了工钱,多找了木匠,务必要在半个月内将家具打好,也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再给宅子做点修补。

一切准备停当,和金家族长约好的时间也到了,金风华带着仙衣去了金家祖坟,就在环抱临清的其中一座山上,由于金家是这里的老户,所以划了好大一片地方用做祖坟,就连祖坟的边上都着人建了不少民宅,专门派给守坟人居住,以保金家祖坟香火不断。

乡下人下葬的规矩其实很多,但由于韩姨娘不是正室,在这里就会被简化的特别简单,什么设棚子,摔盆打幡儿统统不允许,就是充孝子也不能对着姨娘,而要对着正经的父母。不过,金风华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是烧了比一般多出两倍的纸钱,又托付了这里的守坟人,便安安静静的看着棺材落坑,看着黄土掩埋,最终立碑成了一处坟头,这坟头看上去就像是韩姨娘一生的句号。

仙衣也跟着金风华什么都没说,直到他们回到马车上,仙衣也还沉浸在曾经的回忆里,唯一的庆幸就是母亲还在。

“你答应我娘要照顾我的。”当马车开动的时候,金风华突然过来说道。

仙衣还没从回忆中脱离,只能迷茫的抬头看他。

可金风华却一下子变了脸,一手掐住仙衣的脖子,阴沉着脸道:“如果你做不到,就下去给我娘赔罪吧。”

仙衣摇晃了下脑袋,这才回过神,微凉的触感在她的脖子上,但并没有多少窒息与压迫感,就好像此时的金风华一下失去了果断,反而变得犹豫不决。

仙衣看着眸光闪烁的某人,心里奇怪的升出了一种古怪的情绪,她连大脑都没有来得及细想,便一巴掌拍开金风华的手掌,只听轻微的“啪”一声,金风华与仙衣当场都愣住了,金风华是没想到有人敢反驳自己,而仙衣是觉着自己已经被金风华逼出了冒险精神。

“回去了,今天还要去看厨具,你厨子找好了么?”仙衣几乎是机械的偏过头,却用平静的简直没有一丝波澜的语调说着普通生活里的鸡毛蒜皮。

金风华没有回答,他一瞬间的愕然,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一点点嗜血的感觉,他微微皱起眉头,低头去看他那只被仙衣拍过的手背,上头有着淡淡的粉色,是击打后留下的痕迹。如果是前世,仙衣怕早就被他分解了,可是此时没有,他甚至连这个念头都没在刹那间弹出,到底是因为母亲的遗言,还是他被重生磨去了血性?金风华想起崔公公出现的那个晚上摇摇头,那种杀戳的味道他就算再到下辈子也不可能忘却……然而想了好久,金风华都没有头绪。

“等着孝期过了,你就等着嫁吧。”

仙衣的提心吊胆居然在下马车的时候,等到了这句,真叫人哭笑不得。

也许是仙衣的试探给她了勇气,也许是金风华没想通自己的异常,两人接下来的日子都过的很融洽,仙衣也不再刻意的避讳金风华,生怕一个小细节就丢掉了小命,而金风华也暂时将疑问留在心底,故意放纵仙衣的言行。可这两人都不明白,有时候试探与放纵会变成慢慢了解对方的前提,而想要了解对方,往往都会向着粉红色的未来靠近。

时间又往后推了半个月,新买的宅子不论里外都焕然一新,金风华抱着对普通生活极大的好奇,拉着仙衣热热闹闹的搬进了新宅,甚至还不忘给周围的邻居送上拜礼以及请柬,邀请四邻次日前来吃酒。

住在这个位置,周围虽然不算都是有钱人,可也大多富裕,只有窄口桥对面的位置才慢慢步入普通的百姓区,那里居住多是商家的伙计或是小商贩和手艺人,但临清最多的美食也在对面那条街上,尤其是老费头的肉包子,那是临县都晓得的好味道,除此外还有刘嫂子的豆腐脑,江记的酱鱼,虽然都是平民味道,且用不了几个钱,但对于吃过的仙衣来说,并不觉得会比金府的精细美食差。

新宅叫金宅,金风华并没有愤世嫉俗到换了姓氏,反而仙衣会觉着金风华其实并不在意姓氏更不在乎家族,兴许对金风华来说,这三个字也不过就是普通的符号罢了。小金宅周围这一条街只有四家,除了金宅外,对面的宅子据说前年闹了火宅虽然人都没事,可主家也不愿留下,据说搬到外县去了,对面一直空着,而其他两家,一家是临清还算有名的酒楼老板,一家是原住在邻村的农民之家,后来因为儿子考上了童生便搬到了县里,不过村里的田地都没有卖,这家人在农忙的时候也需要回去整理土地。这四家里,那座火灾的宅子最大,虽说是三进可面积要比金风华的大三分之一,其次便是金宅这座三进的院子,而其他两家都是两进,那家从村子里来的连下人都没有,一家子自己动手,到也和乐。

仙衣进了金宅,由于没有嫁人只能住在旁边的偏院,这也是沛国庶出娶丫头或是一般人娶童养媳特有的规矩,因为女方都没有娘家,甚至身家都捏在主家手里,所以即便两人没有成礼并不一同住在主屋,可女方也不能离开夫家去别的地方居住,听说有些地方主家要娶失了双亲的姑娘也有这么住的,也有人说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姑娘自始至终都是夫家的人。

稍稍做了休息,仙衣就要忙活起来,这个宅子里没有女主人,而她正好是金风华的未婚妻,那么只要金风华没有别的意思,她就必须撑起这个宅子的后院,只是宅子里的下人实在太少,一个马夫,一个小厮,一个丫头,就没旁的人了,三进的院子再小也显得空荡荡的,没了人气。只是他们如果添人也添不了多少,就他们两个主子,要是搞成金府那样,那真是钱多了撑得。所以仙衣和金风华商议之下,又给宅子里加了一个厨子,一个厨房帮工,一个门房,一个后院婆子,再加两个修剪花园清理池塘的园艺师傅,还有两个负责打扫院子的杂役。至于管家什么的,仙衣觉得她自己一个人就能干。

如此,仙衣来到这个世界的头一个宅子终于热闹了起来。

第四十一章

刚住下的几天,仙衣还觉着有些不安,她不知道金风华这样过家家的游戏还会玩多久,如今韩姨娘已经入土为安,天下之大还有谁能牵住金风华,她猜不透他的底细,也弄不懂他的野心,如今的他就好像一个一直被关住的孩子,突然被人从牢笼中放出,面对着这花花世界,他自然会新鲜一番。可是新鲜过后呢?他会被变成谁?

只是这些还不是仙衣最担心的,她其实最担心的是自己的状态,兴奋好奇多过于恐惧退缩,她想要看见金风华的未来,哪怕他格外的危险……

然而再多不安,随着住在新宅的时间变长,随着对周围环境的熟悉,仙衣的惰性又开始隐隐冒头,得过且过的坏毛病让她开始安心的生活,随之将那些烦恼抛在心中看不见的角落里。

现在的仙衣每天睡到自然醒,每日除了品尝素味美食外,还能时不时带着碧玺出门走走,不用伺候夫人,不用害怕大姑娘,不用整理正房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务,不用整日守着规矩,她就好似这附近所有小康之家的女眷,平静而富足,恰恰是她与母亲曾经最期盼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对于金风华来说显然也更加新奇,他一般都是一早出门,傍晚归家,大部分的时间都游走在镇内小巷,或旁观或参与这古镇里的普通生活,品味着世人的喜怒哀乐,尽力的融入其中,伪装成一位性格温润,害羞内向的富家庶出子,心善俊俏到是很得周围邻里的喜欢。

仙衣也有和金风华一同出门的时候,有时候是纯属心血来潮,只带着碧玺和小厮观棋徒步过了窄口桥,逛逛菜市买买杂物,有时候是见见邻里,与那酒楼老板的娘子对对花样子,说说家长里短,还有时候会和金风华前往临清县的一间书馆,挑挑新鲜的杂书,买一些笔墨纸砚。日子再平常不过。不过就算仙衣再享受这片虚假的安宁,也总有生活的点滴提醒她金风华的不凡,比如家里的奴仆都会武,比如时不时飞来的信鸽,还比如金风华夜间偶尔回来,身上淡淡的血腥。

仙衣从不过问金风华那些消息,金风华也不提,只是这日到是特别,金风华收到消息后将仙衣叫到了正房。仙衣先是疑惑,但并未拖延就去了正屋,刚好瞧见金风华放下手中的纸片,嘴角露出一丝讥笑。

“京城想问咱们什么时候回去?”金风华放下纸片一指身旁的椅子,漫不经心的说道。

仙衣心知金风华绝不会回去,便也不惊慌,缓缓走到椅子提裙而坐,并未多言。

“曹姨娘肚子里的孩子掉了。”金风华挥挥手,碧玺就下去了,他侧过身子靠向仙衣,盯着仙衣的眼睛说道。

仙衣只是微讶,随后了然,他们走之前夫人与曹姨娘就开始闹腾,曹姨娘怀疑夫人做了手脚,而夫人以为曹姨娘栽赃陷害,这其中也只有旁观的人看的出古怪,还亏得夫人那般信任曾嬷嬷。

“说是曹姨娘身边的粉荷嫉妒曹姨娘得宠,之前曹姨娘怀孕,她想给大老爷做通房,曹姨娘表面答应却根本没做,粉荷一气之下在药里放了红花。”金风华用白玉的双纸捏住纸片晃了晃道:“还是两次,第一次没有成功,便栽赃给了大夫人,第二次成功了,可也被人揪出来了。”

仙衣扯了扯嘴角。

金风华探过身子,摸着仙衣的下巴,歪着好看的脑袋道:“你不信?”

“如果说粉荷想做姨娘我相信,可若是说大老爷的通房就太可笑了,她才多大,十二?怕是葵水都没来,她怎会那么急迫的要给大老爷做妾?”仙衣任金风华摸的滑手,略带不屑的说道。

“可不是,如此浅显的道理连你个姑娘家都不信,老爷居然会信,就这么任其被打死了,啧啧……”金风华衣袖轻飘,仙衣亲眼看见茶几上的纸片飞了起来,然后化为灰烬,心不由颤抖了一下。

“京里也不过问问,要真想咱们回去才怪。”金风华站起身来走到仙衣跟前捉起她一缕黑发,似是玩笑道:“反正时间还有,不如也见见亲戚,玩一玩。”

还真是如此,临清镇不大,族长又知道金风华回到临清,可偏偏姑太太到现在都没消息,可见是金风华暂时懒得应付她,所以根本没让消息入了姑太太的耳,到也像金风华会做的事儿,只是时间还有……仙衣眸子暗了暗,果然这样舒心的日子就不会长久。

“你喜欢这样的日子?”金风华稍稍一拉仙衣的长发,迫使她抬起头看向自己,之后再用另一只手摸上仙衣的面颊,嫩得就像能掐出水来。

“喜欢。”仙衣很老实,也没有为了拍马屁说出什么只要跟着金风华就好的鬼话,潜意识里她就是知道金风华喜欢她说实话。

“我也喜欢。”金风华慢慢拉起仙衣,抱在怀里,温柔得不像个杀人如麻的疯子,“我一直想要过这样的生活,也许从上辈子开始我就这么想,可是心黑了就是黑了,再怎么洗再怎么装,那也是别人,不是我。”

仙衣靠在金风华的怀里,哪怕感受到金风华身上浓重的负面情绪,她也不敢多嘴安慰,她在慢慢适应留在金风华身边的生活,她要想活的安稳长久,就必须知道金风华的脾气,懂得他的底线。

“你是我娘留给我的,所以只要你想,哪怕范再多的错误,我都能宠着你,可只有一条,别想着离开或者背叛,我想你付不起这个代价,因为如果是别人,我也许发发善心就能让他死的痛快,可是你的话……”金风华摸着仙衣的脑袋,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残酷的话:“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仙衣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如果是旁的女人听到这句话,怕是早就吓尿了,或者干脆恨这个人恨不得喝血吃肉,可她居然松了口气,只因金风华给她划下了一条底线,是她最想知道的底线,如此一来,她也不必在他面前提心吊胆,这么多日的相处,仙衣清楚的明白,除非金风华没说出口,否则一旦他说,那就是金口玉言,绝不更改。

感觉到怀里的少女微微松懈,金风华的双眼亮的吓人,她这般的反应如此的与众不同,可他在说话之前就觉得她应该是这个反应,古怪却兴奋的令人发抖。

“仙仙……别死的太早。”

仙衣以为金风华会去先见姑太太,却没想到他居然在隔天带着她坐上马车,前往离临清县最远的村子,等她坐上马车才知晓,那里是金大老爷的老家,也是现在金二老爷的老娘与妻儿居住的地方。金二老爷是金老太爷的次子,也是丫头生的庶出子,一向被老太太不喜,据说这位姨太太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掐尖要强的,只可惜她生不逢时,沛国如今还是个嫡庶分明的时期,再加上她相公儿子又都死的早,嫡出的大老爷又风光无限,她也只能拿着大老爷分给她的一部分田地带着媳妇和孙子窝在老家过着村妇的生活,毕竟人家儿子的荣光凭什么照到你个姨娘的身上。

而等到仙衣他们来到老家村头,问了人才知道,姨太太并没有住在老宅里,而是带着家人分出了单住,就算她再泼辣再胡闹,金家的族长也不敢应下,毕竟祖宅一向都是嫡出掌控,而庶出的哪怕祖宅没人居住,都不得借住,碍于金大老爷在京城的官职,村子里的村长附近的里长巴结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帮着姨太太胡闹,更何况姨太太又没有露宿街头,还分了一座院子居住,不管是律法还是人情,大老爷可算是做到滴水不漏,让人说不出话来。

金风华是个什么模样,是个能让男子都想犯罪的模样,所以不论他穿着布衣还是绸缎,都无法遮盖他的气韵,犹如淡墨风景中一朵赤金牡丹,耀人双目,夺人心神。

仙衣叹了口气,拉过金风华藏于身后,干咳了一声,笑着问旁边一位还算清醒的小小子道:“小弟弟,老金员外的二姨太太住在什么地方?”

那小子一见仙衣又晃了晃神,再见仙衣拿出的糖块,立刻收到怀里,往后头一指道:“就住在石头坊后头的坡子上。”

大伙好似被他一嗓子叫醒,孩子们看着糖块眼馋,大人们羞于刚刚不雅的表现,一瞬间之前仿佛静止的时间,又流动了起来,碧玺在仙衣的示意下,分了其余孩子们一些糖块,而大人们则有意无意的打听起金风华的来历。只是,当他们听说金风华是大老爷与韩姨娘的儿子时,大多人都露出惋惜之色,可见韩姨娘在村子里人缘还是不错的,只是大老爷势大,他们也不好多言。

这时候,其中一个孩子眼尖,瞧见一位从一旁田埂里走出来的粗衣农妇,大喊道:“金婶子,你家来客人了!”

第四十二章

金家二老爷的媳妇比大夫人年纪还长,也曾和韩姨娘一同生活过几年,据说在现在这个儿子之前还生养过一个女儿,只是早夭了,隔了数年才生了儿子,好像和二少爷差不多大,也算是金风华的兄长。金家二伯娘娘家姓何,不是这村的,早年家穷,便被家里人半嫁半卖到金家二房,开始大老爷还在读书的时候还好,太姨娘比较受宠,二老爷也活着,一家子就算不事生产也过的舒舒服服的,可大老爷后来硬是争气的考中了举人,又去京城找了个好岳家,即便村里人都因为韩氏被贬为妾,戳金家的脊梁骨,可人家连老太爷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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