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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为良人-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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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

陈嬷嬷见到女儿也感到格外感慨,她当初遇险那一刹那,就觉着定会与女儿阴阳两隔,却没想到,她们母女还有重见之日。

“莫哭莫哭!”陈嬷嬷用帕子给仙衣擦着眼角笑道。

“娘你怎会来此?”仙衣哭完才觉着脸红,前世今生不小的年纪了,居然跟个软妹纸一样,一激动就掉金豆子,所以赶紧干咳一声,找了话题掩过。

陈嬷嬷当然不可能笑自己的女儿,便拉着女儿的手坐在桌边,回道:“是三少爷派人接了我过来,说是你要和三少爷去了临清,要去好一阵子,临走前见一见。”

“娘……你现在好么?”仙衣不知道金风华将母亲送走时是怎么交代的,只好含糊问道。

“好,怎么不好。”陈嬷嬷边说着,边拉着女儿的手,端详了好一会儿,笑道:“果然是女大十八变,如今都要嫁人了。”

“娘?”仙衣到不是害羞,只是没想到金风华连这个都和母亲说了。

“娘知道,夫人是瞧不上娘了,所以娘回去也没什么好处,还不如像现在这样,给娘一个庄子,活得到自在,左邻右舍又都是好人,娘现在也有人服侍的地主婆了。”沛国没有丈母娘和女婿一起过的,陈嬷嬷原想着将女儿嫁在金府里,她又可以在金府里养老,到也不给女儿添麻烦,不过如今这样也好的很,特别是这个庄子原来是她祖父在世时管着的庄子,到处都透着熟悉感,

仙衣越发狐疑,听了一段才明白,陈嬷嬷居然以为大夫人是借着这机会不让她回府去了,更何况有母亲的卖身契还有当年母亲的祖父所打理庄子的地契相送,陈嬷嬷就更以为这是陈家对她的补偿,而以陈嬷嬷的脾气,既然主家都这般了,她就更不可能回去求证,只当得了恩典,便来了这偏远之处的庄子上居住,却不知道这个庄子早些年陈家就卖了出去,如今这地契到是金风华弄回来的。

“虽然夫人已经不需要我了,不过也算给你一份体面,即便三少爷是庶出,可你也是个丫头,我们沛国就算庶出子再低下,也好过奴仆,等你脱了籍嫁了人,为娘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再怎么说,等你们回了金府,成了亲,三少爷又是软和的性子,夫人就算看在为娘的份上也会宽容你们几分,更何况大少奶奶很快就要进府了,你们分出去也是早晚的事儿,只是……”陈嬷嬷似乎纠结了一下,略带停顿的说道:“往后还是避着点其他的少爷,自己关起门来过日子吧。”

仙衣知道母亲是清楚大少爷的品行的,便点点头,事到如今,韩姨娘将婚事定下来了,就连母亲也如此认为,看来就算她再有想法,只要金风华要娶,她就没法子拒绝。

“对了,娘,你等我下。”仙衣突然站了起来,将她之前从钱庄里取来装着金银玉器的包裹放在母亲跟前,笑道:“这是娘的,娘收着吧。”

然而陈嬷嬷却将包裹退了回去,摇头道:“你是我女儿,虽然下仆嫁主子不兴嫁妆,可如今为娘也是良籍了,怎么能不给女儿准备嫁妆?更何况大夫人还给娘一个庄子一笔养老钱,这些啊,本来就是娘给你准备的。”

两人推来推去,最终仙衣还是抵不过母亲的坚持收了下来,不过她也清楚大夫人根本不可能给母亲什么养老钱,那么那笔钱就肯定是金风华自己掏的。一时间,她也说不出心里是个什么感觉了。

这一夜,仙衣和母亲躺在一张床上,就好似那些出嫁的女儿在出嫁前一夜和母亲同眠一样,有些为妻之道总要有母亲教导。仙衣看的出来,母亲真的以为是大夫人救了她之后便让她荣养,所以教导起仙衣来格外仔细,因为女儿成亲,作为曾经家生子的陈嬷嬷是不可能在仙衣婚前进府的。

在这一刻,仙衣才了解母亲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也只不过是个深宅的妇人,而遗憾的是,她的女儿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金家了。

次日,陈嬷嬷在丫头的陪同下,看着女儿坐上了马车,缓缓离开了驿站,也许在她心中,女儿没有嫁人做妾,反而做了主子,怕是这辈子最好的归宿了。

仙衣直到看不到母亲的身影,才靠在软枕上松了口气,不论以往如何,眼下她是十分感激金风华的,最起码他让母亲过的这般安定的生活,且不会搅合到她与金风华将来不可确定的未来里。

“等咱们成亲,我会派人将你母亲接来,现在她跟着我们并不合适。”金风华看着仙衣的模样,误以为仙衣舍不得,便说道。

“少爷,那奴婢以后就跟定了少爷了。”仙衣放松下来,心里没有牵挂,自然便开起了玩笑。

金风华满眼都是对面笑得甜蜜蜜的少女,总觉得像是吃甜食吃到满足,就连耳朵都红了起来。金风华微微皱眉偏过了头,又偷偷摸了摸自己的脉搏,这般心跳加速,口干舌燥,莫非是被人下了毒药?

第三十九章

京城到临清需要半个月,仙衣一路都有些忐忑,毕竟在前世的小说里,像这样长时间的旅途,很少说没有遇到抢劫啊,追杀啊或者劫持的,只是,直到进入了临清县,仙衣才知道自己算是白操心了,这一路不但舒舒服服,毫无危险,而且还要比之前预计的提早了三天到达,可见小说就是小说,狗血也不是次次都有的。

临清实在是个小镇,且三面环山,附近临近的村子只有三四个,村里人大部分务农,小部分靠着临山打猎过活,虽然不至于饿死,不过也算不上富裕。仙衣坐在马车上,悄悄看着车外过往的行人,似乎也能理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风以及孟蕙蓝想要嫁入富家的心情了,这里与京城的富丽堂皇几乎算是两个世界,建筑物很少超过两层,青砖瓦房都显得老旧而狭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带着小厮出门的少爷,也穿的朴素简单,顶多颜色要鲜亮一些,布料也细致一些,但在仙衣眼里,这些所谓的富家子穿着的还不如金府的管事。

“什么想法?”金风华看仙衣无趣的放下帘子,就问道。

“穷!”这是事实,没什么好掩饰的,仙衣也不用假装自己是个不在乎贫富的女子,说实话,她一点不喜欢什么田园生活,毕竟前世小说里说的太过美好,而在现实中这种苦真不是她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女子吃的下的,至于靠着自己发家致富,那是想都不要想,不说有没有那个资本,就说周围的环境也不一定允许,要知道,就连前世那么开放的地方女子创业都比男子要困难呢,更何况这种封建社会。所以说女子嫁人相当于第二次投胎,这话流传千古,绝对有它的道理,古代的女人可不比现代女人差。

金风华似乎很高兴仙衣的直接,居然跟着点头道:“就是穷乡僻壤。”

一行人先是将韩姨娘的棺椁寄放到离金家祖宅最近的道观,然后又商议好下葬的时候,再派了人去金家族长那里通报一声,虽然在离开金府前金府就送了信过来知会过,可进祖坟是需要族长同意还要写文书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挑了地方埋进去。除了族长外,金风华谁都没有通知,反正韩姨娘下葬这些人都不会来,还不如暂不联络,等安定下来再考虑会客的事儿。

安置好了棺椁,仙衣还以为金风华会带她去准备好的院落,谁知道他们居然去了客栈,而未来的住所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一开始仙衣还以为金风华不准备在这里常住,等韩姨娘下了葬就走人,可一问才知道,金风华居然只是想要体验平民初到异乡的生活,至于房子什么的,他要自己选。

原本已经对金风华的任性有了一定了解的仙衣,再一次沉默了。

几人到了客栈,仙衣还没换身衣服,外头金风华的小厮就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说是金风华给仙衣准备的大丫头,仙衣二话不说就留了下来。说起来,原本陪着金风华去临清的人就很少,除了马夫和金风华原来的小厮外,就只有镖局的人,然而等他们出了京城之后,仙衣就发现金风华身边的小厮换了人,就连跟着的马夫虽然人没换,可神态举止却与在金府时完全不同,就更别提镖局的人了,新换的都对金风华格外恭敬,仙衣再瞎也看出来了,这是金风华都换成了自己人。

小丫头年纪不大,看上去只有十岁,梳着双髻,苹果脸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很是水灵,只是个头不高,身量也瘦,到不像大户人家的大丫头,只像是和雪双那样的三等丫头。这丫头名唤碧玺,人乖嘴也甜,知道好些临清的事儿,且头脑清晰很有分寸,表面看着娇憨,内里却从不越规矩,手脚也很伶俐,这让仙衣很满意,反正她也不打算离开金风华,更不会找死去害别人,所以根本不担心碧玺是金风华送来监视自己的,反而觉着碧玺在自己身边有种解闷的感觉,不会让她一个人寂寞孤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仙衣就是个心宽的主儿,哪怕遇上金风华这么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她也能及时调整心态,绝做不出矫情苦逼,相爱相杀的事儿。

有了碧玺,金风华与仙衣很快就知晓了临清最好的地段在瓦片巷,据说这里在前朝的时候出过三个有出息的姑娘,一个做了宫里的贵人,一个做了王府的宠妾,还有个嫁给了边疆的兵头,谁知道兵头立了大功,做了侯爷,那姑娘就成了侯爷夫人。在这个时代生女孩就叫弄瓦,而碰巧的是,在这条街出生的女子有如此大出息的不止一个,所以这里就被后人称作了瓦片巷,也相对比临清其他的地方更加繁华。找准了地方,碧玺又介绍了这片算是厚道的中人孙叔,由于他价格公道,做人也实在,所以在瓦片巷这附近的人都喜欢委托孙叔,他手里的房源也自然而然的慢慢变多。

金风华知晓之后就开始变得兴致勃勃,也不管时间临近旁晚,拉起仙衣就让碧玺领着去了孙叔的家,只是他是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可这偏僻的小镇哪里见过如此模样的男子,就是仙衣待在他身边,都被他的模样盖过了风头,反而瞧着仙衣的人还没偷看金风华的人多,这让仙衣松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哭笑不得,到是金风华仿佛没感觉一样。

孙叔刚放下饭碗,他年纪大约四十多岁,家里有个婆娘,长得略微富态,与他又是青梅竹马,两人婚后生有一子,如今儿子在外头店铺里当掌柜还娶了人家店铺主家的独生闺女,算是临清过的不错的人家。孙叔早年跑过商,家里有些家底,认识的人也不少,原本应该在家享福的他耐不住寂寞,便天天出去给人做中人,几年下来,到竟然也小有名气,于是越做越有干劲,只是此时已是黄昏,到真是少有人这个时候登门的。

不过,孙叔也没犹豫,直接去开了大门,却被门口这一男一女给惊住了,女的不用说,跟天上的仙女似的,看起来应该是大家的小姐,可那男的居然比女的还要艳丽,孙叔瞧了再三才确定这真是个少年而不是哪家贵女女扮男装的。不过好在孙叔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他稍稍看了看两人的衣着,两人虽然看起来穿着很普通,但那布料却只有南方才有,不是临清这种偏僻小镇能卖的东西。

孙叔扫过不过一瞬,很快便和气笑道:“两位有事儿?”

碧玺这时候站了出来,俏皮道:“我家少爷知晓这片儿孙叔最有本事,自然要求到门上。”

“当不得,当不得。”孙叔连连摆手,谨慎的说道。

“当得,当得,在下初入临清想在临清买座宅子落脚,因着时间仓促,到是麻烦孙叔了。”金风华一笑,美艳之余还带着三分腼腆,态度很是谦和,仙衣都觉着这人的芯子是不是给人穿了。

孙叔下意识的偏偏头,生怕被这笑容给晃瞎了眼,微微垂下眸子笑道:“不麻烦不麻烦,咱就是干这一行的,还要多谢公子照顾咱的生意,只是不知公子想要什么样的宅子?”

“不用多大,大概三进的就成,最好有个园子,有池塘更好……”说到这里,金风华脸皮子微红,又牵起仙衣的手,笑得略傻道:“在下是家中庶子已定了亲事,现分出来单过,总要照顾到后头子嗣。”

仙衣觉着金风华就跟吃错了药一样,还演戏演上瘾了,相当初她也给金风华那忍辱偷生的表象给骗了,人家哪里是为母忍辱,人家根本就是变态到了想要体验被人欺负的感觉,所以说神经病根本没有理由可言,人家想怎样就怎样。

孙叔却觉着金风华是个坦诚有担当的年轻人,若是旁人在周围人不了解的情况下,恐怕绝不会提出庶出的身份,毕竟庶出只比奴才好一点,但既然金风华提出来了,应该也是想要让他给找个便宜一点的房子,而金风华身边的少女大概是嫡母赐下的女子,所以能够不成婚就先在一处,如此先提出来,估计也是要给邻里一个报备,省得人家怀疑这两人是私奔出逃,再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

不得不说,年纪大的人就是容易想多,而实际上金风华只是觉着无所谓而已,反正住的时间长了,谁不知道谁啊,现在他先说出来,也省得无聊的人去试探。

“你放心吧,这事儿包我身上,我这里正好有三处三进的院子,明儿一早带你们去瞧瞧,看中了就告诉我,孙叔保证不坑你们。”被金风华迷惑了的孙叔豪气的揽下了此事,甚至还热心的告诉他们家具和日用品在哪里购买比较便宜。

谈妥了此事,金风华心情极好的带着仙衣回了客栈,他忽然觉着这样的生活真是新奇的让他热血沸腾,就像是一直生活在腐臭里的人,突然逃了出来,吸取了第一口的清新空气。

第四十章

腿都要跑断了,仙衣前世是个吃过苦的姑娘,可是这辈子在没出金府前都是娇生惯养的宠着,哪怕后来母亲离开金府后她受了些刁难,也不需要她东奔西走,但怎知她刚离开金府没多久,就要跟个疯子出来抛投露脸,从早上跑到晚上,回去的时候连小腿都肿了,最可悲的是,她都累成这样也没敢撂挑子不干,万一搅了这位的兴致,谁知道他会不会报复。

对比了几家,连续跑了三天,似乎对着选住所格外有兴趣的金风华终于敲定了一处三进的院子,位置就在瓦片巷与窄口桥的交汇口,旁边就是临清县里唯一的一条温良河,据说这里曾经是一位侯爷专门安置外室的宅子,只是后来侯爷回京,再又莫名去世,那位外室最后生活无法继续,又不敢上京求助,就只好卖了宅子去别处讨生活了。临清本来就不大,能盖出的三进宅子就更少,即便金风华看了三天,也只能勉强看中这一座,再怎么说这里也是侯爷住过的地方,品味当然和这里的普通百姓不同。

带着遗憾,金风华意犹未尽的买下了宅子,痛苦的付钱交接,这让仙衣松了一大口气,至少金风华没无聊到在这样房价低廉的地方和人还价,只为了他无聊的恶趣味。

其实仙衣跟着走了这么几天,还真就觉着这一处不错,虽然是三进可面积不大。其中第三进最大,里头有正房厢房别院什么的,靠着后墙是一座池塘,上头修了个小的水桥直通回廊,回廊又绕着三进的小花园通向各房,小花园面积袖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至少修缮的精致奇巧,花木繁多。再来第一进面积为次,多是放车马和下奴居住的地方,最小的反而是第二进,除了大厨房外,还有会客的地方,只是这里多是前院外男活动,女子会客自有三进的一处花厅。

修补新居仙衣以为她可以坐享其成,却没想到金风华把她抓来,不但修复的油漆到屋顶的瓦片都要仙衣参合,就连想补什么花卉都找了仙衣讨论,闹的仙衣不胜其扰。

“要种就种牡丹吧。”仙衣累的双眼发粘,看了金风华一眼,心中含着无限恶意的说道,表面到是好似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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