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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的朝日光鲜王国-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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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早就有了苏联式的集体农业。《**》杂志主编**说:
**:“如果说一些农民开始不清楚,**自己是很清楚的。它从来就没有打算使农民成为小私有者。它的目标还是要集体化。”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
*贫农致富后不愿集体化*
土改以后,中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53%;农村人均消费粮食达到440斤,比1949年提高16%;一部分贫农发展成富裕中农,并且向富农方向发展。
这本来是好事,但是**一些官员感到不舒服。例如,1951年4月,**山西省委向**中央报告说,一部分贫农致富,不愿意参加农业互助合作,影响了互助组的存在和发展。山西省委主张加强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动摇、削弱和取消农民的个体私有制。
*毛刘分歧*
**领导人**和**华北局认为,《共同纲领》规定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因此批评山西省委急于搞合作社“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毛/泽东却不以为然,在1951年7月表态支持山西省委。他反问**和**华北局负责人道:“为什么不能动摇私有?保护之就不能动摇之?”
*官员以危言相逼农民以逃荒抗议*
1951年9月,土改运动尚未结束,**中央便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互助合作运动正式开始,各地开始强迫农民加入合作社。有些**基层官员对农民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曾经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的杜润生说:“土改才结束,农民正想在分得的土地上好好经营一番。这个时候,却叫他们带上土地、农具参加集体,一般农户并不自愿,于是杀鸡宰羊、杀牛卖牲口、逃荒。”
*毛/泽东反左*
当时,农业合作化还只是毛/泽东的一个远景目标,需要逐步过渡。1952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所谓逐步者,共分15年,一年又有12个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他还提醒要“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
在1953年3月19日为**中央起草的文件中,**承认,“无论在老区(如华北等地)或新区(如四川等地),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用行政强力和政治威胁的手段来强制农民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违反了自愿、互利和民主原则”,“造成生产上的损失”。
**指出:“我国目前在过渡时期,在农业生产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
3月24日,**在《**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特别补充说:“在解决了有关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必须承认他们的单干是合法的(为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所规定),不要讥笑他们,不要骂他们落后,更不允许采用威胁和限制的方法打击他们。”
*广收粮出低价起危机*
但是与此同时,朝鲜战争使**痛感中国缺少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的难堪。1951年底,**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的方针,指示要“用一切方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使非农业人口迅速增加,从而增加了购买粮食的需求。同时,进口工业技术和设备,以及为朝鲜战争提供军费,都需要更多的粮食和农产品去交易。
在1953年到1954年期间,中国政府计划,除了让农民交公粮275亿斤之外,还要再收购431亿斤粮食,比前一年的收购量增加44%。
但问题是,政府收购价比市场零售价格低20%到30%,农民不愿意把粮食卖给政府。例如,1952年的粮食零售平均价格是每吨197。8元,而政府收购价是每吨138。4元;1953年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是每吨201。6元,政府收购价是每吨157。2元。1954年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是205元,政府收购价格是每吨157元。
中国政府一方面需要更多的粮食来满足工业化和朝鲜战争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不愿意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购买农民的粮食,想把工业化和战争经费的负担加在农民的肩上,这就造成了中国1953年的粮食收购危机。
*强行收购何止余粮*
面对这场危机,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提出一个长期解决方案。1953年10月1日,陈云向**建议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马上表示赞成。**政治局随即开会通过了有关决议。
1953年11月19日,中国政府公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从12月开始在中国实行“统购统销”。
按照“统购统销”的规定,“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字将余粮售给国家”。但是实际上,所谓“余粮”只是“虚晃一枪”,“计划”和“分配数字”才是实质。正如陈云1953年10月2日在**政治局讨论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扩大会议上所说:“我们实行征购,不要说余粮征集制、余粮征购,因为余不余算不清。”
*“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要打来”
陈云承认:“实行征购的毛病是妨碍生产积极性,逼死人,打扁担,暴动。但不采取这个办法后果更坏,要重新走过去旧统治时期粮食进口的老路,农村资本主义发展,装备进口减少,建设推迟,结果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要打来。”
也就是说,为了保住工业,只能牺牲农民利益。**也是这种观点。他说:“工人的收入是比农民多一些若把工人的工资同农民的收入平均一下,拿一部分给农民,那不是要毁灭中国的工业吗?这样一拿,就要亡国亡党。”
*征购多农民苦*
实行“统购统销”的第一年,从1953年7月1日到1954年6月30日,连农业税在内,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获得粮食784。5亿斤,超过计划75。5亿斤,比上年度多收177。9亿斤,增加了29。3%。
而在同一时期,中国粮食产量只比上一年增加了1。8%。1954-1955年度,长江、淮河流域受到百年不遇的大洪灾,中国政府仍征购891亿斤,比上一年增加12%。而在此同期,粮食产量只比上一年增加了3。2%。很显然,“统购统销”大大减少了农民手中的粮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1954年,一些农民对合作社不满,纷纷退社,出卖牲畜,杀家畜,砍树,以免财产被充公。
*毛承认民怨深*
中国前副总理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说:“正如陈云同志所预计的,统购中国家同农民的关系是紧张的,强迫命令、乱批乱斗、逼死人命等现象都发生过。个别地方还发生了聚众闹事的事件。**在1960年说过,五十年代在粮食问题上,我们有两次同农民搞得很紧张,第一次就是1953年。”
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承认:“在粮食问题上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九五四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我们却多购了七十亿斤粮食。这样一减一多,闹得去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农民有意见,党内外也有许多意见。”
当年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说,“粮食统购统销,搞得老百姓意见很大而且征购的粮食一年比一年多,1954年要的就够多了,1955年又要增加,有些地方搞得农民连口粮都不够吃。”
*用合作化统购粮食*
**也估计到,“实行统购统销可能引起农民、市民和我国舆论的不满。”他认为,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就是农业合作化。在1953年10月2日陈云介绍“统购统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
“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组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体农庄)。现在是‘青黄不接’,分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开始忘记了,他们正处在由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时期。”
**认为,“国家同几十万、上百万个生产合作社打交道,比起同一亿多个体农户打交道,要容易和便利得多”。陈云也说:“向农业合作社进行统购统销工作,也要容易得多。”
*天下之粮尽归党管*
《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说:“有一个**不愿意公开说、但是在内部文件里一再强调的,那就是只有通过集体化,政府才能够有效地全面支配农产品,把更多的农产品抓到政府手里来。
“因为通过合作化、集体化以后,**在农村就有了很强大的、完整的、全面控制农村社会和农村经济的一个基层组织。通过这个基层组织,也就是从合作社,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生产大队,那么**可以自由地支配农产品,它想要拿多少就拿多少。那么这时候呢,**就觉得它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迅速地完成为工业快速发展提供积累。农民实际上就成了牺牲品。”
*党官懒汉穷人盼望合作化*
这时,农村**产党基层官员和“积极分子”的想法和**不谋而合。对于一些农民勤劳致富,他们忿忿不平地说:“提倡单干,人家发展的快,咱们早晚还不是给人家扛活去?”“非把他们弄在合作社里,按劳力分粮,有几年就拉平啦。”
当时各地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村中积极主张合作化的人主要是**的基层官员和“积极分子”,以及生活比较差的农民,尤其是借了钱粮或者卖了房子和地的农民。他们希望通过合作化恢复他们当年土改时的社会地位,再一次“均贫富”。
*让土改积极分子当官护党*
《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说:“当时**中央农村工作部给**的报告里提到过这样的话,说土改以后,土改积极分子分了地,但是并不想好好种地,很多人就向上级提出疑问,说‘还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了?’意思是,如果走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这些人就得当干部,就不用种地了。要是不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我们老老实实种地,这日子过得不好,我们也不想种。
“那么**当时提了一个说法,就是为了把这些土改积极分子团结在党的周围,成为党在农村的基层力量,所以就一定要加快合作化。因为只有通过合作化才能够给农村这些积极分子提供一个当干部的机会,让他们成为当地的头头。而这一点又正好符合党控制农村的需要。
“所以基本上来讲,合作化是一个上层需要推行农业集体化,而基层干部,一些土改积极分子,多半也是一些不愿意好好种地的人,有的人就用一些难听的词,就叫做‘二流子’,这些人强烈要求赶快合作化。所以是一个上下互相推动的过程。”
*平均主义积极性*
中国前副总理薄一波回忆说:土地改革后,“真正具有互助合作积极性的人为数当时并不很多,而相当多的农民都愿意先把自己的一份地种好。”“不仅当时的实际材料,而且后来的实践发展也证明:我们曾经高度赞扬的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不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属于‘合伙平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
***批“反冒进”*
为了实现农业合作化,**中央在1953年初成立了农村工作部。副总理兼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曾经在**同意的情况下制止“急躁冒进倾向”。然而到了1953年下半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和农村基层官员的不满促使**迅速改变想法。
1953年11月4日,**批评“反冒进”说,“‘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世界上有许多新生的正确的东西,常常是非法的。我们过去就是非法的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私有制要逐渐变为不合法。”
他还说:“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1955年5月17日,在南方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上,**亲自主持确定了发展农业合作社的数字目标,准备在1956年春耕以前将全国农业合作社增加到130万个。
7月底,**要求到1958年春季有50%的农民入社。各省官员纷纷表态支持,而且主动给自己加码:云南省加到55%,河南加到60%,浙江加到70%,山西加到75%到80%,辽宁则加到80%至85%。1955年10月,**把原来五年完成合作化的设想提前到“三个冬春”完成。1955年底,**宣布,“只需1956年一个年头”就可以了。
*自愿是虚强迫是实*
尽管1949年**和民主党派制定的《共同纲领》规定“组织农村合作社要以自愿和互利为原则”;尽管**中央1951年12月印发的《**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还有**亲笔加上的“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尽管**提出过巩固合作社和保证增产要“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并且提醒官员要“避免命令主义”,但是在**高指标的主旋律之中,“自愿”和“农民完全同意”只能是装饰点缀,各级官员只能采取强迫措施完成指标。
据山西《党史文汇》记载:“有的地方采取熬夜、大话威胁、大会点名等强迫命令农民入社。有的地方把社员的零星树木、羊只、蜜蜂等都转为公有。有的把社员的存款也归公,谓之‘刨私有根’。”
*高压疲劳轰炸批斗*
**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1955年4月曾经在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批评“连续三天三夜开会”强迫农民入社的做法。
**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报告说,在东北,有的基层干部在上级领导怂恿下“围攻”群众、强迫农民签字画押入社。
有的地方召开斗争富农大会,县委书记指着挨斗的富农对农民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入社,不入社就跟他们一样。”
**的卫士长李银桥1955年向**介绍自己回河北省安平县老家探亲时了解到的合作化的情况说:区里的干部让全村人站在场院里,然后对他们说,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走的站这边,搞合作化。**听了以后还煞有介事地给河北省委第一书记写了一封信,但也仅仅是批评这种作法“胡闹”,“太简单了”。
*梁漱溟为农民说话*
其实,**何尝不是这么“简单”?著名民主人士梁漱溟1953年9月11日在政协常委会为农民打抱不平说:
“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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