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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无长兄-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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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并不是指“杂胡”。
杂胡。
鲜卑人难道就不是胡人?若鲜卑人说自己是正统,那汉人岂不是就成了胡人?若正统只有一个,谁又不是杂胡?
从穿过一层又一层的城门到了这里时,他就觉得自己被偷窃了。
那些穿着城门官的衣服、拿着大棒和刀枪的官吏们,大大的偷窃了他一次,让他从无家可归的富裕小子,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可怜小子。
而这个行商,又偷窃了他一次。
这是个盗贼横行、残酷无情的国家。
这便是盖吴对魏国的最先印象。
在那之后,盖吴等一行人又被“偷窃”过无数次,才辗转到了平城。等到了平城时候,三百族人已经只剩两百,剩下来的一百人,把自己卖了,卖给某个豪族做护院,身契是三年。
盖吴拿着这一百族人卖身的钱,才能带着这么多人到了平城。
噩梦从未离开过他们,即使他们不得不卖身为护院打手,可此时正值柔然大败,虽说大檀和吴提跑了,可魏帝拓跋焘依旧俘虏了大量的人口和牛羊,人丁贱的比牛马还便宜,一百个汉子,换来的钱财,不过是平时的十分之一。
那钱实在是烧手,烫的他夜夜辗转反侧,还未到平城,就已经瘦了一大圈。
闭上眼睛,他看到的是族人们毅然决然地表情,还有临行前对他送上的深深祝福。
盖吴发誓要带领族人摆脱这被诅咒一般的命运,重振父亲在时的天台军,他努力磨练武艺,在平城中搜集消息、伺机待发。
魏帝治下的魏国并不太平,到处都有仇杀和阴谋,仇杀和阴谋又让做脏活的人赚个盆满钵满。
盖吴心中还有尊严和热血,在他的心目中,卢水胡人应当是跨着战马,挥舞着刀枪,为着自己的雇主征战四方,也许今日还是朋友,明日就是敌人,沙场上区分高下,为雇主扫除对手……
这才是卢水胡人的生活。
但这个世道,注定坚持尊严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盖吴最终还是带着族人走上了那条路,杀人越货、打家劫舍,他的热血和光荣,终是在那些痛苦和惧怕的惨叫声中渐渐麻木了。
他的名头越来越响,他的族人越来越富裕,他那早已分道扬镳的叔叔们终于还是找上了他,开始和他一起“接活”。
几百个人总是没有几千个人强的,几千人的人马走到哪里都受到欢迎。拓跋焘有无数的敌人,而这些敌人却都想多一些朋友,无论是北凉、柔然、刘宋还是北燕,每个国家都欢迎他们,都为他们奉上美酒佳肴、财帛和美人。
可盖吴却清楚的知道,没有“国家”观念的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他们眼中的“杂胡”。
杂胡就像是一个烙印,已经深深烙印到所有人的心里,让他们一次又一次名正言顺的“偷窃”他们。
他曾杀人如麻,也曾为了内心的平静去寻求佛祖的帮助。世道偷窃他们,他们就反过来抢他们的,可日复一日,天台军不但没有了之前的赫赫威名,反倒成了人人喊打的“贼寇”之流。
盖吴很痛苦,他的叔叔们却不以为然。
天下一片混战,礼义廉耻信都是骗人的东西,唯有到手的财帛、足够的人马,才能够赖以生存。
也许是因为他的内心希望成为一个英雄,而现实却把他变成了一个强盗,所以当“花木兰”的威名开始传遍四方时,他分外的注意起他。
他一次一次如饥似渴般听着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将军如何驰骋沙场、如何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他如何以自己的功勋立下不败的威名,又如何让三军动容,为之敬服。
在盖吴的梦里,那个驰骋沙场、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人变成了自己,那个唱着“与子同袍,岂曰无衣”的,也成了自己。
在梦里,他有志同道合的火伴,也有为之效忠的明君。他让卢水胡人不在成为笑柄,他让卢水胡的勇士成为让诸国颤抖的铁骑……
然而梦只能是梦,一觉醒来,他的世界依旧是灰色的。
还有许多的仗等着他去打,但没有哪一场和“荣耀”有关。
他不识字,不会画画,也不善言辞。为了留下梦中的一切,他笨拙的开始雕起了木头,想要把梦中的金戈铁马留在心间。
他固执的认为刀和刀应该是相通的,杀人的刀和刻木的刀并无什么不同。
起初他雕的很烂,后来他雕的也很烂。
但他固执的认为后来他雕的已经用了“心”,即使不太像,任何人见了,也会感受到他在木头上寄托的情感。
盖吴一直默默地了解着花木兰的点点滴滴,就像是一个暗搓搓崇拜着英雄的少年。他知道花木兰被公主拒绝,所以一直未娶,也曾在梦中做过公主看上自己的梦,而后又被他自己撕个粉碎。
他刻了几次那公主,都找不到眉目,也入不了“心”,显然他的内心,对公主是没有什么追求的。
他转而开始刻自己内心中的花木兰。
穿着戎装的。
穿着鲜卑人衣服的。
骑马打猎的。
都没有脸面,形状也一片模糊,就像是他那些难以言状的梦。
长年累月的关注着一个人,渐渐就会变成习惯,也会不自觉的去模仿他。盖吴觉得自己并没有去结交花木兰的资格,他的身份不配,他的武艺也不够高明,最重要的是……
一个以杀人越货为生的强盗,他觉得没脸去见他。
盖吴想堂堂正正的出现在他面前,做梦都想。
机会在几年后来了,北凉后宫内乱,魏国嫁过来的公主险些被毒死,拓跋焘出兵为妹妹报仇,全境几乎陷落,北凉国主无法,只得动用一切能够动用的人马。
他们找上了他的叔叔们。
北凉是卢水胡人建立的国家,却和天台军不是同支,但毕竟同祖同源,无论于情于理,为了维护卢水胡人的尊严,他们都理应援助。
可盖吴的两位叔叔却觉得风险太大,只肯接受保护宗室撤退的任务,不愿接受雇佣保护姑臧城。
这是盖吴做梦都想的机会。
他梦想着护城守地、他梦想着和军队并肩作战、他梦想着能守卫自己的国家,抗击外敌……
哪怕那是他崇拜之人的国家!
卢水胡人的规矩,谁打赢了听谁的。盖吴第一次对两位叔叔提出比武要求,他赢了,带着三千卢水胡子弟奔赴北凉。
然而战争结束的那般快。他确实见到了花木兰,也见到了那冷酷无比的一箭。
守城的大将还未发号施令,就被一百五十步以外的箭支取了首级。那一支箭的威力可谓是骇人听闻,直接让整个城门动乱起来,纷纷投降。
他所想象的“为君而战”,演变成北凉国主带着宗族弃城逃走。
不仅如此,沮渠牧犍临走前将国库中的金银财宝全部带走,又肆意抢夺平民和官宦的财产,守城的将士们见姑臧必定陷落,反而跟着一起抢夺平民和官宦,肆意屠杀百姓、奸淫妇女,反倒比城外的魏国人还要可怕。
盖吴的梦碎了,支持他来到北凉的梦想,像是命运给他甩的一记耳光。那些雇佣他前来保护百姓的人,如今正第一个对着自己的百姓挥起屠刀。
天台军全军溃败,他负责断后,成功的让大部分族人和他的叔叔们撤离。
天台军本不该来,他的叔叔们是对的,责任应该由他付起。
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俘虏了他的那个将军骑着马来到他的身前,似乎是为他满脸满身血污的样子所惊讶,不但没有羞辱他,反倒和颜悦色的问他的姓名。
“人人都在逃跑,只有你杀了回来,你很勇敢。”
年轻的将军翻身下马,出声询问。
“这位壮士,你是何人?”
盖吴嫉妒的看着身穿照夜狮子铠的魏国大将。
‘他长得这么普通,若我穿着这一身宝甲,必定比他还要英武!’
盖吴咬着牙。
‘我若先开口,岂不是像是求饶一般。’
“问别人名字之前,难道不知道该先通传自己的名字吗!”
盖吴吐出一口血沫,恶狠狠地嘲笑道。
“放肆,这位是虎威将军花木兰!你自己有眼无珠,难道不认识那面虎威旗吗?”
一个手拿铁槊的亲卫跳了出来,似乎对他不认得旗子而感到愤怒。
花木兰?
他就是花木兰?
那个一箭将守城大将脑子射爆的花木兰?
盖吴忍住内心剧烈的震惊扫视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
他的身上干干净净,莫说伤痕,就连血污都没有。
若不是有大军保护,就是他武艺极高,旁人近不得身。
人人都知道虎威将军是先锋军,断没有先锋军让别人保护的道理。那花木兰为何还能在战场上保持整洁,其原因不言而喻。
反观自己……
盖吴低下头,看了看浑身的血污。
他甚至知道自己满脸那腥臭的味道是怎么来的。
在花木兰的眼力,自己也许就是一个不自量力、看不清面目、而且还死鸭子嘴硬的敌国士卒吧。
‘这般不堪的而我,即使马上就会死……’
盖吴自惭形秽地低下头。
‘也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姓名。’
“小子,我家将军问你名字呢!”
“我不说。”
盖吴不甘地声音从胸腔中涌出。
“卢水胡人永远不做奴隶……”
“你杀了我吧。死人不需要名字,奴隶才需要名字。”
“将军……”
“放了他,派几个虎贲军送他出城。”花木兰在怀里摸了摸,掏出一枚金叶子。“这个给他,让他离开。”
“将军!他杀了不少我们的人……”
“各为其主罢了,他是沮渠牧犍用来保护京城的武器,武器有什么罪过呢?他至少做了该做的事情,是个真正的勇士,而不像其他人……”
花木兰不屑地冷笑了一声。
“那些人,才真的该做奴隶。”
他似乎没有什么时间在这里多盘桓,丢下那枚金叶子给旁边的亲兵,跃上他那匹神骏的黑马,潇洒的离开了。
“真是便宜你了,起来吧,跟我们走……”
盖吴没有死,原本以为必死的他,反倒活了下来。
靠着那枚金叶子,他一路艰辛的离开了北凉,找到了他的族人们。三千人马,只余一半,更让内部出现裂痕。
他的两个叔叔就像是当初一般,带着五百人离开了他,决定去唯一剩下的国家刘宋碰碰运气。
北方已灭,再无诸国可以雇佣他们。魏国一旦统一,也不可能留着这么一支武装力量在魏境游弋。
他的两个叔叔认为继续留在杏城就是自取死路,而盖吴却固执的想要继续留在杏城。
他曾被那位英雄亲口赞颂过“是个勇士”。
即使北凉一战没有赢,即使他没有保护好姑臧城的百姓,但他已经知道了自己该走上怎样的路。
他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也不会抛弃自己的族人。
哪怕那里全是老弱妇孺,哪怕这世上没有仗可以打,他也不会忘了前往北凉的初心。
他从来就不是为了钱财才杀人的。
他是为了活下去而杀人。
而未来,他要让族人不沦为奴隶而努力。
☆、第307章 突遇暗杀
贺穆兰收下了盖吴,最高兴的自然是陈节。
不知是命运非要把陈节和卢水胡人纠缠在一起,还是陈节的同情心使他总是怜悯受苦之人,年少的盖吴和陈节很快就成了好友,甚至让蛮古都嫉妒起来。
陈节和蛮古,可还没有好到无话不谈的地步。
“什么?你母和舅舅都是伪造的?是卢水胡族人为了掩饰你的身份……”陈节扫视了一眼盖吴。
“难怪你也算是少主,却邋里邋遢,连饭都吃不饱。”
“我已经让别人担了这么大的风险,自然不能再叨扰人家。他们家里也不富裕,再加我这一张嘴,更是过不下去了。”盖吴的表情黯淡起来:“其实也有人给我介绍脏活儿,我忍着没去,想再熬熬看,还好熬过来了,不然……。”
陈节一生下来就是军户,他家是大户,过的并不辛苦,所以还有一丝年少者的天真之气,待听到盖吴的话,忍不住开口:“什么是脏活儿?倒夜香吗?”
一旁听着的蛮古翻了个白眼。
“我们抓的刘宋的那个燕七,就是干脏活儿的。杀人、绑架、偷盗、骗取钱财,这都是脏活儿。还有些打家劫舍的事情,也是脏活儿。”
陈节听了忍不住一凛。
“盖吴,你可别做这些,让将军知道了,会把你全身骨头都打断的!”
“我现在怎么会做脏活儿!”盖吴叫了起来,“我恨不得日日在将军身边听他的教诲,怎么会干这种事!”
“想听我们家将军教诲的多了……”陈节骄傲地挺了挺胸,“你好不容易得到这个机会,要珍惜啊!”
“你们几个别闲谈了,走了。”贺穆兰从里屋出来,换了一身皮铠。“今天源司马的私兵入营,我们要去迎接。”
陈节和蛮古立刻从台阶上站起身,口中称“是”,一个去给贺穆兰等人备马,一个拽着盖吴低声问道:“你有马没有?”
“原本是有的。”盖吴尴尬地低下头:“后来实在没法子,卖了换米了。”
“一个战士无论如何,都不能抛弃自己的战马。”贺穆兰听到盖吴的话,忍不住唏嘘,“你们卢水胡人一点营生都没有吗?何至于潦倒到如此地步?”
“能有什么营生?羌人还能贩马,杏城是出了名的久旱之地,连养马都不行。”盖吴喃喃自语,“何况赫连大王定下的赋税是交七留三,哪里养得活家人。”
“陈节,去把生辰牵来给他。”
贺穆兰想了想,吩咐陈节。
“咦?那匹马……”
陈节愣了愣,待发现贺穆兰不是开玩笑,一脸意外的去牵马了。
“你既入了我门下,我便赠你一匹马作为礼物。这匹马名曰‘生辰’,是我昔日伙伴的坐骑。他是一个真正的勇士,曾经救了我一命,我希望你能不负这匹马上一位主人的英名,好好用它。”
生辰在她这里只是替马,一个月都骑不了一回,不如送给盖吴,至少他只有这一匹坐骑,定会爱惜。
宝马和美人一样,若没人欣赏,亦会郁郁而终。
盖吴听贺穆兰那话的意思,那位骑马的勇士应该是死了,而且是救贺穆兰而死的,忍不住心中惋惜。
一想到这样一匹有故事的马给了自己,盖吴恨不得对贺穆兰肝脑涂地,发誓自己也会为她舍生忘死才好。
陈节将一匹高大的黄鬃马牵来给了盖吴,盖吴虽然过的潦倒,但他从小就跟着盖天台走南闯北,见识可能比贺穆兰还广,一见到这匹马就知道这是一匹上好的柔然马,心中更是欢喜。
生辰已经很久没给贺穆兰骑过,走起路来都有些拖拉,待被盖吴牵住缰绳的时候还忍不住甩了甩脖子。
盖吴也是会驯马之人,一边抚摸着它的鬃毛安抚它,一边让它嗅自己的气味,直到彻底安静下来了,这才翻身上马。
生辰稳稳地立在地上,并没有挣扎。
此时所有人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谢谢师父!”
盖吴兴奋的牵着缰绳。
“这马真不错!”
贺穆兰却想到了花生,花生套的这匹马来给她献上时,也是这么的兴高采烈。
一想到花生,贺穆兰心中忍不住悲凉,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跟着夸耀几句盖吴会驯马云云。
等她驾马远远的走到前面了,盖吴这才心中不安地问身边的陈节:“为什么师父看起来不太高兴?”
陈节见贺穆兰没注意后面,小声道:“你这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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