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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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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雅抓抓头发才发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被移到了床上,可下半夜倒是睡得香甜,一夜无梦。
看了眼一旁微微凹陷下去的枕头,柔软的被里还残留着几许余温,明雅顿了顿,相信他没离开多久。
这时,她听到浴室里传来的水声。
约莫五分钟之后戛然而止,良久,他一身清爽的推开门,刚抬头,视线便不偏不倚的与她相撞。
“怎么不多睡一会?”他露齿一笑,颀长的身形慢慢的朝她踱过来。
明雅坐在床头一时忘了收回视线,回忆起昨夜的情景,还有他露在空气中的牙印,脸上突然烧了起来。
目光落在她柔软的发上,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连人带被子的拥入怀里。
明雅僵硬了下,虽然不太习惯他过分的亲昵,却并未挣扎。
“明雅,今晚陪我出席一场慈善晚宴吧。”
明雅愣了下,未经思考便脱口而出:“为什么是我?”
他从前不是不喜欢带她出席一些公开场合的吗?
毕竟外头总认为他是个依靠方家才能获得今时今日的地位。
明雅拧起眉头,貌似在前几年有个不开眼的老板当着他的面嘀咕了句“吃软饭”,隔天就被人拍到了与情妇在床上翻滚的照片,再后来便传出了离婚的消息。
“为什么不能是你?”卓然盯了她数秒,不答反问道。
“好吧。”明雅轻咳一声。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下午卓然让人送来一件晚礼服,是一条特别在**定制的鲜红色长裙,搭配柔软的白色披肩,腰部收线完美,明雅穿上去,使得原本就纤细的腰肢更为不羸一握。
卓然西装笔挺的在门口等着,随着大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他眼里露出少许惊艳的神色。
其实艳红的颜色非常挑人,如果穿得不好就会显得庸俗,可幸而明雅皮肤够白够细腻,这么一穿上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那档次高了不止一点点。
如果说没有打扮前的方明雅是超市里七块一斤的苹果,那么现在的她就是已经被贴上了“美国标签”的天价果。
目光掠过她略低的前胸还有那颇为壮观的深沟,卓然顿了下突然眯起眼,拢了拢她的小披肩抬头看了眼时间,再换一件应该来不及了。
于是明雅踩着一双恨天高上了那辆银灰色的宾利。
年轻就是一种本钱,再加上明雅从小富养,本身就拥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尊贵,从小到大也出席过不少富豪的宴席,真正要装起来,还真有那么点名媛的优雅范儿。
原本她也以为今晚只是陪着卓然到处卖卖笑,过过场,然后等他拍个一两件东西,两人拍拍屁股回家,可谁知道这人的龟毛脾气,连出个门也犯毛病。
随着车子缓缓的停在红地毯面前,明雅顺手就拉开车门出去,岂料卓然比她更快一步的按下了中控锁。
她愣了下回头不解的看他,顿时被他的举动惊得小嘴微张。
她气急败坏的说道:
“我不穿,谁出席晚宴穿球鞋呀,你不嫌丢人我嫌!”
卓然挑挑眉,看着手上那双刚送来的耐克球鞋,头一次认识到自己这段日子的怠工已经惹恼了他的私人特助。
当下叹了口气,打电话再让人送来一双。
明雅眼瞅着他重新递过来的黑色小蝴蝶结平底鞋,脸色又是一沉:
“拿走。”他明知道她个子不高,穿的又是拽地长裙,没高跟鞋衬着,那气势顿时矮了不止一截。
“明雅……”他不好告诉她现在怀孕,不适宜这么穿,也是头一次后悔了自己做的决定,是他忽略了她现今的情况,一会进场人多混杂,穿着这么高的鞋出了事怎么办?
早知道随便找个女人过来也比方明雅好……
“……听话。”
“……鞋子真的很丑。”
“……乖,就一次。”
“……”
车门缓缓被打开,露出男人英俊不凡的脸,迈出一条长腿,纯意大利手工定制的黑色西装衬托得他身形更为高大。
微微翘唇,他姿态闲适,礼貌的与主办人打了声招呼,随即绕过车头,举止、神情都是不紧不慢的样子,不多时,周围已经发出了众人赞叹的轻呼。
极其绅士的将另一头的车门打开,他迎出他美丽的妻子,堪比模特的完美身材与五官轮廓令他轻易夺取在场女士的芳心。
周围响起几声暗叹,只可惜已经是名草有主的人了。
不过瞧了眼与他并肩行走的女人,她肤白如雪,烈焰红唇,浑身高贵逼人的气势令人无法忽视。
伴随着两人彷如天生一对的背影,身后又一次发出赞叹。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如此完美的男人。
其实在高雅的形象下,明雅笑得脸都快僵了,也头一次感激起卓然,在临下车之前给她换上了一双舒服的平底鞋。
这要风度不要舒适的事,傻子才干……
这次的慈善拍卖宴是由来自英国的何氏夫妇所捐赠的“美人之泪”做压轴,所得的善款将全部赠与x地的残疾人联合会。
明雅挽着卓然的手臂进场,金碧辉煌的宴客大厅里,吊顶上充满艺术气息的水晶灯首先映入她的眼帘,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没多时能容纳四百来号人的大厅中已经差不多坐满了人。
大致的扫了一眼,明雅虽然不是全都认识,但也能叫出几个人的名字。
比如说那个是做房地产的李总,那个是搞酒店的mr。smith……
明雅对这种场合不陌生,就像她十五岁之后也经常陪着父亲出席一样。
这种地方也是企业家经常聚集的场所,毕竟不管是何种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可能损害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而每当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借助慈善事业来降低其对自身的负面影响。
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了一圈,她跟着卓然去打招呼,在大方得体的笑容与仪态下,她方明雅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至少在外头,她会努力的给他争面子。
这时音乐响起,拍卖开始!
明雅跟着卓然落座,她姿态优雅,面带微笑,360度无死角,漂亮的就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人物。
然而这份笑意,在她找到位置之前如数褪去,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沈从榕。
真是冤家路窄。
同样是一身艳红色长裙,可两人无论是形象还是气势都存在着差异。
沈从榕虽然长相娇美,身材高挑婀娜,形象却偏向温婉,身上总有股褪不尽的小家子气,哪怕在待人处事极具亲和力,却总有种放不开的感觉。
不像方明雅,那一身颐指气使与盛气凌人的嘚瑟样可是从小养出来的,并非是旁人能轻易模仿,再加上其完美的腰线与丰满傲人的酥胸,两人一旦站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对比也知道谁更夺人眼球。
明雅看着她挽着某个企业老板的手施施然的朝自己走来,本能的拿出迎敌的姿态,抬起尖尖的小下巴往卓然那靠了靠。
这叫什么?
宣誓主权!
“卓总,好久不见。”
卓然淡淡的与他握手,应酬的语气中带着点疏离。
“今晚的拍卖品,卓总有什么钟意的吗?”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沈从榕挽着的老板很明显在拍卓然的马屁。
明雅眼睛一亮,来了来了,卓少爷不耐烦的表情又出现了,难道他是因为沈从榕甩了他找到了新的金主所以不高兴?
悄悄打量了对方一眼,她心下更为不解,这个沈从榕什么意思,光是看眼前男人的衣着品味,还有那上了年纪满身的烟酒味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果子,难道没了卓然这块肥肉,她本着没鱼虾也好,或者骑驴找马的念头随便搞了一头?
卓然淡淡的笑:“拍卖会开始了,我们入座吧。”
“好,好。”
沈从榕挽着她的老板在他们身旁坐下,脸色不太好,几乎是没什么血色的任由那个老男人摩挲着她的小手。
这个是她的上司,平日里有事没事就会背着旁人偷吃她的豆腐,之前看到有卓然陪同他还会收敛一些,没想到在她被冷落之后他色心又起,好几次对她毛手毛脚的不规矩。
想辞职。
但是家里还有一个痴呆的弟弟要照顾,压在她肩膀上的负担太过沉重,她需要担忧的东西太多,根本没办法像方明雅一样的潇洒。
想着女人眼底晃过意思不解。
为什么方老爷的女儿不是她?明明她比方明雅更适合当一个大小姐,也绝不会做出任何忤逆或者损害方家面子的事。
只可惜同人不同命,上帝从来就不是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
拍卖会进行到中途,明雅跟卓然打了声招呼,姿态优雅的离场。
其实这只是表象。
实则当她走到转角的时候,再没人看到的地方,她左右打量一阵,突然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终撩起裙角,撒丫子朝厕所的方向狂奔。
这就是来的时候喝了两大杯温开水的缘故。
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上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明雅顺着工作人员指出的路线一路行走,可惜厕所没到,却迎面碰上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穿着一身剪裁合身的白色西装,少年英俊秀气的脸上晃过一丝愕然。
“明雅?”
明雅眼底涌上喜色,就跟见到老朋友似的迎上去,一个拥抱下把顾倾然这小鲜肉的嫩豆腐给吃了个透彻。
“倾然,好久不见。”
顾倾然拍拍她的背脊苦笑,心情似乎不太好,漆黑的眼底是藏不住的落寞。
“好久不见,最近过得好吗?”
明雅笑意盈盈的点头,顺手摸上他的脑袋,这个少年似乎长高了。
他轻应了声,淡淡的笑道:
“没想到你就是卓夫人,当初我还让你……真是失礼。”
对方过于清淡疏离的神色明雅微愕,怎么着?他难道还在气她瞒着他们的事?
用力的揉乱他发,在看到少年结霜的脸色终于出现裂纹的时候明雅叹气道:
“我当初不是有苦衷嘛……”而且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卓氏董事长的夫人会苦巴巴的给人当保姆?
顾倾然微微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看到你现在过得好,我也放心了。”
明雅眨眨眼:“你心情不好?”
顾倾然笑笑:“怎么会,我得回去了,再见。”
眼瞅着少年萧瑟的背影,明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酸涩,他现在才多大,十八还是十九,本该是在校园活跃,神采飞扬的身影如今却被迫早早的接受家族企业的重担。
“对了,顾倾城他……还好吗?”知道自己帮不上忙,明雅突然叫住他,问起了另一个她关心的名字。
刚迈开步子的少年顿了下,回过神淡淡的说道:“你放心,他过得很好。”
明雅摸摸鼻子,想到那天他向自己告别的对话,还真有那么一丝再也见不上的味道。
“那个,我们交换一下号码吧,我手机前阵子掉了,现在想联系你们也联系不上。”
顾倾然一愣,点点头:“好。”
距离拍卖会结束还有好长一段时间,明雅并不想这么快回去,一直傻笑她也很累,于是便在洗手间里磨蹭了半天,把一双手洗了又洗,直到手机里传来卓然催促的短信,这才慢吞吞的推开新手间的大门出去。
“……”在走到拐角的时候她脚步一顿,不为其他,只因为那一头突然闪出的身影。
一身红衣长裙的沈从榕还真像她的名字一样的优雅从容,看到她微微颔首就要从一旁经过。
会这么容易放过她的就不是方明雅了。
“怎么着?那是你新找的金主?沈从榕,你这品味不行啊,还是说年纪大了,只能找这种档次的?”
沈从榕脸色一沉,冷冷的扫了她一眼,那眸中的恨意令明雅心底涌上一丝讶然。
良久,她听到她用一种极其柔和的声音沙沙的问她:“方明雅,我们好歹也算是姐妹一场,你又何必处处针对我。”
明雅噎了下,收起面上的讥讽:“你什么时候把我当过姐妹?”
沈从榕目光略微复杂的看着她:“没有吗?难道你忘了当年是谁陪着你去河边放风筝,谁替你这个乡巴佬配装打扮,谁把你介绍给周围的小朋友?”
明雅笑出声,点点头:
“对,是你陪我放风筝,最后失足掉进水里,最后还是我把你捞上来,谁知道你没事我回去反倒病了一场。是你替我配装打扮,可是也拿走不少我的新衣服还有发夹。是你把周围的小朋友介绍给我,可是介绍的都是些什么人?摊着手板问我要钱的有,欺负我年纪小让我跑腿的有,还有什么?我忘了,不过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沈从榕,像你这种时刻都在思索着如何算计别人的女人,还不配当我的姐妹。”
走廊的灯光暗淡,将沈从榕精致姣好的面容笼罩在一片朦胧当中。
其实在她身上有一种温婉贤淑的亲和力,令人不自觉的会生出好感,当然,如果她没有早一步的认识她,应该也会像旁人一般,对她讨厌不起来。
可叹就叹在她们一早就相识。
是从什么时候?
明雅蹩着眉头思忖,那还得从自己七岁那年说起,刚被爸爸接回来的小明雅人生地不熟的周围又没个伴儿,于是目光很快便盯上了另一个小女孩,也就是佣人李嫂的女儿沈从榕。
小时候的沈从榕长得那叫个粉雕玉琢,乖乖的站在一旁就跟一个小公主似的讨人喜欢。
每天回到家嘴巴总是甜甜的见人就打招呼,有事没事还会帮着李嫂洗洗碗筷,而更多的时候则是搬着小板凳在院子里写作业。
那时候她成绩真的很好,她有不懂的去问,她都能一一解答,又因为两人同龄更容易发生友情,久而久之便如胶似漆起来。
其实如果她只是在平日里占占她的便宜,骗她点小钱,小零食她倒是不介意,这些东西她从来不缺,也不曾放在眼里。
可真要说起她们决裂的原因,那得追溯到她八岁那年的绑架案上。
那天她记得下了很大的雨,淅沥沥的清洗大地。
从学校里出来,两个小女孩坐在高级轿车上玩着游戏,谁知道车子没驶出一公里,便被一辆面包车劫持,此后明雅是在一阵刺鼻的药水味中被迫陷入了黑暗。
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眼睛被蒙住了,双手用胶布绑着关在某个脏兮兮的角落里。
身旁还有一个人,听着“呜呜”的哭声,她第一时间就猜到了是被自己连累的闺蜜。
听到几个男人的咒骂,两个小女孩怕得瑟瑟发抖,窝在一起连动也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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