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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双雄-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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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咽不下这口气”博尔沙低声喝道。

    凌越捋了捋那长长的胡须,道:“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想收拾他还不简单?”

    “林兄有何计策?”

    凌越道:“先把秦力拉拢过来,那小子和王栩有不共戴天之仇;至于计策嘛,这需要等待时机!”。

    博尔沙和关青同时点了点头。

    这时,所有的校尉都开挑选士兵了,每个校尉手下原来都有一百到五百不等的士兵,校场之上除了这九个校尉的本部人马以外都可以任意挑选。

    挑选士兵的事宜一直进行到下午才结束,每个校尉都将自己的士兵补充到了一千人,加上王当的亲兵,山寨之**有士兵10500人,虽然士兵的数量都差不多,但战斗力却是大不相同。

    战力最强的当属王当那五百亲兵,每个亲兵都配有锋利的横刀,厚厚的玄铁重甲,而且每个士兵都是百战之士,是精兵中的精兵。

    其次就要属黄石和王猛的人马了,一千士兵大多数都配有皮甲,横刀、长枪人手一把;在山寨中的装备算是很好的了。

    至于其他的校尉,比如博尔沙、关青、凌越、钱雲、孙严等等,都大致相同,只有简易的武器,大部分的士兵都还是穿着老百姓的衣服,唯一和老百姓不同的就是那额头上的那根二指宽的黄巾了。

    还有就是王栩所部的士兵,虽然都是新兵,但武器装备却是全军除了王当的亲兵外最好的,一千士兵都配有皮甲,有五百长枪手,五百刀盾手;特别是这刀盾手的盾牌,连王当的亲兵都没有配备,全军上下也就只有王栩的士兵装备了五百副。

    其他校尉虽然看着眼馋,但却无计可施,谁让人家能一拳将人打飞呢。

    士兵进行了分配,那营帐也要进行调整,原来的士兵都是住的很杂乱,现在既然归属在各个校尉手下,那当然也要重新扎营了。

    忙活了一下午,校场之中的营帐大致分成了十个部分,每个校尉都有自己的地盘,关青、凌越、博尔沙的营帐紧挨着,王猛和黄石的营帐扎在一起,只要是平时比较要好的校尉都将营帐扎在一起,无形中已大致分成了四个部分;而王栩初来咋到,他的营盘就只有**的扎在校场的最边上了,和其他人的营帐都隔有一定的距离。

    王栩对此没有任何的意见,你不和我扎在一起,我还不想搭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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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张燕
    黑山位于太行山脉的南端,是整个太行山脉的核心,黑山军之名也由此而来。

    这里是张燕军的驻扎之地,处于一座高大的山峰之上,山势险峻,易守难攻;想要上山就必须经过一片巨大的丛林,林中古树参天,猛兽经常出没;如遇敌军来袭,还可在这林中布置大量的伏兵。

    穿过丛林后才是走上黑山的路,山路陡峭,大军难行,张燕每一次出兵都得休整道路,否则是下不了黑山的,穿过一片长达五百多米的斜坡后,才能看见一座高大的城门,城门后才是张燕军的驻扎之地。

    那城门可不是王当所部的山寨门可以比拟的,依山而建,立于两座小小的山袄之间,高三丈,厚两丈;简直就是一座坚实的城墙;就算和州城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守城所必须的落石城中唾手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正因为有了黑山的存在,有了太行山脉险峻的山势;各州州牧才不敢贸然进山剿贼;以至于黄巾军都兵败数年了都还没有办法剿除。

    而张燕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便事无忌惮起来,首先是派使者到京城洛阳,上书朝廷请求归降。汉灵帝任命张燕为平难中郎将,命管理黄河以北山区的行政及治安事务,每年可以向朝廷推荐孝廉,并派遣计吏到洛阳去汇报。

    虽然归降了朝廷,但张燕每年一样率领大军下山劫掠,可不会因为自己是官兵就会手下留情,反而是变本加厉,并州、幽州、冀州、河内等地都是张燕劫掠的对象;一则扩军增强实力,二则补充粮饷军械。

    黑山城墙之后,和其他城市一样,一样有百姓,但这些百姓都是老弱妇孺,没有一个青壮。

    黑山军的组成除了像王当那种纯粹的匪贼以外,其他的黄巾士兵每一万人都会带有两万到三万的百姓(老弱妇孺)。

    百万黑山军就是如此形成的,百姓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造反,可是如果一个人造反,那么全家都会问斩,所以好多人都是拖家带口加入的黄巾军,农民军起义的目的就是为了杀富济贫,让大家都能有饭吃,所以黄巾军一般都是全部接纳下来,精壮男子编入军队,老弱病残都留在了山上,反正有口稀饭喝就行。

    黑山城巨大无比,占地数十里,除了张燕的五万大军外,光百姓就有二十几万;在整个城池的中间有一座红墙黄瓦的府邸,那就是张燕的住所。

    府内金碧辉煌,白玉铺造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

    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

    府内后院。

    一个身高九尺的壮汉立于院内,他**着上身,挺着手中的长枪左右突刺,汗水顺着脸颊不断的挥洒,长枪舞动间不时发出呼呼的声响,虎虎生威。

    这就是张燕。

    张燕原原姓褚,出身在贫苦农民家庭。早年一直艰难度日,虽然辛勤劳作,仍然不能保证吃饱穿暖,还经常受到官府与当地豪强地主的欺压,因为他从小就仇恨政府与豪强大户,平时喜欢练习拳脚武术,好打拨不平。

    由于张燕身手矫健,动作敏捷轻盈,有飞檐走壁的过硬本领,所以人送绰号“褚飞燕”。

    公元184年黄巾起义爆发,张燕联合了当地一万多贫苦农民,聚众造反,消灭了真定县官府和当地豪强大户。由于河北官军势力强大,褚飞燕与博陵张牛角联合起来,推举张牛角为全军首领,然后大兵出击赢陶。激战中张牛角中流矢重伤而亡。牛角临终前要求部下尊飞燕为帅。

    为了继承张牛角的遗志,褚飞燕改姓为张,至此成为了农民军的领袖。张燕一方面攻城列地,一方面与中山、上党、河内、赵郡等地农民军联合,人马很快达到一百多万,盘踞黑山与官兵对峙。

    “啪”张燕长枪舞动,看准旁边的落兵台(放武器用的),一枪击去,落兵台顿时四分五裂,发出一声巨响。

    这时,一个身穿甲胄的壮汉走进了后院。

    壮汉名叫孙轻,是张燕身边最得力的战将,原与王当是一伙的,但后来渐渐不和,以至于后来投靠了张燕,其部下一万多人也与张燕合到了一处。

    “孙轻来了,看枪!”张燕大喝了一声,长枪回调向孙轻猛然刺去。

    两人经常如此,孙轻已经习惯了,侧身躲过这凌厉的一击,长剑出窍横扫张燕首级。

    张燕也非等闲之辈,握枪的双手拂过枪杆,长枪的另一头向上一翘便挡住了长剑“铛”。

    “大哥,别玩了,我有正事!”

    张燕收枪而立,道:“何事?”

    孙轻严肃道:“据我们安插在外的细作探报,王当所部近来大肆劫掠并州边界县城,收获颇丰;昨日进行了整编,挑选出了十个校尉,共有士兵一万多人,大哥不得不防啊!”

    张燕把玩着手中的红缨枪,摆手道:“不必管他,去年幽州一战,他们损失惨重,补充一点军饷也是在情理之中”。

    “哦,对了”孙轻道:“我们安插在王当内部的线人今早传来消息,说王当挑选的那十个校尉之中有一人名叫王栩,此人力大无穷,武艺高强,擂台选将时曾一拳将一个百夫长打飞了数丈,骨骼断裂,惨不忍睹!”

    “这么厉害?”

    张燕沉思了片刻,道:“再过二十天就该洗劫并州了,每年都会举办一次比武大会,以此决定各部统领的出兵顺序;如果王当有王栩相助,势必抢了我们的位置,到时我们在前方攻城拔寨,他们在后面捡便宜,长此以往,我军实力大减,其他部落必定蠢蠢欲动!到时黑山必定大乱”

    “那怎么办?”孙轻问道。

    “凌越有没有当上校尉?”张燕反问道。

    孙轻点了点头。

    张燕冷声道:“调两百弓箭手给他,让他偷偷带进军营,三更时分,杀了王栩!”

    “那如此一来,在王当所部我们就没有内线了,若是有个什么分吹草动”孙钰微微皱眉。

    张燕道:“不需要内线了,如果王当这一次比武大会没有打进前三,那么他就要在前面负责攻城,就他那一万兵力,定然讨不了好,到时我们实力大增,他实力大减,回到黑山后他还敢有什么异动?”

    “好,属下立即派人通知凌越,三天内,定叫那王栩死无葬生之地!”

    孙轻说完转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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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故意找打
    王当山寨

    已经是选兵后的第二天了。

    如今的山寨和往日不大一样,以往所有的士兵整日里都呆在营帐中无所事事,所有的将领也都不呆在军营,而是到处去找乐子。

    自从王当下达了训兵的严令后,校场之上杀声震天,士兵们在各自校尉的带领下进行严格训练;训练的内容无非就是长枪突刺,横刀劈砍。

    但也有例外,比如在那校场最边上的一片空地上,一千士兵围成了一个圈进行跑步;而且一跑就是十里。

    “那小子有毛病吧?昨天刚跑了十里,今天又跑十里”

    关青嘿嘿笑了笑,道:“估计脑子不正常,谁要是当了他的兵,不战死也得累死!”

    博尔沙冷哼了一声,继续道:“这小子刚来两天就处处和我们做对,找个机会整整他!”

    凌越眼珠转了转,似有话说,但最终没说出口;虽然平时和博尔沙、关青的关系不错,但像杀王栩这种机密的大事还是不能轻易泄漏,否则一个不甚,就有杀身之祸,到时悔之晚矣。

    自从孙轻命人前来传信后,凌越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杀王栩的办法,但王栩的勇猛摆在那,想要杀之,谈何容易,完成任务虽然很重要,但自己的性命更重要,必须要想一个万全之策,既能杀了王栩完成任务,又能冲出山寨全身而退。

    凌越在心里不断盘算着,山寨**有士兵一万,就凭自己那一千士兵肯定是无法完成任务,就算加上从黑山调来的那两百弓箭手也有很大的风险,若想完成任务,除非

    凌越看着博尔沙和关青,如果三人合兵一处,三千精兵直冲王栩营帐,如此或许有成功的可能。

    他看向远处的王栩,咬了咬牙,心中突生一计,虽然有点冒险,但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如此了,只有将博尔沙和关青两人拉下水才有完成任务的可能。

    只见凌越脚下移动向王栩走去,待到近前,他鼓起勇气,道:“王校尉,听说你力大无穷,武艺盖世;但我不服,想向你讨教几招,不知你能否赐教?”

    咦?什么情况?还真有不怕死的?

    王栩皱了皱眉,按理说自己刚把秦力打残了,足以立威了吧?

    凌越的武艺虽然比秦力要稍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但任然不是自己的对手啊,他哪来的勇气?

    “就凭你?”

    凌越指了指远处正往这边看着的博尔沙和关青两人,摆手道:“是我们三人!你敢吗?”

    王栩耸了耸肩,三人就三人,对付这种不知死活的臭虫,只有杀一儆百,只有将臭虫打的满地找牙才能让其他臭虫知道自己的实力,免得以后隔山差五就跳一个出来要找自己单挑那岂不是要烦死了。

    “有何不敢,空手搏斗还是比试刀枪,随你们选!”。

    凌越笑了笑:“空拳搏斗就行了,只是一场小小的比试,还望王校尉能手下留情”。

    他扬了扬手,将博尔沙和关青召过来后,道:“两位,王校尉说我们三人都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要和我们比试比试,两位兄弟可敢一试?”

    “比试?”

    关青大惊,虽然很想将王旭胖揍一顿,但那也只是说说,如果真要动起手来,只怕自己的双手就要废了,秦力就是最好的例子。

    博尔沙咬了咬牙,连凌越都敢和王栩过招,自己怕啥;再说了,三个打一个,胜算还是有的,如果这都不敢,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好!比试就比试!”

    凌越看向关青,问道:“关兄,你呢?我们兄弟三个是不是该共同进退啊?”

    “好吧!那关某就舍命陪君子”关青无奈道。

    “好!”凌越大喜,只要博尔沙和关青答应比试就好了,这计谋就算是成功一半了。

    凌越心里何尝不知王栩实力高强无法击败,就算是三人一起上也没有获胜的把握;但事情的关键不在此!

    能将王栩当场击杀那是最好不过;如果不能,那被打的就是自己和关青还有博尔沙,到时两人与王栩结仇,自己再在一旁煽风点火

    “到底打不打?如果不打就滚到一边去!”

    王栩说完转身欲走。

    就在他转身的那一瞬间,凌越动了,和高手对战不需要讲什么礼节,只要能达到目的,不折手段又如何?岂不闻胜者为王败者寇的道理!

    “喝”凌越大喝了一声,双拳出动直取王栩后脑勺。

    凌越这一动,关青和博尔沙对视了一眼,两人咬了咬牙也冲了上去;拳影飞舞攻向了王栩的后背。

    “砰”王栩虽然转过了身子,但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三人身上,凌越双拳袭来,他并没有慌张,而是快速反身和凌越对了一拳,这一拳王栩只用了三分力,三人虽然可恶,说到底也是王当的属下,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如果将三人打的缺胳膊断腿的,到时王当面前也不好交代。

    一拳对接,凌越只感觉双手像是打在一块铁板之上一般,他忍着剧痛快速将双拳收回,身子倒退了数步。

    这时,关青和博尔沙已经攻到了近前,王栩刚击退了凌越,想要再出拳将两人打倒,那是不可能的,虽然王栩力量暴增,但速度和敏锐程度还是和三人差不多。

    他侧身躲过两人的全力一击,紧接着,右脚向前一踹,关青立时被踢了个狗吃屎;这一脚,王栩用了五分力,因为是踢在关青的屁股上,所以稍微下手重点也无妨。

    “啊”关青一声大叫,趴在校场之上摸着屁股不住的哀嚎。

    这时,十里的路程已经跑完,所有的士兵都跑了过来将四人围在了中间,有的大声叫好,有的不断为王栩加油。

    王栩指着关青身旁的博尔沙,冷声道“你呢?是自己滚还是要小爷我送你一程?”

    “你!”。

    博尔沙怒目圆睁,指着王栩一时竟无言以对。是自己手贱要找人单挑,如今技不如人怨得了谁?

    “大人威武”

    “快滚吧”

    “鸥鸥”。

    士兵不断的在一旁起哄,博尔沙顿觉颜面尽失,士可杀不可辱!如果就这样灰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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