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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女生寝室-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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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渐渐由红变白,奇的是那女子肌肤也渐渐地随着明月发生奇异的变化。一道白光从头环绕而下,将肌肤的颜色由红转白。不多时竟已成白耦般清丽。
女子面露喜色。对着明月不停地磕头。
尔后面对秦天,轻声道:“你终于来了。”
秦天不解,暗想女子必为妖怪,有心不答却好奇,竟说:“姑娘难道认识我?”
女子悠悠地叹了一声,说道:“也怪不得你,五百年的轮回应将所有的事都洗却的了。”
五百年的轮回?难道是我五百年前就认识她?秦天想起旧梦,梦中是她在叫我?
女子轻轻地说:“我是修行千年的红狐。修行之妖,每五百年受一次天劫。五百年前我受雷击,你舍命救之。余心感激,化为美女相伴,曾相厮守。奈人妖有别,我俩约定待五百年再会。今我已舍弃天狐之道,拜月功成,褪尽妖气,亦不入仙道,化身成人再续前缘。”
秦天踌躇难决,问道:“这许多死人可是你所为?”
女子又叹了一口气,不再回答,只是幽幽地看着秦天。
忽然阴风陈陈,黑雾四起。电闪却无雷鸣。女子色变,突入黑雾中。秦天急进庙,想去唤古剑,却见古剑已然身起。古剑目若寒星,全身衣裳劲飘,冷冷杀气逼人。
两人同出庙门。听到雾中金戈之声乱响,女子清喝与一沙哑尖叫之声相杂。山摇地动,似有千军万马相战。
黑雾越来越浓了。女子忽从雾中飞回,唇边尤自有血,脸色惨白。雾中传来那沙哑之声:“红狐,你若保持天狐之道,我自奈何不了你。没想到你竟会想要做人,自毁千年修行,如今又能将我怎样?不如献出内丹,我饶尔等一死。”
古剑瞳孔大张,大喝:“出剑!”身上所负之剑弹出。古剑亦化成一道白光,附在剑上。
“大胆,尔是何人,竟敢与我鬼王做对!三界五行,俱要听命与我。”
“不在三界中,跳出五行外,我乃上古宝剑,斩妖除鬼!”古剑大喝。
“原来只是一把破剑成精,哼,不知天高地厚。”鬼王道。
宝剑突然剑气冲天,发出炽亮的光芒,满天雾气俱被冲散。秦天这时才看清。鬼王头如小山,身却与常人无异,张着大口,呼呼喷着黑雾。手有一巨大的圆圆铁管,血水便被吸进去。
宝剑幻化成万千剑气,如巨针般刺向鬼王。鬼王全身被刺满,犹在狂笑。“我是鬼王,不生不死,你能杀死我吗?”鬼王的尖叫使天地变色。
红狐口中吐出一颗红珠,如流星般掠进鬼王嘴中。鬼王大惊,拼命想呕出来。宝剑亦乘机刺入鬼王口中,穿透而出。
红狐内丹乃至阳之物,鬼王乃至阴之体,阴阳相遇,则相互融化,剑气又到处穿插,使鬼王灵气俱散,如火山爆发一般一声巨响,灰飞烟灭。
一切渐渐归于平静。古剑竟自顾而去。红狐幽幽地看着秦天,一语不发。我该怎么办呢?秦天看着红狐那张绝美的面容,低声地问自己。
也就两个小时,方媛就一气呵成,将这个《狐恋》故事写完。
她虽然喜欢看书,却很少尝试去写。所以,这个故事,文笔技巧并不出色,处处显得稚嫩,却也有些清新的感觉。
这时,苏雅早已洗漱完了,出去吃完早饭,再回来洗完头,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了方媛的身边。
看到方媛写的小说,她很是不以为然,说:“方大小姐,你现在好歹也有二十岁了,怎么还写这种小说?”
方媛愕然:“这种小说不好看吗?”
苏雅笑了:“方媛,你落伍了。这种酸不拉叽的小说,现在谁看?现在都要来点狠的,如果是男主,穿越到异界大陆,一统天下,纳十几个美女进后宫。如果是女主,穿越到一大群王子贝勒中,全都英俊潇洒,个个为女主献身跳楼。最不济,也是总裁什么的。要不,就来段生死恋,将主角往死里整,整得读者直掉泪。实在不行,就写点师徒恋、父女恋,甚至是恋尸癖什么的。”
方媛气得直翻白眼。
苏雅意犹未尽,说:“干脆,我给你一个题材,写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女主被恋态杀人狂的男主挟持和圈养,最后,女主却爱上变态杀人狂,帮助变态杀人狂逃脱,一起犯罪,见谁灭谁……”
“够了!”方媛实在忍不住了,呻吟了一声,“苏雅,写小说的,是不是都和你一样,这么变态?”
苏雅受了天大的委屈般:“你说什么啊!我是教你写作!别人求我,我还不乐意呢!现在写作,第一要素,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怎么疯狂就怎么写,怎么招惹眼球就怎么写!只是卖文呢,又不是卖肉。你没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明星们,一个个争着脱衣服卖肉?”
方媛气着说:“你怎么尽找不争气的比?”
苏雅故意瞪大了眼睛说:“什么不争气!她们可是明星啊,全民偶像,在荧屏里一个个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多少人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穿的是高贵皮草,吃的是上等佳肴,住的是高楼大厦,开的是宝马奥迪。多少人羡慕那样的生活,随便一个选秀活动,都能招来数十万的人参加。”
方媛苦笑着说:“好了,苏雅,每次争辩,都争不过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人人都在演戏,所有的人都在伪装。这有什么奇怪?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资本,可以随心所欲,对于不喜欢的人不假以颜色。毕竟,人是群体性生物,需要在社会上挣扎、生存。”
“说到社会,我还真看一本极好的悬疑小说,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写手写的,书名很恐怖,叫《第二类死亡》,其实却写得很伤感。有空的话,推荐你看看。”
“能让苏雅欣赏的书,肯定值得一看。”
方媛知道苏雅心高气傲,她既然如此说,那本书肯定有其过人之处。可惜,曲高和者寡,苏雅喜欢的,却不一定被大众所接受。
这也是纯文学日益落魄、类型文学却生机勃勃的原因所在。再深邃的作品,没有读者欣赏,只能是作者自娱自乐。
所谓的四大名著,本质就是流传于百姓中的民间故事。
苏雅意味深长地朝卧室望了一眼,问:“她真的病了?”
方媛说:“是啊。其实,她只是个小女孩。”
苏雅难得的没有反驳方媛,说:“是啊,她怪可怜的。”
提起凌雁玉,两人的脸色都凝重起来。
失恋,以后回想起来,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是每个人成长都要面对的事。可是,在当时,却无异天崩地裂。
也许,正是因为失恋的痛苦,她的身体,才会变得脆弱起来,以至于现在真的感冒生病了。
“对了,她怎么还没醒?”方媛也是学医的,对感冒这种小病还是很有信心的。刚才,她已经给凌雁玉喝了杯板蓝根,按理说,起码会稍微抑制下病情。
她走进卧室,踮起脚来看凌雁玉。
凌雁玉的脸色很差,几乎没有血色,呼吸也很沉重,仿佛喘气的老牛般。
她的眼睛,原本有着少女特有的明亮,现在却很黯淡,眼窝深陷下去。
方媛问:“你醒了?”
“嗯。”凌雁玉的声音很轻,轻得方媛几乎听不见。
“你还是很难受?”方媛用手去摸凌雁玉的额头,微微有些发烫,应该是发烧了。
她想了想,说:“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医院看下?”
凌雁玉低声说:“我不想去。”
“可是,你生病了啊!”
“你帮我买点退烧和感冒药。”
方媛还是有些犹豫:“你真的不去医院?”
身为医学院的学生,她当然知道,有病还是去医院检查的好。
感冒是老百姓通俗说法,医学上可能是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也可能是其他器官的病变。
凌雁玉微微摇头。
方媛去医学院在附近的一个大药房买了些感冒冲剂和阿莫西林,想了想,又买了些退烧药。然后在菜市场买了些生姜,想熬些热姜荡给凌雁玉驱驱寒气。
在药房时,她看到好几个医学院的学生也在买药。
其中一个还认识另一个,相互聊起来,都在抱怨,最近天气反常,时冷时热,害得寝室里有同学感冒发烧。
方媛回到441女生寝室时,柳雪怡也回来了,不时咳嗽两声。
“柳雪怡,你也感冒了?”
“嗯,有点不舒服。”
“正好,我买了药,还有生姜。”
和凌雁玉相比,柳雪怡和方媛的关系还没有变得太差。虽然,在死亡循环中,方媛也害死了柳雪怡,可那毕竟是意外,两人没有直接冲突。
为防万一,方媛这次多买了一些药备用,足够柳雪怡和凌雁玉两个人服用。
柳雪怡也没客气,按药物说明,冲了感冒冲剂,吞了阿莫西林,困意上涌,爬上床铺休息去了。
倒是凌雁玉,虽然也喝了感冒冲剂和阿莫西林,脸色却依然不见好转,额头直冒虚汗,身体软绵绵地一点力气也没有。
方媛又将生姜洗干净,用小刀切碎,用电厨具烧得滚热后,倒出一碗热姜汤,给凌雁玉服下后,还是不见好转。
很多感冒,都是病毒性感染。方媛一直在凌雁玉身旁转悠,很容易被感染。
凌雁玉知道,方媛是真心为她好。原本对方媛剩下的那点怒气,此时也烟消云散了。
到了中午,苏雅特意从高档酒店订了些饭菜回来,摆在桌上,让大家一起吃。
凌雁玉、柳雪怡两人起来,勉强吃了点。饭菜虽可口,两人却没什么胃口。
这时,方媛也没有放在将两人的病情放在心上。
感冒是常见病症,尤其是在冷暖交接时。在开学时,凌雁玉、柳雪怡都做过身体检查,并没有严重的身体隐疾。
只要用心调养,按时吃药,感冒是很容易治愈。
可是,第二天,凌雁玉、柳雪怡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
柳雪怡还好,只是精神不振,略有微烧,呼吸不畅。
凌雁玉却完全变了个人,浑身无力,疼痛难忍,大把大把的头发开始掉落下来,皮肤上也出现一些微小的血疹。
此时,方媛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同样是感冒,方媛喝了几杯板蓝根就好了,凌雁玉吃了这么多药,却没一点好转的迹像。
显然,凌雁玉的病症和她有些不同。
方媛只是个学生,临床的经验等于零,照本搬书在医学上是大忌。
没办法,她只得再次叫凌雁玉去医院看病。
可是,这次,凌雁玉竟连走也走不动了。
方媛只好背着她,一步步走下女生宿舍,慢慢走到医学院设立的附属医院。
第十四章 病毒感染
医院里人山人海,挤满了看病的病人,其中不少是医学院的学生。
方媛惊奇地发现,医院里还有好几个和凌雁玉病症相似的。
这些人看上去都像是普通感冒,可皮肤上都有微小的血疹。
挂号,验血,看病。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病毒性感冒。
检查的医生也没放在心上,开了些抗病毒药剂。
准备回去的时候,两人却意外地遇到李忧尘。
李忧尘正急急忙忙地跑楼梯,看到方媛,眼睛一亮,立马停了下来,迎上来说:“方媛,你来了?”
他是医生,很快就察觉到凌雁玉的病情,问道:“小玉,你怎么了?感冒了?”
凌雁玉有气无力地叫了声:“大表哥。”
方媛说:“是啊,才一天的功夫,她就变成了这样。这感冒也太厉害了点吧。”
李忧尘凑过来,翻了下凌雁玉的眼皮,看到里面眼珠子上似乎也有细小的血点,皱皱眉,说:“她的病情很严重。”
方媛问:“不是普通的感冒吗?刚看过医生,说没什么问题。”
李忧尘摇摇头,说:“看上去很像流行性感冒。这样吧,你们跟我来,我让同事给你们做个详细检查。”
李忧尘虽然是脑科医生,对流行性疾病却也研究过,知道流行性疾病的危害。
果然,凌雁玉的血样有些异常,淋巴结肿长,静脉、微血管都出现细微的小孔,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撑破出来。
李忧尘的心却沉了下去。
这不是流行感冒。
费了很大功夫,李忧尘才和同事从凌雁玉的血样中分离出一小块纯净的浓缩病毒,放到高倍显微镜中观察。
这种病毒很漂亮,仿佛一片片破碎的小花瓣般,纠缠在一起,有一种残缺的美。
“韦建军,你确定没见过这种病毒?”李忧尘忧虑地问他的同事。
这个叫韦建军的医生,主攻的正是流行疾病。
“是的。不过,我刚做过试验,这种疾毒的传染性很强。”韦建军的脸色也很难看。
新的病毒,还具有传染性,很可能会引起一场新的灾难。
病毒,是一种最简单的微生物,结构简单,具有遗传、复制等生命特征的寄生体,是一种介于生物与非生物的一种原始的生命体。
可就是这种最原始的生命体,却是人类这种最复杂生命体的天敌。
中世纪,欧洲暴发的“黑死病”,死亡了七千五百万人,当时三分之一的欧洲人死于这种病毒。
十八世纪发生的全世界霍乱,引起了六次大流行,仅印度就因此死亡三千多万人。
十九世纪初欧洲爆发的流行感冒,死亡二千多万人,而当时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也不过八百多万。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个美国人身上首次发现一种美丽的新病毒,如一个球形,上面镶钳有平均分布的孢状物。
这种新出现的病毒,俗称为艾滋病,本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据科学家分析很可能是人类从非洲一种猴子上感染而来,却在短短的三十年间,席卷世界各地,六千万人感染,二千多万人死亡,被称为世纪绝症,至今还没有研究出根治的药物和预防的疫苗。
“必须将病人隔离!并上报给卫生部门!”李忧尘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可是,我还看到好几个和小玉一样病症的人。”方媛犹豫了下,还是说了出来。
李忧尘惊讶着说:“方媛,你确定?”
“我不敢肯定,不过,从症状看,和小玉很像。”
虽然还不知道这种传染性疾病的病理,但从其来势汹汹、一天就把凌雁玉折磨成这副样子来看,危害性肯定小不了。
她现在有些担心,柳雪怡是被凌雁玉所传染的,毕竟两人的床铺相对要近些。即使是她和苏雅,也有可能感染了,还在潜伏期,没有发作。
韦建军地沉吟了一会,说:“隔离治疗是必须的,在上报给卫生部门前,是不是先和胡校长汇报一下。”
附属医院是南江医学院的校办医院,院长也由医学院的胡校长兼任。
两人商量了一会,将凌雁玉送到隔离病房治疗,韦建军继续检查研究新病毒,李忧尘赶紧去找胡校长汇报情况。
胡校长很忙。
他是个大忙人。自从接任南江医学院院长后,他就更忙得不可开交。
电话响个不停,到处是开会通知、研讨会演讲、人际应酬。
好不容易有点时间,还要对付家里的黄脸婆,家外那么多的红颜知己。
他并不是医学出身,而是行政出身,一年前还是章校长的副手。
谁知章校长突然失踪,听说出了事,再也回不来,他才抓住机会,上下钻营,获得这个好位置。
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兼了附属医院的院长。
要知道,附属医院可是香饽饽,医疗水平有口皆碑,既有经济效益,又有资源效益。
现在想看个病,也不是有钱就能看到的。无论什么时候,附属医院的床位都安排得紧紧的,就连走廊都住满了。
有些官员,级别并不比他低,权力并不比他小,生了病,一样要和他打招呼,安排最好的病房和最好的医生诊治。
他真的是忙不过来。
就拿现在来说吧,他刚陪几个官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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