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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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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想再问,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老妈扬着声音在客厅里喊:“小宛,找你的。”见到女儿出来,又压低声音神秘地说:“是个男孩子。” 
  “谁呀?”小宛也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她的玩伴很多,但是很固定,都是打小儿一块长大的同学或是邻居,似乎不值得老妈如此神秘。 
  果然,老妈摇摇头:“不知道。声音很陌生的。” 
  小宛向来喜欢不速之客,情绪高涨地接过电话,问一声:“喂?”忽然想起奶奶方才的教诲,于是把声音放得温软,捏着嗓子有气无力地说:“我是水小宛,哪位找?” 
  对方好像愣了一下,声音也温柔得滴出水来:“我是张之也,曾在你那里避过雨的那个记者。还记得吗?” 
  “哦,之乎者也啊!”小宛想起来,忍不住笑,刚才的斯文作态一转眼又丢到爪哇国了,凶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家电话?” 
  “问赵自和嬷嬷要的。”那个之乎者也招得倒快。 
  “你已经采访过会计嬷嬷了?” 
  “采访很顺利……不过中间的故事好像还应该更传奇,我还要再查些资料,说不定要去一趟肇庆观音堂。” 
  “怎么说得像破案故事似的?”小宛的兴趣来了,“说给我听。” 
  “见了面再慢慢说给你好不好?” 
  “见面?”小宛愣了一愣。 
  张之也的声音更加温柔:“见个面,可以吗?《游园惊梦》首映式,我好不容易才要到两张票,是好座位呢。” 
  “游园惊梦?”小宛一愣,这么巧,又是《游园惊梦》? 
  “王祖贤担纲主演,很值得一看的。出来吧,好不好?” 
  “好。”小宛不是个矫揉造作的女孩,尚不懂得欲迎还拒那一套。《游园惊梦》的巧合让她忍不住想迎上去看个究竟,而且,她并不反感那个之乎者也。 
   
  大概是首映式的缘故,电影院里人塞得满满的,而且要求对号入座。 
  小宛碰着人的膝盖一路说着对不起往里走,好容易找到自己的位子,却看到已经有人先到了,只得掏出票来,说:“对不起,请让一让,这位子是我的。” 
  对方是两个年轻人,穿旧式西服,戴金丝边眼镜,很像《人间四月天》里徐志摩的扮相,抬头打量小宛一眼,有些不高兴,但还是沉默地站起来让了座。 
  张之也奇怪地问:“小宛,你在跟谁说话?” 
  “那两个人坐了我们的位子。” 
  “谁?谁坐我们位子了?” 
  报幕铃防空警笛一样地尖叫起来,灯光倏地灭了。小宛心里嘀咕着,也不知道这用铃声宣布开演是从哪个年代沿习下来的,就不能有温和一点的方式吗?比如放段轻音乐什么的。手机铃声都越来越多样了,电影院的告示铃就怎么不能变一变呢? 

  昆曲《游园惊梦》的唱腔悠扬地响起,电影开始。。。 


  台辞?又是一愣,自己何时竟记住了《倩女离魂》的台辞,却又假戏真做同个陌生小子调起情来?更有甚者,是那年轻人手中居然还擎着个相机在起劲儿地拍。 
  这一惊,整个人清醒过来,不禁羞得满脸通红,恶人先告状地发嗔:“记者又怎么样?记者就可以不声不响地偷看人吗?真没礼貌!”不由分说,将那青年推出门外,“砰”地一声关上大门,心里“突突”乱跳,又惊又疑,咦,自己怎么突然会唱戏了呢?连台步也无师自通。莫非真是“读尽唐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隔了一会儿,偷偷向外望一眼,却见那年轻人仍然呆呆地站在雨地里,淋得落汤鸡一样,却不知道躲避。小宛不忍心起来,这才发现那人的伞还在门边搁着,不禁一笑——打开门来,递过去:“喂,你的伞。” 

  年轻人大喜,不肯接伞,却一闪身进了门,赔着笑脸说:“好大的雨,让我避一下行不行?” 
  “行,怎么不行?不过,你到底是谁呀?干嘛跑到我们剧团来?门房没拦你吗?” 
  年轻人取出证件来,再次说:“我是张之也,这是我的记者证,我是来做采访的。喂,你别只顾着审我呀,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水小宛。”看到张之也唇角一牵,立即抢着说,“你可听清了,不是水缸水碗的碗,是宛如游龙的宛。” 
  “水小宛,好名字。” 
  “没你的之乎者也好。”小宛笑,“你是记者,来我们剧院采访谁呀?” 
  “赵自和嬷嬷。” 
  “会计嬷嬷?”小宛大为好奇,“采访会计嬷嬷干什么?她是英雄还是名人?” 
  “都不是。她是北京城里唯一的自梳女。” 
  “自梳女?什么叫自梳女?” 
  “你是这剧团里的,不知道嬷嬷是自梳女?” 
  “不知道。”小宛不好意思地笑:“没人跟我说过。” 
  张之也也笑了,对眼前这个俏丽活泼忽嗔忽喜的少女深深着迷。刚才他一进大门,已经听到一阵细若游丝的唱曲声,忍不住循声而来,正看到一个着戏装的妙龄少女在边歌边舞,身段神情,全然不似今人,当时就呆住了,一时间不知今昔何夕,身在何处。及后来被袖子打中脸,又与这少女戏言相对,正觉有趣,女孩忽然变了脸色,将他推出门来,不禁心里怅怅然地若有所失。正失望呢,女孩却又变回颜色言笑晏晏地邀他避雨,更让他觉得难得——虽然只是短短几分钟,倒已经一波三折地发生了许多故事似地,让他对这少女有种说不出的好奇与感动,只想同她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多聊两句。见她问起自梳女,便立即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知倾盘托出—— 

  “自梳女是解放前广东及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一种特殊群体。她们多来自穷苦家庭,或者在婚姻路上受了挫折的中下层妇女。为表示终身不嫁,就束起头发,通过某种仪式当众宣布自己做了自梳女。做了自梳女,就不可以有男人打她们的主意了,不然会被世人不耻的。自梳女现象在解放后日渐绝迹,唯有珠三角个别地区还有一小部分自梳女存在,比如肇庆观音堂,在解放前,单这一处就住着几百名自梳女,直到解放后,政府尊重她们的个人选择,仍然由她们继续住在堂里,过着吃斋拜佛、自力更生的日子。换言之,做自梳女有几个重要特征:不结婚,吃素,留辫子。” 

  小宛仰头想一想,笑起来,这样说,会计嬷嬷还真是一个标准的自梳女。只不过,自己打小儿认识她起,就一直看她拖着根灰白参半的长辫子,也知道她没结过婚,却没想过要问问这是为什么。大抵世事都是这样,对一件不合理的事或一个不正常的人看得久了,也就司空见惯,视为正常,再想不到要问个究竟。若不是张之也提起,她还真不觉得赵嬷嬷有什么奇特之处。 

  “但是,嬷嬷只有五十来岁哦,她不可能是在解放前出家的吧?” 
  张之也笑:“自梳女不是尼姑,那也不叫出家。” 
  “反正都差不多。” 
  “差得多了。尼姑是要剃光头的,自梳女可是要保留一根大辫子,而且不用还俗也可以到社会上工作,不必死守在尼姑庵里。”张之也说,“来之前,我们已经对赵自和嬷嬷的身世做了一些基本调查,了解到她是一个弃婴,解放初期被一位自梳女婆婆收养,并在观音堂长大,后来就顺理成章地做了自梳女。” 

  “是这样?”小宛低下头来,“原来嬷嬷的身世这么可怜。我从没想过,这么传奇的故事会发生在我身边。” 
  “你身边还会缺故事吗?台上台下,戏里戏外,到处都是。更何况,一个美丽女孩的生活从来都是多姿多彩的。” 
  小宛脸红了,狠狠地瞪一眼:“到底是记者,油嘴滑舌!” 
  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仿佛在追击着什么,誓必劈于刀下而后甘。小宛抱住肩膀,忽然打了个寒颤。张之也立即问:“你是不是冷?” 
  “有一点……”小宛说到一半忽然打住,发现自己仍披着那身戏装,彩衣绣襦,重重叠叠穿了好几层,又是在盛夏,虽然说有雨,但是喊冷也未免太矫情些,倒像撒娇了。 
  张之也挠挠头,也有些尴尬。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主角承认冷,那么男主角下个动作就该是脱衣相赠了。可是他身上只有一件衬衫,而且还淋得湿湿的,脱?拜托了! 
  一时两个人都无话,只有戏曲声夹在雨中淋沥而来。 
  小宛出神地听了一会儿,赞道:“真是好曲子,词美,曲美,戏衣也美。” 
  张之也愣一愣:“你说你刚才唱的那曲?” 
  “我哪有那么不谦虚?”小宛笑,用下巴示意一下门外,“你听,不知道哪个组在放录音,这是《倩女离魂》的戏曲,第三折,倩女赶王生一节。” 
  “是吗?怎么我听不见?” 
  “这么大声音你都听不见?”小宛正想取笑,张之也的手机响起来,虽然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可是张之也的表情语气透露出这分明是个女子,或者就是他女朋友。 
  小宛避嫌地站起来走到门边,发现雨已经小得多了,她张开手接了几滴雨,对着天自言自语地说:“夏天就是这样,雷声大雨水少,这么快又停了。” 
  张之也收了线,听到小宛的语气里有催促的意思,只得说:“谢谢你让我避雨,我得走了,还要去采访赵自和嬷嬷呢。” 
  小宛淡淡答:“走好。”径自走过去将衣裳三两下脱下来叠进箱子里。倒也怪,雨刚停,太阳还没重新探出头来,身上倒已经不觉得冷了。 
   
  2、 死玫瑰 
   
  那个歌手没有来。 
  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铁口的栏杆上,眼见着黄昏一层层地落下来,熟悉的地铁口空落如故。人群来来往往进进出出,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可是人群里没有他,那么再多的人也与她无关,再拥挤的地铁站也还是空虚。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里重复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欢唱的歌。每次她来这里,他都会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会爱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泪,伤悲的眼中挤不出一点泪;对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场通俗歌曲演唱会,可是却一直都很喜欢在地铁站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通常很年轻,长发,衣服有点脏,但是不会脏得很厉害。唱歌的时候半闭眼睛,虽然是讨钱,却看也不看扔钱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乞丐,是艺人。 

  那是小宛认为最好的流行音乐。直见生命的苍凉。 
  如果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那样的地方还可以认真唱一首歌的话,那么那首歌一定很值得听。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着这样的标准搜集的。 
  ——但仍然没有一次,会像那一次那样令她心动,在瞬间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为什么会路过那里,坐了那班地铁,经过那个站台,看到那个人,听到那支歌。只记得,在初听的一刹,她已经被俘获,从此不属于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只有二十岁的样子,清俊的脸上,写着抹不去的沧桑。穿一身破烂的牛仔衣,已经辨不出本来的颜色,却因为旧而格外妥贴,与人融为一体。就像他的歌声与地铁与夜融为一体一样。 

  他怀中抱着一把同衣服一样旧而妥贴的吉它,望着地铁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 
苍凉的声音一点点加深着冬夜的凄凉与忧伤,车水马龙在身后川流,行人来来往往,太阳落下去而霓虹灯亮起来,什么都留不住,可是年轻歌手的声音是真实的,也是真诚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泪。 

   
  从那以后,便养成了每晚换三次车老远地跑到那个地铁站听歌的习惯。 
  听了整个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个冬天经过那个站台,也许会记住那样一幅画面——清俊的男孩与秀丽的女孩隔着一个站台口遥遥相对,女孩居高临下,坐在地铁旁的栏杆上听歌,眼神专注,蓄满泪水,整个面容是震动而感性的。身后的人流滔滔地涌上来没下去,像不息的岁月,而女孩的泪与男孩的歌,却是永恒。 

  那样的画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后,小宛才知道,当她专程为了听那年轻歌手的歌而换三次车赶到地铁站的同时,那个年轻歌手,也是专程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风从十月唱到腊月。其实在这期间,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间驻唱的工作,可以告别地铁生涯,只是为了她,才放弃黄金时间风雨不误地来到地铁站口。不仅忍受寒冷,还要躲避警察。 

  当小宛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她没办法不爱他。这故事本身的戏剧化和悲剧性对十九岁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剑也是鸦片,有着无可抗拒的杀伤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诉她自己要离开北京了。因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与他签约。 
  上海,那个风花雪月的城市,就这样间接结束了小宛风花雪月的初恋。 
  她和他之间,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没有一个拥抱,没有一句再见珍重。 
  他走了,从此音信杳无。可是她却不能将他忘记。而仍然常常在某个清冷的黄昏,独自换乘三次车来到地铁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栏杆上盯着地铁站发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听到少年真诚的歌声:“我的爱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经很长时间,她一直到处寻找那首歌的CD,但始终没有找到,甚至没有听第二个人唱过。后来她终于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写的一首歌曲。当想到这一点,她就无论如何不能抛开一个念头:一首歌原来也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是种缘份,错过了就再难相遇。 

  再后来,她从杂志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国外流行的一种习俗:当爱人分手,失恋者会赠给旧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爱情。 
  那么,男孩子是在纪念一段死去的爱么? 
  那段爱故事,应该是发生在她与他相遇之前。她来不及参予。 
  她来不及参予他的过去,也再没机会参予他的将来。 
  她和他的缘份,始于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爱。 
  从开始,已经注定结束。 

  天彻底地黑下来,小商贩们开始借着夜的庇护做生意,卖盗版CD、地下书刊、假古董,或者粗制滥仿的维纳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纸,毫不避讳地叫卖:“活着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钱花,也给亡朋故友送点钱花吧。十块换十万块,阴阳兑换,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节。 
  她跳下栏杆,走进站台,辗转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刚刚踏进地铁站时,一个男孩子迎面走过来,递给她一束已经锈成铁灰色的枯死的干花:“小姐,买花吗?” 
  小宛吓了一跳,凝神看着那个男孩:“这是什么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更加专注地看着男孩,“为什么会卖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节啊,冥钱烧给死去的亲人,玫瑰烧给死去的爱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这么年轻,大概不会有失去亲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栏杆上那么孤独寂寞的样子,大概是失恋了吧?买一束死玫瑰,烧给自己的初恋吧。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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