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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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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交集,一时间老泪纵横:“怀智!我知道啊,这巾上的香气,是瑞龙脑香也!此香为交趾所献贡品,我曾赠贵妃十枚,而今我回长安,她在何处?”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这唐朝最忠贞的爱情,终令人伤感至此。
在《酉阳杂俎》所记的故事里,带有杨贵妃香气的幞头巾,作为时光的信物彻底击溃了玄宗的精神。它是那么真实,又那么虚妄。是啊,正如他所言:我回了长安,贵妃又在何处?这是一对忘年恋。玄宗比贵妃大三十四岁。杨玉环二十六岁被封为贵妃,此时玄宗已六十岁。贵妃被赐死时,也不过三十七岁而已。
当时,禁军大将陈玄礼已杀杨国忠。他不会放过杨贵妃,即使为了自己的安全。于是,他告诉玄宗士兵仍不愿意开进,因为“贼本尚在”。玄宗冷笑。但也仅仅是冷笑。最后诀别,玄宗不忍亲睹其死,叫人把杨贵妃拉走。移步那一刻,杨贵妃回眸一笑。
上清珠
盛唐时,宰相张说有一宝贝,名记事珠,“绀色有光,有阙忘之事,则以手持弄此珠,便觉心神开悟,事无巨细,涣然明晓,一无所忘”。
这是唐朝一宝。当时与记事珠并称的,还有二宝,其一叫避尘巾。
古时人们出行乘马,尘土难免。唐文宗大和年间(公元827年~835年),蔡州有军将名田知回,不知什么原因欠官府数百万钱,为此躲避到一个县城。时有刑部尚书高瑀到蔡州视察,通知该县官员将田监视起来。田很郁闷,与朋友喝酒,友人问之,实情相告,在座者中有处士皇甫玄真,白衣胜雪,仙风道骨,称此小事一桩,愿为其解忧,田大喜。
饭局散后,皇甫与田耳语,随后连夜奔蔡州,转天一早拜见高瑀,表示愿意以一宝物抵田知回所欠之财。高瑀开始拒绝,理由是田所欠为官钱,非私财。皇甫看了看左右,高瑀挥手令侍从退下。
皇甫说:“我去新罗旅行,得到一巾子,可辟尘,欲以此宝相送。”
随即于怀中取出那巾子交给高瑀,高刚接到手中,就觉得浑身清凉冰爽,道:“这不是大臣能有的宝物啊!当是无价,田的性命怎么能与它相比?”
皇甫说:“喜欢就好,明天可以一试。”
第二天,高瑀与部下饮宴于城外,当时蔡州久旱,风尘不小,但身揣巾子的高瑀、所乘之马以及随从,身上无有半点尘土。
这引起监军宦官的警觉,问高瑀:“此时风尘急,为何大人身上无一点尘土?”
高瑀不敢隐瞒,因为宦官是惹不起的,遂把事情道明。监军很是不高兴,要求见一见那皇甫玄真。于是,二人同去。
在皇甫下榻的客栈,监军说:“您只知道这蔡州有高尚书吗?”
皇甫说献宝只为救人,别无他意,又说:“我这里还有一根金针,虽其力不及那巾子,但也可使人一身无尘。”
监军遂眉开眼笑。
皇甫从头巾上一抽,取出一根金针,监军急忙将其别于自己的头巾上,出门上马狂奔,停下后观看,只见马尾巴上有点土,而他的身上真的很干净。
后来的日子,高瑀与监军总往皇甫玄真那跑,礼物送了不少,要求再传授些道法,皇甫笑而不言。一天晚上,不知了去向。避尘巾后来不知传到了谁手里,但那金针最后被宰相李德裕所得,收藏进平泉庄别墅。
在这里,重点要说的是另一宝物,也就是《酉阳杂俎》记载的上清珠:“肃宗为儿时,尝为玄宗所器。每坐于前,熟视其貌,谓武惠妃曰:‘此儿甚有异相,他日亦吾家一有福天子。’因命取上清玉珠,以绛纱裹之,系于颈。是开元中罽宾国所贡,光明洁白,可照一室,视之,则仙人玉女、云鹤降节之形摇动于其中。及即位,宝库中往往有神光。异日掌库者具以事告,帝曰:‘岂非上清珠耶?’遂令出之,绛纱犹在,因流泣遍示近臣曰:‘此我为儿时,明皇所赐也。’遂令贮之以翠玉函,置之于卧内。四方忽有水旱兵革之灾,则虔恳祝之,无不应验也。”
唐肃宗李亨小时候为玄宗所爱,后者曾对武惠妃说:“我这孩子有异相,日后定是我李氏家族中有福的天子。”这一天,玄宗叫人到皇家府库中取来珍藏的宝物上清珠,亲自用绛色轻纱包裹,系于儿子的脖颈,以增吉祥。
上清珠是开元年间(公元713年~741年)西域罽宾国所进献的异物,该国在今天的克什米尔一带,多产异宝,该珠即一例。其色洁白,黑夜灭烛,可照亮一室;若长时间凝视,会慢慢感到里面有飞仙、玉女、白鹤摇动身形。
是幻觉吗?
故事中,玄宗望着儿子李亨,认为有异相,他日可为一有福的太平天子。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玄宗的话一点都不靠谱。李亨不是末代皇帝,但却有着比末代皇帝更大的悲伤:他是有郁结的。依本故事看,皇帝父子感情很深,但实际上在李亨即位前,父子俩一直有巨大的隔膜。从“开元盛世”到“天宝狂飙”,玄宗做了四十多年皇帝,李亨这太子也做了几十年,即位之日遥遥无期,心中自然不好受。但又怎么办呢?还好爆发了“安史之乱”,在出奔路上,杨国忠与杨贵妃皆被杀,很难说没有他李亨的份儿。再后来,在宦官李辅国的支持下,李亨在宁夏擅自即位,是为肃宗皇帝。玄宗在仓皇中默认,不情愿地当了太上皇。
肃宗虽然提前接班当了皇帝,但他本人能力极其有限,软弱和没主意更是大的致命伤。
幸亏有郭子仪、李光弼。两人扭转乾坤,让他们父子皇帝还都长安。不过,这时候叛军余部未灭。在这种背景下,肃宗还要面对宫内生起的风云:曾帮他即皇帝位的宦官李辅国成了气候。这是唐朝历史上第一个凌君而专横的宦官。以前的高力士虽得宠,但一心向着皇帝,李辅国就不一样了,不但亲自过问政事,还动不动给肃宗脸色看。
肃宗处于一种无奈的状态。
李辅国最后被任命为司空兼中书令。历史上专权的宦官很多,但正式为中书令即宰相的,只有李辅国一人。与此同时,肃宗的妻子张皇后也不叫人省心,与李辅国争权而欲另立太子。关于这个女人,为了麻痹肃宗,经常叫丈夫喝“玄鸱脑酒”。这种酒有个特点,就是喝完令人健忘。
也就是说,软弱的肃宗一面被李辅国欺负,一面被张皇后玩弄。
玄宗作为太上皇,已经没一点权力。晚年的他倍感凄凉,只有高力士仍忠心地伺候在身边。他们最初居住在长安城东南的兴庆宫。有一次,玄宗莅临该宫的勤政楼,被长安市民发现,人们看到这位从他们视野里消失已久的开元皇帝已苍老如此,不仅欢呼万岁,而且声泪俱下。那一刻玄宗万言难表。李辅国得知后,以游览为由,将玄宗强制迁移到大明宫旁的太极宫,以便随时监视;又把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虽然太极宫紧邻着肃宗所在的大明宫,但李辅国不允许皇帝父子见面。
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太上皇玄宗李隆基,在无限的忧伤中去世了。
此时肃宗也是重病在身,张皇后欲灭李辅国,没想到被后者逆袭。当时,李辅国持剑入寝宫搜捕,从肃宗身边把服软求情的张皇后拖了出去,最后处死,创造宦官专横的一个新纪录。当时肃宗卧床不起,看到这一幕后,惊吓过度,没几天也死了。基本上可以认为,他是被宦官吓死的。高力士也死于这一年,他是在听到玄宗去世的消息后绝食而死。李辅国也死于这一年,他被新即位的代宗皇帝遣人刺死了。记住这一年是公元762年,宝应元年。因为死的人还不止这些。这一年,李白也死了,据说是酒后捞月淹死的。
大唐以这样方式彻底结束了自己的盛世时代。
肃宗李亨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他一共做了六年的皇帝,这六年正是“安史之乱”中的六年,甚至他死时变乱还没有结束。六年中,他一天也没消停过。即位前,作为老太子的他感到不爽,真正做了皇帝后,似乎才知道管理这庞大帝国的艰辛。
那是即位之初。一日,掌管皇家府库的年轻官员向他报告:“陛下,近日整理府库,在库房深处有异光射出,不知道是什么宝物。”
肃宗说:“难道是上清珠?”
官员:“上清珠?”
后来经查验,发光之宝正是上清珠,而且当年包裹该珠的绛色轻纱还在。
肃宗突然很思念他那被强行奉为太上皇的老爹爹。虽然在父亲的阴影下压抑生活了很多年,但那一刻他还是潸然泪下。召集大臣后,肃宗亲自捧着上清珠,从龙椅上走下来,向诸人展示:“看,这就是上清珠,乃我大唐开元年间(公元713年~741年)西域之国所进献,当年我为少年郎,父亲抚我发髻,亲赐于我……”
唐朝刺青文化
古代诗歌的审美向度到中晚唐已蔚为大观,五言如“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韦应物),再如“槲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温庭筠);七言如“宝马鸣珂踏晓尘,鱼文匕首犯车茵”(刘禹锡),又如“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白居易)。尤其是白居易的诗,有着这个帝国最庞大的热爱者。如果他开微博的话,粉丝必然是超过李白、杜甫的,李商隐也不在话下。
除奇闻怪谈外,《酉阳杂俎》中还有大量的唐朝社会新闻,段成式以别样的视角,记载了白居易受欢迎的程度:“荆州街子葛清,勇不肤挠,自颈已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诗。成式尝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记。反手指其札处,至‘不是此花偏爱菊’,则有一人持杯临菊丛。又‘黄夹缬林寒有叶’,则指一树,树上挂缬,缬窠锁胜绝细。凡刻三十余处,首体无完肤,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也。”
晚唐时,荆州有市民叫葛清,是白居易的狂热粉丝。狂热到什么地步?在他身上,自脖子以下刺了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同时还配有插图,最终促成“体无完肤”这个成语的诞生。如在“不是此花偏爱菊”一句旁刺了幅画,画上有人手持酒杯,站在菊丛前;又刺有诗句“黄夹缬林寒有叶”,所配插图是棵古树,叶如彩色丝帛,绘工精繁,令人叫绝。类似的诗画,在全身上有三十多处。段成式居荆州,与朋友夜宴,曾亲自找来此人,现场观看了身上那些诗画刺青,大家称之为“白舍人行诗图”。
这则来自唐朝的新闻神奇如此。放到现在,必然是报纸社会新闻版的头条。
新闻中除道出葛清如此迷恋白居易的诗歌外,还传达出另一个信息:作为唐朝城市里的流行时尚,刺青在生活中是多么普及。
刺青,或称文身,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古来有之。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古越国,其民“断发文身”。作为一种图腾文化,刺青最初跟自然崇拜有关,被认为具有避邪的功能。再后来,功能渐渐具体,成为一种刑罚,即“黥刑”。直到西晋时,法律还规定:“奴始亡,加铜青若墨,黥两眼;从再亡,黥两颊上;三亡,横黥目下,皆长一寸五分。”段成式的三从兄,唐德宗贞元年间出行,随从在地上拾了数片颅骨,欲以其为药引,其中一片上就写有“逃走奴”三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踪入骨也”。
刺青的民间化开始于唐朝,不但流氓喜欢,而且文人也喜欢,技术水平也越来越高,成为被欣赏的艺术妆饰。所刺内容,主要为动物、人物、花树、佛像、文字。到北宋,作为刑罚的刺青依旧存在,宋江哥哥和杀人狂武松,犯案后脸上不就被刺了字吗?虽然是文学作品中的角色,但并不影响对所处时代风尚的反映。同时,妆饰功能更加突出了。史进、燕青、鲁智深身上莫不有精美的刺青。李师师看完燕青背上的刺青后爱慕不已,当时就有了私奔的念头,由此可见刺青之魅力。南宋后,刺青渐渐淡出生活的视野。再到后来,刺青者被习惯性地认为是黑道人物的标志,成为审美文化中的禁忌。当然,现在又当别论了。
《酉阳杂俎》中,不仅仅记载了葛清的故事,还有其他令人叫绝的,不妨摘引如下:上都街肆恶少,率髡而肤札,备众物形状,持诸军张拳强劫,至有以蛇集酒家,捉羊脾击人者。今京兆薛公上言白,令里长潜部,三千余人,悉杖煞,尸于市。市人有点青者,皆炙灭之。时太宁坊力者张斡,札左膊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阎罗王”。又有王力奴,以钱五千,召劄工可胸腹为山亭院,池榭、草木、鸟兽,无不悉具,细若设色。公悉杖杀之。
长安市井多恶少,喜欢刺青,一人名叫张斡,左右胳膊所刺的字样确实酷。
蜀小将韦少卿,韦表微堂兄也,少不喜书,嗜好札青。其季父尝令解衣视之,胸上刺一树,树杪集鸟数十,其下悬镜,镜鼻系索,有人止侧牵之。叔不解,问焉。少卿笑曰:“叔不曾读张燕公诗否?挽镜寒鸦集耳。”
成都小将韦少卿,不爱读书爱刺青,胸前刺一棵大树,枝上落着数十只鸟;树上垂下一面镜子,镜鼻上系有一根绳子,其绳引至一侧为人所牵。人问其意,答:没读过玄宗时宰相、燕国公张说的诗么?其中一句叫“挽镜寒鸦集”!宰相张若天上有知,当感动得再死一次了。
崔承宠,少从军,善驴鞠,豆脱杖捷如胶焉,后为黔南观察使。少,遍身刺一蛇,始自右手,口张臂食两指,绕腕匝颈,龃龉在腹,拖股而尾及骭焉,对宾侣常衣覆其手,然酒酣辄袒而努臂戟手,捉优伶辈曰:“蛇咬尔。”优伶等即大叫毁而为痛状,以此为戏乐。
崔承宠官至黔南观察使,少年时曾在身上刺蟒蛇,蛇头在右手,经胳膊,在脖子上缠了一圈,往下盘桓于小腹,再向下直至小腿方止。平时会见宾客,往往用衣袖将手上的刺青盖住,但喝醉后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常举手伸腕,抓住表演节目的优伶取乐:“让我身上的蟒蛇咬你,信不信?”做到黔南观察使官已是不小了,但身上仍保持刺青,可见唐时这一时尚多么流行。
贼赵武建,札一百六处,番印盘鹊等,左右膊刺言:“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又高陵县捉得镂身者宋元素,刺七十一处,左臂曰:“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上刺葫芦,上出人首,如傀儡戏郭公者。县吏不解,问之,言葫芦精也。
奇异的是,二盗贼于臂膀所刺之诗,都被收入《全唐诗》。
李夷简,元和末在蜀。蜀市人赵高好斗,尝入狱,满背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背,见之辄止,恃此转为坊市患害。左右言于李,李大怒,擒就厅前,索新造筋棒,头径三寸,叱杖子打天王,尽则已,数三十余不绝。经旬日,袒衣而历门叫呼,乞修理功德钱。
成都无赖赵高性好斗,曾入狱,因其后背刺有佛教毗沙门天王的画像,官吏不敢杖打其背。这倒不失为一种躲避杖刑法。不过最后还是挨棍子了。
蜀将尹偃营有卒,晚点后数刻,偃将责之。卒被酒自理声高,偃怒,杖数十,几至死。卒弟为营典,性友爱,不平偃,乃以刀嫠肌作“杀尹”两字,以墨涅之。偃阴知,乃他事杖杀典。及大和中,南蛮入寇,偃领众数万保邛峡关。偃膂力绝人,常戏左右以枣节杖击其胫,随击筋涨拥肿,初无痕挞。恃其力,悉众出关,逐蛮数里。蛮伏发,夹攻之,大败,马倒,中数十枪而死。初出关日,忽见所杀典拥黄案,大如毂,在前引,心恶之。问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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