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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骨族传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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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唇,摄缇自然忆起用一巴掌换回的吻。举手掩唇,也掩去突来的笑弦。
突然,常独摇动了动,又将被子包住脑袋,缩成虾状。
掩唇的手放下,轻轻拉开薄被,看到一张舒适的睡脸。若不用眼瞪他,常独摇倒也算个稚气的俊秀青年,他与微凉同日出生,如此,微凉也快二十了吧。
不知微凉睡着了是如何模样?
念头一起,一探究竟的心意便越来越强,他慢慢站起,低头小心越过虾球状的蚕蛹,正要推门——
“你想干什么?”蚕蛹破茧而出,化为身带火焰的飞蛾。
看着只到他眼角的青年,摄缇搔了搔头,笑道:“我想看微凉睡着了是什么模样。”常家小弟比微凉高,微凉还不到他的下巴。
看姐姐睡着的模样?哼,撒谎!睁开眼就瞧到他鬼鬼祟祟地站在门边偷窥,棒子,棒子,快摸棒子。该死的,秃宝昨天把棒子藏哪儿去了?
双手在被中摸索了一阵,常独摇如愿摸到自己要的东西,当下一棒在手,气势汹汹拦在摄缇面前,“休想。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我要进去,你这只棒子能拦得住?”他若真有心进屋,在他睡如蚕蛹的夜里,机会多呢。
正要斥骂,房内倏然巨响,是瓷器的清脆破裂声。
“糟了!”顾不得互瞪,常独摇转身推门,随即——后悔——姐姐睡觉时并不老实,时常踢被,床边的琉璃灯不知碎了多少个。灯碎事小,被摄缇看到姐姐的睡相可就事大了。
转身,他要补救,但……但啊,狼入羊圈,为时已晚。
立在门边的男子嘴角含笑,为自己看到的晨景满意:乌发如瀑,睡颜酡红,比脑中勾出人影更可爱。
“啊嚏!啊嚏!啊嚏!”
“少爷,你干吗非要天天守在小姐的屋外?三天了,何苦让自己着凉?”
“多嘴,招呼客人去。”病恹恹的常二公子从后堂撵人。
“少爷,这些天有位公子常来买洗头药呢,他的眼睛总往小姐身上溜……啊,少爷,别跑那么快。”
秃宝的声音在梁上绕着,常独摇已经掀帘冲到铺中,果然看到一位华服的男子,微凉正对他推荐洗头洗牙的药膏,该死的摄缇表情木然地坐在门边,神色愀然。
哼,白白守了三天,鬼影子也没见半条,他驱的什么鬼!害他也跟着在房外守了三夜。
本想开口赶人的常小弟,看到摄缇微现青灰的脸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句“秃宝,扫地”硬生生吞下肚,换成了——
“这位公子,常氏还有很多受欢迎的药品,就让家姐为你介绍一二。来来来,啊嚏……对不……啊嚏啊嚏,呵呵,染了风寒,这边请、这边请。”
“早就听闻常二公子风流倜傥,常大小姐灵机活泼,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华服公子赞美。
“夸奖夸奖。啊嚏!”不买账地虚应一声,顺便将满腔的喷嚏全冲到华服公子身上,迫得他不得不退离常微凉。
“公子如何称呼,仙乡何处?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吧?”染了风寒的脑袋虽然沉重,却无损精明。
“在下姓罗,罗炎。常公子说得没错,在下是北方来的生意人。”罗炎抱拳躬身。看他的年纪不过三十,样貌却显得老成,宽宽的额头又光又亮。
“罗公子来常氏,不止为了买洗头膏吧?”故意说大声,他存心让青灰的脸转向紫灰。
“啊?”罗炎似乎被他的话吓到,低头看着地面,半晌才道,“在下……在下于十五夜赏花灯,在街边看到常姑娘的身影,不觉……”
“一见倾心?”捣药的兔兔突然插道。
“噗!”趁着小弟招呼客人,绕到柜台后喝水的女子一口喷了出来,赶紧转身,“兔兔,不得胡说。罗公子,你若需要其他的药粉,我家小弟比我知道得多,问他就没错了。”
不再理会两人,她看了看摄缇,见他与凯风低声交谈,赶紧别开眼去。
他似乎不擅长说话,一板一眼的脸虽然老实,可板起来也是蛮吓人的。他的个子较寻常男子高,此时的脸色带了点青灰,不知是不是心情不好。随即,凯风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只见他的眉头突然皱起来,神色染上一丝戾意。独摇与那罗公子颇谈得来,两人热络地坐到一边说起话来。
吁口气,常微凉走到柜台后,翻看这个月的账簿。
常氏生药铺除了这间铺面,另有制作成药的作坊。对外买药材谈生意多是独摇出面,她只负责铺子,算算账本。
常氏,严格说来不算是间药铺,虽说他们也卖药,独摇偶尔还为人号脉治治病,重心上,他们的心思其实不在医术和药材上。
常大夫,他们过世的爹,并不因为她是女儿便不传医术,基本上,爹同样想将一身医术传给他们,只是……天生不是做大夫的料啊。爹在广州城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大夫,喜欢无偿为穷人家治病,不管药材贵贱与否,总是大包大包地给,别看开了间药铺,在她的印象中,小时候家中只能用拮据来形容。十五岁,广州城闹瘟疫,爹只顾着替人治病,药材照旧大包小包地送,又不注意自己的身子骨,这一送,把自己送给阎王爷,陪那黑鬼下棋去了。
爹其实很笨。想让他们继承衣钵,没想到她生来就对医书没兴趣,独摇亦是如此,家中成堆的医书,他只挑自己喜欢地看,害得爹时常骂他们拿着医书当故事。
爹过世后,留下这间铺子给他们打理。当时只是单纯想着,他们既然只懂医术的皮毛,倒不如就只卖皮毛的药。偶尔在街上看到有趣的东西,她的脑子会蹦出些奇怪的名儿,独摇听了也觉得有趣,翻了翻医书,在药材堆埋了五六天,倒还真让他磨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她又适巧被诓进绯绿社,成天听那些小姐吟诗唱曲,久而久之,唐宫迎蝶粉、金莲稳步膏就这么出来了。
段合欢与她不对盘,常氏卖敷面粉,她就卖凉茶。广州城内还好,城边的乡村时常发些瘴气,倒让丑婆婆生药铺的凉茶独占一席之地。
真不明白,她卖的是日用药,合欢卖的是入口茶,争什么啊?!
唉!眼光在账簿上转了一圈,又绕到皱眉的散发男子身上。
仿佛、依稀,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是不是因为这三天无功,所以面子上挂不住?
“木尊,你不是来捉鬼的,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找骨骼,找被小小主人一屁股挤烂的黑色异人骨,捉鬼这种事,太……太……”凯风面露薄责。
“太什么?”
太过分!凯风心中念着,“木尊,咱们还是快点找到黑骨回去复命,小的听说了,其他四尊都没什么消息回去,想必是找不到。咱们先一步找到,你不但有半年的休息,还可以统领五星骨宫,多好!”
“怎么找?到哪里找?”摄缇问得非常漫不经心。
“……”凯风小心翼翼看他一眼,“木尊,我看这城里街上时不时有人笑出一口黑牙,黑骨人应该很多,就算找不到大小完全一样的,差个分毫族长也量不出来。难道……难道……你不会不记得,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什么吧?”
“骨头。”
呼,还好没忘。凯风正要松口气,却被摄缇接下来的话咽个半死。
“你急什么?”
“我……”点着自己的鼻子,凯风瞪眼如牛,“木尊,不是我急,小的是为你急。你……”瞧到他的眼光绕来绕去,又绕到柜台后的蓝裙女子身上,凯风的气咽得更厉害,“木尊,你这次出来是找骨的,不是找女人呀!”
“……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了?”不看凯风,摄缇盯着翻阅账簿的女子,满意她的气色。比起三天前,她的脸色又恢复成初见时的光泽。
三天来,虽说夜里平静无事,但他能感觉到,确有一些东西盯着常家。寂静时,除了更夫的鼓声,远远的,有些东西嗡嗡绕着,不敢接近。看来,那些东西倒有嗅出危险的本领,是因为他在那儿吗?
“凯风。”他突然开口。
“在。”
“今晚你在常宅守着,只许看,不动手。”摄缇紧了紧拳,平静的眼神夹着隐隐怒气射向相谈甚欢的两人,特别是额头宽宽的罗炎。
“我……我?”一手点点鼻子,一手掏掏耳朵,凯风不信。
“你不愿意?”黑眸一睨。
“不、不是……木尊,不是这个问题。咱们是来找黑骨的。”他要死谏,外加引诱,“先一步完成任务,你就可以……”
“半年休息,统领五星骨宫。”他嗤了嗤,勾出讽刺的笑。
他会在乎是否统领其他四星骨宫?哼,骨骨阁的收藏全碎了也不关他的事,他要的不过是半年的自由休息。那四人若想统领其他四宫,任他们争去,他可一点也不想掺一脚。对他而言,找骨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微凉……
该死,那个宽额头的家伙又贴到微凉身边去了。
“腾”地站起,尚来不及迈步,常微凉却先一步绕过柜台走到他身边。
“我……我现在要替独摇去作坊配药方,如果、如果你有空,待我配完药方,我带你去找黑牙齿的人?”
她双手背在身后,紧张地握成一团。天知道她在紧张什么。她不是为了安慰他的捉鬼无功,不是哦。
“……”
“你……没空?”不会吧,看他坐在这儿很有空哦。
“好。”他笑。
憨厚无害的笑容没什么变化,她却觉得心头一跳,慌忙移开对视的眼,她转身冲喷嚏不断的弟弟嘱咐几句,便拿着方子与摄缇出了铺。
“木……”
断然挥手打下凯风的叫唤,高大的身影紧紧跟在碎花蓝袖边,不疾不缓。只是,两人走得太快,没听到常独摇的话。
“姐,我——啊嚏……我已经……啊嚏啊嚏……请罗公子今晚去家里做客,吃顿便——啊嚏……饭,那个驱鬼的,今晚……啊嚏,你……啊嚏啊嚏……”
“你是让我家木尊今夜不必再守在常家?”捂着鼻子,凯风避过天女散花般的鼻水。
“对。”常独摇没好气地横一眼。
“放心,木尊今夜绝对不会去常家。”凯风抬抬颌,示意随从离开。
“真的?”常小弟忍住喷嚏问。
苦笑点头,凯风转身迈出药铺。木尊的确不会去,可今晚倒霉的是他。
放下药方,叮嘱坊工作活时精细些,常微凉抬头看了看一路无语的人,突然笑道:“我带你去找的人可不一定是你要的。”
“无妨。”他不在意。
两人走出作坊,在门边遇到看管作坊的六宝,常微凉冲他一笑,不多言语。出了坊,摄缇回头望了望,欲言又止。
“你……你想说什么?”她扬眉。
“那人……”
“你指六宝?他是秃宝的哥哥,长独摇三岁,药坊的事独摇忙不来,全交给他打理。”
哦,难怪越看越像成天拿着扫帚的小伙计。摄缇点点头,回她一笑。
默默走了一段,她突然开口:“找到你要的东西,你就要回去,对吗?”
“嗯。”
“那……你为什么向我提亲?以为我是你要的黑色异人种?”望着街边卖糖葫芦的,俏丽的小脸敛去笑意。
“……你不记得?”他诧异反问。一直,他一直以为,她,应该记得。
“记得什么?”排到丑婆婆生药铺门口的喜盒,不仅让段合欢绿了脸,也让她高兴了一阵。只是……他提亲的意图,让她不堪。倘若她真是什么黑骨的人,为了骨头,他就真娶了她?他对婚娶当真如此儿戏?
她,真的不记得了!摄缇心中暗叹,难怪某个星骨宫的家伙说“世间唯女子翻脸之快,甚过于男子”,一点不假。
“没什么。”拉起她的手,不让她冲在自己前面,也让自己能看清她不笑的脸,“微凉,你喜欢……怎样的男人?”
“……”她挣扎着要抽出手,却被他紧捏不放,薄薄的脸皮染上酡红,“你管我。”
“我想知道。”意外的,他一本正经。
“……根本就没有,我怎么知道自己喜欢怎样的男人。”鼓起腮,她瞪他,又羞又气地嘀咕。以为他听不到,再瞪时,却看到他笑了,“笑什么?”这句很大声。
缓缓走着,白牙在他脸上勾出优美的弧弦,“微凉,你总是很高兴。”也很胆大。
没见过她惊慌失措,对人总是微笑,对客人的微笑是生疏而礼貌,对家人的笑却轻松而俏皮。她的嗓音清脆,每每听她开口,对他而言,犹如水滴滑落山泉,一滴一滴敲在心上。不知何时开始,她的笑她的话已深深印在他的脑中,藏入他的心里。看不到她的时候,便一次次从心底翻出来反复重温。
他对她,是喜欢,却不仅限于喜欢,不知何时开始,他起了……收藏之心啊。
想收藏……想收藏……
“你觉得我很高兴?”没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地步,她笑了笑,对上他发呆的眼。
“嗯。你总在笑。”
“对,我是很高兴。能有一家铺子,我高兴;能赚到银子,我高兴;看到独摇钻研药方,我高兴;城里人喜欢常氏的药品,我也高兴;就算那朵合欢花处处与我不对盘,我还是很高兴。啊,你应该不认识,合欢是我的朋友,也是死对头。”最后三字有咬牙感。
“……我呢?”默默盯着她的笑,他突兀问。
“你怎么了?”看到拐角的青瓦屋,她加快脚步,“快点儿,到了。”正是前不久喝豆腐花时,她在那儿看到一个黑齿的小男孩,脑中便蹦出黑玉固齿膏的名儿。
“我能让你高兴吗?”
呃……啥?她顿脚,回头。
“我想……让你高兴。”抬手点点她粉红的颊,他低头,将唇边的一抹惊讶吞入,眼中,是势在必得的狂傲。即使,在一张憨厚老实的脸上,不该出现如此狂傲的眼神。
她怔忡,一时不知如何接话。
他说什么?什么意思呢?他想让她高兴,而且……啊,他又吻她,像小狗一样舔她的唇角?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觉得心跳得如此剧烈,像是要……是要跳出喉咙口般。
“你……”粉唇微启,让他有机可乘,舌尖顺着贝玉齿溜过,吻住她。
是的,他想让她高兴。如果说最初仅是欣赏,进而由欣赏她到喜欢她,如今,比喜欢更进一步的是什么?收藏她?基本上,他没有收藏某种东西的欲望,但,真的,方才的一瞬间,他的的确确起了收藏之心。而一经他确定的事,多数是不会再变更了。这是他的原则。
吻……吻得她双脚无力,颊飞云晚,才想起要……甩他一巴掌?
五指高高举起,却被他眼疾地擒住。依恋不舍地咬了咬唇角,他退开,脸上仍是那抹憨厚的笑。
“你……你放手。”她差点跳脚。哪里憨厚?啊,他哪里憨厚,根本是……是……大智若愚?不,他是登徒子。
他不放,反而伸开五指与她交握,“微凉,我欣赏你,喜欢你,想收藏你。你……愿意让我收藏吗?或者,被我收藏,你会高兴吗?”
“……”
“微凉?”
登徒子!登徒子!她要……她要……突然捂住心口,她惊喘一声瞪向他。
好快,心跳得……好快。他说什么,说什么呢?喜欢她,收藏她?当她是什么?这人,为什么油嘴滑舌没正经时,笑容还是那么的老实?那张脸分明就是生来骗人的,可……他眼中的神色不像骗人,不像是……骗她啊。
闪烁的黑眸似乎等待着她的首肯,就连唇角的笑也是那么的……无害。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说过要收藏她,从来没有。曾有些富家公子故意来店中搭讪,她从不觉得公子哥儿有什么好,他不同,他没有文弱之气,粗壮的身形却因憨厚的笑让人无法去害怕。他从不说自己如何厉害,可由凯风对他的恭敬中也能猜出身份不凡。
他说……收藏她?是真心吗?
她,不敢确定。
一颗。只有一颗。
纯白无污的布上,放着一颗七八岁孩童脱落的乳牙,漆黑如墨,也格外刺眼。
刚回药铺的常微凉捂着嘴,吃吃偷笑,似乎出去一趟,遇到了令她开心的事。
“那是什么,姐?”早就打发掉罗炎的常独摇,瞪了眼原本走掉、却又去而复返的凯风,挪到偷笑的人身边。
“牙齿。”放下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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