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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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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随时都能找到四五位同意陪睡的“保姆”,连二十来岁的女子都能找到。一妇女在面见暗访记者时也公然说:“只要处出感情,也就没有什么了……”社会不良环境的推波助澜,不法中介或城市独身老人的金钱诱惑,使一部分盲目进城、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妇女误入歧途。
有的父母在外个人生活不检点,回来后还把大叠的黄碟放在家里看,过后扔在家里成为孩子的“娱乐”工具;有的丈夫在外刚刚有点起色,就嫌弃妻子,甚至当着孩子的面虐待妻子……有关专家称,中国每年有万名女性死于自杀。而我调查追访过的160多个农村妇女自杀个案中,有66%的自杀与家庭暴力、离婚有关。可以想象,这样的家庭悲剧,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怎样的伤害,而这样的孩子将来走向社会,又会给社会带来多少隐患。
“像这样一些家庭,父母仅在电话里说几句要孩子好好读书,这又有什么用呢?面对这样的家庭走出来的孩子,我们拿什么来净化他们的心灵?”谈起留守孩子的家庭教育环境问题,一老师痛心疾首。
“贫穷不是个简单的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问题。这里有愚昧、冥顽不灵等因素作怪,有恶劣的生活习惯问题。……你说仅仅提高了农产品价格青年农民就不外流了吗?你以为可以把千百万散布在各地的农村来的按摩女、妓女和在城市游荡的人们赶回农村吗?没有受教育,就更愚昧,因为愚昧,就更认为受教育没用,不如直接当大款。”在“南洋小筑的博客”上,这个署名方汀的人发的帖子虽言辞过激,但的确提出了发人深省的问题。
恶劣的家庭环境,不良的家教,更容易使孩子善恶不分,是非不明,孩子便极易做出反社会行为。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1)
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但在农村,这些法律明文规定的父母的责任,实质上因父母的外出,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其他监护人”即代管家长的肩上。这些代管家长是谁?这么沉重而重要的担子他们担得起吗?“没管好”的责任与后果又由谁来承担呢?
代管,谁在管?
2006年岁末,我在某山区了解到一件十分凄惨的事件。一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半夜心脏病突发,因无人及时抢救而死亡,而与他相依为命、同床共眠的两岁孙儿也因无人知道爷爷的死去而另托人代管,活活饿死家中。可以想象,满怀希望外出挣钱养家的孩子父母及亲人得此噩耗,是如何地痛断肝肠。
无独有偶,湖北李家祖孙同赴黄泉路的悲惨情景与之何其相似:2005年6月19日晚,在十堰打工的李师傅往老家父亲手机上打了一个电话,无人接听。次日中午,他打电话时发现他父亲手机关机。几天之后才知真相:他五十六岁的父亲和他三岁的儿子双双被发现死在家中。事后据警方调查,李师傅父亲系突发急病死亡,他儿子兵兵两天之后因饥饿和脱水死亡。两个极端的个案,以相似的情形提醒着我们,这种悲剧可能不是偶然。
其实在近几十年外出打工浪潮汹涌的大背景下,我们不难看到,伴随着无数的青壮劳力抛家别子远走他乡,一个又一个的家庭饱尝着母子分离、夫妻分居、亲人相隔、幼无所育、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等种种揪心之苦,为了生存,无数个寻常之家,竟然到了连起码的一家人一年能同桌吃顿饭、见个面都十分艰难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一家老、中、少三代人连筋带骨的疼痛。
隔代抚养:谁愿抚了竹子再哺笋?
我走访过的一老婆婆,已八十九岁,听她村里人讲,她有三个儿女在外打工。老两口总共带有五个孙子、外孙。见到她时,草坪上并排摆有两大盆衣服,老人正光脚着双凉鞋在搓洗。得知我的来意,老人不好意思地说,今天是星期天,一家七口换下的衣服还没洗完,家里不像个样子。
“孩子们听话吗?”我问。
“爹娘不在,你说他们能听话吗?!”老人索性放下手中的活,打开了话匣子,“外孙磊磊学习不上路,成绩差不说,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柜里摸钱,田里放火,剪同学头发,喊老师绰号,提起他我就头痛。是头十足的‘野牛’!一年上头来找我告状的人没断过。
“爹娘在家,他们就好些,真是一群小精怪。有什么办法呢?
“三家的小孩子,毕竟不是一个屋里出来的,又都是男伢,平常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鸡犬不宁。小孙子甚至以‘主人’自居,动不动就对其他几个说:‘不要你在我屋里住。’
“有一次,四个小家伙在屋里玩球,因两句话不合,大孙子梭梭就打了大外孙磊磊一个嘴巴,四个人当即滚成一团。打得两个人都出了血。手心手背都是肉,看得我心里直打战;生怕打出个好歹来,背不起责任。
“晚上做梦都在跟他们磨牙,不知几时是个头啊!”
写在老人脸上的是一脸的茫然。
“辛苦吗?”看着她那双正在脱皮、粗糙得像松树皮一样堆满皱褶的手,我问。
“不辛苦是假的。晚上都不敢睡死,冬天的话,起床盖被子都要好几趟!早上五点多就得跟他们准备早饭,洗衣,下田。有时候他们哪个逃学了,我还得找人去把他们找回来。”
“下田?”
“是啊。趁还能动,种了两亩呷饭谷!”她说;“靠崽女吃饭靠不了。崽女在外也不容易,搞不了几个钱。挣的那俩钱,光给孙伢子读书就读没了!唉!幸好身子还硬扎。”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2)
“幸好身子还硬扎”!儿女们出门五年来,老两口都是自己上山捡烧柴,下田种地,做饭洗衣。老人用孱弱的身子支撑着缺少支撑的三个家。
“他们出去,我们不反对,多搞点钱,免得总是借钱过日子。只是儿子在家,媳妇在家,我们就好些,有爷有娘照看自己的伢子,就好一点。再说,我们对他们不好教育,像书上的题目,他们问我,我晓得个鬼……”
老人说完这句话,有些无奈地笑了。苍老疲惫的笑容,留在我心中的,是拂之不去的痛。
打开作家张步真新近贴出的博文,在《青壮打工去,收禾翁与妪》里,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态可见一斑:
我去的时候正是“三秋”季节,也就是秋收、秋种、秋管。这真是巧了,不论是杨林、石坝,还是龙门,凡我走访的人家,无一例外地年轻人都出门了,家里就留下老头老太太。我家所在的杨林乡新溪村峡口坝,共十户,39人。目前在家的只有12人,其中学龄儿童2人,另外27人外出打工,分别在深圳、浙江、上海、长沙等地。组里的四十多亩水稻,就靠这十位六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用蚂蚁啃骨头的方式,一把一把地收回来。有一位七十二岁的老人,几年前中风半身不遂,也拖一把小木椅,挪着身子下田,用一只能够活动的手,帮着老伴收稻子。而湘乡石坝村的亲戚,他家是四代同堂,儿子、孙子外出打工,收稻子是六十多岁的父母亲作主将,而两位八十多岁的老祖父和老祖母,也要帮着晒谷看场。过去三秋季节,农村学校放农忙假,让中小学生回来帮助秋收秋种,现在讲究教学质量,学校不放假了。这些老头老太能把稻子收回来已属不易,至于传统的秋种,比如,种油菜、小麦、蚕豆……就无暇顾及了。
在中国农村,本应该受到公共财政大力支撑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农村老人目前只能依靠子女来养老。从表面上看,青壮年的外出务工本应有助于提高其经济上赡养老人的能力,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本应”远没有转化为现实上的供养水平。我们看到的情况更多是,青壮年的外出带给老人的,是负担的加重和生活质量的下降。在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均外出的情况下,很多老人不仅要一切自理,还要承担起抚育第三代的重任,有的是一至两个孩子需要老人照顾,多的达到六七个孩子与老人生活在一起,这明显超出了他们的负担能力。
在农村,“身子还硬扎”的爷爷奶奶是孩子的福气,更有许多被迫担负着监护职责的老人,连自理都难,又遑顾孩子。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在大多数祖孙相依为命的家庭里,老人的生活质量都很差,遇到身体不适,只能是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死在家中多日后才被人发现的事件也偶有出现。再者,老人含辛茹苦一辈子,对子女也有感情的需要。而留守儿童太小,与老人的关系更多的是上下之间的管与教,不能形成平等的情感上的互动和交流,这使得大多数的留守老人都有很深的孤独感和不幸福感,许多老人甚至觉得他们的日子便是带着病痛等死。
而对于那些儿子外出、媳妇留守家中的家庭来说,老人虽然只是农活、家务和照看孩子上的帮手,但由于儿子这个家庭主要劳力、这个亲情维系的中间人在家庭中的缺位,处在各自生活与情感重压之下的婆媳之间一旦滋生矛盾,便很难调和。有媒体报道说,某村一七十多岁的老婆婆,三十岁时丈夫因病去世,她含辛茹苦把三个儿子抚养成|人。然而,老人并没有因此过上好日子。几年来,三个儿子分别外出打工挣钱,三个儿媳不顾老人体弱多病,都要求老人为各自家庭洗衣、烧饭或者带孩子。老人一年四季奔忙于三个儿子家,从无停歇。一次,老人因受凉感冒发高烧,没有起床,二媳妇却把老人从床上拽下地,让老人到田里干活。老人被儿媳强拽到地里后,无比心寒,收工后将自己关在自己的破屋内上吊身亡,结束了痛苦的一生。邻居说,多年来被三个儿媳虐待的老太是看在外出打工的儿子和可爱的孙子孙女身上,才勉强活了这么多年。
晚年残生,如果不是不得已,谁愿抚了竹子又哺笋?更何况许多老人为儿女操劳一生,已经被生活的艰辛榨得油枯灯尽。于是近些年也有不少地方出现了老人受生活所迫,将子女告上法庭的事,理由是索要带孙费。对于这看似有悖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象,一法学界人士明确说:“老人带孙子只是传统,但不代表法律。赡养父母是我们的义务,不带孙儿是他们的权利。”
代管,一个沉甸甸的话题(3)
“奶奶,我觉得您真的好伟大!为了我们父母能够在外挣钱养家糊口,您毅然选择接受了照顾我们。是您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留在我们身边。您本来是和伯伯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身体又有病,平时生活都得由伯伯他们照顾。可自从我爸妈问您一句,是否愿意到我们家来照顾我和妹妹的时候,没想到,您肯定地答应了!原本还需要人照顾的您,现在却反过来带我们,多不易呀!”湖南省益阳市一中学学生蔡艳在调查表“最想对代理家长说的一句话”一栏中这样说。
是的,没有哪个国家的老人比中国农村留守老人更为伟大!他们完全没有隔代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但在当下中国农村,正是有赖这数百万位本应安享天年的老人,燃烧着自己生命最后的热度,用残烛一般摇曳的人伦之光,照亮着众多孩子心头微弱的希望和梦想。
代管,你管了什么?
一次我到一山村学校走访,正赶上一个班在开家长会。那天到会的监管人,孩子父母只占13%,70%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而非父母、祖(外祖)父母的监管人中,来参加家长会的仅三人。大多数的代管家长来学校,只是为了问个分数,而那些行使代管权的老人既听不懂老师的话,更无法和孩子交流,老师根本无法通过他们达到开家长会的目的。据我对另一所山区小学的数据统计,学校四年级有三个班,人数分别为60人、60人、58人,父母皆在外或父母一方在外的学生比例为:一班50%,二班39%,三班68%。留守学生的抚养状况显示,由祖辈抚养的占50%以上。另一所山村中学的情况同样令人担忧,59名留守孩子中,只有21个孩子的代管家长参加过学校的家长会,半数以上的代管家长根本没在学校挂号,主动打电话过问过孩子在校情况的代管家长更是少得可怜,仅有三人次。一次,我和一老师在半路碰到了一个留守学生的监护人,老师建议他有空就到学校去了解了解孩子的情况。那个监护人却说:“跑一次学校得花个把小时,自己的正事都做不完,哪里有这么多时间跑?”
分析这种状况,一位老师十分忧虑地说,它至少反映出目前孩子监管中存在的两大类问题:一是监管人的能力问题,二是监管人的责任心问题。
哈市某小学四年级女生小茹被人强Jian怀孕案发后,案犯张某主动交代,从2004年7月起,作为邻居的他多次利用给钱上网的方式诱奸小茹,第一次得手后他曾担心过好长时间,但发现小茹的奶奶并未觉察,加之他深知小茹的父母一直在北京打工,过年都没回来,于是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而小茹的奶奶在案发后也承认,自己年纪太大了,除了照顾孙女吃住外,别的无能为力。
后面还要提到的震惊全国的四川十三岁少女小英生子案,更是引起人们对这种隔代抚养的诸多质疑。一个正在上学的小女孩从怀孕到生产,其间长达###个月,小女生从怀孕之初的妊娠反应到身负重达三公斤的婴儿,她身体的变化会有多大,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而整整###个月的时间,家庭、学校和社会上的其他亲人邻居,竟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她的变化,其间就包括天天看管她的爷爷奶奶。
在留守孩子中,由于爷爷奶奶看管能力问题而导致孩子伤残、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一次,笔者在一个乡就留守孩子问题组织几位乡镇宣传委员和妇联主席座谈,就听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两岁的孩子感冒了,奶奶拿出一包药冲了就给孩子喝,孩子见气味不好闻,哭着吵着不吃,奶奶就强行将冲剂灌进了孩子喉咙里。不到半个小时,孩子气息全无。奶奶哭得死去活来:村医告诉她,她喂给孩子的竟是一包“毒鼠强”。
除了客观上的能力的问题,从主观上,隔代抚养还有个想管但不敢管的问题:又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说轻了、说重了,都不好。“我们怕,其实学校老师也怕”,“你想他爹妈不在身边,万一出了啥事,哪个担得起?所以对孩子只能管吃饱,管穿暖,别在学校闹出事来,就算万幸”。
这种“不敢管”、怕“担不起”的态度,客观上纵容了孩子,也伤害了孩子。网以《父母国外打工三年,十四岁儿子成抢劫犯》为题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十四岁的小雷,父母长年在韩国打工,年幼的他跟随着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小雷花钱大手大脚,并沾染了打架斗殴的不良习气。姥姥、姥爷管教他,小雷不但不听,还威胁他们:“再管我就离家出走!”一想到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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