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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嫣华-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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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汉有一句话,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月氏占据着肥美的水土,在草原上,草场有着怎样的价值,不用我说,大王也知道。只要匈奴还觊觎着月氏的草原,就随时会发动对月氏的战争,而且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大王,你说呢?”
“呵呵。”安支靠着胡椅靠背,用手背捂住嘴唇,讽刺的笑了,“一个汉女都知道的事情,偏偏,我月氏上下的部落头人却都还在自欺欺人。”
清晨的阳光从帐篷掀开的帘子中射进来,大片大片的,闪耀着金光。张嫣伸出手去,接住一片阳光,声音轻缓,面不改色的微笑,“因为,他们已经太贪于安逸的滋味。而忘记了面对一只匍匐在自己身边的饿狼应有的戒备谨慎。”
“我的月氏王,”她起身,向年轻的新月氏王行了一个月氏胡礼,“在这个时候,你真正该做的,不是对匈奴伏小低头,而是强大月氏的实力,就如当初他栾提屈普勒所做的。”
“月氏也曾称霸整个草原,曾有控弦之士二十万,难道十几年前的一战,就将月氏的勇气给打残了么?大王,你要是愿意他**的头骨用作匈奴单于的酒器,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她的话说的极为锐利,安支却没有生气,只是转动着手中的酒杯,目光带着苛刻的审视和评估,“那么,美丽的孟娘子,你能够提供给我多少来自汉国的诚意?”
“粮食。”张嫣伸出一根手指,白玉般的立在娇颜之前,轻轻吐口。“大汉可以提供月氏足够的粮食,只要你们能够打出一条通到大汉的通道。”
“当然,”张嫣弯唇笑道,“我大汉的粮食也是百姓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自然不能白送。”
“说的轻巧。”新任的月氏王将酒杯放在案上,传出“啪”的一声,极度不悦,“月氏哪来的那么多钱来买粮食?”
“大王真的是太妄自菲薄了。”
张嫣笑道,“月氏空拥有宝山,竟是连自己也不知道么?”
“据我所知,第一,如今的大汉需要马。月氏与匈奴一样,都是坐拥草原,以畜牧为生,有骏马无数,旁的不说,只以骏马换粮食,便是一门不错的财源;第二,我大汉所产丝绸,在月氏以西而去的大夏以及身毒,价比黄金。月氏如今所处之地,若能与汉直接连通,则联系东西商道,若掌握的好,其中利润可图。有这么好的条件,大王还怕缺钱么?”
“说到底,”张嫣说到此处,微微抬起下颔,声音慎重,“匈奴如今虽然势盛,但更多是建立在冒顿一个人身上。冒顿虽雄悍,终究有老去的那一天,倒时候,焉知没有汉与月氏联手对付匈奴的时候。大王,你说呢?”
“听起来似乎不错。”安支渐渐收起面上的轻慢,仔细聆听起面前女郎的话语,如今微笑起来,“只是,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倏的沉下脸,声音肃然,“我要凭什么相信你能够代替汉朝以及汉人的皇帝做这个决定?”
张嫣沉默了一下,许久之后,方轻轻道,“大王,你听过大汉信平侯么?”
“信平侯?”
“是。”
张嫣唇角微扬,浅浅微笑,“信平侯张敖,初封赵王,后黜爵位,另封为宣平侯,汉朝现任皇帝继位之后,将信平县赐给他做封邑。他的妻子,是皇帝的同胞姐姐,鲁元长公主;他的长女,是皇帝的妻子,张皇后。”
“我是他的人。”她取出身上的一块玉玦。
安支拍了拍手,示意圆脸侍女从张嫣手上取过玉玦,仔细翻看。
玉玦入手微凉,玉玦是上好的和田美玉,正面书写着信平二字,背后大大的篆字,张牙舞爪的刻着一个字:张。
他在脑中飞快的思索着:
月氏与中原隔绝已经有了二十多年,对于那个在强悍的秦朝之后,再次统一中原的汉朝,月氏上下,并没有过多的消息。只是,
无论是匈奴还是月氏,外戚掌权的现象都极为普遍。骁悍如冒顿,嫡妻大阏氏也娶的是匈奴三大贵族姓氏须卜氏,雄渠部的蒂蜜罗娜居次。在月氏,他的大哥莫伊鸥当权的时候,最重用的是妻族罗全氏,自己上位之后,第一个想到重用的,也是舅族邛氏。
游牧民族对于辈分人伦看的十分轻,安支对大汉现在的皇帝为何既是信平侯的妻弟,又娶了这位信平侯的女儿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疑惑。只是想到,既然这位信平侯与大汉皇帝有两重姻亲,当是汉帝最重用的亲信,必定权倾朝野。
“看起来。”安支收下了玉玦,看着面前容颜明艳的女郎,目带遗憾的笑道,“我是没有那个福气与你共度一欢了。”
……
安支王派了一行月氏武士护送张嫣借道羌土返回大汉。
离开月氏的时候,勒住月氏王所赠送的良马坐骑的缰绳,孟观抱剑回过头来,看着多日不见的女郎,声音沉静,“淑君,我不如你。”
“游侠之怒,千里杀一人。淑君身体娇弱,不能缚鸡,却能以一己娇弱之身,翻覆于朝堂,看起来,我远不如矣。”
张嫣在马上扬起头来,微笑,“如果可以,谁不愿意躲在别人的庇护之下?”笑容中带了一点惘然的意味,
我只是越发的想念长安。
羌,是一直以来居于中原的人对于西部游牧民族的泛称,羌人性喜好斗,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而是由多个不同种族的人群混杂群居而成,因此反而不能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相传商初,羌人已向商朝称臣纳贡,近年来,与羌人大汉与匈奴相继崛起,部分羌人臣服于匈奴,部分羌人则选择亲近汉人。族群内部,也是内斗丛生。
孟观和张嫣从羌地上穿行而过,等到了真正看的见汉土的时候,已经进入了中元元年的冬十一月。
“淑君,一路行来,你是越来越憔悴了。”孟观望着她越发消瘦的身影,苍白的面色,忧虑道。
他们此时所在的是羌地的一个叫做洪岩的小寨。因为离汉地蜀郡只有小半日的日程,寨中羌人亲近汉人,毎逢月圆都会在山下汉关外买卖日常用品,对陌生的汉人也是热情招待,是他们一路以来难得的过的平安自在的日子。
“没有关系。”许是因为跋涉了千万里长途,终于能够看见家乡,张嫣的精神处于一种难得的亢奋状态,微笑道,“我从小娇生惯养,这小半年来,可以说是将能吃的苦全部都吃了,身子弱一点也是正常的。”
“不管怎么说,”她抬起头来,面色虽然苍白,神情去雀跃,“马上就能回到大汉了。都已经只差最后一步了,我是不会倒下的。”
是爬,我也会爬回大汉的土地。
因为大汉,是有他在的地方。
“也好。”孟观勉强答应,却掩饰不住面上深深的忧虑,“等回了汉土,你一定要看一看大夫,把身子好好调养一下。”
“嗯。”张嫣应了。又问,“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入关?”
“入了夜就走吧。”孟观道,“我在巴郡有一位好友,结识一位安南关城门卒。他守城的时辰是明日午时。我们可以趁那个时候偷偷入关。”
所谓官有官道,吏有吏道。张嫣虽身为大汉皇后,是大汉朝次于未央宫中的天子与长乐宫中的吕太后最尊贵之人,但是身份不能曝光,竟在自家国门之外不能光明正大的回去。反而孟观是一介游侠,交游广阔,在这偏僻的地方,也能找到相交之人,通过下层民吏的法子入关,而不会引起上层敏感人物的注意。
“多谢你,孟大哥。”张嫣心诚意足道。
孟观不自在的撇过头去,“我只是为了报恩罢了。——***,从前一直在大汉行走没有感觉,如今才知道,生在大汉是多么幸福。我这一辈子最苦的路,都在这半年内受了。”
过了午时,天空开始下起大雪。飘飘忽忽的越来越大,直到傍晚才渐渐停下,用过了晚饭,孟观便将笠帽戴在头上,道,“我们出发吧。”
张嫣点了点头,也戴上了笠帽,却在起身的时候,忽然晕眩,再也支撑不住,晃悠悠的倒了下来。
从东匈奴绕了一大圈,走过大半个匈奴和月氏,羌族的土地,在到达大汉家门之前的时候,骨子里蜂拥而来的疲惫,终于击倒了张嫣。她在羌人的寨中足足的躺了一日一夜,才清醒过来。听得孟观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急急问道,“大者,我妹子究竟怎么样?”
年逾古稀的羌人老大夫怒气横生,指着孟观与病榻上的张嫣叽叽咕咕的说了好一段话,孟观不识羌语,茫然的问借宿的什哲大妈,“……这位……说了什么?”
什哲大妈惊喜的目光在清醒过来的张嫣腹部转了一眼,喜滋滋道,“古颇大者说,这位妹子是肚子里怀了宝宝,动了胎气,才晕过去的。”
“你说什么?”张嫣愕然在榻上坐起来,“我怀孕了?”语气充满了不可置信。
二二零:手书
“孟大哥。”羌女芜蘅明亮的声音传来,“我给你们送饭来了。”
张嫣独自一人坐卧在竹楼之上,听见少女的声音,心中好笑,推开手边的小窗,探出头来,道,“我大哥今日出门去了。”
“这样啊。”芜蘅便明显的露出了失望的神色。踩着吱嘎吱嘎的楼梯上来,“淑君姐姐,我给你送饭来了。”提出篮中的清粥,声音无精打采的。却在不一会儿之后又打起精神,仰脸问道,“淑君姐姐,我看孟大哥和你长的并不太像,你们是亲兄妹么?”
张嫣咳了一声,将手中匙子放在吹凉的粥碗当中,微笑道,“不是。——我夫君曾对大哥有恩,他受托送我回夫君身边。因为方便计事,才以兄妹相称。”
不过短短几句话间,便见面前异族少女的面色随着变了几变,最后又恢复了最初天真淳朴的笑容,“真好。我本来以为孟大哥是喜欢淑君姐姐的。淑君姐姐生的这么美,我是一定比不上的。现在好了,淑君姐姐有自己的夫君,我也可以去追求孟大哥了。”声音清脆而热情。
张嫣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顿时便觉得热腾腾的粥都没有了味道。
起来,英俊勇猛的男子,在游牧民族中的确多受欢迎。面前的芜蘅,年轻而明媚,虽然是羌族人,但也不失为一个好女孩,却偏偏喜欢上了不过几面之缘的孟观。而孟观虽然有着游侠热爱漂泊的血液,骨子里却也对大汉家国甚为依恋,历来对夷族女子不假辞色。更何况……
“芜蘅,”张嫣想了想,方轻轻道,
“我大哥家中是有妻子的。”
“我知道。”芜蘅的面色黯淡下来。却又在过了一会儿之后重展欢颜,“我从不奢望,他会为了我留下来啊。我只是想求一夕之欢,并且为他生一个孩子。淑君姐姐,你不知道,”她微微仰起蜜色的脸,笑容明朗,“孟大哥进我们寨子那天,身上只带了一柄剑。但洪岩寨最健壮的勇士都打不过他,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英雄。我们羌人素来最重英雄,孟大哥留下的孩子,日后一定会成长为最勇猛的武士。”
她的脸颊在清晨的阳光下,闪过一丝狂热和虔诚的光芒,目光微转,转到张嫣衣裳下面,尚显得平坦的小腹,不由显出一分好奇和对生命的敬畏来,“淑君姐姐,我听阿妈说,你肚子里怀了个小宝宝,是真的么?”
张嫣愣了愣,空闲的左手便不自禁的落在了腹部上,微微怔忡。
“是啊。”
“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
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她手下的这个地方,已经孕育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仿佛,直到昨日为止,还是那个固执并且为爱情伤愁的少女,她一直以为,关于孕育子嗣这种事情,是一件离她还很遥远的事情。
如今想来,才觉得,当时在云中城的时候,她与刘盈同止同息,多次燕好,少年夫妇,本就缺少经验,再加上匈奴围城攻战带来的压力与焦躁,避孕的事情便被共同忽略过去,此后燕好所带来的后续效应,也就在自然而然的情理之中了。
到后来,云中城解围,她和刘盈失散。在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从匈奴奔波万里,一路行来,风餐露宿,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葵水已经许久没有如约而至,直到身体终于支撑不住倒在离大汉蜀郡只有一日之遥的地方,才知道,早在紫薇花开的八月,就有一个孩子,悄无声息的落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面。
怎么会呢?
直到现在,三天的时间已然过去。她依旧维持在一个怔忡的精神状态,仿佛不能相信,她真的有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事实。
这样太快捷,她还没有做好一个做母亲的心理准备。她还太年轻,过了中元元年的新年,才只有虚岁十七岁。而她和刘盈历经苦难,刚刚能够真正的在一起,便又被迫分开。她还没有来得及享受所有的属于恋人的甜蜜和以男女形式独处的时光,她还想更多的作为刘盈的妻子,而不是这么早的挑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和负担。
这个孩子,来的让她措不及防,毫无准备。说到底,到现在为止,她也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可是,张嫣轻轻的抚住腹部,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轻笑。
无论如何,这个孩子已经存在了。
他已经在这里。
他存在在自己的腹中,从紫薇花开的秋八月,到白雪蔼蔼的冬十一月,已经有了三个月的生命。
也许,他的小小心脏已经开始孕育,在自己的身体里跳动。他已经生长出了自己的手足,正在轻轻的手舞足蹈。
她清楚的认知到,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孩子。
他是自己和刘盈共同的骨肉。在他小小的身体里,流淌着刘盈和自己的血脉,他会渐渐的在自己体内长大,直到瓜熟蒂落,分娩来到这个人世间。有着小小的眉眼,像自己,或者像刘盈。
知道孩子存在的时候,她问羌人大者,“我的孩子,他……可有什么不好?”
“你这是什么意思?”穿着传统羌人服饰,须发雪白的大者很是愤怒,“我们羌人自古说,每一个孩子,都是天神赐予我们的宝贝。天神赐予的宝贝,怎么会不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张嫣有点语无伦次,这个年少聪慧的女子,生平第一次觉得言语无法表达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我……我这些日子以来,因为一些缘故,十分劳累,而且也根本没有察觉这个孩子的存在,我担心,因为我的缘故,他会有些不好……,不,他才不会不好。”大片大片的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下来,哽咽难言,转瞬间,便哭成了一个泪人儿,狼狈之极。
古颇大者皱着眉,盯着这位年轻的母亲良久,方才叹了口气,慢慢道,“这个孩子很坚强,”
“这简直是个奇迹。母亲的身体状况虚弱到这样的程度,孩子还是坚持着,没有出事,实在是了不起。可是,我的姑娘,你不能再这样子下去了。无论是母亲还是孩子,现在都已经濒临临界点了。你若是再劳累下去,只怕不管是你,还是你腹中的孩子,都会撑不住的。”
“大者,”孟观听的变色,急急拜道,“麻烦你帮我这个妹子开一方药吧。”
年逾古稀的羌医古颇是横山羌公认的长者,附近数十个山头的羌民,但凡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找他看治,威望极高。只是开出来的药也很苦。在每日里煎药后残余下来的药渣中,经常能翻出一些不知名的虫子的尸首,孟观看着心疼,悄悄的劝道,“淑君,不如我们先入关吧。”
“这儿离蜀郡,不过只有半日的路程。等到了蜀郡,我再给你请一位大夫来,好好的调理调理身体。等好些了再回长安。”
张嫣仰首,将一大碗黑漆漆的药汁一口全部给饮了,放下来,皱了皱眉,方摇头道,“不要了。”
“大哥,”她低头,瞧着自己衣裳下平缓尚未有半分隆起的腹部,声音平静,“我知道你的好意,只是,我不敢拿他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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