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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魂魅影魔君情-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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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小浪从屋内找来一床草席,将严烨磊的尸体包裹好,就地挖了个坑,将严烨磊埋了。
  风吹草动,树影摇曳,森森的山林之间,一片萧条。
  似是为那新添的孤坟而哀泣,天空,飘下细雨。
  细雨纷飞,新冒出头的绿叶上,聚起泣泣晶莹的水珠。
  江小浪漫步而行,任由细雨落在身上。
  无根的雨,最是清纯,却洗不去他身上的血腥,他的双手,早已沾满了鲜血。
  他忽然觉得很想喝酒。
  上一次喝酒,是在什么时候?好像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又好像是在昨天。
  京城的酒肆很多,江小浪听说,城东王家的桂花酒,是京城最有名气的酒。
  王家的独子,叫王二憨子王二憨子是个很憨厚的小伙子,他卖的酒,绝对不掺任何的水份,而且,足斤足两!
  有些人看他憨厚,更是想尽了办法的占他的便宜,明明给的酒份量已经足够,硬是要二憨子多给几两。所以,二憨子的酒肆永远是生意最好的。有便宜可以占,为什么不占呢?
  只要是个人,都有这种心理。
  二憨子祖上有德,留下这么一个产业给他,否则,以他这憨憨的模样,只怕要喝风去了!
  买酒的人虽然喜欢占便宜,但卖酒的人,却对二憨子万分的厌恶,只觉得,二憨子的存在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利益。
  有些黑心的同行,顾用了一些地痞无赖,三天两头的,就往二憨子的酒肆闹去。
  江小浪走进来的时候,地痞们正在砸酒赶客人。
  二憨子抱着头,滴着血,显然,他的头,被砸破了。
  二憨子有个媳妇,正在一边呼天呛地的叫唤着,喊着话:天杀的混混,天杀的无赖!
  江小浪眉头微皱,站在酒肆中,看着那些地痞。
  地痞们砸得正欢。一个身穿青布衣衫的混混,显然是他们的头头,高高举起一坛桂花酒,往地上一砸,原以为能听到响亮的酒坛子碎裂的声音,谁知道,一双手捞过来,将那酒坛子接住。
  混混头头瞪向接住酒坛子的人,这一瞪,竟像是给什么晃了眼一般,傻愣愣的站在那。
  混混们见头头愣在那,便纷纷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望向头头,然后,他们看到了风华绝代的江小浪,一个个人,就像给孙猴子施了定身法似的,怔在那。




☆、第107节 人面如花,比画像更美

  他们几时见过,这样绝色的容颜?
  江小浪盈盈一笑,拿着酒坛子,走到二憨子面前,拿了些碎银,交给二憨子,道:“这坛子酒,我买了。”
  二憨子犹抱着头,颤抖着身子,不敢动弹。
  但二憨子的媳妇抢过了碎银,含着笑,道着谢。
  虽然今天的损失很惨重,可是,总算还能挽回一小笔的买卖,对他们而言,总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接过银子,才注意到买酒的人,实在过于好看,晃如梦中,见到仙子下凡一般,憨子媳妇的眼睛,和所有的人一样,不可避免的锁到了江小浪的身上。
  混混头头回过神来,见江小浪抬腿欲离去,把江小浪拦住,道:“美人,哪里去?”
  江小浪眉头微皱。不悦的望了混混头头一眼,那眼神,冷冷的,像含着冰箭一般射在混混头头的身上,那混混头头竟然在这样的眼神的注视下,机灵灵打了个寒颤。
  一个小混混显然是想拍头头的马屁,上前喝道:“喂,小娘子,我们老大在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啊?害羞了么?”
  屋内无风,但江小浪那如黑锻一般的长发却忽然扬起,那说话的混混,还没反应过来,便觉一股强大的力道袭来,他的脸上,似是挨了一掌,人也跟着飞了出去,撞在墙上,发出呯的一声,从他的口中传出难听的哼唧声。
  众人顺着声响望去,一只红红的巴掌印印在那混混的半边脸上,那半边脸,也被打歪了,嘴也被打得裂了开来。
  再看江小浪,只见他白衣飘飘,屋内明明没有风,可那衣服却好像被风吹了似的,衣摆轻轻飘动着。
  原来,江小浪以讯雷之势,打了那混混一巴掌,身形闪动,衣摆自然就无风飘舞了。
  但这些人只不过是市井混混,也许会几下拳脚,能欺负欺负一些没练过武功的寻常百姓,但面对这样的绝世高手,他们根本就连人家的动作也看不清楚。
  江小浪打了人后,冷冷的说道:“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了,小爷不是美人,更不是小娘子!”
  每个人都吃惊的看着他,虽然他们没看清江小浪的动作,但猜也能猜到,那多嘴的小混混是被谁打伤的。    混混头头挥挥手,喊道:“兄弟们,我们走!遇到硬茬了。”
  十来个人气势汹汹的来到二憨子的酒肆,却一个个夹着尾巴般逃离了酒肆。
  离开酒肆,远离了江小浪,远离了江小浪身上散发出来的迫人的气势之后,混混们又开始叫嚣起来。
  混混头头呸了一声,叫骂道:“妈的!一个长得兔儿爷般的男人,神气个鸟啊?”
  混混们纷纷接口说道:“可不是嘛,看他那脸蛋,就像个娘们!谁知道,是个带把儿的。”
  “那模样,就是个美人儿!说不定根本就是女扮男妆,忽悠了咱们。”
  “咱老大是什么眼色,能看上他,是他的福分,美成那模样,就算是个爷们,也是被压的兔爷!”
  “就是,一个爷们长得那模样,干脆不要当爷们了,将那把儿切了进皇宫当太监去!”
  混混说话,一个比一个毒辣!
  都说妇人长舌,某些男人可比妇人还要长舌。
  “要不,我们悄悄跟踪他,找个机会,对他下药,把他给迷晕了,献给老大当禁脔。”
  “呸!老子只要干上几票,就有大把大把的钱,要什么样的人没有?非要他不可吗?”
  “是、是、是……”
  “不过,话说回来,这爷们,长得那个美啊,看着也宵魂!”
  正当他们议论纷纷的时候,一个红衣女子双手叉腰,神气活现的站在他们旁边。
  当真把他们吓了好大一跳。
  一个混混跳起来,叫道:“你,你,你是人是鬼?怎么不声不响的,就出现在我们身边?”
  红衣女子翻翻白眼,道:“你们见过像我这么好看的鬼么?”
  混混看了看她,摇了摇头,道:“小女子长得果真好看哩。”
  红衣女子嘻嘻一笑,道:“你们刚才在说什么?我好像听到你们在说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男子。”
  混混道:“可不是。一个长得比姑娘你还要好看的男子!害咱们以为他是姑娘家哩。”
  红衣女子拿出一张图画,道:“是不是这个人?”
  混混们点着头,道:“可不是,正是这兔儿爷,那真人可比你画上的要美得多了。保证你看过后,魂都能给勾走。”
  原来,这红衣女子正是段红玉。
  段红玉和严家兄妹分手后,开始打听东方家族的宅院,因为东方家的宅院太大,所以,东方家坐落在效外。
  只有效外,才有足够的空旷之地,东方家在京城一带很有名气,随便一问,就问到了,虽然她找到了东方家,可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东方家的门。
  东方家的门,并不是随便就能进去的。
  她只好在京城找了个客栈住下。再四处闲逛,寻找机会看能不能遇到外出的江小浪。
  她转悠了好几天,一直没有遇到江小浪,正失望时,却意外的听到这些混混们在讨论一个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她忍不住就走过来打听打听了。
  混混头头道:“小娘子,你找他做什么?想找他当老公吗?那么漂亮的男人,说不定是谁家男宠哩。你找着也没用。不如跟了大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第108 人影如魔;魔在心间

  段红玉杏目圆睁,喝道:“混账东西!姑奶奶的豆腐,你也敢吃?”
  混混头头笑道:“这妞儿,脾气泼辣哩,大爷我喜欢。”
  混混们跟着发出怪笑,戏谑之声不绝于耳,只听得段红玉又气又恼,抽出皮鞭,抽向混混。
  皮鞭就如同灵蛇一般,卷向那混混头头,老实不客气的打花了那混混头头的半边脸。
  混混头头发出杀猪般的嚎淘惨叫,吼道:“给我把这娘们拿下,弟兄们爽完了卖给青楼!”
  混混们将段红玉包围住,段红玉冷笑一声,将手中长鞭施展开来,混混们别说要捉下她,就是连她的半点衣角也碰不着。
  这些混混们,刚刚在酒肆中吃了小亏,这会在段红玉面前,又吃了大亏,一个个哭爹喊娘,大叫倒霉。一个个哭爹喊娘的四散逃了去。
  混混头头甚至发誓,下次出门办事,一定要看准黄历!
  段红玉正在气头上,逮着一个抽一个,眼见他们四散逃窜,恨恨的骂道:“一群软蛋!才抽这么两下就逃了!”
  教训完混混,段红玉找到酒肆,从酒肆中打听到江小浪行走的方向,便一路追了下去。
  只是她还没靠近,就被江小浪发觉了,江小浪很巧妙的躲了过去。
  段红玉辛苦的追寻了一整天,直到夜幕降临,玉兔东升,依旧没有江小浪的踪影,只好扫兴的回到客栈。
  在客栈昏暗的灯光下,段红玉愁肠百结,原本一个不知愁滋味的花样少女,原本一个天真活活泼的妙龄姑娘,此刻脸上,写满了愁思,心中想的念的,全是一个白衣飘飘,魅影如仙的少年郎。
  江小浪的一频一笑,一举一动,早在初见的刹那,便已深烙在她的脑海里,她的心中,牵牵念念,全是他的身影。
  油灯的灯光昏暗,影影绰绰间,仿佛依稀可见,那白衣人影的笑颜,飘逸如仙的风姿。
  段红玉捂住自己的眼睛,不愿意再去看,看又如何?看到的,不过是虚幻。
  可是,眼睛捂住了,隔着一层眼皮,隔着一双白/皙的小手,那人影却依旧可见!
  人影如魔,魔在心间。
  她又如何能躲?如何能避?
  一点小小的情绪,一点小小的失落,人好像丢了魂一般,心好像失了一个角落。
  身上一片懒散,懒洋洋的,筋骨一阵乏力,手与脚,都不想动弹。
  静静坐在桌前,心却一片烦乱。
  段红玉轻轻咬了咬嘴,眼角含着一抹轻盈的泪花,泪花不曾滑落,却令她更显忧伤。
  手指蘸了茶水,在桌上写了几个字:心乏力倦,满怀心伤,相思对谁诉?
  一点相思一点情,相思情浓情如梦。
  思念最使人心焦急,相思最使人心伤痛,就连段红玉这样不知愁滋味的姑娘,也无力承受相思煎熬。
  心中恨恨的骂着:那害人的东西!躲到哪了?怎么就找不着呢?
  骂完,又甩了甩头,擦去眼角的泪珠,喃喃道:这般病厌厌的,为了哪般?不如睡去!也许,一觉醒来,走出客栈的门,就能遇到他了!
  睡觉,或许能调节乏力困顿的躯体,可是,却调节不了相思情伤。
  段红玉躺在床上,翻来复去,又怎么能睡得着?无论睁眼,闭眼,眼前眼后,全是那人的身影。
  随着月越高升,夜更深,段红玉逼着自己数着羔羊,可数着数着,一只只蹦蹦跳的白羊,偏偏又变成那绝美的少年容颜。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彻夜未眠,段红玉撑着一双又红又肿又有些许黑眼圈的眼睛,离开了床,来到客栈的楼下,准备吃点早餐,继续寻找那可恨的人。
  江湖儿女四海为家,客栈往往是他们最好的落脚点,所以客栈中往往也是是人蛇混杂的地方。
  段红玉的屁股刚刚坐下,就像椅子上装了弹簧一般,突然跳了起来,客栈中每个人都奇怪的望着段红玉。
  段红玉吃惊的望着一个方向。
  客栈的某个角落,坐着一个身穿黑衣的人,那人脸上一条疤痕,就像是一条蚂蝗趴在上面一般,吃东西的时候,那条疤痕跟着脸部皮肤蠕动着,就像蚂蝗在他的脸上蠕动一般。让人看着,也觉得心中阵阵寒意森然。
  客栈中的人看到这个人,都忍不住机灵灵打个寒颤。无论谁看到这样一个人,都会忍不住害怕的!
  段红玉苦笑,趁他没回头,惦着脚尖,准备开溜。
  蚂蝗也没抬头,只是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话:“哪去啊?”
  段红玉的身子僵硬的停在那,尴尬一笑,将身子慢慢挪到蚂蝗身边,隐去相思的苦脸,换上一副讨好的笑颜,说:“蚂蝗哥哥怎么知道我在这?”
  蚂蝗没理她,只是望向另一个方向。
  有蚂蝗的地方,一定会有段邑轩。
  段红玉有时候很奇怪,为什么蚂蝗和段邑轩会这么要好。
  “难道他们两个有爱?”
  段红玉邪恶的想着,如果段邑轩知道她邪恶的想法,只怕非把她的脑壳打开来,然后把脑壳内邪恶的思想抹去,再重新装上。
  段红玉顺着蚂蝗的眼睛,望过去,然后,他看见了一脸坏笑的段邑轩。
  段红玉却一点也笑不起来,叫到“邑轩哥哥。你也来了?红玉好想你哦。”
  段邑轩淡淡一笑,说:“少来!你会想我?嘿嘿……”
  段红玉眨眨眼,做出一副萌样,吐吐舌头,道:“邑轩哥哥,你们怎么跑来京城了?难道,爹准备把事业扩大到京城来么?”
  “你说呢?”
  段邑轩悠闲的看着一脸贼头贼脑,眼珠子乱转,想着法子要从他们身边逃开的段红玉。




☆、第109节 醉翁之意

  段红玉靠在段邑轩身上,说:“你是来带我回去的么?我不回去行不行?我还想再玩一阵子。”
  段邑轩笑米米的道:“本来嘛,你喜欢玩玩,就玩玩好了,可是,我们刚刚接到教主夫人的飞鸽传书。要我们把你带回阴冥山。”
  段红玉扁扁嘴,道:“这么急着把我找回去,为的什么事?”
  段邑轩斜眼看向段红玉,学着她眨了眨眼,道:“大概夫人忽然想到某女长大了,不该再这么野下去,该找个婆家了。”
  段红玉脸色惨变,道:“邑轩哥哥,不带这么吓人的吧?”
  段邑轩哈哈一笑,道:“我有没有吓你,你回去后自然就知晓了。”
  段红玉咬牙,道:“让我多玩一阵子再回去嘛,好不好?好不容易来到京城,还没开始玩,就要回去了,多没劲啊。”
  段吧吗道:“是吗?这玩一阵子,是要玩多久呢?你总该给个期限吧?”
  段红玉咬着牙,道:“十天。就十天好不好?”
  “行。这十天我和蚂蝗会好好陪你玩个过隐。十天过后,我们便该回去了。”段吧轩眼角含笑,打定主意这十天时间要紧跟着段红玉,见段红玉对他的提议没有反对意见,便不再多说什么,转身走向蚂蝗。
  段红玉一见段邑轩转身,眼珠子一转,再不犹豫,猛的往客栈外跑去。
  此时不逃,更待何时?只可惜,她刚出客栈的门,就给一群黑衣人围住,段红玉的皮鞭虽然灵活,可是这些黑衣人,武功都不弱。
  只是一个人出手,便己叫段红玉应付不过来了,何况是一群黑衣人同时出手。她虽然着急,却半点办法都没有。
  蚂蝗还在吃他的面条,他从来不会浪费自己碗中的食物。
  段邑轩就像看猴戏般,倚在一边,带着一脸的坏笑,看着她。
  段红玉有多少斤两,他们实在比谁都清楚。
  她的心里恨得牙痒痒,她想到江小浪用她的皮鞭打人的时候,那鞭法是多么潇洒,多么利索,哪里会像她现在这样施展不开。
  只可惜,江小浪现在不在她的身边,想到江小浪,她又恨得牙痒痒,那可恨的人,就算在这里,只怕也是不会出手相救的吧?
  心一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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