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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赢爱情-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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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不过,也有两个原则需要掌握。第一:  酒钱不要她们来付,因为化妆品带给她们的压力已经很重了,作为朋友要替别人着想,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而且,有那么好的酒友,多请别人几次,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呢?第二:  保持简单。男人和女人喝酒,其结果是相当复杂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世间最复杂的关系。喝酒,那就要把这些复杂的关系变得简单。喝酒就是喝酒,而不是其他的什么。这就保证了下一次大家见面还是喝酒而不是去做其他的事,也就保证了每次喝酒都一样令人愉快。
无论怎么说,光棍的酒友居然成了女人,这时代真叫男人觉得无比悲哀。

第四卷 第九章

?我已经快有八年烟龄了。按照每月两条来算(其实远远不止),我已经抽掉了1920包香烟。就按每一包平均5块钱算(其实远远不止),我已经烧掉了9600元人民币。一想到那将近一万元的人民币,它们的那种颜色、味道、质地,尤其是厚度,我就会气到发疯。这就是说,在八年时间里,我烧掉了两辆摩托,或者是一套高级组合音响,或者是一千册图书,或者是一个客厅的装修,或者是一台P4的顶级电脑,或者是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
这些我什么都没有得到,我现在乘11路车,听红灯牌收音机,看错字连篇的盗版书,坐在客厅的水泥地上,望着我MMX200的电脑,等着哪个漂亮姑娘烧坏了脑子来追我。这都是拜烟之所赐。
第一次抽烟是在大一,我在学校的分校区。今天想起来,分校区的存在和我抽烟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1993年8月11日晚11时,和菜头终于在乘了三日三夜的火车后,到达了南京火车站。在连南京市都还没有看一眼的情况下,我就被押送上了新生专车。车子飞快地开过南京长江大桥,我开始觉得味道不对了,周围没有了闪烁的霓虹灯,而代之以农作物。在一条土路上颠了一阵后,车停了。只听得两声刺耳的电铃声,一道刺眼的电灯光照将过来。我眯着眼睛,看见前方是一道大黑铁门,门边惨白地写着: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
大门缓缓向两边滑开,车子开了进去。我扭头看时,又见两扇大门缓缓合起,发出沉重的一声“呯”。门关上了,我分明看见那门上写着:“少年犯”。
等军训完了,我们开始正式上课。新校区还没有竣工,整个校园像个大型工地,电锯声整夜不停。最令我悲愤的是,校园里只有一个迷你型图书馆,女生也远不是“美女如云,大腿如林”。新学期开始后的某一天中午,我站在5舍506的阳台上,鸟瞰校区,但见芸芸众生拿碗吃饭的吃饭,夹书上自习的上自习,光了膀子打篮球的打篮球。我的脸越拉越长,心情越来越潮湿,大骂了一声:“靠!这是高四嘛!”于是下楼,买了一瓶二锅头和一包三塔牌香烟。
二锅头在五分钟内被解决了,然后我把酒瓶当手榴弹给扔了。但是,当我熏上第二支烟的时候,我的心情豁然开朗!随着血压上升,我觉得有点晕乎,轻飘飘的。等尼古丁的浓度达到峰值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全身酥软。随着袅袅上升的烟雾,我觉得这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不可爱。我就这么傻笑着站在阳台上,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此成为了烟的臣民。回房间后,我居然写下了这样的文字:“环浦口皆田也,间有鱼塘。望围墙之外,房舍俨然,鸡飞狗跳,草人遍野,疑己或为知青;欲出而探之,前有校卫巡道,飞鸟难逾铁门之高;后有狼犬埋伏,狡兔不免齿下惊魂。至此方悟,吾其为囚犯也久。”
刚开始学习抽烟,身体并不适,所以迅速动了策反之心。记得我第一次是无比潇洒地把一整盒烟揉成一团,扔了出去。姿势之妙曼,挥手之坚决,面目之狰狞,令路人侧目。当时我只觉得心头大快,道德上重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身上又长出了翅膀,脑袋上重新顶起了光环。但是,就在两个小时以后,我又打着手电,在宿舍下的草丛里寻找起来。一边找,还一边骂:  是谁啊?连这么一包烟都不放过?!
这就宣告开始了我和香烟之间的漫长战争。香烟吸多了以后,往往会造成醉烟。那其实是一种中毒反应,人整个是昏的,而且恶心想吐,想吃酸的。别人达到了人烟合一的境界,而我却很早就已经完成了香、烟分离的水准。这就是说,在抽烟的时候,烟草的味道和香精的味道,在我嘴里分得很清楚。烟草的味道让人迷醉,而香精的味道却让人着实作呕。我在墙上贴了一大张白纸,从某次戒烟开始,每过一天,就在纸上画一横。到大学毕业的时候,那上面已经有很多个正字了。同学好奇地问我那是什么,我红着脸回答道:“那是我戒烟的次数。”
我曾经仔细地考察过,为什么戒烟总不成功,也曾经翻阅过很多资料,寻找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但是,这些东西对我没有根本性的帮助。我甚至参考了佛经,上面教育我熄灭自己内心的念头,要“如香象渡河,截流而止”。于是我整晚都能看见一头粉红色的大象,站在河边。他老人家小心翼翼地伸出一个小脚趾,蘸了一下河水,就立即跑回来,跳进我的怀里,缩成一大团,说:“菜头啊,这水太凉!”我和他整夜整夜地谈心,劝说他站到河里,一下子把念头的河水给止住了,但是他总有一万个理由,说自己感冒了,或者是需要在女朋友面前显得COOL一点……诸如此类的理由,永远层出不穷。大象不下水,我就戒不了烟。我恨死了大象。
后来我参考了一些资料,设计了一种方法:  在自己面前放一台幻灯机,播着不同的香烟和抽烟的画面,然后在自己的身上绑上很多电极,把自己的心跳血压等数据传输到一台电脑上。一旦电脑发现我在看这些画面的时候出现心跳加速、血压升高的情况,就立即给我一个20万伏特以上的瞬间电击,打得我龇牙咧嘴,屁滚尿流;而一旦没有出现类似现象,就立即切换一张美女图片给我,以示鼓励。经常接受这种巴甫洛夫式的训练,我自然见了香烟就联想起电击的滋味,本能地就产生抗拒和反感之情。YEAH!我为我能产生出如此伟大的想法而激动了好几个晚上,似乎看见我的钱又飞回来了。晚上看电视,放的是天津大发汽车的广告:  又能拉人,又能拉货,还省油呢。我看了就笑,又能看图片,又不费钱,还能烫发呢!我怎么能不笑呢?
但是,我这种天才儿童的天才设计,却经常为善于妒嫉的朋友所毁灭。他们在耐心地听完了我的设计构思后,非常冷静地告诉我:“这方法一点不稀奇,以前对色魔就是如此心理治疗的,只是把被电击的条件改了一下而已。”更令人愤怒的是,还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哥们一脸坏笑地凑近我问道:“万一你设计的时候出了问题,看了图片却遭电击,那么你……?”他随手塞给了我两样东西,一是泰国的人妖介绍,另一样是很破旧的一本武功秘笈。我大叫一声:“葵花在手,江山我有。”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看来,我只能靠自己的毅力去完成这一不可能的任务了。在我的戒烟记录中,最长的一次是坚持了48小时。不必说那种血压代偿性升高时的发晕,更不必说喉咙气管的严重不适,在48小时到来的时候,我只觉得心里有无数小手,可怜巴巴地伸到我的面前,只喊着一个字:  烟!这些小手还在心里到处乱挠,那种痒的感觉能让你疯了过去。我这人最是心软,见不得这个,只能掏出钱去,买一包烟回来,满足这些贪得无厌的小鬼。就算是我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有的时候,也只能为小儿女而放弃一些原则了。
到今天,我都不记得我戒烟几次了,而且,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女孩子能撩头发、补妆、吃零食,而我们男的凭什么就得两手空空?手里没个什么东西拿着,老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而一烟在手,胜过眉笔百万,气定神闲,这就是中国哲学里最深奥的“定于一”的道理,意思就是天下靠的就是一根烟,就能安定了。虽然我天天在电脑面前,青烟袅袅上升,黑发根根凋落,白发日渐多,黑发日渐少,一年四季烧烟草,浑身上下是烟洞,但是,这种安定、安宁的感觉是其他东西所无法给予的。所以,我还将抽烟,也会将戒烟进行下去。这就是所谓的一个人的战争,其乐若何?
最后要说的,是那只大象。他现在在河边,戴着墨镜,睡在吊床上,手里拿的是一根哈瓦那雪茄,比我都狠!

第四卷 第一十章

?这两天坛子里的气氛有点凝固了,刚好听说魔鬼教官要结婚的消息,所以我把手里的东西先放一放,写篇帖子恭喜他结婚的大喜事。不管世界如何纷纭变幻,人们依然在顽强地生活。运动虽然在天天不同地搞着,但是王贵还是爱上了李香香。一想到魔鬼教官要结婚了,我就止不住地想笑,因为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母亲》。我幻想着魔鬼教官留着锅盖头,穿着蓝色中山装,双手放在膝盖上,和他老婆一脸龇牙咧嘴的幸福,在镜头前拍结婚照。
玩笑归玩笑,其实我个人对敢于结婚的人,总是充满了崇敬和景仰的心情的。因为我觉得别人能结婚,敢和另外一个人生活在一起,是完全不可以想像的事。打小起,我就属于进化还没有完全的那一种:  喜欢像头野生动物一样,先画个圈子,标明了自己的领地,谁要是事先不声明就闯了进来,我一定做咆哮如雷状,用爪子抓着地,吐口水。成年以后,家里要是来了亲戚小住几天,我都还是觉得不自在,老觉得有人影在面前晃悠,自己眼晕。
所以要让一女人直接进了我家,搬进来一大堆鸡零狗碎,书桌上全是化妆品,阳台上全是万国国旗,厨房里凭空多出十几口锅,把我拾掇得人模狗样穿西装打领带,我肯定会死于精神崩溃的。况且,请神容易送神难,家里多了这么一个人,还不是想让她消失就一定消失得了的。每天你都可以看见她,她在刷牙,她在化妆,她在吃零食,她在看  TV……她就这么在你面前晃呀晃的,问你各种怪问题,要你做各种你不愿意做的事。想找个不是这样的,有吗?我寻思了半天,终于明白,原来我需要的不是一般的女朋友,而是《一千零一夜》里的阿拉丁神灯,拍一下手出现,拍两下手消失。
想到这一层,我悲哀地倒在沙发里。要是真有一天我结了婚,估计我和我媳妇两个人整天都在客厅里争先恐后地拍巴掌,口里念念有词:“消失!快让他/她给我消失!”
我到今天也没有弄明白,为什么非常喜欢一个人就得一定让她住到你自己家来,还得把整个床分一半给她?我很爱我的父母,但是打四岁起就没跟他们在一块儿睡了。我老爷子烦了我,就叫我滚,我也真的卷了铺盖出门了。我觉得这是一种比较优秀的人际关系,大家有点像非洲草原上的狮子和大象,隔了河喝水,目光里是彼此之间默默的尊重。但是,我想烂了头,也没有想通,为什么媳妇一定就得进家门?我挺羡慕我的一哥们儿的,他和他老婆打早恋那会儿就分别住两边的家里。现在结了婚,放着自己170平米的复式房子不住,分别住在自己父母家里,每天你送过来,我再送回去,比他妈恋爱的时候还更让人恶心。虽然恶心,我吐啊吐的也就习惯了,还觉得这样挺好。
朋友老婆这样的妙人儿估计是没有了,但是如果等他们生了一女儿,我是不是也得慎重地考虑一回当孙中山的可能?这样的邪念也就是一闪而过,一个声音在我脑海里升起:“老牛吃嫩草,真禽兽也!”让自己的朋友当岳父,这样的想法真是混蛋已极。说到了女儿的事,我老梦见自己的女儿。我现在很清醒,没在发高烧。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经常在梦中反复梦见我打着一把伞,去一小学门口接孩子。在梦里我没问为什么,我连老婆都没有,接哪门子的女儿啊?我反正觉得很正常,下班了,下着雨,去接孩子。到了学校门口,我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  小模样儿,穿着件黄色的小雨衣,站在那里,刘海让雨水给弄成一绺一绺的了,还顺着往下滴雨呢。她用肉乎乎的小手背在擦雨水,那神情真是爱死我了!尤其让我高兴的是,长得一点不像我,真漂亮。
我刚走过去,她就伸了小手要我抱。她趴在我的耳边,奶声奶气地说:“爸爸,你怎么才来呀?”你们听听,“才来呀”,这台词多好呀!你们再听听,“爸爸”,这称呼多让一个男人觉得自己牛B啊!甚至是在梦里,我都能感觉到她小手指头的冰凉。这样的场景一次次重复,最后我自己都相信了,我肯定会有一女儿。下一次再梦见她,干脆问问她想叫什么名字,那就全齐了。惟一的麻烦是,在如此之长时间的心理训练之后,万一我老婆生的是一儿子,那可叫我情何以堪呢?
说了半天,全是不着边的话。我这是怎么了?还是把话题往回扯。魔鬼教官勇敢地和别人一起跳下了爱河,爬上了爱之舟,这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我听说他正准备领证,更是对他钦佩异常。据说,要拿到那两张红纸头,要写很多报告,请各种领导盖很多的章子,然后交很多不同名目的费用和赞助(听说去年结婚的人缴的钱已经基本上赞助给了埃塞俄比亚的希望工程了),接着就是到医院里被全身扒光,医生会连续问三次:“你确定你要结婚吗?”你必须得神情坚毅地点头,稍微有一点犹豫,就前功尽弃了。等确定你真的有这决心了,就再发一把筷子让你咬着。医生用一烧红的烙铁,在阁下的尊臀上烙上一印:“肉检通过!”身体检查完了,事情还没完,还得安排你们参加一场黄色录像观摩,说是婚前教育。那带子又掉色又跳格,姿势古老,对白没有深度,演员表情相当生硬,没有情节或者情节发展相当缓慢,比你家里的进口DVD效果差远了,让你一个劲后悔,怎么没把票倒到小学去卖了先。看黄色录像完毕,终于领到两片红纸。那办事员一把就把两张纸摔在你面门上,用手指点着你的膻中大穴,厉声喝道:“小子!保管好了!离婚的时候必须记得带回来!”就在那样阳光明媚的春日下午,你一脸幸福地拿着结婚证,手里提着配送的避孕用品——两双乳胶手套(等于20个安全套),终于完成了人生中的重大转折!你结婚了!每次想到这样的场景,我就对结婚的人充满敬佩。他们为了爱情的勇气,真是没得说的。要是我哪天被日军抓了,上老虎凳,我没招;过电,我还没招;灌辣椒水,我当是吃川菜;用美人计,我将计就计;后来美人说了一声:“菜头,那么咱们是不是结婚吧?”我翻身下床,全都招了。可以想见我对婚姻的恐惧。
至于说到我们亲爱的教官,我们在这里祝贺他结婚快乐。结婚的快乐是无所谓有也无所
谓无的,结的人多了,旁边的人也就自然昏(婚)了。以后他进了城,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也不得而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重在参与。正如李咏在“幸运52”里说的那样:“谁,都有机会!”

第四卷 第一十一章

?胖子”是一个被左翼毁掉的词。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社会都不免于物质匮乏,饥饿感充斥历史的各个时期。然而在任何历史时期从来都不缺乏胖子,这对于悲惨的世界来说,是一种相当鲜明的嘲弄。当世界嘲弄你而你却又没有任何改变的可能时,你惟一的选择就是反过来嘲弄世界。于是,胖子就成功地与贪婪、愚蠢、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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