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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打工女-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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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歌见了小贝一身的伤痕,也完全的愣在那里,她本是想对小贝兴师问罪的,因为我私藏太监衣裳的事情除了我便只有踏歌和小贝知道了。而且那一天,小贝也是撞见了我换衣服的。所以这罪魁祸首,很自然的便可以猜到是小贝了。但是没有想到此时看到的,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过了好一会儿,小贝才略略的止了哭泣,我心疼的把小贝拉到床边,让她坐下来,柔声问她:“小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贝眼泪汪汪的看了我一眼,娓娓道出了原委。
原来,自从我进了宫,小贝跟着我的那天起,便有两拨人,先后找到了小贝。第一拨人自然是杨妃,她始终记恨着我打了她的儿子,况且我又联合纤云姑娘让她在众人面前颜面尽失,所以她自然不会放过我,只想着找到机会狠狠的整我一把。而那高阳公主的动机则单纯得多,她只不过是想派人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怕我与吴王李恪走的太近而已。这两拨人极尽威逼利诱之能事,连哄带吓,都想让小贝为她们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小贝那日看到我穿了太监的衣裳,又听到踏歌说的那句我去私会男人,着实的吓了一跳。其实留意着的一举一动的人不止小贝一个,在我的小屋周围早就有杨妃的人在时时瞄着了,他们见一个太监模样的人溜了进去,便自然的把小贝揪来询问。小贝想着一个身家清白的女子穿太监的衣裳溜出去会男人总不是好事,便不敢告诉她们,但是些个蛇蝎心肠的女人们竟然连掐带打,把可怜的小贝折磨成这样。
小贝实在受不住这样的虐待,只得哭哭泣泣的说了她听到的事情。于是,便上演了今天的一幕。而小贝则是眼看着我要受韦贵妃的责罚,偷偷的溜出去向高阳公主报了信的。
我听着小贝的话,恨得咬牙切齿。
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真他NND的恶毒!这样残忍的事情她都做得出来?小贝才不过十四岁呀,这要是在现代社会,她才是一个只上了初中的孩子!杨妃这样做,是在虐待未成年儿童、摧残祖国花朵,是在犯罪呀!
难道,就为了发泄她的一己之气,就可以这样任意的欺凌别人么?难道在这皇宫里,宫女就不是人,就可以随便打随便骂随便折磨吗?
丫丫个呸的!
我气的紧紧的握紧了拳头,杨妃,杨妃,我以我充满了正义感的超级无敌小警花之名起誓,不报此仇非君子,我要让你付出同等的代价!
第一百四十三章 承诺
这一段时间里,我只耐心的等待着秋猎的来临,只盼望着高阳公主可以遵守她的约定,能够在秋猎以后求小李大叔准我回到家。
“家”的概念在爸爸去世以后,差不多都从我的脑海里消失贻尽了。但是在这样一个陌生的朝代,在这样一群对我而言本是陌生的古代人的身上,不知为什么我却感受到了清晰无比的“家”的温暖与快乐。
我一天比一天的更加思念我那个老宅子,和我的那几个可爱的亲人们了。
这几天,我也没有去吴王李恪那里做那个什么劳什子女仆了,人言可畏,我当真是怕被人瞧了去,徒增烦恼。其实想想也觉得挺可笑的,我区区一介公主的伴读,说起来跟现代社会的助教也差不多,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角色,也值得两帮人来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当真的兴师动众,实在让我觉得啼笑皆非。
想来,皇宫里是没有秘密的,一点点风声和动静恐怕一眨眼就会传之千里。我没有去到那臭屁王爷那里去,他也没有怪罪的动静。只是偶尔会到书苑的外面,如前段时间一样,摇着他那把破扇子在书苑外面转一转,似笑非笑的在窗外看我。
每到这时候,高阳公主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先是瞧瞧窗外的李恪,然后便虎视眈眈的盯着我看。我知道他们在唱什么戏,所以我干脆连理都不要理他们,只是装做看不见,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情。
那臭屁的王爷既不说话也不进屋,只是站在那里像是看风景一样的看着我,看得我两颊滚烫。想起那天他的**之吻。我地心就忍不住一阵砰砰乱跳,可是,当我再一想到高阳公主说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的时候,我的心里又泛起了一阵恶心。
反正本姑娘就要回家了,像这种货色的男人,本姑娘一点都不稀罕!
大概是看我的表现还算是乖,高阳公主慢慢的,对我也客气了起来。或许是想到我一个快要离开皇宫的人,对她也不会构成太大的威胁吧。
每天下了课。我也再不四处闲逛了。好奇心害死猫啊。我可再不想为自己再树一个敌人了。于是我下了课就匆匆地跑回自己地小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知道,我这样也不会给小贝惹麻烦。
我和踏歌把东西都整理好了,包成包袱放在柜子里。我知道皇宫里生活是何等地艰难,所以我不想小贝再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受苦。皇宫里的女人大多都很可怜,美丽的青春韶华都在寂寞与步步为营中一点一点流逝。于是我打算等到小李大叔准我回家的时候,求他准我带小贝一起走。我想,如果我厚着脸皮求他,说我和小贝产生了深厚的情谊,舍不得分开。他应该会卖我一个人情吧?
实在不行,就求纤云姑娘去向小李大叔说情,美人计在小李大叔面前应当是最好用的计策了吧?嘿嘿……
时间就在我的胡思乱想里度过,秋猎终于在我的期待里来临了。头一天晚上,高阳公主便命人送了一套衣服到我房里来,要我第二天换上这件衣服去她的宫里找她,一同前往。
这件衣服。是唐朝外出和打猎时最喜穿着地胡服。衣服的颜色居然是十分明艳的玫红。领口、前襟和袖口都装饰着黑亮的水貂皮毛,衣服上绣着精美的图案,点缀着各色耀眼的彩石,腰带很宽,恰到好处的修饰着我纤细地腰身。衬着这件衣服的,是一双镶着彩石的白色皮靴子,只在靴子两侧有黑色水貂皮毛的装饰。随着衣服送来的。还有一顶帽子。帽子与衣服相得益彰,黑色水貂毛的宽边儿。玫红色的帽顶儿,一圈儿彩石围绕着一颗黑色地珍珠,一看便知雍容与华贵。
我从来都没有穿过这种颜色地衣服,从前我在二十一世纪上学的时候,通常都是休闲毛衣牛仔裤地,像是这种女人味儿十足的颜色我从来都不去碰它。可是,眼下,当我穿上这件衣服,望着铜镜里的自己的时候,我居然被镜子里的影像震惊得说不出话。
李欣妍的肤色本就白皙,被这玫红色的衣服一衬,倒显出了十足的、令人心动的女儿态来,而黑亮的水貂皮毛紧紧贴着我的额头,又增加了几分英气,那双清亮的双眸,澄清得几乎可以映到人的心湖里去。
踏歌和小贝看着这件衣服,啧啧称赞。那踏歌更是夸张,两只大眼睛已经弯成了心形,嘴巴乐得合也合不拢,恨不能滴下口水来,围着我转来转去,一会儿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衣服,一会儿又摸摸我的帽子,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姐姐,要是我能去该多好啊!”踏歌既羡慕又遗憾的叹息着。
“踏歌……”我拉着长音,微侧着脑袋盯着她瞧。这小妮子胆大包天,什么事情她都敢做,这一回我不能带她去,我还真是担心她会擅做主张的偷偷跟去玩。
“我说说而已,说说而已。”踏歌瞧见我的脸色阴沉下去,立刻吐了吐舌头,笑嘻嘻的举起双手,一副“我很乖”的表情,让我忍俊不禁。
“我们眼看就可以回家了,你可不许给我惹事,听到没有!”我伸出手来去捏踏歌的小脸儿,“这皇宫里的事情可是比我们想像中的可怕多啦,只要稍微一点点的不留神,我们很可能就小命不保啦,你知道没有!”
我一边说着,一边捏着她的脸摇来摇去。
“我知道啦,知道啦!”踏歌一边大声呼疼,一边匆匆忙忙的从我的“魔爪”里挣脱出去,跳到一边儿不住的揉着自己的脸蛋,嘟着嘴说道,“皇宫里有多可怕,看看那天来这里的那几个死女人就知道了,我哪里还敢惹事?到时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小贝在一边儿,面带微笑的看着我们俩,突然间问道:“欣妍姐姐,你真的会求皇上带我回家吗?”
我被小贝突如其来的问题弄的微微愣了一愣,瞧着小贝那一双充满了期待的双眼,那是一双仿佛是在黑夜里前行,终于看到了希望之光一般的欣喜的目光,让我的心没有来由的一疼。
“会的,小贝!”我自信满满的看着她,重重的点了点头,“我会带你离开皇宫,不再过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郑重其事的说。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秋猎
第二天一早,高阳公主便派人来接我了。
来的人牵着一匹黑色的马,马身紧致,肌肉结实,颈子修长,浑身的皮毛黑亮无比,不带一丝杂色。它优美的身姿显示出它高贵的血统。我一看到这匹马,便被它迷住了。
这匹马倒是与我这身衣服相得益彰,我欣喜的一步跨上马去,心里却开始纳闷。
高阳公主不是一向认我为情敌,唯恐我会跟吴王李恪走到一起的吗?为什么她现在会花这样大的心思来打扮我?莫不是她又起了什么鬼主意?想要算计我不成?
可是,这份疑惑,马上就被欣喜与兴奋所取代了。
跨下的这匹黑色的马实在是一匹好马,骑在马上的感觉是相当的舒服,它跨着小步,轻轻的跳跃着,步履轻盈,一看就知道是一匹受过专门训练的良驹。
想着我要去参加一年一度的秋猎,况且还是我这个现代人所想像不到的一个盛大场面,我的心里立刻激动起来。
管他高阳公主有什么诡计呢,反正,本姑娘先玩个痛快再说。
高阳公主依旧是永远的娥黄色。她穿着一件娥黄色的胡服,水蓝色的帽沿儿,水蓝色的领口和袖口缀着金丝线绣的玫瑰花。衣服上游走着金线攒成的珍珠花儿,一朵一朵,分外的明艳。今天高阳公主并没有化往日那样浓艳的妆,只是淡施胭脂,却愈发显得面如春桃,肌肤丰莹,十分的讨喜。让我这个平日里对她不甚喜欢的人,都有些叹服她的美貌了。
她今天骑着一匹白马。与我站在一处,却显然一个有如阳光般明丽可人,一个,有如黑夜般冷艳动人。
看得出,高阳公主今天的心情很好,她居然与我谈笑起来,两个人,两匹马,一前一后。相互追逐。在这一刻。我几乎忘记了高阳公主那些讨人厌地缺点。也忘记了对她与自己哥哥**的不齿,恍惚间,仿佛我们本来就是一对好朋友,此刻正要去交游一般。
我在心里暗暗叹息,其实,如果高阳公主愿意,她应该会过得很快乐的。只是,或许真的如她所说,皇宫里,是滋生寂寞与孤独的地方。相信正因为这种孤独,才让小李大叔那些个儿女都变得如此古怪的吧?
秋猎的地方有些远,小李大叔已经先行出发了。皇上嘛,自然要摆出皇上的架子来。想是今天一早,小李大叔就得带着明晃晃的一队人马声势浩大地出发了。
不过,不跟皇上一起走,倒是让我轻松了不少。我与高阳公主快乐地策马而行。一行侍卫与几名高阳公主地贴身宫女一边喊着“公主慢点儿”。一边慌里慌张的策马紧紧的跟在我们后面。
一路上自然有士兵围出了一条通往猎场的路。所以我们就可以更加随心所欲的快马加鞭。远远的已经看到了猎场和随风飘扬的明黄色的旗帜,守在猎场的侍卫们一层接一层,把个猎场围的水泄不通。见到我们前来,这些个侍卫急忙呼拉拉地跪了一地。
高阳公主也不理他们,只是径直的骑马从这些人闪出的通道里飞奔过去。既然高阳公主不理他们,就更没有我去理他们的道理了,我自然也是快马加鞭的跑进去。
“父皇!”高阳公主一边欢天喜地的叫着。一边让马放慢了脚步。
只见小李大叔一身金灿灿的黄袍。一条巨龙张牙舞爪地在长袍上飞舞,那声势几乎长啸一声便会迎面飞跃起来。他的头发高束。戴着一顶黄金冠,几缕墨髯垂在胸前,这番打扮让小李大叔显得更加的英姿勃发,真是“帅到梆梆声”。
我的心里无限感慨,果然是一代明君,气质果然不同凡响!小李大叔往这一站,周围的人立刻便都成了陪衬,甚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也止了马,在马上对小李大叔抱拳道:“皇上!”
“哟,是欣妍哪!”小李大叔满眼都是惊艳,不禁伸出手来捻着胡须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我,连连点头,“果然是妙龄之际,青春之华,李姑娘这一身戎装,怕是要把朕都要比下去了!”
小李大叔这一番话说得我顿时满脸通红,于是我急忙害羞道:“皇上真是谬赞了,皇上乃真龙天子,欣妍哪里敢与皇上相提并论,更何况,欣妍一介小女子,又怎能与皇上攀比去了。”
我这一席话说得小李大叔和他身边的人都“哄”一下子笑开来。
我这才注意到,小李大叔地身边,是那位腆着大肚子地胖公公张公公。而在小李大叔的身后,正是好久没见地诸葛子玉。这家伙一袭藏青色长衫,腰间佩着一柄长剑,正笑意吟吟的看着我。看到他我就一阵温暖,想那小鬼踏歌说的不错,这诸葛子玉笑起来确实是更加的俊朗,比起他平素里板着那张扑克脸要帅气多了。
在小李大叔的左边骑着一匹英俊白马的,正是那个令我厌恶至极的臭屁王爷李恪。这家伙终于脱了他那千年不变的银色袍子,换上了一件白色锦衣短衫,衫上绣着一只不知名的巨兽,十分的威武有神。他的腰间系着一个红色腰带,愈发的显得他肩宽腰瘦,结实挺拨。这家伙背着弓箭和剑囊,手持他的招牌扇子,一双星目烁烁生辉,像是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一般盯着我看。
我别过脸去,根本不打算理这种无耻之徒。
见李恪的身边还有一个少年,骑着一匹灰色大马,他的身材高大,骨骼粗壮,剑眉星目,倒十分的有男子气概。
在小李大叔的右边,却赫然是未来的唐高宗李治!
这李治依然是一副弱不禁风的小受模样。他穿着一件淡青色的衫子,腰系蓝色腰带。额上戴着一个蓝色抹额,额上一枚珍珠散发着莹莹的光彩。这家伙唇红齿白,一双丹凤眼里春水莹莹,就如他额上的那枚珍珠一般温润可人。
我瞧着这李治,心里无限感慨,唉,这等模样,果然似如花似玉的大闺女一般!真是难以想像这样的男人是怎么被造物主捏合出来的,又是怎么会当上皇上的!
莫非这世界就是如此奇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在李治的旁边,便是那个上回被我揍了一顿的小王爷李明了。李明显然还记得上一回挨打的事情,所以见了我表情有些古怪。似乎是有些恼怒,又有些尴尬,可是,瞧见了我如此的冷艳动人,又有些惊艳。一时之间,一张脸变来变去的,要多古怪有多古怪。
这一行人里,除了李治看到我以后发出了一声惊奇的“咦”,其他人几个都双眼冒出心形似的盯着我看。
看着李治那一脸惊奇的神态。我心里一紧,暗叫一声“不好”。原以为我这回换了女装,李治是不会认出我来的,但是现在看他的表情,他显然是已经认出我来了!这可怎么好!
可是我现在想要逃跑也已经来不及了,当时来的时候怎么就忘记了这一点呢!早知道,就应该谎称我生了病不来的!
“这位姑娘,好生眼熟啊。”果然,李治的眼睛忒毒了,一眼就把我给认出来了。他的脸上露出好奇的神情,问我:“我们似是在哪里见过的吧?”
我立刻慌张起来,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第一百四十五章 分组
李治这样一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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