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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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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给它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是这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我从不认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员,但这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一种责任去写下这个故事。就像冯内古特说那些反战者,“我们还不如互相往脸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尝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几乎自负地认为,我是唯一一个尝到了它同时没有味觉失灵的人。我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始末,对于我来说,它起于里普科之夜,结束于温特伯恩议员之死。于是这个故事终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闻小说风格,沦为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
而人物并没有原型,我坐在打字机前,准备写出正式开头时,想起了之前我曾借住的两个地方,发生过谋杀案的大酒店和家庭经营的小旅馆,还想到了我每天早上到街头面包店里买的卡布奇诺和可颂面包,写下了一个几乎滑稽的开头:“我到美国最早的一年里,只点卡布奇诺,因为这是我唯一说得好的词,住在一家小旅馆里,店主的儿子告诉我这儿死过个名人,不是洛林旅馆*也不是大使馆酒店*,他说。”
当我去纽约州北买下那座闹鬼的农场之后,真正地成为一名隐者之后,我才发觉我将这段假期当做隐居有多荒谬。我不想写了就去酒吧里和别人喝酒聊天,他们还教我玩飞镖和纸牌。有时也和他们出海钓鱼,甚至在远海域放下笼子、深夜去收起来捕捉龙虾。我对物质没有太多追求,但在那儿都可以得到满足,我买了吸尘器使公寓保持干净,从不节制饮食,甚至会抽走私来的古巴雪茄。
在棕榈大街那儿有家加勒比海风味餐馆,店主是个波多黎各人,我经常四点左右去,总是最早的客人。他给我做烤三文鱼,配上加勒比海特色的混合酱汁,有时我们一起吃饭,聊天。他给我讲过些波多黎各人的传说。天神发觉他的儿子雅耶尔想杀了他,于是他将雅耶尔流放了四个月然后杀死、把骨头装在一个悬于天花板上的葫芦里,后来他和妻子发觉骨头都变成了鱼。“你看,我们在吃雅耶尔的骨头。”
他像是那种真的活过很久的人,有着讲不完的故事。有次我问他关于死在迈阿密的小阿尔伯特·莱特,他反问我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我说我没能在网上找到太多资料。“这当时是桩很有名的悬案,你说你在网上什么都没找到,看来我是跟不上时代了。那会儿我还在迈阿密打工,别的也不太清楚,我听说莱特把什么资料卖给了苏联人,他本来要被送去秘密审判,可是逮捕前,他就被人杀了。其实也不是个什么事,只是五六年后登月计划结束了,有个当年参与计划的科学家,叫林奇还是什么,他说莱特的那个巴比伦计划是个空头项目,并没有给他的机构提供设备,呼吁政府调查这个项目。这么一来小阿尔伯特·莱特似乎就真的是个苏联间谍了,但是他父亲可是王牌飞行员,美国精神的代表……但是谁知道呢,后来阿尔伯特·莱特也死了,林奇也没再追究下去。也许这个故事不够戏剧化吧,历史上悬案太多,也不少这一桩了。”
我听了一笑,“是啊,大家还是对登月迷局更感兴趣。”而事实上,我那时还不知道,这桩悬案对我的意义远胜于登月迷局,它不像阿波罗之夏那样是我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但它是一条线索,最终指向我公认的最佳作品。尽管这令我感到自己是个窃贼,窃取了许多人半生甚至一生的故事。
我和我曾熟识的人切断联系,同时又建立起了新的联系。那时我还没有疾世愤俗到怀疑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必要,或者说没有自我厌弃到刻意放弃与他人的交流。就算我不记得那些和我喝过酒的人的名字,我仍记得他们或悲或喜的人生故事以及豪饮后烂醉时的疯话。在我常去的那家餐馆,有位古巴裔的女服务员总能猜出我这天想吃什么——就算她猜不中我也不想扫她的兴,当我多次发觉她身上有伤、意识到那来自她酗酒成瘾的丈夫,我执意送她回家,顺便掐着她丈夫的脖子和他好好地谈了谈暴力的危害。
只是我没有怎么利用好那个露天阳台,除了在天气晴朗的温暖秋冬时日,我摊开软包长椅在阳台上睡午觉以外,再无什么值得纪念的了。但就算与之后那座农场里的花园相比,那座阳台也不显得荒芜,因为阳光和梦境已经足够多了。后来我捡了只猫,把它养在阳台上。它乖顺得不像只野猫,我第一次见它,它蹲坐在一个斜坡变得花岗岩上,它的毛色很怪,大概是一只黄斑猫和一只黑猫的后代,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去抚摸它的背部,而它只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等我用手指抚摸它的额头,它只是眨了眨眼睛。我问过附近的人,他们说并没有谁丢了猫,于是我把它抱回了自己的公寓里。我回纽约之前,把它交给了那个古巴女孩,那时她已经离了婚、还用法律保护自己免受前夫恐吓殴打。我说,“你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了,那么应该能再照顾好一只猫。”而事实上我只是不想把它带回纽约,也不忍心把它丢在路边。
她很年轻,为了移民结婚,抱着那只毛色古怪的小猫像个小女孩,用鼻子蹭它的毛。“我从来没养过猫!”小猫用爪子轻拍她的肩膀,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他很乖,我一直没有太费心照顾他。”我补充。
“噢,没关系,没关系,我喜欢他。”她抱着那只猫,像个四岁的小孩收到了最满意的圣诞礼物。她又问我它叫什么,我说我没有起名字,她说,“阿姆斯特朗怎么样?”
我说好。我没有告诉她她也把我的名字拼错了。
成书后,我停留了近一个月才离开基韦斯特,我参加了一次旧货市场,把公寓里所有东西都在那儿送给别人。我不小心把《自我之歌》也放进了书堆里,被人询问可不可以拿走时,我抱歉地说不行,这是我的圣经,我每晚睡前都要对它祈祷。
我想起我有个牛皮包裹的笔记本,放在了纽约拉奇蒙的家中。它有两英寸那么厚,高中时在一次旧货甩卖中买的,据说曾是个不知名的作家的笔记本,前几页写了些小诗,撕掉了一些,然后都是空白。我在上面抄了许多诗句段落,写了许多不着调的笔记。有些我记得,有些忘掉了。但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下过雪的冬夜里,乔舒亚和我还有一群同学挤在一间学校宿舍里,一边看棒球转播一边等着各自的可以用于买酒的伪造身份证,由一名叫费尔南·德拉克罗瓦的法裔同学来做,听说行规是一百八十块一张,他却要三百块,但连防伪膜也能装出七八分来。当时我们也在喝酒,拿一次性纸杯分享着波本威士忌,忽然门边的同学一脸紧张地锁死了宿舍门,叫我们停下。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费尔南立刻拿起他的机器,冲到窗边扔了下去,没有预想中的响声,我正好站在窗边,被费尔南请求带走他的机器。费尔南的宿舍在二楼,不算高,爬水管对于我们这群从高中时就在外游荡狂欢到深夜的人而言早已得心应手。我第一个爬了下去,乔舒亚第二个,接着我在暗中四周摸索了一下找了那台摔在灌木丛上的机器,抱起来就开始狂奔。我们紧靠在一起,因为费尔南的宿舍里暖气太足让我们此刻只穿了衬衣。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狂风呼啸的冬夜,奔跑时忍不住大笑,冰冷的空气让我胸腔发疼,我喝了太多酒,竟然渐渐地不感到寒冷了,到公寓时,我上气不接下气,心跳快得发狂。然后那本笔记本被递到乔舒亚的手上。我总是把它藏得很紧、没有给任何人看过,此刻我好像拿出了一副塔罗牌,要乔舒亚抽出一张,好预言我们的未来。乔舒亚翻到了一篇拜伦的诗,《梦》,我至今能背出第一篇,记得他写道:“我们的世界一分为二;梦有其独自的世界。”
这就像一个梦境,带着永不停息的心跳鼓点,心脏里泵出的是酒精和浓稠冻结的墨汁,我背完了那首诗,我说我爱他,我抱紧了他,他以一阵剧烈的咳嗽作答。
我几乎是怀着一种雀跃的心情驱车赶回纽约,为了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购买机票,路上长时间驾驶却不感到疲倦。我想找回那本笔记本,我想将每首诗都念一遍,这是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因为我需要一次庆祝来纪念自己的基韦斯特隐居,边喝威士忌边念诗,也许念完一首撕掉一页,等我醒来时整个客厅都是雪片般的纸张,然后再考虑其他。事情已经过去了九个月,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平静了下来,而我也足够冷静并且勇敢能够面对我的父亲。我从没有向他提起过我的理想是成为作家,那满墙的书籍和总是摆在书桌上的稿纸并没有成功地提醒他,所以这一次我会更加明确地告诉他。我付出了大量时间精力博得他的认可和喜爱,而我已经作好准备一次性失去它们。
大半年未经打扫,屋里的摆设还与我离开时一样,只是覆上了一层灰。我开了三天的车,却因为愉快的心情而脚步轻快地踏上楼梯,在二楼的卧室里找回了我的笔记本。接着我一边缓慢地走下楼梯,一边随意翻开笔记本,当我踩到一楼地面,才把视线从笔记本上移开,抬头发觉我的妹妹,凯瑟琳正站在我的面前。
“你在这儿,尼尔。”她穿着一身黑衣,金发披散在肩上,似乎是匆忙赶到此处。
“凯特。”我朝她露出一个笑容,但并不期待着同等的回应。笑容对她那张脸比起珠宝首饰更加奢侈,原本就薄的嘴唇总是抿成一条强硬的线,就像我的父亲。
“你就这么消失了九个月,尼尔,我看到你那本该死的书出版,我甚至以为那是死人写的。”
“我很好,凯特。”
“是啊,你很好!”她大步朝我走来,及膝长靴的厚鞋跟几乎要敲裂地板,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她看我的神色像极了我们的父亲,但她比我矮得太多,这使得我无法严肃地面对这幅场景,尽管我知道她有多生气。
“你怎么可以一走了之?如果我今天没有找到你,你又想躲到什么时候,一辈子?你知不知道家里对你有多失望?”
很多年来我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凯瑟琳和我的关系会如此糟糕,也许我在诸多方面不称职,但对于凯瑟琳,至少在她完全拒绝与我交流亲近之前,我认为我是个非常好的兄长。“我很抱歉,我与你们的期望不符,但这是我作出的选择。”
“你的选择!见鬼,尼尔你到底他妈的在想什么?你是继承人,你却想做梭罗!”
“是的,凯特,我还想做惠特曼!”我意识到我和她一样语气激动了起来,我立刻放缓,“你比我更适合继承父亲的事业,那不是我的事业。我不想继承他,我也没有能力做到,你还记得两年前你帮我写的那份报告吗,那时你还没开始读AP。你比我更有天赋。”
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了头,“没错,我更有天赋。但我不需要你让我。”
“我没有,就算我按照父亲的心意去做,再过几年他也会意识到你比我更好。”
“不,他不会。在他心目中你该是继承人,而我就该读个艺术史,毕业后做做慈善,二十六岁前结婚。没有人能够改变他的心意。”
“去试试,凯特。”
我本该花一个下午,甚至是一整天来开导她。我知道,我只要做出一点努力,就能打破我们之间多年的隔阂,这样愤怒的争执之后应该是我们之间难得的敞开心扉的时刻。
但我没有。那种强烈的疲倦再次抓住了我,我发觉在基维斯特的隐居时光并未能将它们消弭,只是压制在我内心的深处,任它生根发芽、茂盛茁壮。我无法面对我的家人,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成为家里的异类,出于对他们的爱,我一直按照他们的期望生活,而我又无法与自己的本性对抗。这两种情感几乎撕裂了我。
于是我轻轻地推开了凯瑟琳的手,在她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就跳上了车,继续向北远离纽约。
*洛林旅馆:马丁·路德·金于此遇刺。
*大使馆酒店:罗伯特·肯尼迪于此遇刺。
作者有话要说:
☆、07
07
直到正午时,我终于决定停止驾驶,我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同时也再无目的地支撑着我驾驶下去。我就近找了个小镇,给车加满了油,然后在一家餐馆坐了一下午,我喝了很多杯黑咖啡,他们给我的杯子里加满了冰块然后倒入并不滚烫的咖啡,冰冷使我的味觉失去了对苦味的感知。
昨天是我这一届学生的毕业典礼,我所有的同学都穿着学士服,在彼此之间、在家人之间分享着喜悦。而我在一家小镇餐馆的冷清下午,在废弃已久的社交网站上看着他们昨天拍下的照片。他们在狂喜中做出的各种滑稽表情与动作,使得我真正地露出笑容,甚至让我忍不住放声大笑。我无法否认我爱他们,在我们分享的三年中我在他们之间得到了许多,并不能用空泛的人际交往来形容。
我不能将我的身心向孤独敞开,自我的外祖母去世后,我加入了橄榄球队,我疯狂地渴望融入一个群体中,优雅的网球或高尔夫球不能向我提供一个团队的友谊,于是我不介意那些暴力的碰撞,就算我的母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担心我会得脑震荡。
可那些都结束了。我看完了乔舒亚在毕业典礼上作代表致辞的录像,我想起我是因为橄榄球奖学金而进入这所大学的,橄榄球是我最为自豪的成就,但长久以来我都不能忽视这个苦涩的事实,我有一位校友父亲,他的捐款养了这支球队近四十年。我不得不去面对自己失败的人生,但此刻我不介意它更加失败。
所以在我听到餐馆店主和他十二三岁的女儿谈论一则传闻时,关于布法罗附近的一座闹鬼的农场,二十年前就已经废弃,现在新的主人又打算出售它,当然没有人愿意去买,不管它的价格有多低。晚餐时间过去不久,餐厅里的客人少了,店主和他的女儿一边吃着新炸的薯条,一边绘声绘色地讲着闹鬼的传闻,说那农场主原本是个连环杀手,树林里埋了二十三个年轻女人,但她们的鬼魂什么都不记得了,每到夜里就在农场里游荡,一个女人把奶牛棚的灯打开,下一个关上,到了最后一个女人打开灯,没有下一个来关上了,于是奶牛开始狂躁不安,农场主就喊她们的名字,一个个喊过去直到他喊到了最后一个女人,灯才会灭掉。店主有着很强的喜剧天赋,他说得十分滑稽,听得他女儿哈哈大笑,说他们都好蠢啊。
我凑上前去问他关于农场的信息,他讲了更多的传闻。他说新主人就是他亲戚,被骗着买了那座农场。“那个地方还很偏僻,他给了我地址,我还给他写信寄过东西,不过根本不能送达。”他这么说。我问他要了地址,他以为我是什么热爱灵异冒险的年轻人,给我写了张便条。在我离开时,他的女儿对我说,“你要是活着回来,给我说说那儿的故事。”
那是两年后的事情了。我不明白我自己是不怕鬼还是不怕死。卖主一点也没有隐瞒,虽然没讲那些闹鬼传闻——也许它们只是好事者编造的,但他带我去那儿转了一圈,告诉我这里是的确死过人的。我说没关系。在签合同之前,他颇为好奇地问我,为什么想要这间农场。
“我是个作家。”我随口说道。
然后他好像安心接受了,没有半分负疚地离开了。随后我意识到我终于向自己承认了我一生的事业。整片农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走出屋子里,踩在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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