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修真之龙舞飞绫-第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断情摇摇头,要他安心,“这东西并不是修真界的,而是之前我在那森林里发现。”
  听断情这么一说,赢倾邺才想起之前在那森林里断情收集了好多奇特的植物。
  两人的短暂私语老镇长是没听到什么,但也知道两人是在讨论。说实在话,断情的提议老头子非常的心动,虽然他没听说过什么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但他也明白,如果莱姆镇有了这高产的作物,那么只要大家勤劳点,就能摆脱贫穷这顶一直盖在众人头顶的破帽子了。
  不过,那也要是真的是高产的作物才行啊。“空口无凭,两位可以给老头子看看这作物长啥样吗?”
  “当然。”断情也不矫情,他知道如果没有真凭实据,任凭他说得天花乱坠,老镇长也是不会相信的,虽然他并不是会骗人的人。
  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断翠绿的长藤递给老镇长,“这就是那作物。”
  老镇长接过长藤,仔细打量,可是越看脸就越黑,这人是在开他玩笑吗?这藤是作物,那人吃什么,吃叶子吗?摸了摸那硬邦邦的藤叶,这要煮到什么时候叶子才会烂?
  “这是作物?”老镇长的语气不大好,听着更像在兴师问罪。
  “当然!这藤条只要插到地里,就会长出这个!”断情再次从戒指里拿出一个黑乎乎的,有西瓜那么大的表面还沾了不少土的东西。
  老镇长看了看断情手里的大家伙双看了看手里的藤条,显然很难将两者联系起来,不过,主要的问题是,“这东西能吃?”这黑黑的,看着不大干净的样子,真能吃吗?不会吃了拉肚子吧?
  “当然,只要洗干净了,然后切成小块,放到锅里蒸熟就行了,镇长如果不相信不妨让大婶进来拿去试试。”搭话的变成赢倾邺了,等到断情把大家伙拿出来,赢倾邺才想起来,这东西是自己在传送阵不远处找到的,当时他还疑惑这是什么呢,结果断情很肯定的说,这东西跟地瓜差不多。他还不相信,在霁秦虽然也有地瓜,但怎么长也没这么大的块头。不过,在吃过了之后,他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长得跟西瓜一样大的地瓜的,而且味道还不错。
  老镇长狐疑地看了他们一眼,最终还是把大婶叫了进来。而他让断情两人稍等片刻,他还要去找镇上唯一的男爵商量下,毕竟这个镇子并不是他一人就能做决定的。
  断情两人则是有些惊讶,这镇上还有贵族呢,他们怎么不知道。而老镇长则是坏笑,之前男爵也曾想要见两人一面,可是邀请函却被赢倾邺随手扔了,这让老镇长嘲笑了男爵好一阵子。两人同为莱姆镇的掌权者,却并为出现什么争权夺利的事,反而共同为了莱姆镇的发展而操碎了心。

修真世界行 第一百二十三章 证明
  等镇长带着一个有着健硕身材的高大身材的约四十多岁的男人进来的时候,已经是挺久之后了。
  在所有人都坐下后,双方先自我介绍。老镇长也是到这个时候才知道两人的名字。
  “莱森·汉顿,帝国男爵。”
  “赢倾邺,四处流浪之人。”
  “赢绫。”想了下断情还是决定用赢绫这个名字。
  “赢倾邺……赢绫……两位的名字有些拗口啊。”男爵在说两人的名字时显得很困难,有点大舌头的感觉,不过还是完整的念了出来。“两位的名字里都有个赢,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这个世界的人的姓都在后面,所以男爵也猜不到这是姓。
  ……
  赢倾邺但笑不语。经此,男爵也不好再问下去。正好此时,镇长的老婆托着个大盘子走了进来,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大婶将盘子摆在四人围坐的桌子上,然后靠着镇长坐了下来,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迂腐的不平等思想,甚至还有不少地方女人比男人更强。所以这个地方的男人也不会歧视女人。
  大婶的面相很慈善,虽然因为过多的劳作而有了不少的皱纹,但从一些细节上不难看出大婶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
  “这就是那个东西?”镇长看着盘里一块一块,在黑褐色表皮里有着粉红色的肉块的东西,有些难以置信,看这东西的卖相就让人口齿生津,有种想品尝的欲望。
  “是啊,就是那大黑瓜,刚出锅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本来切下去的时候还是白色的,没想到煮出来的却变成了这么可爱的颜色。”就着外表,大婶就给取外号了。
  “好不好,也得先吃了再说。”男爵拍板决定,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只有等真正品尝过后才能做决定。
  于是一人一块……
  “你们怎么不吃?”镇长看着还是坐在那边一点动作都没有的断情两人,奇怪地道。这东西有什么不对吗?不是说能吃吗?
  不过,镇长三人的动作却是都停了下来,都用莫名的眼光看着两人。
  以赢倾邺的阅历,当然知道三人在担忧什么,本来他是不准备开动的,他之前已经吃饱了,不过,他相信如果他不先吃的话,这三人是绝对不会动口。
  刚入口有些沙,不过等细细咀嚼的时候却发现一点都不沙,反而很是细腻,而且伴随而来的是甜,是香,是酥软。这种滋味,是三人从未品尝过的。
  大婶甚至说:“这东西比饼好吃多了,就算是让我吃一辈子也不会腻!”
  断情并未动口,听到大婶的话只觉好笑,一辈子是那么容易决定的事,在你这辈子还没过完之前,谁都没有权利为这一辈子下定论。
  “嗯!没错!”镇长咽下口中的食物,搭话。不过当他看到埋头狂吃,手上拿的已经是第三块的男爵的时候,他也顾不上说话了,赶紧跟着抢。
  赢倾邺倒是吃了一块就放手了,之前他就吃过,自然不会像镇长三人那么夸张。
  等三人停下来,桌上的那一大盘已经吃完了。大家都吃撑了,连大婶也吃了五六块,更别说是习武饭量本就大的男爵了。
  等三人吃完的时候,才有心情注意赢倾邺两人,看到他们没怎么开动,反而是自己三人吃的极夸张,除了脸皮实在够厚,人实在是够木讷的男爵大人,剩下的两人脸都红了。
  “两位怎么不吃?”大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要不我再去拿点过来。”
  赢倾邺赶忙阻止他,直道:“我们吃过早饭了,所以并不怎么饿,谢谢大婶的好意了。”
  等酒足饭饱后,男爵才有时间询问其它的:“这东西是其他国家有的吗?”男爵问了个最有可能的答案。
  “不是,这东西是我们在沃特森林找到的。我们并未去过其他国家,事实上,我们一直生活在沃特森林里,也是最近才出来。”赢倾邺编了个听起来比较可靠的故事。
  “住在森林里?你们不会是精灵吧?!”镇长看了看赢倾邺觉得有点可能,可是又看了看断情,发现应该是自己弄错了。没有贬低的意思,但就断情现在这样子,却实不可能是精灵。
  “怎么可能。精灵的耳朵大家也知道,我们并没有那样的耳朵。”赢倾邺笑着否认,不过事实上他们也确实不是。“据说我们祖辈是逃难到森林里,以后就很少再出来了。”
  “啊!这样啊!”
  虽然半信半疑,但这个答案还是暂时把三人糊弄过去。
  “你说这东西是在沃特森林里的,那我们世辈生活在森林边怎么就没发现过。”男爵看着挺粗犷的,但心思却与粗犷的外表不同,很是细心。
  “因为这东西生长的森林的最中心。”赢倾邺睨了他一眼,眼里满是深意,你去过森林的最中心吗?
  饶是男爵脸皮够厚,也被赢倾邺那别有深意的一眼,看的退却了下去。
  “咳咳!”老镇长咳嗽了下,打破气氛,虽然他和男爵是朋友但男爵出丑他还是看得挺乐呵的,可是现在还有其他事情,等以后有空了再慢慢嘲笑他,“那这东西有名字了吗?”
  “没有。”
  “那着东西是两位带来的,就由两位取个名字吧。”镇长提议,男爵两人也用热切的眼光看两人。
  “我们两人不怎么会取名,还是由几位来吧。”赢倾邺推脱。
  “那……也好!”镇长其实您早就想自己取名了吧……
  “叫藤瓜怎么样?这东西不是从这藤条长出来的吗,叫藤瓜。”这是镇长。
  “什么藤瓜!那么难听,要我说叫甜瓜!你看这么甜这么好吃,叫甜瓜多能体现它的好啊!就叫甜瓜!”大婶也当仁不让,提出来的名字虽然不咋地,但也比镇长强多了。
  于是两人就为此争吵起来,连一些陈年旧事都搬了出来,让在一边听的赢倾邺几人很是无语。
  最后还是男爵看不过去了,大力拍了下桌子:“好了,都不要吵了,这东西就叫香瓜!你们俩都不要争了,让人看笑话!”虽然镇长是镇子的直辖官,但是真正算起来,这莱姆镇还是男爵的领地呢,所以严格来说,男爵是比镇长更有权力。
  于是这东西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虽然男爵起的名字也不咋地,但矮子里挑高个,还是勉强可以接受。
  镇长收了东西,当然要办事了。转头对一旁的大婶道:“去!帮我把柜子里的那个盒子拿过来。”
  剩下的人,男爵让镇长去把剩下的蒸熟的香瓜都拿出来,还说自己还没吃饱,博得了镇长一个真真正正童叟无欺的白眼,不过,他还是去拿了,因为他也还想吃……
  等大婶把盒子拿出来,那仅剩的香瓜也全部被吃光了。
  镇长把盒子打开,里面除了一卷卷的羊皮卷,还有一支羽毛笔,加上一小瓶的有着灵气,在这个世界叫魔法元素波动的墨水。
  镇长拿出一卷羊皮卷摊放在桌上,然后用羽毛笔沾着墨水在上面用人类通用的字体在上面书写。
  赢倾邺看了一下,大体是说赢倾邺两人是莱姆镇的居民的证明身份的东西。等镇长写好后,还让男爵在证明人那行签了名。等赢倾邺两人同样签了名之后,着羊皮卷上竟然突然爆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惹得众人不自觉地闭上双眼,等睁开眼的时候,羊皮卷上原本还湿湿的字迹全部变干,而且浮动在表面,这是证明受到神的见证的特征。
  “好了。”镇长将羊皮卷递给赢倾邺,让他收好,有需要再拿出来。
  同时男爵也从怀里掏出一个羊皮卷递给两人,赢倾邺不明所以,不过还是打开看了看。很快就惊讶地挑起眉。
  这是一份地契,送给两人的地契,里面包含的地不多,但也有好几亩地。
  “这是……”赢倾邺不解。
  “两位既然是咱莱姆镇的居民了,有块地也是很正常的不是吗?”男爵笑得很是狡黠,配着他那张满是络腮胡子的脸,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
  赢倾邺知道镇长和男爵是希望把两人和他们绑在同一条船上,毕竟有了这块地,他们就算真正的莱姆镇居民了,以后有什么好事当然要第一个考虑莱姆镇了,当然如果有什么坏事,莱姆镇也是要一起承担的。不得不说,这两人还真是敢赌。
  “既然如此,我俩就收下了,只是我们此次出行不知何时才能回来,这地……”赢倾邺用了回来两字让镇长和男爵两人喜笑颜开。
  “没事,这地本来就是荒地,也没什么人去拓荒,所以没关系。”男爵一高兴就把底给漏了,等他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赶紧把自己的嘴巴捂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荒地么……”赢倾邺倒是不会生气,他本来就没准备要真的在这落户生根,有地没地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既然证明拿到了,我们就告辞了。”断情不理会在场的奇怪气氛,淡漠地道。
  赢倾邺听到他的话,也站了起来,向三人告辞。
  此次拜访老镇长总算是圆满地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修真世界行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七阶魔晶
  有了证明,两人很容易就一顺畅的来到凯恩帝都莫仑落。莫仑落不愧是帝都,比起两人经过的城市繁华了好几倍,而莱姆镇更是没有可比之处。
  断情两人并没有急着融入莫仑落,而是在离最繁华的街道有些远的地方买了座房子。房子很大,单房间就有十几间,估计此前的主人是个有钱人吧,不过,也奇怪,有钱人都不会把房子建在贫民区旁边的,难道这个主人比较特立独行?是的,这房子是位于贫民区与中等居民区的交界处,所以也只用了两百个金币。这价钱根本就不贵,不说其他的,莫仑落怎么说都是一个帝国的帝都,宰相门前还七品官呢,一国的帝都怎么说都比其他同样的城市高等。当时断情随口说了句:“还好这世界没有房产商!”除了清竹,其他人皆不解,房产商是什么东西?赢倾邺还追问了断情。在得到答案的时候,很是惊讶,难以想象的感叹了句:“不比脚大的地方竟然要上万块!真是贫无立锥之地啊!”他虽然不知道万把块钱是多少,但断情解释了上万块是最底层人差不多一年的收入了。
  当然扯得有些远了。
  这次出来除了清竹,小熊猫,陆奇,墨蛟莫言,还有红亚,长庚长乐四兄弟。千夜没出来,据桃夭说她下值修炼的紧要关头。而桃夭则是她自己不想出来,赢倾邺的影卫郢自然是跟着她了,反正赢倾邺恨不得少两个人跟在他和断情身后。至于顾宝宝,他比较特殊,他是被卷轴里的分神暂时扣押住了,要过一阵子才能出来。
  不过,人虽多,但幸而房子也多,不会出现不够住的情况,而且,某人还是厚脸皮地死皮赖脸地跟断情挤在一屋子里,用的理由是他习惯了!
  人多,吃的用的自然也就多了,虽然他们都不怎么需要,但是为了掩饰,他们还是同正常人一样,这么一来钱就有些不够了。之前的钱是赢倾邺在路过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卖掉一块在沃特森林里得到的据说是五阶的比较罕见的光明魔晶得来的。虽然光明系的比较少见,但五阶也只是比大路货好点的中等品,也只卖了五百金币。而买房子花了两百,再加上其他的杂七杂八的花费,现在手里的金币也只剩还不到一百了。
  所以当前的要事就是再去卖点魔晶。不是他们不用其他的方法挣钱,而是这人生地不熟的,除了贩卖人口,还真的没有短时间可以挣到大量金币的工作。而且,他们还想开个小吃店,首先店面就不会便宜,贫民区的房价是不高,可是他们总不能把店开在贫民区吧。
  于是,刚到帝都不到十天,赢倾邺带着断情又去做拿石头换金币的活动了,没有错,在他们眼里,这魔晶真的跟石头差不多,当时要不是这东西还有一点收藏研究价值,他们根本就不会去捡。毕竟这魔晶是在魔兽的身体里,大多要经过血淋淋的解剖得到,没有兴趣的话他们根本不会去弄这些东西。不过,现在两人相当庆幸当时的一进兴起。
  本来,要出门的时候,三只小的照例吵着要跟的,墨蛟,不,现在是墨龙了,大多时间都是以本体出现,又加之他很喜欢把自己缩小,小到只有一丈长,所以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断情身上盘着条黑蛇呢。断情很是坚决地拒绝了三只的要求,不说别的,这三只长得与这个世界的主流绝对搭不上边,断情可没准备带着他们去备受瞩目,断情都不答应了,求谁都没用,所以三只最终还是被留在住处。
  “这次准备卖多少钱?”
  这城市有许多类似于出租车的马车,只要你招手就能带你到你想去的地方,当然只限于莫仑落。
  而在一辆由贫民区通向繁华街区的马车上,断情直直地坐着,却是随意地问同样坐在一旁,但看着更恣意些的赢倾邺。
  “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