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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我欲成神-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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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还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的尸尸推到一面断墙上,双手撑在两边,把不知所措的他困在自己怀里。尸尸怯生生地抬头看他,他的眼睛不大,是细细的凤眼,微微往上挑,含着眼泪的样子简直是风情万种。
  陈凌岳其实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吃货有这么强的占有欲,却完全不想碰本座。
  但他向来不是喜欢深思熟虑的人,他不愿去想为什么一个已婚直男会对一具没人尸体产生兴趣;他也不想去思考后果是什么,想要,就付出行动。
  他低下头,久久地凝视怀里的人。他鼻子又高又挺,樱桃色的嘴唇让人想狠狠地蹂躏一番,皮肤又细又白,这么近距离地观察,也没有一点瑕疵。他不再犹豫,抬起尸尸的下巴,把他按在墙上狂吻。
  咬他的嘴唇,吸他的舌头,让他在自己怀里颤抖!
  他手也不安分地伸进他的衣服,虽然冰冷的触感有些诡异,但不妨碍他享受细滑的肌肤。他很快找到尸尸胸前的两颗软粒,用指尖掐住,不断揉捏。尸尸的身体抖得像风中的树叶,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几乎站不住脚。
  “从现在起,只有我能这样抱着你,亲你!只有我能用那玩意捅你的屁股,给你快乐,知道吗?”陈凌岳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即使面对自己的老婆,他也没有产生过如此强烈的占有欲。他听到他一直述说子辛时,几乎气得发疯,他在吃醋,而且酸得很厉害。
  “可是……”尸尸被吻得头晕目眩,只能紧紧攀附着他的身体才不至于跌坐下去。
  “没有可是!”霸道地堵住他的嘴唇,狠狠地掠夺。他从来都不是温柔的男人,他要的是完全占有,是全部属于他一个人!他捏着尸尸的脸颊,强迫他张开嘴接受自己,一次次掠夺他的口腔……
  “快说,说你只要我一个人。”陈凌岳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近乎丧心病狂。
  其实在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喜欢吃货尸尸后,他偷偷幻想过别的男人。但当脑海中浮现出同性的躯体,他就觉得恶心到头晕,那种生理厌恶是装不出来的。
  他对GAY和娘娘腔的反感依然存在,却不知为什么,心里满满都是尸尸。
  这家伙在古代是个男宠,而且还长了张女人脸,还被那个子辛上过不知道多少次。按说,以他的性格,直男加上处女情结,绝对会非常排斥尸尸。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就算有这么多他相当反感的因素结合在一起,他还是无法控制地产生了向往。
  怀里的人在发抖,很恐惧的摸样,他开始后悔,不应该这样吓唬他。
  “尸尸害怕……”看着那张小脸哭得涕泪横流,皱得像个小核桃,陈凌岳心里很难过。
  “都是我不好,不该欺负你。”真不知道这家伙的眼泪为什么这么多,偏偏他一哭,自己就没办法了。陈凌岳忍不住想,这世界上的事,也许冥冥之中早就注定好了。所以他才会去挖祖坟,才会遇到尸尸,才会发生之后的故事。
  他不是个感性的人,却也忍不住想起前世今生,也许他和尸尸早在几千年前,就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
  “我真疯了。”摇摇头,因为产生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想法而感到可笑。赶紧打消那些奇怪的念头,眼前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做。
  哄好尸尸后一起去找灵石,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接着确定儿子和父母都平安,最后带着尸尸回家!这才是正确的计划路线,等一切安顿好了,他就要把这个爱哭的小吃货从头到脚吃个干干净净。
  至于霍少那,他只能说句对不起了,因为他现在根本舍不得卖掉尸尸。
  不过,他想得太天真了,先不说欠下的五百万巨款要怎么还,眼前就有巨大的危机。
  就在他们刚才吻得难分难解时,一只没有烧成灰烬的丧尸从废墟中爬出来,正跌跌撞撞朝城外走去。他们都没有发现,所以丧尸越走越远,他的胳膊掉了,但还是能摇摇晃晃地前进。但这具丧尸没有坚持多久,终于倒在小镇边缘的森林中。
  夜晚就要过去了,天空露出鱼肚白,几只乌鸦扑扑地拍着翅膀,在空中盘旋。
  这些食腐的鸟儿很快发现了大餐,紧接着一哄而上……
  没有人知道,今夜之后,世界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才有动力啊,乃们不要惜字如金嘛~


☆、被感染的乌鸦

  寻找灵石的过程比想象中的简单多了,他们在镇中发现一条地震造成的裂缝,臂上的夜石也发出荧光。于是他手脚并用地爬下去,很快在坑底找到一个不大的石头匣子。
  没有复杂的机关,也没有想象中的守护神,只有一个极其普通的石盒。盒盖上镶了一块蚕豆大小的石头,深邃的蓝色,一抠就掉下来了。这么容易就到手,反而让陈凌岳觉得很不靠谱,他把石子递给尸尸鉴定,吃货看了一眼就确定是真货。
  “是水石!”尸尸拍着手,样子很兴奋:“可以养好多大胖鱼,尸尸最爱吃鱼了。”
  “是水啊……”和兴高采烈的尸尸不一样,陈凌岳稍微有些失望,他现在最想要的是陆地,可以扩充空间面积,不用每次都挤在观星台上。他们储备的东西越来越多,那个对方就显得格外狭小,实在不方便。
  只是扩展水域的话,对他们也没什么大用,就算可以养鱼,能吃多少。
  他把小小的石头摊在手心,那东西和臂上的夜石遥相呼应,闪闪烁烁,还挺有趣。只是不知道这玩意要如何才能为他所用,他抬起眼,征询道:“这玩意要装到臂环上才能用吧,你会吗?”
  尸尸笑得特别贼,对他招手:“你把手伸过来。”
  手?虽然不解,还是把右手递给尸尸。
  只见小吃货露出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轻轻捏住他的食指,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咬下去!
  “我草,你属狗的啊!”陈凌岳负痛,顾不得什么礼义廉耻,张嘴乱骂。
  这一口咬得够狠,鲜红的血珠子汩汩而出,尸尸嘻嘻地笑着,样子特别的高兴,就差手舞足蹈了。不过他也没耽误正事,赶紧把水石放到伤口上面。接着,令人称奇的事情发生了,那石头果然是有灵性的,或者说有魔性,能吸收伤口上的血液。
  其实这场景有点渗人,灵石吸饱了血,颜色开始由蓝变红,越发深了,发光的频率也开始变慢。
  尸尸把红得发黑的小石头放进臂环的凹槽里,立刻生了根一样牢牢固定在上面。这几块灵石似乎有自己的位置,因为他没有挨个排列,而且是选择其他的凹槽。后来尸尸解释说这是因为世间万物都是相辅相成,一物克一物,一物助异一物,所以这些自然力量都有他们应有的位置和顺序。
  吃货的智商不太高,翻来覆去说了半天,陈凌岳才搞明白——每块石头都有固定的位置,不能放错,不然空间内的世界就会扭曲。
  “好了,进去看看。”尸尸拍拍他的手臂,一切就绪。
  本来以为水石带给他们的会是一个泉眼,或者是口井之类的小型供水点,没想到进入观星台后,他立刻被巨大的浪涛声震撼住了。尸尸点燃观星台四角的火柱,顺着这些亮光望去,是一望无际的水,简直是大海才有的规模。
  即使没有风,水面也起伏不定,一个浪头接着一个浪头地打过来。最神奇的是,观星台稳稳地飘在水面,既没有晃动也不会被浪涛卷起的飞沫溅湿。
  “我们养鱼吧,尸尸很喜欢吃鱼,又香又嫩。”想到美味的烤鱼蒸鱼,吃货趴在栏杆上流口水:“姒乙的七心连环就什么都有,能吃能喝还有宫殿,我好羡慕。以后等我们找齐灵石,也种好多好吃的果子,养好多肥嘟嘟的小猪做烤肉。”
  “就知道吃。”无奈地摇头,不过尸尸想养鱼,那他就一定要办到,满足这只吃货是他现在最大的目标。
  只不过这么大面积的水域要如何培育鱼苗,还真是个难题。虽然他投资过海产养殖,多少懂一点技术方面的活,但也不精通。如果放养的话,捕捞会相当麻烦,网箱又不是他一个人能操作的。回头看下正在啃零食的尸尸,心想他又是个只会吃什么都帮不上忙的家伙,看来养鱼还得从长计议,先给他弄几条尝尝鲜就是了。
  “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去找离开的路,一旦安顿下来就接你出去,好不好?”外面情况不明,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余震,他们又没有交通工具,只能靠双腿离开。
  担心尸尸无法长途跋涉,于是提了这么一个建议,谁知吃货嘴巴一瘪又要大哭,抓住他的大腿不放手。
  陈凌岳一头冷汗,忽然觉得自己的审美水平大滑坡,为什么就喜欢上这么一个低智商外加双重人格的废柴白痴吃货?最后,熬不住尸尸撒泼打滚嚎叫哭闹,他只能一路背着这家伙朝邻县走去。
  县城虽然一片狼藉,几乎全灭,出了城区,外面却似乎没受多大影响,让人很难相信发生过这么一场大地震。
  沿路走来,不但没有看到救援人员,连过往车辆行人都毫无踪迹。现在已经是上午十点过,距离地震发生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救援队赶到?想起本座尸尸关于九尾狐的说法,让陈凌岳心中生了不少阴霾。
  “你知道九尾狐吗,跟我说说吧。”拍拍背上快要睡着的尸尸,无论如何也想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九尾狐……”揉揉眼睛,尸尸想了一会才说:“你说妲己吗?”
  “妲己!?”这个名字经常出现在各种文艺作品,电影电视里,即使是文化不高的陈凌岳,也听过无数次了:“我是说是一杀死的那只九尾狐,还把她的尾巴砍下来埋在九个不同的地方,不是封神演义里的苏妲己!”
  “什么是封神演义,尸尸不知道,也没听过。”吃货摇摇头,表示不明白。这封神榜虽然讲的是灭商兴周武王伐纣的故事,却是明代作者所著,生活在商朝的尸尸,自然是不清楚的:“不过你要说九尾狐的话,就只有妲己一个了。她本来是有苏氏送给子辛的供品,因为美貌得到专宠,后来被姒乙斩首削足,化为原型是只九尾妖狐。后来姒乙怕她继续作乱,就把她的尾巴埋在九个不同的地方,好叫她法力尽失。”
  “喂,你嘴巴里一直说的子辛,该不会就是商纣王吧。”这个故事越听越熟悉,根本就是封神榜里的情节,那个什么是一难不成就是姜子牙?不过封神里的故事可都是编的,真的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还那么巧被他遇上?
  “商纣王是什么,尸尸也不知道。”出乎意料的是,吃货继续摇头,表示他依然不明白:“子辛乃帝乙之子,是大商第三十代君主。”
  看来除了妲己这个名字,其他都对不上啊,不过这情节也像得太离奇了。
  摇摇头,陈凌岳决定先把子辛的问题放一放。本座尸尸说过,每个狐冢都有一颗灵石,只要找到这些埋狐狸尾巴的位置,就能找齐全部的石头:“我再问你,妲己被杀以后怎么处置的?”
  “忘记了……”真是狗血至极的答案。
  真是个吃货,正想大发脾气,天上忽然掉下一块不知怎么形容的玩意,落在几步之外。
  那东西黑乎乎的,发着恶臭,还有黄色的脓水,让他想起那些恶心的丧尸。虽然不愿意多看一眼,但他还是找了根小棍子拨开那团烂肉,是一只乌鸦。
  “好恶心,不要看了!”尸尸躲在他身后,忍不住探出半个脑袋来发表感言。
  陈凌岳皱着眉头,抬头朝天上看,一大群乌鸦在不远处的森林上空徘徊,互相攻击。像人类小孩哭泣一样的惨叫声令人脊背发凉,那些畜生发疯一样同类相残。
  大事不妙!
  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一场大火就能解决了,从这具乌鸦尸体来看,动物也会被感染。
  这些飞行能手成了丧尸鸟,会把这种致命的传染病,不管是瘟疫也好,病毒也罢,甚至是妖毒,带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人类根本无法抵御,只要一个人被咬,立刻会传染给周围的所有人!
  得保护儿子和父母的安全,陈凌岳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家人的面孔,包括他那个混蛋前妻。就算那个女人多贱,多不要脸,他也不希望儿子没妈。
  “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他娘的噩梦,就赶紧给老子醒过来!”他几乎要崩溃,抓着自己的头发蹲下,现在发生的事情都超过他的理解能力。特别是当他发现根本无法阻止这一切,又联系不到亲人不知他们的安危时,这种无助感尤其强烈。
  “疯了,这个世界疯了,还是我疯了。”他觉得全身发软,力气好像被抽光一样,难怪沿路都没有见到活人,真的是全部被感染了吗?
  “我们快点离开吧,那些鸟好危险。”尸尸赶紧去拉陈凌岳的手,硬是把他从地上拖起来。
  “小心!”还没站稳,尸尸就猛扑过来,用身体护住他。一只感染的乌鸦发疯一样俯冲过来,因为尸尸的掩护,陈凌岳没有受伤。但那只乌鸦很快发出骇人的大叫,更多的黑色恶魔朝这边扑来……
  作者有话要说:我更得真的很慢吗???


☆、尸尸受伤

  恐怖片大师希区柯克曾经拍过一部灾难片——《群鸟》,片中看似温顺的鸟儿对人类发起凶狠的攻击,每一个镜头的触目惊心。现在,电影成了现实,一大群丧尸化的乌鸦发出怪声,铺天盖地般袭来,黑压压一片。
  吃货尸尸从来没有这么勇猛过,他压在陈凌岳身上,用身体护住他,免受乌鸦的攻击。
  但更多的黑色恶魔向这边俯冲而来,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他们只能躲进空间。这差不多跟玩游戏开外挂一样,有空间在,就不用怕这些怪物。
  “你没事吧。”进入观星台后,虽然暂时安全,但尸尸的情况好像不太对劲。他的脸色很苍白,目光呆滞地坐在地板上,用手紧紧捂住胳膊。陈凌岳心里咯噔一下,掰开他的手,一道几厘米长的血痕还在冒着血珠子,是乌鸦的尖锐的嘴壳造成的伤痕。
  “尸尸好难受。”吃货一反常态,完全失去平时里的活力,软成一团,毫无力气地靠在他胸前。
  陈凌岳抱着他,越想越后悔,早知会发生这样的事,就算他哭破喉咙,也不应该带这个笨蛋出去。他也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关键时刻居然没办法保护尸尸,还要他用柔弱的身体来掩护自己。被丧尸咬过的人也会变成丧尸,那么尸尸也难逃一劫了。
  “别怕,我去给你找医生,很快就好了。”其实心里知道医生根本帮不上忙,但他不肯放弃一丝希望。
  尸尸点点头,脸色越发苍白,他的身体在微微发抖,似乎很不舒服。陈凌岳忽然感到非常恐惧,从头到脚都变得冰冷,冷汗直流。并不是怕他变成丧尸把自己吃掉,而是担心永远失去这个可爱的吃货。他不敢想没有尸尸的日子,更不敢想必要的时候,必须亲手解决他。
  他用大量的清水帮他清洗伤口,因为没有药物,只能简单地包扎起来。然后替他盖好暖和的被子,细心地掖好被角,不断抚摸他的脸颊。
  尸尸瞪着眼睛一直看着他,似乎想说话,最后还是失去了知觉。
  他不知道变成丧尸的过程是怎样的,或者说他还有多少时间去找一位医生,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
  从百货商店洗劫来的衣服派上了用场,他里三层外三层地全副武装,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以躲避乌鸦的袭击。万分警惕地离开空间,黑色恶魔却不见了踪迹,除了地上的烂肉,再也看不到别乌鸦。
  他不敢久留,顺着公路快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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