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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我欲成神-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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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这些小男生能有多绝色,陈凌岳脑海中一下浮现出尸尸的脸,那才叫绝色!
他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得了吧,男美人我这里就有一个,那才叫倾国倾城。可惜我对纯平带把的没兴趣,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本来是句玩笑话,不过霍少似乎对倾国倾城的男美人有浓厚的兴趣,当即要求陈凌岳传几张照片过去。
“传给你,你买啊!”陈凌岳无语了。
“买,不过得是真的倾国倾城。”霍少这个人其实没什么嗜好,玩美人算是其中之一。
“五百万。”刚好欠了五百万的某人,胆战心惊地报出一个数字。虽然他知道没人会真的花五百万买一个人,心里却很期待。谁知霍少考虑了两秒,斩钉截铁地回答:“只要他值!”
如果不是熟悉这个人的脾气,知道他说一不二,陈凌岳一定以为他糊弄自己。他心脏砰砰地跳,丢下一句你等我一会,就朝后山跑去!
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尸尸还老实地坐在原地,连动都没动。
“饭呢。”眼看陈凌岳没有带吃的上来,尸尸嘴巴一瘪,又要哭了:“我要吃饭,尸尸饿了!”
哭,哭了正好!梨花带雨的表情才叫美!
无视尸尸的哭闹,一把扯掉他的上衣,惊恐的尸尸有些不知所措,脸上还挂着泪珠。陈凌岳则拿起手机啪啪啪拍了不少好照片,一股脑传给霍少。他必须感谢信号塔的普及,让他在山顶上依然有信号,因为电话那头传来了喜讯。
“这美人我要了,你给我弄来,多少钱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尸尸现在有点弱受的嫌疑,但是大家放心,这货本座状态下是相当强悍的。话说苦逼作者的背拉伤了,痛得不得了,谁有秘方能快点好啊。。。我贴了云南白药高一点用都没,半边身体僵硬,痛死了。
☆、臂环是个宝贝
得到了霍少的承诺,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把尸尸卖掉,让他头疼脑热东躲西藏的债务就能一笔还清!
陈凌岳在心里盘算着美好未来,拿到钱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欠债还清,再找个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只要肯干,不愁没有东山再起的一天,等他以后飞黄腾达了,要什么就有什么。到时候,说不定老婆也回心转意,带着儿子回来一家团聚,共享天伦。
想到这些,他不禁露出笑容,连日来的阴霾也随着霍少的电话一扫而空。他还沉醉在喜悦中,憧憬今后没有负担的人生,旁边的尸尸等了半天的饭也没吃到嘴,终于嚎啕大哭。
“饭饭,尸尸要吃饭!”真不明白这家伙的眼泪怎么跟水龙头一样,说来就来,还关不住。
“别哭了,等会就带你去吃饭,有肉有馒头,想吃多少都行。”见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陈凌岳连忙摸出纸巾给他擦鼻涕,结果尸尸用力一擤,鼻水就喷到他手上了。要是平常遇到这种事,他绝对会大发雷霆,可现在他也不在意,随便擦擦手就算了。
要知道,尸尸价值五百万,这么个宝贝疙瘩,当然得好好伺候着。
别说喷他一手鼻涕,就是一脸也行。
现在他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恨不得有个任意门一下穿越到霍少那,一手交钱,一手交尸!
“我带你去城里吃好吃的,买好衣服穿,但是你要听话,不许再哭闹了!”拉着尸尸的手准备下山,陈凌岳现在是越看他越顺眼,觉得他脸上长的都不是鼻子眼睛了,而是红灿灿的三个大字——五百万!
“尸尸喜欢吃肉!”尸尸真的很好哄,听见有吃的,立刻露出花骨朵一样的笑容,眼睛弯弯的。
虽然听见吃的会露出开心的表情,但他却不肯轻易离开古墓。他抓住陈凌岳的手臂,脚死也不动,怎么也不愿意迈步下山。最后在陈凌岳的反复追问下,才担忧地说:“要是我走了,子辛会找不到我的,你把饭带来我要在这里吃。”
听见他不肯走,陈凌岳有些着急了,只好继续哄他:“子辛不会来了,我带你去外面玩,有很多好吃的。”
尸尸摇头,固执地说:“子辛说要我在这里等他,就是几百年一千年我也会一直等他,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来接我的。”
你都等了三千多年了,还不够啊,那个什么子辛要是个普通人,估计都化成灰了!
“可你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也许他被什么事情困住了,脱不开身,又或者遇到了危险等你去救他。”强行带走尸尸也不是不行,但他势必一路哭闹,引来很多不必要的围观。于是陈凌岳开始从旁敲击,希望他心甘情愿跟自己走。
果然,在听到子辛可能遭遇危险后,尸尸立刻露出焦急的神情,十分担忧:“那,那我该怎么办!”
“跟我到城里去,我会帮你找子辛,总比留在这里守株待兔强。”见尸尸露出疑惑的表情,陈凌岳才想起他是商朝人,自然听不懂这些成语,于是换了简单易懂的说法:“如果他不来找你,我们就去找他,一定会见面的。”
尸尸大概考虑了半分钟,终于主动拖起陈凌岳的手,大步下山。
他现在只穿了件短外套,两条修长白皙的腿露在外面,连对男人毫无兴趣的某人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尸尸的皮肤真的很好,很白,但不是尸体应有的苍白,而是有血色的。他的体毛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那个地方也不像成年人那样有较深的颜色。咋一看,如同没有发育成熟的幼童一样,光溜溜的一片,一只小白鸟在中间晃来晃去。
陈凌岳不太清楚这种光滑无毛是不是受到GAY的欢迎,心中有点小小的担心,怕霍少会嫌弃他没有发育完成。
不过在他印象里面,白虎能刺激男性的□,男人是爱女人这样的。小片片里的女主角,不都一个个都刮得光溜溜的吗?只是不清楚,GAY的审美观,是不是和直男一样。
不知是因为可以吃饭,还是能找到子辛,尸尸的心情很愉快。他嘴里哼着奇怪的小调,一蹦一跳地往山下跑,两瓣白花花的小屁屁一抖一抖的。陈凌岳忽然觉得头有点晕,他居然对尸尸产生了一些难以名状的冲动。两瓣臀肉之间藏着的秘密谷地偶尔会因为他过大的动作而露出一点点,这种隐隐约约的摸样更是撩人。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大老爷们会和同性做那档子事,因为有的男的,的确是尤物。
白嫩白嫩的肉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陈凌岳觉得自己快要克制不住冲动。他喉咙发紧,咽看几口口水,恨不得将尸尸按在地上就地正法。
然后他扶住额头,深呼吸了几下,对自己产生了这种荒唐的小法感到惭愧。
看来真是离女人太久了,居然让他欲求不满到想拿男人解决的地步,太疯狂了!他决定拿到钱,先找十个八个大美女泄火,不然照现在这个状况,早晚得出事!
“尸尸,你等等。”叫住一路飞奔下山的尸尸,扯下他的头巾先围在腰间,不然那个圆滚滚的屁股真的会引人犯罪。快到山脚时,他吩咐尸尸躲在一丛灌木后等他先回去拿衣服,不然光屁屁进村,会被当神经病围观。
结果等他飞快地拿着衣服裤子跑回来时,尸尸不见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立刻四处寻找,但附近完全不见尸尸的影子。
是肚子饿得忍不住自己去找吃的了,还是跟着附近的谁跑了,又或者没什么东西吸引住离开了这里。陈凌岳一点头绪都没有,他开始大喊他的名字,并且在周围仔细寻找。眼看五百万就这么没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惶恐过,想死的心都有了。心中十分后悔,不该把尸尸一个人丢在这里。
“尸尸,别闹了!”他拨开脚下的荆棘,一边朝树林深入走去,口中不住呼唤。
“尸尸在这里。”不一会,尸尸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回来,脸上脏兮兮的。可能是摔了一跤,膝盖破了皮,伤口很脏还在流血。
他手上举着一个东西,用头巾包得好好的,得意地说:“你看我把什么找回来了。”
“叫你乖乖等着我,乱跑什么,跑丢了怎么办。”终于松了一口气,怒火也爆发了。这而且家伙又把头巾解了下来,小白鸟随着跑步的姿势欢蹦乱跳,实在让人受不了:“赶紧把衣服穿上,这么大的人还光屁屁,不知道害羞吗?”
“我把这个找……”尸尸还想说什么,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陈凌岳厌恶地看了一眼,也没伸手去接。
见他表现得很冷淡,尸尸只好收回手,乖巧地捡起地上的衣服。但他只会把裤子套上,却不知道怎么扣扣子,T恤也不会穿。陈凌岳皱着眉头,心里烦躁得很,又不能不管他,只好手把手教他怎么穿现代人的衣服。那身衣服是陈凌岳的,对尸尸来说太大,套在身上松垮垮的,露出一片雪白的颈项。
他对尸尸招手:“走吧,我们今天中午就离开,去县城。你要乖,等下见到我的亲戚不要乱说话,不然我就不帮你找子辛。”
虽然是简单的威胁,对尸尸的作用却很大,他点头如捣蒜,生怕陈凌岳不肯帮他找子辛。
他跟在后面,在狭窄的田埂间摇摇晃晃的走路,手里一直捧着他捡回来的那个东西。他几次想把东西递给陈凌岳,但对方显然对这玩意不感兴趣,甚至连看都不想看。他只好用头巾把那个东西裹起来,系上一个疙瘩,牢牢握在手里。
回了大舅家,向他们介绍尸尸:“舅,这是我城里的同事,他老家在上溪那个村,这次我们打算结伴回去,也好有个照应。”
得知外甥中午就要走,男人心里当然舍不得,但是他也知道城里人要按时上班,不然可能连工作都要丢了。考虑到还有同事专门等他一同回去,也就不强留了,只是要求陈凌岳带些农产品回去给他的父母:“你妈妈最喜欢吃自家做的腊肉香肠了,我给你准备点,你好生带回去。”
大舅去忙了,陈凌岳立刻跑到厨房,给几乎要嚎啕大哭要吃的尸尸端来饭菜。两碟咸菜,一锅稀饭,包子馒头一样拿了几个。味道虽然不算好,好歹尸尸不挑食,还是吃得很香。
四个菜肉包三个白面馒头下肚,尸尸舔着嘴唇,囔囔着还要。
陈凌岳满头冷汗,这货也太能吃了吧。好在农村人做饭总是做得很多,笼屉里还有不少馒头,锅里煮着新鲜的玉米和山药,都是当季的好东西。
尸尸捧着一个玉米棒子,跟小金花鼠一样啪啦啪啦地啃着,不一会又吃了好几个。
“咱歇一会再吃,好不。”等他伸手去拿第十一个玉米棒子时,陈凌岳终于忍不住出声阻止。倒不是怕他吃得太多把家里吃穷了,是担心他的小肚皮被活活撑破。说来也奇怪,尸尸这么瘦,吃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
尸尸手里抓着玉米,不肯松开,见陈凌岳不给他吃,眼睛里面立刻泛滥成灾。
“哎呦,别哭了别哭了,只要吃得下,尽管吃。”拿这家伙一点办法也没有,动不动就哭,真不知道霍少接受得了不。想到这里,陈凌岳又担忧起来,尸尸虽然貌美,不过脑子可能有点问题。连他也看的出尸尸的不同寻常,先不说他来历古怪,就是性格也前后不同。
如果不是智力方面有缺陷,就是多重人格。也不知道本座那个性格什么时候会蹦出来,想到他手心能喷火,陈凌岳就觉得头大。
他得想点办法,让尸尸不露出破绽,好成功卖给霍少。
中午,大舅娘做了满桌子好菜,已经吃了不少东西的尸尸又埋头大干一场。连做体力活的大舅都感叹这小伙子饭量真大,吃得陈凌岳不住在桌下踢尸尸的腿,这家伙再吃就要露馅了,哪个正常人能吃这么多!
午饭后,大舅拿出打包好的两大两小四个编织袋,里面都是一些农产品和土特产。
这么多东西,陈凌岳一开始觉得麻烦,不想带着走。但不拿走又会引起大舅的疑心,好在这些看起来很庞大的编织袋一点也不重,他一手提两个,跟没装东西似的。谢绝了亲戚们送到车站的意见,他把背包背在身上,拎着四个编织袋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轻松上路。
大舅娘几乎是目瞪口呆,用手揉揉眼睛:“老头子,东西你都装进去了?”
“都装进去了,我刚才还检查了,一样不少。大的一口袋起码四十斤,小的也有二十多斤,咱外甥力气怎么这么大!”已经走远的陈凌岳当然不知道大家对他的怪力讨论纷纷,他在寻思走远了,把这些累赘都扔掉。
也许是看他提着四个编织袋的样子很滑稽,尸尸主动要求帮他拿一个,陈凌岳顺手递给他一只小的。
“好重……”尸尸接过袋子,立刻被沉重的口袋拉向地面。
“这能有多重啊。”这货真是只会吃不会干,又把口袋提了回去。他掂量着也就三四斤吧,但是口袋里面看起来很鼓,要是装得这么满,不会只有这点重量。该不会装的棉花吧,可是棉花带回去有什么用……没走两步,其中一个编织袋的绳子就不堪重负,啪得断裂了。
“大舅也真是,买两个质量好点的不行啊。”捡起地上的口袋,他才拉开拉链检查里面的物品。
不会吧,里面装了满满的香肠和腊肉,还有不少熏制好的血豆腐。这些东西怎么可能这么轻,他又站起来,把包袱掂量在手里,能轻松地上下抛动。
“尸尸。你来提这个试试。”陈凌岳傻眼了,因为其他几个口袋里装的不是芸豆就是红薯土豆和各种农产品,重量都不轻,可拿在他手里,跟没有一样。于是他让尸尸过来试,想看看这玩意到底有多重,结果尸尸连大的那个袋子都提不起来。
“不会吧,我怎么不知道我是大力士!”回想在墓室中能轻松推开石棺的盖子,他才惊觉有些不正常。
路边有不少一米高的怪石,横七竖八地躺在田间地头,因为这些石头太重,农民们只好绕过它们在缝隙里开坑土地。陈凌岳心想,这玩意该够重了吧,他走过去,两只手抱住一块大石,结果没费多大力气就把巨石举过头顶。
“好厉害!”尸尸在旁边看得开心,啪啪地拍手,不过陈凌岳心中却惊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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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得了一身怪力,恐怕和挖坟脱不了关系,也不知道这种怪力对身体有没有坏处。但不管怎么样,现在他也没办法让时光倒流,俗话说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做都做了,只能继续向前。
“不要丢掉,尸尸有地方可以放那些东西。”又走了一段,陈凌岳起了丢东西的念头,尸尸觉得很可惜。
他摸着自己的手臂,似乎在找什么,过了一会忽然发出惨叫;“尸尸的七心连环不见了!”
什么七心连环,陈凌岳听得一头雾水,但看他摸自己的手臂,估计是在找那个臂环。他撩起衣袖问:“你是不是在找这个,抱歉,我戴上去以后就拿不下来了。等到了城里,我给你买个新的,比这个漂亮得多。”
尸尸摇摇头,疑惑地盯着陈凌岳的脸看了半天,不解地说:“这个臂环只认我和子辛做主人,外人怎么能戴上去。”
“我也不知道,戴上去就跟生了根一样,怎么都弄不下来。”生怕尸尸知道自己是盗墓贼,就不会跟他走了,于是他赶紧用力拉扯臂环,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不要再拉了,这个除非你死了,不然是拿不下来的。”尸尸连忙捂住他的手,一边拽住他的衣襟说:“戴上去就是你的了,我教你怎么用。先把东西拿好,你用手摸上面的石头,心里想进去就行。要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想出来,很方便的。”
什么进去出去的,陈凌岳虽然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但还是按照尸尸的说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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