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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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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一进门,罗薇立刻扑上来:“沈哥沈哥,快点让我拍张照片,我脆弱的心灵需要安慰啊!”
  庞峰云在一边笑:“沈哥,今天寿星最大,你让她拍两张吧,不然她已经发了半天疯了。不赔她一个帅哥,我们都吃不消啊。”
  旁边的卢纬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顶天不就一小白脸么,有什么好的!”他本人其实长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罗薇称之为煤球,因此对于罗薇拍的那些白净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于怀。
  罗薇立刻转向他,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卢纬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帅哥啊!”
  卢纬嘟哝:“说过了根本不是我删的,就是你根本没拍上。”
  罗薇嗤之以鼻:“我拍过多少张了,会连个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么删掉了!”
  卢纬叫屈:“我是干什么的,会连手机都不会用?说了没删就是没删!”
  罗薇气得挽袖子扑过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当!”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沈固微笑地看着他们——个个穷得口袋精光,却是干劲十足。跟他们在一起,时时都能感觉到青春的活力。
  房间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些汉堡鸡翅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蛋糕。这里平常用作办公室,晚上就是卢纬和庞峰云的卧室。好在面积有90多平方,足够他们摆东西。池莉莉抓了块鸡翅啃,递一块给旁边的年轻人:“小麦快吃,不用跟他们客气。沈哥,你也吃啊。这是小麦,麦乔,今天刚来,跟罗姐学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轻人,瘦瘦的长得挺秀气,看样子还有点拘谨:“你们势力壮大了啊。”
  庞峰云很高兴:“昨天谈了个挺大的广告单子,照这样发展,四个人是不够用了。”他是个很稳重的青年,今天这么高兴,想必是真谈成了个不小的单子。沈固也为他们高兴,但这事他插不上嘴,点了点头,走到旁边桌子上去看摊着的照片。罗薇得意洋洋地跟过来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麦在台东八路发现一个小店,卖的这些饰物都很有特点,店主还会冲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点的那张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冲出一个白色的树叶图案,很是生动有趣。罗薇絮絮叨叨:“这店里边有不少好看的饰品——这个链子,这个胸针,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张张地跟着看。其实对这些东西他是一窍不通的,除了从前戴的那块玉,他这辈子就再没碰过什么装饰品。
  罗薇开心地举起手:“沈哥看,这就是我在那店里买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礼物。”
  沈固刚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个虎头的形状,眼睛处有两个深色的斑点,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灯光下看起来像活的一样。罗薇得意地把手晃晃:“这可是我发现的,全店里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她本人就对这些小饰品极感兴趣,做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属虎,戴这个戒指正合适。
  沈固眼睛在满桌的照片里一扫,用手一指:“这个也带虎头吧?”那是一只手镯,从照片上看像是银的,接口处也是一个琥珀雕刻的虎头,看起来跟罗薇手上的一模一样。只不过镯子被挡在一个水晶首饰盒后面,看起来不大显眼。
  罗薇哇的一声,几乎整个人都扑到照片上去了:“我怎么没看见呀?唉呀,我要是看见肯定就买了。小麦你来看,这还有个手镯呢。”
  卢纬笑她:“就你那近视眼,能看见什么?人家沈哥是什么眼睛,人家那是狙击手的眼睛,能跟你比嘛!”
  罗薇一个劲摇头:“不对啊!这盒子我当时看见了的,挺漂亮的,差点就买了呢,就是太贵了。当时我还拿起来看的,怎么就没看见这镯子?”
  小麦小声说:“我也记得当时没这个东西。”
  卢纬不屑:“照片都摆在这了,还不承认自己眼神不好。”
  罗薇横眉立目,庞峰云眼看两人又要掐起来,赶紧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一天掐十七八遍,让沈哥笑话。罗薇,那什么,该切蛋糕了吧?”
  罗薇来得快去得也快,马上把争执抛到脑后,欢喜地扑过去切蛋糕,不忘留下一小块:“沈哥,这块给汤圆。”
  沈固好笑:“猫能吃蛋糕么?”汤圆是沈芝云近年养的一只小斑纹猫,时刻不离的宝贝,只是这次去疗养院住,人家不让带猫猫狗狗的,只好送到沈固这里来。
  池莉莉咬着蛋糕插嘴:“不是说猫能喝牛奶么,那肯定能吃奶油。”
  沈固觉得这逻辑并不太有说服力,但还是收下了。池莉莉用两个指头从书架上夹出一张名片:“万一要是吃坏了,沈哥你可以带它到这家去看看。我同学家里的狗上次得了病,跑了好几个诊所都说没法治,后来就是在这家治好的。”
  沈固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有这样的么?送蛋糕,附带送医生……这群年轻人啊……
  罗薇笑嘻嘻地用碟子端一块蛋糕过来:“沈哥快吃,不然都被他们抢光了。”
  沈固不是很喜欢这种甜腻的食品,但还是伸手去接。碟子接到手中的一瞬间,他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空气中,似乎有种味道,野兽的腥臭气——从前在野外生存训练里,他闻见过很多次。
  




34

神棍医生 。。。 
 
 
  一千五百米……两千米……三千米……四千五百米……
  沈固数到四千八百米的时候,前方奔跑的身影终于停下来,蹲在花坛边上喘得像拉风箱。沈固走过去踢踢他:“挺能跑么。怎么不继续跑了?”这小子可以,一口气跑了将近五千米,速度还挺快,居然把他拖得也有点喘了。
  小偷用哀怨的眼光看着他手里的粉红包包:“大,大哥……呼……包都给,给你了……呼……你怎么……还追……”
  沈固笑笑,把手里的包上下抛了抛:“这个啊——你从包里掏出来的东西呢?”
  小偷傻了眼,半天,骂骂咧咧从裤兜里摸出个小盒子,沈固打开来看看,是枚钻石戒指。把盒子放进包里,沈固点点头:“好了,身份证拿出来,跟我到所里走一趟。”
  小偷嘴里嘟嘟囔囔,极不情愿地伸手在裤兜里掏了掏,摸出几张东西,看了一眼,又想往回塞。沈固抬手抓住他的手:“做假证?”一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里夹了张身份证,颜色跟真正的身份证很像,但沈固一眼就看出,那底子不是长城图案,而是一片森林。哪有这么造假的,真当警察都是瞎子?
  “你——你看见了?”小偷猛地瞪大眼,满脸的不可思议!沈固掐住他的手腕不放:“假证件拿来,在哪里做的?”
  小偷用力拔自己的手:“放手!什么假证,这是——”
  沈固在他手腕上轻轻一扭,小偷嗷一声放开了手,沈固另一只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张假证拿到了手里。照片倒是本人,一张娃娃脸,就是有点哭丧着,显得有些滑稽。左边则是:
  姓名:白乐波
  “白乐波?”什么名字!哪有人叫白萝卜的?
  啪地一声轻响,假身份证在沈固手里变成了一堆碎片。沈固只看到出生那一栏似乎写了个1480年,还没等再仔细看看,卡片就碎掉了。
  这一声让两人都停了手,白萝卜呆呆地看看落在地上的碎片,再看看沈固,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你——你是——”他倒噎了口气,仿佛被人踩了尾巴似地大叫起来,“你是什么人!”
  沈固惊讶地看看地上的碎片。这什么假证,质量也太差了吧?他才碰了一下就碎了?
  两人正在相互对瞪,一辆出租车在他们身边刹车,一个拎着猫笼子的女孩子跳出来,哇哇叫起来:“就是他!就是他!警察同志,你真厉害,跑这么远都追上了!”
  沈固对她点点头:“这位同志,你看一下东西有没有缺少,然后麻烦跟我去做个笔录吧。”这女孩子就是失主,刚才穿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很是追了一段路,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派出所门口值班的老李头一看见沈固就笑:“小沈啊,又拿贼了?你跟贼有缘分吧?这个月第几个了?反扒队都没你厉害。”
  沈固笑笑。本来今天他是要带汤圆去看病的。谁知道走在路上都能遇到抢劫呢?走在旁边的女孩子很是好奇:“你是刑警队的吧?这么厉害?”
  沈固看看她:“我是片儿警。”这女孩子叫韩近月,自称在一个私人公司做会计,性格倒是开朗得很,一路上说个不停,顺带着把白萝卜骂了三千六百次,骂得他头也抬不起来。
  韩近月眨眨眼睛,终于找不到话说了。片儿警啊……就是想奉承几句,也不知该说什么了。连白萝卜也抬起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沈固,半天,骂了一句:“靠!算老子倒霉!”
  沈固把他一推:“快走!”白萝卜往前一栽,扭头大喊:“我告你虐待啊!”
  沈固眉毛一挑,刚要说话,楼梯上走下一个人来,白萝卜一眼看见他,眼珠子险些掉出来:“左……左左……”
  沈固瞧瞧这人,面生得很,但显然白萝卜是认识的,要不然不会跟见了鬼似的,结巴了半天,终于结巴出三个字:“左队长——”
  被他叫做左队长的人眉头一皱:“怎么是你?”随后对沈固点点头,“你好,是所里的吗?怎么没见过?这小子是怎么回事?”
  “他抢我的包!”韩近月抢先回答,又狠狠剜白萝卜一眼,“这么点大就出来抢,不好好教育还了得!”
  沈固有一瞬间觉得这个左队长额头上似乎垂下了三条黑线,不过马上就恢复了正常:“人交给我吧。”
  沈固看看他:“左队长认识他?”这个左队长应该不是局里的人,还是个三级警司。虽然他是在片区里上班,但隔个十天半月的就来一趟,差不多的人他都认识,却没见过这个人。
  左队长点头:“他在别的地方也偷过,不过也就是小偷小摸,没想到又跑到这来了。”
  韩近月大怒:“好啊!原来还是惯偷啊!这么小年纪,居然还转战南北呢!”
  沈固看一眼白萝卜,只见此人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大气也不敢出,看来肯定是被左队长整过,便笑笑:“行,让韩同志做个笔录。”
  笔录没花多少时间,当街抢劫,捉贼捉赃,没什么好说的。笔录做完,姓左的就拎着白萝卜走了。笔录室出门左转没几步就是拐角,两人一过拐角,沈固就听见白萝卜哇哇叫起来:“左队长,我今天真是第一次偷,那什么快餐店倒了,我这还没找着新工作——”不知道左队长做了什么,他的声音一下子低了下来,“那个人看见了我的证件!”
  沈固一下子竖起了耳朵。什么意思?不就一个假证么?这个白萝卜还特地告诉这个姓左的,难道这证还有什么蹊跷?他正想听听左健怎么回答,韩近月却突然叫起来:“啊呀,光顾着做笔录——完了完了,迟到了!沈同志,今天谢谢你啦,我得赶紧走了……”她带着一串高跟鞋清脆的响声跑了,沈固也就半点没听见姓左的后面又说了些什么。
  老李头正在收拾东西,沈固走到值班室门口,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局里来新人了?”
  老李头怔一下,随即恍然:“你看见左健了吧?不是新人,是四川那边缉毒过来的。听说是他们在那边端了个冰毒窝点,逃了几个,他带了两个人追着就过来了。这几天市局里把刑警队的都调了不少人给他,看样子事不小呢。”
  沈固心里一动,随即失笑。自己现在就一片儿警,瞎紧张什么呢?轮得着你吗?你以为还是当年在部队的时候啊?
  芙蓉路15号。沈固提着猫笼子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池莉莉说的那个地方。汤圆躺在笼子里,已经拉得有气无力了,还在乍着毛喵喵叫。
  “行了行了,别叫了。”沈固无奈地敲敲笼子,“这不是到地方了吗?”所以说,好的不灵坏的灵,汤圆吃了那块蛋糕,这几天就一直拉肚子。更奇怪的是,自从他那天晚上从502回家,汤圆就跟发了疯似的,躲他像躲鬼。只要他在家就躲在沙发底下不敢出来,他稍微一靠近就乍起毛喵喵叫。沈固只好调了个休息日,费了半天力气把汤圆逮进笼子里,提着来看病。不过看着这破旧的,马上就该拆迁的房子,他十分怀疑池莉莉所说的“干净规矩”的诊所是否存在。
  二楼有一家门口挂着个牌子:中间画一颗心,心左边是只猫,右边是只狗,虽然没有一个字,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门是虚掩着的,沈固敲了两下,没听到有人回答,就推开门走了进去。刚跨进一只脚,屋子里顿时炸响一片猫叫狗吠。沈固诧异地看着七八只笼子里的猫和狗都跟吃了药似的缩在笼子一角狂叫,不禁怀疑:这是宠物诊所?猫狗精神病院才对吧?
  这一片喧哗终于惊出个人来,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睡眼惺松地从里屋跑出来:“这怎么回事?这位先生你——”沈固皱皱眉,抬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携带任何刺激性的物质。两人正在一片混乱中对眼,门外又进来个人:“小来,这怎么回事?”
  被叫做小来的年轻人像见了救星似的扑上去:“乐岑哥,你看……”
  来人眼睛在沈固身上一扫,马上放下手里的东西:“把那块帘子拉起来,笼子都放到帘子后面去。”小来如奉纶音,飞奔回里屋捧出一块淡蓝色的窗帘布,在屋子一角拉开,把所有的猫狗都搬到帘子后面,果然吠叫之声立刻平息了下来。来人这才转向沈固:“这位先生是——带猫来看病的吗?”
  沈固皱皱眉。池莉莉给他的那张名片上印的名字是钟乐岑,刚才小来管他叫乐岑哥,想必就是正主了:“钟先生这里的宠物都这么兴奋么?”
  钟乐岑托一托有点下滑的眼镜:“不,它们只是比较畏惧你。”
  胡扯!沈固暗暗在心里反驳。他也训过军犬,怎么就没见有这种反应?钟乐岑显然看出了他有不豫之色,微微一笑,伸手来接汤圆:“是这只猫吗?让我看看。”
  沈固把笼子递给他。钟乐岑打开笼门,从里面把汤圆抱了出来。沈固不太情愿地看到,汤圆在他手里十分温顺,甚至还用头去蹭钟乐岑的手心,一副讨好的模样。钟乐岑轻声哄着,把它放到台子上开始检查。他有一双白净的手,十指细长,指甲修得很整齐,动作十分灵活。看年纪他似乎比小来大不了几岁,五官没什么特点,眼角倒是有一颗很鲜艳的红痣,不过被他脸上戴着的银色细边眼镜挡住了,并不怎么招眼。沈固从旁边看过去,那副眼镜的镜片并不内凹,应该是副平光镜,也就是说,他根本不近视。镜框上刻着一圈很细的花纹,也是银色的,如果不是阳光斜照上去,很难发现。沈固运足目力看过去,觉得那不像是普通的花纹,倒像是一排什么符号,但太细了,他又不能凑到别人脸上去,因此没法确定。
  钟乐岑似乎感觉到沈固的目光,转过脸来看他一眼,但沈固已经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眼睛,去看房间里的其他摆设。这屋子很干净。猫和狗身上都会有味道,但这屋子虽然不大,又聚集了七八只猫狗,这种气味却并不浓郁。陈设很简单,主要就是个检查台,墙边放着个柜子,从玻璃柜面里摆着几排药品和针筒。沈固的目光最后落到那块帘子上。布料很普通,就是那种最便宜的人造棉,淡蓝色,但是沈固仔细看看,可以分辨出那帘子上用同样颜色的线绣了一圈花边,纹路也很是古怪,看不出是什么花样。线很细,要不是沈固视力好,还真难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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