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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世界之生存日记-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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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挣脱铁链到现在离开市政府大楼踏上前往沃尔玛超市的路途,总共花费了我四十几分钟的时间。这四十几分钟,早就已经把我给累的苦不堪言,浑身乏力。
现在还能拖着身子走,是因为我知道不能在这里倒下去,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好好的休息几天,再把自己的身体给养好。
唯一可以让我养身子并且不被发现的地方,只有市政府西面四百米处的沃尔玛超市,里面有吃的有喝的,足够我活下去。
从后门出来后,向着西边走了近一百米的距离穿过润丰步行街,然后沿着南北向的润丰步行街向着南边走去,到了那边差不多就已经靠近沃尔玛超市了。
雨水浸透了浑身上下,好冷好冷。
走到一半的时候,因为冷的浑身发抖,我被路上的尸体一绊跪倒在地上,我感觉自己已经撑不下去,恐怕没法走到沃尔玛超市。
眼中很模糊,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抬头看向前方的路。
“老子好不容易从里面跑出来了,不能在这里就倒下,必须进沃尔玛超市,必须去!”心里呐喊着,咬着牙从地上站起身来。
天上落下来的雨水仿佛是一颗颗子弹,打在身上疼的不像话。我甩了甩脑袋,眼前的模糊渐渐清晰起来,变成了一大片血红色,仿佛整个世界都浸染在了血液当中,诡异不已。
我没有丝毫的害怕,浑身上下仿佛充满了力气,原本打颤的双腿渐渐笔直,开始向着前方迈出。
我知道自己已经累的出现了幻觉,但是这幻觉的出现,让我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
我的眼中,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血红。
天上落下的雨水变成了红色,犹如血液般粘稠,啪啪的打在地上溅起一阵阵涟漪。不一会儿,我的双脚就浸在了满是血液的地面上。鼻腔当中充斥着令人作恶的血腥味,浓郁的让人头晕。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视线当中所看到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红色,就像是凤高外墙上油漆的颜色,就像是五号宿舍楼废墟当中的血色。
感觉已经靠近了沃尔玛超市,但眼中的一切越来越红,渐渐的已经分不清周围的建筑,眼中除了红色还是红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我有种感觉,是不是自己已经瞎了?所以已经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后来,在我昏迷前,我忘记了所有的事情。
……
翌日清晨,楚扬一如既往的七点半醒过来,从床上起来后,站到窗口看着大楼前方的市政府广场。
他很想不明白林珑和那群活着的人为什么要生活在见不到太阳暗无天日的防空洞里面,如今市政府广场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丧尸存在,让防空洞里的人出来生活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也不知道这林珑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还这么让他们生活在防空洞里面。
他虽然看不惯,但也懒得去管,那些人的死活,说白了跟他没关系。在他看来自己可是神,因为他不怕丧尸,可以自由的穿梭在丧尸的中间,这不是神是什么?
楚扬一直坚信一件事情,自己乃是上天选中的人。
吃过士兵为自己准备好的早饭,拿上自己那把不知道已经杀了多少人的匕首,向着四楼走下去。
他住在四楼的房间当中,原本那房间是一间休息室,楚扬看着不错就索性住在了里面。
三楼的房间就是关押犯人的房间。
他来到门口的时候打了个哈欠,看到守门的士兵摇摇欲睡,便是挥了挥手让他下去休息。反正在他想来我肯定一直在这房间里面,被铁链绑着,不会逃出来。
他拿出钥匙,插进钥匙孔里面,一扭,防盗门打开了。
而后他便是听到了一声诡异的声音。
“嗷——”丧尸的叫吼从房间里面传来。
楚扬开门后,看到门后院子蹒跚的丧尸,瞪圆了眼睛。他向着丧尸身后的铁链看去,发现铁链已经空了,整个房间里面没有徐乐的身影,只有这头浑身上下被扒的只剩下内裤的丧尸还有已经死去的陈凌锋。
丧尸对楚扬一点感觉都没有,好像压根就没感觉到有一个活人站在自己身前,嘴里只是不断的嘶吼,也不上去抓他要他。
楚扬在门口愣了一分钟,才推开身前的丧尸冲进去,看了看窗户外面,没有任何人影,而后在房内吼道:“人呢!徐乐他人呢!”
……
第二天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头疼欲裂,眼睛酸涩的睁不开来。
我摸了摸周围,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两条厚厚的毯子,至于身上的湿衣服,好像被我脱下来丢到了一边。
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记得昨天晚上从市政府大楼当中逃出来以后,在雨中出现了幻觉,眼前全都是红色,然后我就没有了任何的知觉。
我努力的睁开酸涩的眼睛,一丝明亮的光芒闪现在眼前,我用手遮在脸前,挡住这道刺眼的光芒。等到眼睛完全适应周围的光芒以后,我才把手从眼前拿下来,看到了自己身处的地方。
一间不大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面很干净,没有丧尸也没有死尸,更没有其他人。有着一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仔细一看,外面哗啦啦依旧在下着雨,不过已经不是黑夜,而是白天。看来我是睡了一个晚上。
白色的墙壁上面有着一个挂钟,上面的时间是2014年9月23日上午9点30分。
这是一个电子钟,所以上面的时间显示的很清楚。
在知道了自己已经安全以后,我心里就出现了一个疑问:“昨天晚上我逃出来以后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想了想,一时间头疼欲裂,为此,我只能放弃思考,接受现在的情况。
深深的喘了几口气,头疼缓解许多,看到办公室的桌子上面有着半瓶水,还有着一个手电筒。我拿过水猛地灌了几口,半瓶水很快告罄。
神情已经彻底清醒过来,胸膛上长达三十多厘米的伤口依旧在隐隐作痛,但我忍得住,左手上原本包裹着的破衣服变成了一层纱布,看到后我不禁皱眉,难不成是有人救了我?
可是看着这办公室里的情况,应该没有其他人才对。
懒得去想太多,免得头又疼起来。
“我现在在一间办公室里,这办公室又是那幢楼里的办公室?”我活动活动双腿,走到座椅上坐下,看着办公桌子上的陈设,上面放着一本落着灰尘的日历,日历的封面上写着“沃尔玛超市”五个红色的大字,下面则是一行英文。
“难道我在沃尔玛超市里面?”
我不禁疑惑一声。
“出去看看?”
坐在椅子上休息半晌,裹着毛毯,从地上捡起冲锋枪,打开了办公室的门,门外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我皱了皱眉,为了防止意外,我回到办公室当中把桌子上的手电筒给拿上。
办公室的门外似乎是一条不长的长廊,走过去不到五米,边上就出现一扇门,门上面的牌子是“安全出口”。我没有打开,而是继续往前走去,又走了差不多五米左右,手电筒照到一扇半掩着的绿色大门。
我小心翼翼的推开绿色大门,手中的冲锋枪已经上膛,如果手电筒照到任何异常的情况,我就会开枪。
不过很幸运,绿色大门的外面没有任何的异常情况,手电筒找到的范围内,是一排排的货架,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商品和用品。
我怔怔的站在门口,嘴里呢喃一声:“看来我是真的在沃尔玛超市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又是怎么莫名其妙的找到了那间安全的办公室,但是至少我现在还活着,没有任何事情的活着。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好好休息,把重伤的身体给养好,这样才能够去复仇。
放下冲锋枪,看着黑暗的没有任何灯光的超市,微笑道:“也不知道楚扬早上去房间看到我不在,会是什么表情?”
。。。
。。。
第二百一十二章 头七三更全到
第二百一十二章头七
人去世七天后,魂魄会于头七回家。
……
在确定了沃尔玛超市当中没有任何危险后,我拿着手电筒肆无忌惮的在空无一人的广袤超市当中逛来逛去,推着购物车拿了不少吃的用的穿的,约莫半个小时后我才回到原先出来的办公室里面。
在黑暗中穿梭了近半个小时,回到有着窗户的办公室,光芒照在脸上,很舒服。
虽然外面还下着雨,但至少我已经恢复了自由身。
把左手上裹着的纱布掀开来,接着窗外的光芒看清楚了手背上的伤口,原本以为会溃烂,不过看样子已经全都结痂了,然后还有着钻心的刺痛,但只要结痂,就能一天一天的好起来。
重新给左手裹上从超市中找来的纱布,心里放心了许多。随后便是掀开裹在身上的毛毯,借着镜子看清楚了斜在胸口长达三十多厘米的伤口!伤口有些地方开裂着,似乎有些发炎,但更多的地方已经结痂。
我吃了两粒消炎药,然后在发炎的地方上了点药膏,用纱布贴着,以免感染。
伤口的其他地方,周围都一些泛红,看样子是在愈合当中。我深深喘着气,胸口的疼痛比左手上的强烈许多,但可见尤怜,伤口正逐渐好起来。
处理完身上的伤口,穿上从超市里面搜罗来的汗衫,运动裤,还有卫衣外套,全身都是黑色。在逛的时候,我故意选了黑色的衣服。
站在窗口,瞧着外面稀里哗啦的大雨,双手伸到脑后,戴上了卫衣的黑色帽子。
“林珑,楚扬,你们等着,很快,我就会回去找你们。我要杀光你们所有人……”
就这样,我开始在沃尔玛超市当中养伤。
……
原本超市当中一直没有人来,直到第三天,也就是9月25日的上午,超市里来了十几个补给的人。
这个时候我正在超市当中准备明后两天的食品用品,还有离开这里的准备。我打算再过两天,差不多在27号左右离开沃尔玛超市,回凤高去。为什么要回去?因为28号是头七,我必须提前回去准备。
看到他们后我低声惊呼:“市政府广场的人来这里补给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们来沃尔玛超市补给,第一次是和大胡子,是跟着他来找他老婆的,结果遇到了市政府广场的人来这里进行补给。
补给的一行人总共有十几个,加上保护的士兵就有二十多个。
在看到他们进来时摇晃的手电筒光芒后,我就识趣的关掉手里拿着的两个手电,把购物车轻手轻脚的推进了墙边货架的空隙当中,以免让他们给发现。而我自己则是压低身形躲在男装区的试衣间里面。
透过试衣间的缝隙,看到外面十几道手电筒光芒的闪耀,有男人有女人,他们说说笑笑,似乎很开心。不一会儿便是有一男一女进了男装区,说着关于市政府广场的话。
他们两个似乎是情侣,说话的声音虽然小,但我的耳朵没什么问题,再加上这超市当中本就安静的可怕,所以声音很清楚的传进了我的耳朵里面。
“小贝,你说林珑他说的是真的吗?我们半个月后就可以从防空洞出来搬到外面来住了?”一个女孩的声音说道。
被叫做小贝的男生嗯了声说:“肯定啊,林珑是什么人,人家牛逼着呢,他们说能搬到外面来住,那就肯定能搬到外面来住。你想想看,这快一年的时间里,要不是林珑带领着军队和警察保护着我们,我们不早死了。”
听到林珑的名字,我双拳紧握。
女孩点点头说道:“是哦,林珑还真是够厉害的。不过你听说没有啊,他前几天好像去把住在凤高里的人都给杀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小贝说道:“管他是不是真的,这些又不关我们的事情,只要咱们好好的活着就可以了,外面杀丧尸的事情,就让他们那些警察和军队去干就成了。”
我蹙眉,我算是明白林珑为什么把这群幸存者关在防空当中不让他们出来了,一来可以稳定他自己的地位,二来还能够对这群幸存者洗脑,让这群幸存者绝对相信他,忠诚他。
就算外面发生了再惊天动地的事情,在防空洞里生活的人始终觉得林珑在保护着他们。
女孩说道:“小贝,你不是要拿衣服吗,快点吧,那些士兵说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快点挑件好看点的换上,然后等下陪我去挑衣服,快快快。”
后面的话我也懒得去听,无非就是换衣服的尺寸,到最后两个人实在是太磨蹭,引来了士兵的呵斥,最后这对小情侣只能悻悻的去超市的货架上补给。
直到一个小时以后,来补给的人补给齐全,该拿的东西都已经拿去,随着手电筒光芒在超市中的消失,我呼出一口长长的浊气,重新打开手里的手电,从试衣间当中走出来,拉出在藏在货架空隙中的购物车,继续我的准备之旅。
……
又过了两天,到了9月27日下午一点左右,我打算离开沃尔玛超市。
经过这几天的修养,虽然胸膛三十多厘米长的伤口还没有痊愈,但身体状况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至少不会像当几天前刚刚从市政府大楼那样走几步就喘了。
这几天除了养伤以外,还准备了一些路上需要的东西,比如说水和食物,还有几件厚实的外套和雨伞,一面遇到天气变化。除了这些,我还揣上了几把稍长的菜刀,用来防身和杀丧尸。
最后就只剩下冲锋枪和两个弹夹,这是当初从那个守门士兵的衣服上搜刮下来的。
这些东西准备好以后,我就背上背包,拿上冲锋枪和菜刀,从沃尔玛超市的员工通道离开,来到了外面的世界。
看着许久不见的太阳,说道:“出发!”
沃尔玛超市的周围没有多少丧尸的存在,为了节省体力我都尽量绕开这些靠过来的丧尸,它们在我身后追着追着,发现追不到就不追了,转向其他目标。
就这样,我一路跋涉,向着北面一直走一直走,不知道花了多少个小时,途中不知歇息了多少次,终于在太阳西斜快要落山之前,来到了环城北路。
如今的环城北路不再是以前的模样了。
“这丧尸,还真他妈的多。”
自从那群被铁链绑着的丧尸被松开后,整个凤高和前面的环城北路上都布满了杀不完的丧尸,他们嘶吼着,猖狂着,仿佛这里的一切都已经被他们占领了一样。我站在十字路口,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丧尸,脚步顿了顿,便是向前走去。
我手中拿着两把菜刀,一路过去,凡是靠近的丧尸都被我拿菜刀刺穿了脑袋。手中的猜到是尖形的菜刀,不像是一般用的长方形菜刀。
一路过去,虽说杀了不少挡路的丧尸,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前方所有的丧尸都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开始聚集起来向着我走来,。到此我不免停下脚步,收起两把菜刀,端起挂在胸前的冲锋前。
“都他妈给老子去死!”
言罢,我就扣动扳机。
这把自动式的冲锋步枪一下子打出十多发的子弹,我没有浪费也不敢浪费,每一枪都能杀死一头丧尸。没多久,一个弹夹就已经被我用光,可是环城北路上向着我走来的丧尸却是越来越多。
我不是一个鲁莽的人,也没有那么傻想要冲过眼前的丧尸群,这么多上百的丧尸,过去就是死路一条。
我的想法,是把它们引开,然后绕路回到凤高里面。
很庆幸的是,我成功了。
眼前的这一大群丧尸成功的跟着我开始离开凤高,远望过去,我看到凤高的门口也有着不少丧尸正在走出来。我微笑着换了弹夹,然后向着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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