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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主义嗔-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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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知为何,一瞧见这类爱情的高调,我除了条件反射的很快陪着掉几滴眼泪,之后很快疑问和虚伪感便涌了上来,接着“软弱”一词又立即蹦出来。
这类爱情在我眼里是经不起分析和推敲的,同时也决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两个人明明相爱却因为各种现实矛盾不能走到一块,这除了说明他们的爱情还不够强烈,没有其他的原因,其他仅是借口罢了。既然不能强烈到一块,干吗在分开之后还彼此相望相牵挂的,累不累呀?分都分开了,还二人共同得对后半辈子的脑细胞负责任,这不是个性软弱的表现是什么?
爱情从来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般坚强和有韧性,可以经得住反复的调试、等待、磨练。它倒像个十分脆弱、易碎的玻璃瓷器,是需要双方共同珍视、小心维系的“宝贝儿”,它是由两个人内心里最为纤细的一部分彼此牵连着的,是根本经不起大力地锤炼,小火的慢慢灼烧。甚至也经不起外界一丝的阻碍发生,我相信经过各种阻碍、压力之后的爱情,一定是变了质的爱情,而非是当初最为纯正的爱的心灵。变了质的爱情如同嚼蜡,待在一起毫无疑义,只是满足了彼此的占有欲而已。
令人失望的是,这样简单的道理很多恋爱中的人不愿去明白,除了自然不可抗拒的外界阻碍外,还彼此时常人为地制造一些痛苦折磨对方和自己,直到把那柔软的心脏与爱的纤细神经磨出厚厚的茧为止,结了茧的爱人还继续纠缠在一起,除了冷漠的距离就是加剧的痛苦。
有时候,一旦碰到这种对方想要考验我们之间的爱情耐心时,要是我一般喜欢的男人,我很快便转头离去,懒得费这功夫磨洋工。
对爱不懂珍惜,拉着长线放风筝、吊着胃口玩控制,一想到这种极不真诚的纠缠就开始倒胃口。可假如对方是一个我非常喜欢和爱上了的男人,我便感到痛苦万分,倒不是因为我将要失去他而感到痛苦和遗憾,我遗憾的是这个我深爱着的男人正在慢慢地失去我,我替他不懂得珍惜爱情而难过。
看着自己正慢慢离他而去,我无限的伤感。
虹影 X意识
虹影,一九六二年生于重庆。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上海复旦大学读书。代表作有:《K》《女子有行》《饥饿的女儿》《伦敦,危险的幽会》等。编著有《海外中国女作家小说精选》《海外中国女作家散文精选》《以诗论诗》《中国女作家异域生活小说选》《墓床》等。曾获英国华人诗歌一等奖,中国台湾联合报短篇小说奖、新诗奖。两部长篇小说被译成多种文学在英美德法意等国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饥饿的女儿》获中国台湾1997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现居伦敦、北京。
虹影的随笔和她的小说一样在微观和思想上皆具高度,充满着强烈的故事感和女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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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木履过SOHO(1)
这几天英国一足球队长的丑闻弄得大街小巷纷纷扬扬。此队长每年七十八万英镑的高薪,已婚,却骗一脱衣舞娘和一幼儿园护士,说自己尚是单身,郑重地向她们求婚,与她们同时有染,弄出丑闻。
英国小报专门报道名人这种新闻,高价收买,《太阳报》每天发行三百五十万份,是严肃报纸的十倍、几十倍。有关女人把“真相”卖给报纸,可获大利,称为“吻过就说”(kiss and tell)。足球明星出了这种事,大小报都以全版篇幅报道评论。
名人有无隐私权?有两种看法:名人既为名人,受公众注意,他就失去了这权利;二,名人也是人,应该享受与普通人相同的权利,当然有隐私权。
正好有一个从国内到伦敦来的出版社朋友P,他对隐私权没有兴趣,却拿着报纸,不还我。第二次我们约在城中心见面,他看了两天伦敦,觉得伦敦桥、大本钟和西敏寺诗人墓,还没有故宫、长城和十三陵有意思。这儿的景致仿佛与他沉重的历史感沾不上边,而站在山海关,马上就感觉那马队汹涌而来。他说得振振有词。我看看表,到了晚上吃饭时间。他建议找家中国餐馆吃饭。
主随客便,我笑了,说没问题。不过你第一次到英国,不想尝尝英国菜?
他不以为是地说,不就是炸鱼和薯条,最多加一盘色拉。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难吃的东西。真不知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你看你还穿木履,咱们中国的吧?
是啊,真正的中国手工鞋。我还是笑着说:将就活。我这人粗得很。吃什么都一样。
不一会我们就顺路穿过国家画廊,到了位于SOHO的中国城。街不宽,小巷走一辆车就满了,酒吧和咖啡馆包括时装店一个接一个。本来P很累,突然精神一振,一条小巷子走完又走下一条,也不提吃中国饭了。我开始没有明白,待他急不可耐地让我快一点时,才注意店名,原来是脱衣舞厅。SOHO的这类场所包括同性恋PUB都是较隐晦的,起码不像巴黎那么红灯高照,Se情服务大张旗鼓。再说P可是有名的好丈夫学者型男人,我有点意外。我想走开,但他让我陪他,于是我们继续往前走。
他朝一个窗孔里看,有侍者出来热情招呼他进去。他很紧张,将他的挎包扔给我,就跟着侍者进PUB去了。包太沉,我没有接住,却掉出一些地图,还有报纸,我拾起来一看,是我前两天给他的报纸,我还未细看。为打发时间,我便站在街边看起来。
那位桃色足球明星举着球的彩色照片极醒目,当然不如贝克·汉姆那么英俊,不过也看得过去。有关报道不仅是整版,还有第二版,竟然是他的脱衣舞情人的玉照:金发披在身后,身姿绝色,下半身未穿任何东西,脚蹬一双特高的黑跟皮鞋,正在台上,手握钢管,妩媚地朝我们一笑,不迷死人不罢休。
正在看时,P出现我面前。这么快?我问。
他说,本来也不想看。他停了停才说,能否别跟我妻子说?
原来他担心这个。我说没问题。
于是P第二次进去了。我一等他不来二等他还是不来,肚子饿了,就到街对面的一个咖啡馆坐下,要了一杯冰咖啡和一份甜点。
终于等到他出来。他也叫了一份甜点,一边喝咖啡,一边连连地说带劲带劲。那女人跳到近时,就到我膝盖前。有一段舞台延伸,跟时装表演差不多的,但是感觉完全不同!
P就这点好,喜欢说,不像其他人什么心里都藏着,故意神神秘秘。有一次在蒙特列,记得和几个国内来开会的朋友一起要住旅馆,叫了一辆出租,路过那儿的红灯区,其中一人就要出租车停下。当然不让下,因为他又不懂英语也不懂法语,一个朋友也没有,弄丢了怎么办。他急得用中文大骂,娘希皮,咱到这儿就是要看稀罕!
我先生八十年代刚开始就留学,赶上西方世界的“性解放浪潮”最后一轮。我先生向我说过,在艾滋病流行前,那些嬉皮士的放纵,当时他在伯克利加大读博士。亲眼看见那最后一批嬉皮士衣服怪怪,留胡子,披长头,夜宿帐篷,男女相拥抽大麻。他看到过的女人身体太多,以至于他拍女人照都很得要领,线条轮廓都是一般男人不会捉住的,知道什么样的女子应该以什么样的角度,尤其是眼睛都拍得湿湿的,亮亮的,含着春水似的。这也是我有很多好看照片的原因,自然得归于他在这一时期的体验。
那时从中国来美国的人,别说那好奇心,那种想到文化冲击“洗礼”的人,可以想到是怎样的心情。一些文化人代表团,包括作家代表团,总是悄悄对他提出要求,要他带他们到那种特殊场所去。一问,他们是指那些描写性解放的书里说过的事。我先生只能告诉他们,那是私人PARTY,不是买门票就能进入的脱衣舞场,而且必须一对对才能进去。他的解释引起国内来客的不满,弄得他很烦。
中国还没有这类东西,那时国外的时装杂志,如Vogue,有人带回国内,在海关查到会被没收。
P很羡慕我的先生赶上了性革命的末班车,他说舞厅里那样的女人才是女人,真美!他眼睛和声音似乎还在过刚才那顿洋荤的瘾。
于是我说,是美。我指着街对面另一家门面,说,你看那一家。那是脱衣舞男,供女人看的。
穿木履过SOHO(2)
P听了十分吃惊,两眼圆瞪,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你看,女客在进出,跟你一样兴奋。
P说,这太荒唐了,这资本主义社会太荒唐。
我看了他一眼,换了一种口气说,如果你妻子也去看男脱衣舞,你会怎么样?
那我就打断她的脚。他说着,叹了口气,那就只有一条路:离婚。
我说,这太不公平,而且刚才你还在感叹“红磨房”里的女人漂亮。
P说,那就怎么样?不管到什么时代,男人和女人都不一样。我们去一家中国餐馆吧,我请客,谢你让我满足了这一生的心愿,看了梦想的东西。他站了起来,拉开咖啡馆的大门,如一位绅士一样。
待我走出门,他说,我吃中国菜,娶中国女人,做中国绅士。有点性幻想,就此而已,对生活很满足。
我爱你的伟大(1)
“骄傲”在中文里是个贬义词,英文的Pride是中性的,以前中国古人也视为中性,可以“骄”阳似火,也可以天之“骄”子,可以“傲”慢无礼,也可以“傲”视群雄。因此,我恳求全中国人共同决议把“骄傲”一词改成中性。
我的请求不会有用,不过从上面正反例子,已经看出,骄傲多半与男人有关。阳刚之气,雄起之势,皆是从两性关系转化来的绝妙好词,比如公鸡,公鱼,公鸟,甚至公猪,公蚂蚁,都是一派天生优越,不可一世。
坏事几乎都躲在好词后面:男人,表面再绅士的男人,都得用骄傲作为心理伟哥,男女关系完全是一种心理关系,而不是生理关系。女人对付男人,只能玩弄诡计,当两面派:女人勾住男人,就得培植男人的骄傲;女人拒绝男人,百试百灵的妙方就是推翻男人的骄傲。
有好几天我的私人电话清晨被一个男人侵扰,他的声音应该说非常酷:宝贝,想和我Zuo爱吗?总是这么一句。这样的事对我不新鲜,但在中国对我来说还是少见,当时我身边有爱我的人,他看着我满脸惊异,要接过电话,我摇摇头。我最不肯“伤人”。可一周下来电话依旧,我认为这人做人太过了,于是再次响起那个男人的声音时,我只是说“你太次了。”
这次轮到对方搁下电话。
次的是什么?当然要具体化,要让对方明白他在这方面“次”的可能性不是很小,而是很大。究竟次什么,倒是无所谓:钱,权,貌,品格,年龄,风度,汽车牌号,房子档次,包括那玩意儿尺寸大小,投篮技巧,什么都可以——关键是让这种男人明白,他没有什么可骄傲的资本。男人的性冲动可能会很野蛮,直接得像动物,甚至比动物都不如,可以不择食,缺乏对同类的最普通的同情,打消这种野蛮的恶的性冲动,却得要用文明的方式——夺掉他必不可少的心理伟哥——骄傲。这做起来并不困难,所以我不太明白那些苦于性骚扰的女人,是否太“老实”,缺乏心眼,缺乏一种必要的“实际”和“世俗”。
反过来,你要让男人冲动起来,就只能灌迷魂汤,施毒,一种你制造的散发着香气的毒。以前人们以为迷魂汤和毒的主要成份是性色搭语言或小恩小惠。错,大错特错。迷魂汤的主要成份与有野心的下级对上级说的话差不多:捧他,必有用,有根据没根据一样的捧,卡米拉就知道对查尔斯王子的讲演稿赞美,迫不可待地要他赶紧传真给她一读为快,戴安娜就不会,结果呢,这两个女人的命运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这也是卡米拉的毒,让查尔斯王子服了,就上她这一个又老又不美的女人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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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很难服侍的,很“娇气”的动物,尤其是你爱的男人,最难服侍:你得给他补掇起来在社会上受伤累累的骄傲之心,兼做母亲、佣人和心理病医生。这样的生活当然很累,很苦。我不止一次遇见女朋友对我抱怨,她的丈夫有点病就装重病,躺倒在家,等着安抚,而且在床上也一样,只需自己快意,要女人全套服务,却不肯做一点报答。“我和他结婚,他没有给我洗一次头发,也没有洗一次澡,别谈同浴了,哪怕我病了,也没有给我洗澡。”这话用在植物和花朵上面也是合适的,若一个男人对植物每天浇水爱惜生长,那他对他的妻子或女朋友就不会不太尊重。由此,我给想省事的女人提供一条良言:
不要与你不真心佩服的男人Zuo爱,撒谎很累人又难受;更不要嫁给你不真心佩服的男人,因为要撒谎一辈子,实在太难,不是人过的生活。
不得不撒谎一辈子来滋养维系男人的一点可怜的骄傲,我们女人这一生还有什么意思?
我的一位女友,典型的女强人,我总以为她一辈子婚姻无福,哪个男人会容下她呢?殊不知,她“娶”了一个小她十岁的男人,不仅个儿高,而且长相非常像广告上的帅哥。看起来,正好违反了我说的定律:越是年轻的丈夫,当然越难得骄傲得起来——在生活、事业和家庭里,我的那位女友永远是女强人本色,对男人,她哪肯低眉顺眼。
我相信她那位“小白脸”,只是聋子的耳朵——精巧的摆设而已。
有一次女友邀请我去她家吃结婚二周年家宴,说就请我一人,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聊天了。我和她坐在客厅沙发上边喝白兰地边听爵士乐谈私房话,那小丈夫在厨房里忙碌。靠阳台是一大瓶玫瑰。我用酒杯碰了一下她的手指,眼一眨——这是我缓和我的问题的冲击力,不是向情人扔秋波,哪怕我喜欢她,我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女友对我的暧昧神情很不以为然。她是女中俊杰,说话干脆利落。
“你老公如何?”
“很好嘛!”
“我说的是你们的婚姻关系怎么样?”
“我正要给他买第二枚结婚戒子,你说我和他要好不要好?”
“不必绕到一边去。你直说吧,他表现如何?”
“雄风傲然!”
“我的天,”我叫起来。我既然敢在这儿说男人,当然略知男人一二,我不能容忍我发现的规律有例外。当然任何规律都有例外,但是总不能让例外出现在我最了解的女友身上。
我说:“你的迷魂汤和毒方肯定出奇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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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的伟大(2)
“很简单,”女友大笑起来:“我要这个小孩子来劲,只消经常闭上眼睛说一句话:‘你看你多了不起!把我这样骄傲的女人都征服了!我爱你的伟大!’”
领带的棒棒地位(1)
据说现代男人服装,是仿照十九世纪以来士兵军服,或许可以说现代女人服装,来自农妇。这么说,服装的现代化,有民主色彩。在古代只有贵族有资格讲究服饰,现在则是讲究“装而入时”。入时就是大家认可,群趋若狂。
不过士兵和农妇毕竟不能做时装模特,再漂亮也不行,服装太简单了一些。多少世纪的贵族气派,总得留一点遗产。爵爷们的大花圈领消失了,留下一根领带;贵妇的敞胸露肩消失了,留下一根项练。
所以,服装的传统,在于注视点依旧,男人和女人都明白了脖子和前胸的重要,都知道了这是诱惑的紧要之处。当面眼光,总不能立即直接对视,先看到前胸,然后才能上移,可见男女相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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