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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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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岩城也将经由母亲传给托曼。他会成为全境最大的领主……但按照律法,坐上铁王座的应是弥赛菈。”
“律法……我……”
“我很清楚律法。”她昂首站立,乌黑凌乱的长发垂至后腰。“‘龙王’伊耿设立了御林铁卫,并定立誓言,但一位国王定立的事,另一位可以取消或更改。御林铁卫原是终身职位,然而乔佛里能剥夺巴利斯坦爵士的白袍,赏给自己的狗儿;将来,弥赛菈会希望你快乐,她也喜欢我。如果我们提出请求,她将准许我们结婚。”亚莲恩伸出双臂环抱住他,脸贴在他胸口,头刚好顶到他下巴。“只要你想,你既可以拥有我,又能保留你的白袍。”
她要把我撕成两半。“你知道我心里是想的,但……”
“我是多恩公主,”她用沙哑的声音说,“让我求你这不对。”
亚历斯爵士闻到她的发香,她紧紧贴着他,让他感觉她的心跳。他身体的反应无疑也被她感觉到了。当他将双臂搭在她肩头时,她在颤抖。“亚莲恩?我的公主?你怎么了,我的爱人?”
“你非要我说出口吗,爵士?我怕……你称我为爱人,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却拒绝我。我想要我的骑士保护我,难道这也错了吗?”
她从未显得如此脆弱。“不,不,没错,”他说,“但你有父亲的卫兵保护,为何——”
“你不懂,我怕的正是父亲的卫兵。”片刻之间,她听上去比弥赛菈还小。“正是他们将我亲爱的堂姐妹锁起来带走的。”
“没锁起来。我听说她们过得十分舒适。”
她苦笑一声,“那你亲眼看见她们了吗?他不允许我见她们,你知道吗?”
“她们意图谋反,酝酿战争……”
“多娜八岁,萝芮才六岁,能酝酿战争?然而我父亲将沙蛇们全体囚禁。你觐见过他,了解他,常言道恐惧会让强者糊涂,做出不该做的事,而我父亲从来不是强者。亚历斯,我的心肝,你说你爱我,为了这份爱,听我一言吧。我不像堂姐妹们那般无畏无惧,我的种子比较软弱,但特蕾妮跟我同年,我们从童年时代起,就亲如姐妹,无话不谈。我们之间没有秘密,他会囚禁她,自然也会囚禁我……更不会顾忌弥赛菈。”
“你父亲决不会这么做。”
“你对他的了解没我深。我呱呱坠地时没有命根子,就让他很失望。好几次,他试图把我嫁给牙齿掉光的可鄙老头。当然,他没直接下达命令,这点我承认,但单单提议就证明他多不在乎我。”
“虽然如此,他还是把你当继承人呀。”
“是吗?”
“他在流水花园隐居期间留你在阳戟城统治,对吧?”
“统治?不,他任命堂弟曼佛里爵士作代理城主,年迈盲眼的里卡索当管家,他的政令官征集赋税,交给国库总管阿里斯·雷迪布莱特清点,他的治安宫打理影子城的秩序,他的裁判法官主持仲裁,而米斯学士负责处理无须亲王亲自关注的信件。在这些人之上,他还安置了红毒蛇;我的任务则是饮酒作乐,款待贵宾。奥柏伦一周造访流水花园一次,我呢,一年被传唤两次。我不是父亲想要的继承人,这点他表示得相当明显了。虽然我们的律法制约着他,但我知道他随时准备让我弟弟取代我。”
“你弟弟?”亚历斯爵士用手抵住她下巴,托起她的头,以便更好地凝视进她的眼睛。“你不是说崔斯丹吧,他只是个小男孩。”
“不是阿崔。是昆廷。”她无畏的黑眼睛中透出叛逆,毫不退缩的叛逆。“我十四岁时就知道了。那天我去父亲的书房,想亲吻他,向他道晚安,他却不在。后来我知道,是母亲派人来找他。他房里有支蜡烛还在燃烧,当我走过去吹灭它时,发现边上有一封未写完的信,一封写给我弟弟昆廷的信,弟弟当时人在伊伦林。父亲告诫他遵从学士和教头的所有指示,因为‘有朝一日,你将坐上我的位置,统治多恩领,统治者必须身心健全。’”一滴珠泪顺着亚莲恩柔软的脸颊滑落下来。“这是我父亲亲笔写的话,从此它们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晚上,我哭着入睡,之后的许多个夜晚也同样如此。”
亚历斯尚未遇见昆廷·马泰尔。这位王子打小被交给伊伦伍德大人收养,先当侍酒,后当侍从,最后由伊伦伍德亲手赐封为骑士,甚至连红毒蛇都没插手。假如我是做父亲的,也会希望让儿子继承,他心想,但他能听出她语气中的伤痛,如果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会永远失去她。“也许你误会了,”他说,“当时你还是个孩子,也许亲王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鼓励你弟弟更加勤勉用功。”
“你真这么想?那你说说,昆廷现在在哪儿?”
“王子现在在伊伦伍德大人军中,驻防骨路。”亚历斯谨慎地说。那是他刚来多恩时,阳戟城年迈的代理城主告诉他的,长着柔顺胡子的学士也这么说。
亚莲恩不以为然,“我父亲制造的假象而已,跟我的朋友们得到的情报不符。事实上,我弟弟已扮成商人,秘密地渡过狭海。为什么呢?”
“我怎么知道?可能有很多理由。”
“或者就一个。你知道黄金团解除了与密尔的合约吗?”
“佣兵常常毁约。”
“黄金团决不会。从‘寒铁’的时代起,‘言出如金’一直是他们炫耀的信条。密尔跟里斯和泰洛西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合约可以带来丰厚的酬劳与战利品,为什么要终止呢?”
“也许里斯或泰洛西的出价更高。”
“不,”她否认,“换作任何别的佣兵团,我都会相信——绝大多数佣兵会为一点点金钱而改换门庭。但黄金团不同。他们都是流放者或流放者的后裔,彼此如同兄弟,服膺于‘寒铁’的梦想。他们不仅渴望金钱,还梦想重返家园。对此,伊伦伍德大人跟我一样一清二楚,在三次‘黑火’反叛中,他的祖先都跟‘寒铁’并肩作战。”她握住亚历斯爵士的手,手指互相交织。“你见过魂丘的托兰家族的纹章吗?”
他想了想,“一条吞吃自己尾巴的龙?”
“这条龙代表时间,无始无终,周而复始。如今,安德斯·伊伦伍德就好比克里斯顿·科尔复生,他迷惑我弟弟,鼓励我弟弟主动出击,以取得继承权,他说男人不能向女人下跪……还说亚莲恩任性放荡,尤其不适合统治。”她挑战似的一甩头发。“因此你的两个公主不仅有共同的目标,爵士……还共有一个声称爱她们,却不愿为她们而战的骑士。”
“我愿意,”亚历斯爵士单膝跪下,“弥赛菈年长,也更适合戴上王冠。如果她的御林铁卫不愿守护她的权利,还有谁会愿意呢?我的剑,我的生命,我的荣誉,全部属于她……还有你,我心中的太阳。我发誓,只要我一息尚存,就没人可以偷走你与生俱来的权利。我是你的人。现在,你要我做什么?”
“一切。”她跪下来亲吻他的嘴唇。“一切,我的爱人,我真正的爱人,我贴心的爱人,永远的爱人。但首先……”
“说吧,说出来我就为你做。”
“……弥赛菈。”
Chapter15 布蕾妮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没什么。”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我有剑。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淤青和水泡。我是说,不,但我喜欢。爵士。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波德瑞克从不抱怨。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曳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看模样是农民。“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注意礼貌。小姐。”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那头牛却没有,我猜是准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这次没有。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而瞥见的路人还没等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奶头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交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女。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儿子……小狄肯要结婚了。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性命。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另一个喂奶。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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