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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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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详细说说。”埃蒂的脑海中已浮现出那个可怜的老家伙:伽凡的谢纹,那张被腐化蚕食的脸孔、那浸透尿液的长衫。

“他们都是游民,”泰德插入这场谈话,“贝多因人④『注:贝多因人,是一个居无定所的阿拉伯游牧民族。』。我想他们是沿着铁轨四处游荡,大部分是这样。在车站和厄戈锡耶托地表下有很多茔窟。罗德里克族人知道怎样在那些地穴间周旋。那下面有数以吨计的食物,他们还会用雪橇每星期两次把食物送进底凹。很有可能就是我们现在吃的东西。食物还不错,但是……”他一耸肩。

“事情每况愈下。”丁克以平淡的忧伤语气说了下去。“但如他所言,酒确实不错。”

“如果我请求你们明天带一个罗德里克之子一起来,”罗兰说,“你们能做到吗?”

泰德和丁克惊惶地互看一眼。接着,两人都扭头望向斯坦利。斯坦利点了头,耸耸肩,又摊出双手,掌心向上:为什么,枪侠?

罗兰痴痴地站在哪里,似乎一时间乱了头绪。之后,他看着泰德,“带一个只剩下半个脑子的来,”他继续指示说:“对他说,‘丹瑟,丹忒,丹罗兰,丹蓟犁。”

泰德毫不犹豫地重复了一遍。

罗兰点头称是。“如果他还有犹豫,告诉他,伽凡的谢纹说他必须来。他们说话有点不清楚,是不是?”

“当然了。”丁克接过话茬,“但是,先生……你不能让一个罗德里克族人到这上面来见你,再把他送回去过自在日子。他们的那些舌头就骑在墙头,随时准备两头跑。”

“带一个来吧,我们会看到该看到的。用我的伙伴埃蒂的话来说,我有一个预感。你们相信预感之说吗?”

泰德和丁克都点了头。

“如果真如预感所示,那就好。如果预感错了……就要确保你们带来的那人永远不会把在这里的所言所闻透露出去。”

“你的预感错了,就会杀了他吗?”泰德问。

罗兰点了下头。

泰德苦笑起来,“显然你会这么做的。这让我想起来了,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⑤『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马克·吐温的名著。』中有这么一段:哈克看到有船上来,就跑去对华珍小姐和道格拉斯寡妇讲了这条大新闻,其中一人问道是否有人被杀了,哈克泰然自若地说,‘不,夫人,只不过是个黑鬼。’在我们这档子事里,就可以说:‘不过是个罗德。枪侠有了个预感,但感觉失误。’”

罗兰冷酷地送上一个笑,极不自然地露出两排牙齿。埃蒂见识过这种所谓的笑容,现在则庆幸被瞄准的不是自己。他说:“我觉得你们知道该把赌注压在哪儿,泰德先生。还是我会错了意?”

泰德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看了片刻,再低下头看着地面,也不知道他的嘴里在念叨什么。

这当口,丁克似乎在无语中和斯坦利沟通想法。于是,他说:“如果你们想要一个罗德,我们会带一个来。这不算什么大麻烦。真正的麻烦在于要带到这里。要是我们不能……”

罗兰耐心十足地等年轻人说完。但对方却没了下文,枪侠不得不问:“如果你们做不到,你们希望我们怎么办?”

泰德耸耸肩。这个动作完全是在模仿丁克,显得很滑稽。“尽你们所能吧。在下面的山洞里还有些武器。一打电子燃烧弹,他们称之为鬼飞球。几支机械枪,我听那些低等人管这种枪叫神速枪手,都是美军AR…15卡宾枪。还有一些武器的来龙去脉我们就不知道了。”

“其中还有一种科幻电影里有的激光枪。我估摸着,那枪能把人分成几块儿,但要么是我太笨所以玩不转,要么就是电池用光了。”丁克说完,焦急万状地盯着白发老人:“五分钟了,都过了。我们得快马加鞭,泰德,快闪吧。”

“是这样。好吧,我们明天再回来。也许到了明天,你们已经想出方案了。”

“难道你不想点法子吗?”埃蒂惊讶地问。

“我的法子就是跑,小伙子,现在看起来当然像是糟糕透顶的蠢主意。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一九六。年的春天。多亏了我的小朋友鲍比的母亲,他们才逮到了我,把我送回来。现在我们真的必须——”

“再多一分钟,请求你了。”罗兰说着,迈步走到斯坦利面前。斯坦利的眼睛盯着脚尖,但胡楂杂乱的双颊上又泛起了红晕。而且——

他在发抖。苏珊娜心里说,好像树林里的小动物第一次看到人类。

斯坦利的模样大约有三十五岁,但很可能更老些;皮肤却有种无忧无虑般的光洁,苏珊娜不禁猜想,那是由心理缺陷所致。泰德和丁克的脸上都有小丘疹,但斯坦利却连一个疱都没有。罗兰双手抓住他的双臂,诚恳地看着他。一开始,枪侠只看到一片黑暗,别无他物,斯坦利饱满的头型以及鬈曲的头发。

丁克刚想开口,泰德却默不作声地拦住了他。

“你不愿看着我的脸吗?”罗兰的问话是如此温和亲切,苏珊娜从不知道他竟可以这样说话。“你不愿意吗,在你走之前,斯坦利,斯坦利之子?是锡弥吧?”

苏珊娜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她身旁的埃蒂咕哝着,仿佛被人揍昏了头。她心里说:可是罗兰很老……那么老了!那就是说,如果这是他在眉脊泗酒馆认识的男孩……牵着驴子、戴顶粉红色阔边帽子……那他也肯定……

那男子缓缓抬起头来。泪水无声地涌出来。

“老好人威尔·迪尔伯恩,”他说话了,声音嘶哑,仿佛长置不用的乐器只能发出高低不稳的声响。“先生,我非常抱歉。如果你拔出枪来打死我,我也完全能理解。我真的理解。”

“锡弥,为什么要这么说?”罗兰的声音依然那么柔和。

斯坦利的泪水奔涌得更猛了。“您救了我的命。还有,亚瑟和理查德,但主要是多亏了您,老好人威尔·迪尔伯恩原来是真正的蓟犁的罗兰。而我却让她死了!她是您深爱的人啊!我也是那么、那么爱她啊!”

他的脸被痛苦扭曲了,他挣扎着想脱开罗兰的手。但罗兰还是握着他。

“那都不是你的错,锡弥。”

“我应该替她去死的!”他哭喊起来,“死的应该是我!我太笨了!就像他们说的那么愚蠢!”他抬起巴掌朝自己的脸扇去,一边一下、再一边一下,留下了红彤彤的手印。他还想无休止地扇下去,罗兰却抓住他的手,使劲按下来。

“是蕤下的手。”罗兰说。

斯坦利——万世之前,他曾是锡弥——正视着罗兰,索求着他的眼神。

“是啊。”罗兰一边说着,一边点着头,“是库斯……还有我。我本应该留在她身边。在那件事情里,若有人是无罪过的,那就是你——锡弥——斯坦利。”

“你真这么说吗,枪侠?千真万确?”

罗兰用力地点了头,“如果时间允许,我们可以好好聊这事儿,还有那些久远的岁月,但不能是现在。已经没时间了。你必须和你的朋友们一起走,而我也必须和我的伙伴们待在一起。”

锡弥又定定地凝视了他片刻,哦,是的,苏珊娜现在看出来了,很久以前,是这个酒馆男孩在旅者之家里忙忙碌碌东奔西跑,捡起空酒杯,再扔进洗碗桶里,他站在双头麝鹿下,酒馆的乡亲们总是称其为“顽皮小鹿”。他躲躲闪闪,避开克拉尔·托林防不胜防的推搡,还得小心那名叫佩蒂·德·特罗特的老妓女冷不丁地踢来一脚。她甚至都能看到这个男孩因为不小心把酒洒在壮硕的罗伊·德佩普的靴子上而差点儿被打死。那个晚上,是库斯伯特救了锡弥的命……但是罗兰,村里人只知道他叫做威尔·迪尔伯恩,却救了他们所有人的命。

锡弥环抱住罗兰的脖子,紧紧地拥抱他。罗兰笑了,伸出畸形的右手捋着那鬈曲的黑发。锡弥终于爆发出大声的哭号。苏珊娜还能见到枪侠的眼角聚满了闪光的泪。

“好了。”罗兰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始终都知道,你是独一无二的;库斯伯特和阿兰也一样。现在我们找到对方了,沿着这条路相遇。我们团聚了,锡弥,斯坦利之子。我们团聚了。团聚了。”

第六章 蓝色天堂之主

1

芬力敲门时,平力·佩锐绨思——厄戈锡耶托的当家人——正待在浴室里。佩锐绨思借着洗脸池上方的荧光灯那不可饶恕的昏暗光线,检查自己脸部的皮肤。在放大镜里,他的皮肤呈现浅灰色,坑坑洼洼得像是被轰炸过的平原,相比于向四面八方延展的厄戈地表倒没什么两样。眼下,他聚精会神照料的、钻心疼的小疱俨然是座喷发中的小火山。

“谁找我?”佩锐绨思叫骂了一声,尽管他脑子里闪出一个绝妙的主意。

“泰勾的芬力!”

“进来,芬力!”佩锐绨思的眼神根本没从镜子里移开。捏挤在感染化脓的疱疹旁的手指头看上去粗笨极了,正对着小疱施加压力。

芬力径直穿过佩锐绨思的办公室,止步在浴室门口。他不得不略微弯下腰才能看到门里面。若是笔直站着,他的身高超过七英尺,即便在獭辛族人中间也是当之无愧的高个子。

“从车站回来了,就跟没去过一样。”芬力说。和大部分獭辛一样,他说起话来嗓门很大,狂野得似乎时而尖叫时而咆哮。在平力听来,这种嗓音很像H。G。威尔斯①『注:H。G。威尔斯(1866—1946),著名科幻大师,重要著作有《时间机器》、《隐形人》、《星际战争》等。』在《莫罗博士岛》描写的杂种人,他总盼着有朝一日他们会突然齐声合唱一曲“我们不是人类吗?”有一次,芬力从千头万绪中揪出了这个问题,甚至问出了口。佩锐绨思报以诚实无比的回答,他当然知道在这个充满低等级的心灵感应的小社会里,诚实永远是上上策。也是当你和獭辛打交道时,惟一的原则。更何况,他还挺喜欢来自泰勾的芬力。

“从车站回来啦,很好。”平力说,“发现什么情况了?”

“一架自动维修遥控机。看情况,它稀里糊涂地跑到电弧16实验站那边去了,还——”

“等一下,”佩锐绨思打断他,说,“稍等片刻,请求你了,多谢。”

芬力便开始等待。佩锐绨思向镜子更凑近了点,聚精会神地蹙眉紧盯着脸上的一点。这位蓝色天堂之主个子也很高,大约六英尺二寸,两条又长又壮的粗腿上,撑起一只巨大的、弧形向下倾斜的肚子。头发渐秃,还有资深酒鬼特有的酒糟鼻。看模样,似乎有五十岁了。他感觉自己看上去顶多五十岁(前夜若没有和芬力还有其他坎-托阿喝醉了耍酒疯,还能再年轻一点)。他刚到这里时已经五十岁,那是很多年前了;至少有二十五年,说不定还少算了好几年。在世界的这一边,时间感变得愚钝,恰如方向感,你很容易就会丧失这些判断力。有些乡巴佬甚至还疯了。而一旦他们永远失去了阳光制造机——

疱疹的尖端鼓胀起来……微微颤抖……爆破。啊!

一股带血丝的脓液从被感染的伤口飙出来,径直喷上了镜子,又沿着微微凸起的镜面迟缓地滑下。平力·佩锐绨思用指尖将它抹去,转而弹向马桶,又将指头伸向芬力。

芬力摇了摇头,似乎被激怒般发出一阵低沉的呻吟,恐怕任何一个资深的节食者都很熟悉这番低吼,于是,他指引着蓝色天堂之主将手指伸进自己的嘴里。他将脓液吮了个干干净净,之后,带着咂吧声松开了手指。

“真不应该,但真的忍不住。”芬力说,“你是不是告诉过我,那一边的乡巴佬就喜欢吃半生的牛肉,明知道没好处?”

“没错。”平力用舒洁面巾纸擦拭着疱疹伤口(仍在滋滋不断地渗出脓血)。他来这儿已经很久了,不会再回去了,有万千理由留在这里,但是最近他开始关注时事了,就在前不久——可以说一年前吧?——他开始看《纽约时报》,报纸送得基本上还算规律。他非常喜欢这份时报,最爱做每天都有的填字游戏。就算是和家乡扯上一点关系吧。

“可他们照样吃下去。都一样。”

“嗯哼,我认为很多人都这样。”他打开医药柜,拿出一瓶雷氏药业生产的过氧化氢。

“是你不好,伸到我眼皮底下。”芬力说,“这东西对我们没什么坏处;有股天然的甜味,就像蜂蜜和草莓。问题在于,这是在雷劈。”接着,生怕他的老板没听明白似的,芬力又补充道:“不管它吃起来有多甜,跑出来的味道却不对劲儿。有毒,就这么说吧。”

佩锐绨思捏着一只棉花球浸在过氧化氢里,再擦拭脸颊上的伤。他非常明白芬力在说什么,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来这里之前、也就是披上这里的总管大袍之前,他大概有三十多年没在自己脸上发现一个疱疹的影儿了。可现在呢,两颊和前额上都有疱疹,鬓角和太阳穴还有痤疮,鼻子上下满是恶心人的黑头粉刺,甚至,脖子上还长了个囊肿,得马上找冈林——这里的药剂师——除掉它。(佩锐绨思认为一个医生名为“冈林”真是糟透了;这种发音让他无法不想到“腐烂”和“神经节”②『注:冈林(Gangli)的发音与“神经节”(ganglion)和“腐烂、坏疽”(gangrene)相近。』)相对来说,獭辛和坎-托阿都不太会染上皮肤病,但他们的皮肉却常常莫名其妙、自作主张地裂开口子,而且,他们还得忍受流鼻血和其他的小毛病——被岩石和荆棘划破、扎破的外伤若不好好处理,便很容易因感染致死。一开始,使用抗生素还有点用;但很快就无效了。被誉为“制药学史上的奇迹”的同维甲酸③『注:同维甲酸(Accutane),一种颇有争议的痤疮、重度粉刺的治疗药物。』也面临同样无奈的处境。显然,问题出在环境上;死亡从周遭的每块岩石、每撮泥土中散发出来。要是你想看看情况最坏时能到何种程度,那就去看看罗德人吧,这些日子以来,罗德里克之子们不比缓型突变异种好多少。当然啦,因为他们四处游荡,游走到很远……那里还算是东南部吗?他们游荡向某个方向,到了夜里,会见到微弱的红光泛在天际,不管怎样,每个人都说万事万物到了那个地方都将糟到极点。平力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属实,但他打心眼里觉得那该是事实。他们不会把法蒂后面的土地称为迪斯寇迪亚,因为那儿是观光点。

“还想来点吗?”他问芬力,“我的额头上还有一点,都熟透了。”

“不了,我想把报告写了,再复查一遍录像带和自动遥感勘测,还得去阅读室瞄一眼,之后,签了名就能闪了。下班后我想洗个热水澡,再看三个小时的书。我正在看《收藏家》呢。”

“你很喜欢呢。”佩锐绨思说,似乎被吸引了。

“喜欢极了,说谢啦。那本书让我联想到我们在这里的情形。不同的是,我认为我们的理想更伟大一些,我们的动因也比性吸引力更高尚一些。”

“高尚?你用这个词?”

芬力一耸肩,没言语。在蓝色天堂,不谈论蓝色天堂的真相是默认的规则。

芬力跟着佩锐绨思走进他的图书馆兼书房,从这里可以俯瞰蓝色天堂里人称“林荫道”的商业街。芬力一猫腰,躲在灯下,多年训练有素的敏捷身手在不经意间显出几分优雅。佩锐绨思曾对他说过(几枪射击之后),他真他妈的该去NBA当主力。“第一支全部由獭辛组成的球队。他们会管你们叫怪胎,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篮球运动员们,他们凡事都能得最好的那份儿吗?”芬力曾如此询问。他长了一个圆溜溜的黄鼠狼脑袋,眼睛黑黑大大的。在平力看来,比洋娃娃的眼珠多不了几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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