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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绝代之代黎篇-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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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穿一件洋红的西式小礼服,烫了最时髦的卷发,面容精致又漂亮,两名随身婢女将礼物一件件拿给她看,她慢慢喝着牛奶,不若一般孩子的好奇模样,只是倦倦的。

终于有件西式镶钻水晶冠引起了注意,婢女提议给她戴上,女孩看着华丽别致的发冠,点头同意。

一旁的三姨太夸道:“我们五小姐本来就是个小美人,戴上这个,就更像个公主了,这是谁送的?真是有心。”

下人回是容家,对面新纳的四姨太打趣道:“容家果然是有心,我看这发冠呀,当聘礼也够了。”

女孩脸上一红,突然摘下发冠扔掉,“谁稀罕谁嫁。”

四姨太今年也不过十六岁,脸皮是极薄的,叫她这样蛮横的堵了话,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又瞥见三姨太在对面偷笑,忍不住讽道:“那是自然,以我们五小姐的身份样貌,别说是容家了,就是那萧家少爷,怕是也恨不得来给我薛家做上门女婿呢!”

女孩微微扬了头,“只要我看上了,也没什么不可以。”

四姨太脸上挂不住了,撒娇着往薛长复怀里钻,“老爷您看呀。。。。。。”

薛长复却只大笑,“好!果然是我薛长复的好女儿!有气魄!哈哈哈哈!”

七岁的薛飞瑶于一片环捧称慕中看向落地窗外,众星拱月的夜空,坚信自己便是那唯一的明月。

昆明城四季如春,新年亦不觉得寒冷,城南一户人家里却是十分冷清,说起来也是笑话,这家一对小夫妻原是私奔来的,五年前在昆明落了户,男人斯文俊秀,读过几年书,在一家中学堂里谋了份教员的职位,女人小家碧玉,里里外外收拾的干净利落,头两年夫妻恩爱甜蜜,过得很是不错。

可男人不知加入了个什么会,三天两头的往外跑,到后来,变成长年累月的不归家,女人耐不住寂寞,一个月前终于跟个木匠男人跑了。只是可怜了他们四岁的孩子,无依无靠的,半个能倚持的亲人都没有,也亏了街坊邻居的好心照看,才不至于落到街头讨饭的地步。

晚饭后,杨大婶刚刚将碗筷收拾好,正要去关门,却见门口斜斜站着个孩子,个子比那门拦子高不了多少,身上的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脏兮兮看不出颜色,手里拿一只空碗,眉目细长,面容清秀。

杨大婶笑道:“小淳吃完啦?锅里还剩几个丸子,婶子给你盛去。”

男孩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将碗放在地上,迅速跑出去了,杨大婶捡起来一看,竟是洗过了的,不禁叹气,这样懂事的孩子,可惜了没有爹妈疼。

男孩回到家徒四壁的房子,踩着凳子爬上床,衣服也不脱,将小小的身子蜷进冰冷的被窝,刚刚睡着即被人摇醒,睁眼看见个男人,灰长衫,戴副眼睛。

男人说:“小淳,我是爸爸,我来接你走。”

他其实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不是他的爸爸,他已经想不起来爸爸究竟长什么样,可他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跟这个男人走。

四岁的朱淳离家时费力的仰起头,看那茫茫星空,对未来也是茫茫无知。

这日是新历年的最后一天,但因为要赶戏,片场里头仍然是一片灯火通明,嘈杂忙碌。拍的是一场夏天的戏,大明星金曼只得穿一件无袖的闪银软缎旗袍,导演刚一喊停,金曼立即被人团团围住,披衣的端茶的送水的,个个好不殷勤。

人群中突然发出一声尖叫,是金曼的声音,“琳达?琳达呢?我的琳达在哪?”

众人于是又慌做一团,弯了腰四处找寻,不多久,却见一名青衣小女孩抱了只白色波斯猫进来,“金小姐,您的猫。”

金曼忙不迭的抱过去,“哎呦我的小宝贝,刚才跑哪去了,可吓死妈妈了。”四周众人也只道着喜陪着笑,过了许久,金曼才发现身边还站着那青衣小女孩,仔细一瞧,女孩眉目明丽,面皮白皙,是个美人胚子,于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从前没见过?”

旁边有人抢着答了,“她叫沈阿花,是片场扫地的小丫头。”

金曼剜了那人一眼,回头打量着小女孩,“倒是个伶俐丫头,你要是愿意,以后就跟着我吧。”

女孩一惊,几乎要喜极而泣,即刻跪下道:“谢金小姐,谢金小姐。”

金曼只摆摆手,“起来吧,阿花这名字太土了,我看。。。。。。”瞧女孩那纤细的身段,“以后就叫沈纤吧。”女孩赶紧又是道谢,颤抖着起身,是紧张也是激动。

七岁的沈纤满怀着兴奋跑进片场边一处空地,展望辽阔星空,决心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各种香气随着暖风在空气中飘散,音乐声伴着轻言与欢笑,处处是衣冠楚楚的北地要人,聚集在萧家这场新年舞会。

楼梯上出现一名男孩,穿一身黑色皮衣,足蹬玄色军靴,挺直了脊背却垂了眸,一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往下走。

步下梯蹬便遇上个女孩,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穿一件粉红色雪纺小洋裙,像极了洋娃娃。

男孩看她一眼,女孩即腼腆低了头,轻咬红唇,双颊晕出粉红,怯怯的问:“萧少爷,明天你能教我骑马吗?”

男孩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很快却勾了唇角微笑,“好。”

大厅里周旋一圈,正准备出去透透气,迎面遇着鸿运轮船公司的小儿子程继业,端了盘戒指饼干要给他,男孩略一挑眉,“又不是女人,谁吃这个。”

程继业眯了眼笑道:“这可是张美婷托我送给你的。”

男孩挑眉变皱眉,“谁是张美婷?”

程继业立即瞪了眼,不能置信般,“刚才你不是答应了要教她骑马?”

男孩“哦”一声,也不看那盘饼干就要往外走,“送你了。”却被程继业腆着笑拦住,“那明天我去教她?”

男孩只一笑,“随便。”大步走出宴会厅。

八岁的萧佑城闲闲倚在门柱边,遥望星空,不知道有人值得真心对待。

番外六   我的自白

最后的最后

由我来讲述

风从耳边轻轻拂过,带来远方风笛的乐声,婉转而悠扬,空气中隐隐飘有咖啡的味道,醇厚的香气,虽然不爱喝,可我喜欢它的气味。阳光不算浓烈,晒在身上,温暖而清爽,这样的春日午后,适合偷懒,适合怀念。

我来这里有多久了?十年还是十一年?已经记不清,大概是因为日子过得太悠闲,悠闲到总是忘了时间。只记得那是个雨天,天色是晦晦的蓝,我那时因为年幼,性子是害羞而怯弱的,陌生的环境让我恐慌,只缩在墙角里,任人怎么唤都不肯动。就在那一刻见到她,像是突然降临的天使,略略歪了头看我,然后笑,整个世界都亮了。

她转头问身边男人:“叫什么?”

“Kitty。”

她回头看我,稍稍压了右眉眉梢,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表情让我又欢喜又害怕,我于是往后缩了缩脖子,她伸手摸我的头,她的手指洁白而修长,像是白玉雕成的艺术品,触感的是温润的、微微的凉,并有淡淡的香气,我激动又紧张,于是又缩了缩脑袋。

她右眉眉梢又往下压了压,我想我读懂了她的表情,是嫌弃。我当时非常慌张,我想说虽然我丑,但是我很温柔,我也想说我很好养,每天只吃两顿饭,可是很没出息的,我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再一次缩了缩脑袋。

她终于开口,“脸太大,看上去很笨。”

。。。。。。?_?。。。。。。大。。。。。。@_@ 。。。。。。!_!。。。。。。大脸?。。。。。。O_O 。。。。。。 。。。。。。

还好。。。。。。 T_T。。。。。。不是赶我走。。。。。。》_《 。。。。。。

于是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也渐渐没人记得我的本名,他们都叫我大脸。而她,成为了我的主人,我的女王陛下。

身后有响动,不适时的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有些不悦的回头,看见阿猫。阿猫其实是只拉布拉多猎犬,可是我一点都不怕他,因为他的主人是代镇西,是小王子,而我的主人,不仅是我的女王陛下,也是这个城堡的女王陛下。

作为长辈,我多少还有些宽容大量之度,在瞪了阿猫一眼后,我懒洋洋站起来,慢腾腾伸了个懒腰,把后花园这块晒太阳的地方让了出来。

庄园非常大,想当初我刚住进来时,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摸清整个庄园的路,这事如果让我的父母或是兄弟姐妹们知道了,一定会骂我笨,毕竟我来自东方一个古老的家族,而家族引以为傲的特长之一,便是辩味识路。

在穿过蔷薇花廊时,我听见不远的花丛后传来女子娇媚的声音,“亲爱的,你说,我是不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

我皱眉,萧夏州的品味什么时候变这么差了,这样的女人也带回家?正想去瞧瞧是什么样的“天香国色”,听见少年懒洋洋的声音,“当然不是,最美的女人是我妈妈。”

嗯,虽然我很看不惯萧夏州频繁换女友的花花公子作风,可有一点是欣赏的,至少他还是个诚实的孩子。

花丛后的白色秋千上,金发少女正坐在少年怀里,表情微微的错愕,似乎觉得这个回答无法反驳,于是退而求其次,撅了嘴撒娇道:“那我和艾米丽呢,谁比较美?”

“当然是你。”少年答得毫不犹豫,阳光般的笑容中带点坏坏的味道,低头吻住少女,少女闭了眼环住他的颈子,被迷到七荤八素的陶醉模样。

我回到蔷薇花廊,继续淡定的走我的路,希望这个女孩被甩掉时能镇定些,最起码不要闹自杀。以萧夏州这几乎“举世闻名”的花名,漂亮女孩子们竟还是愿意飞蛾扑火,个个争先恐后的陷进来,不过也不奇怪。

他可能在你生日时邀你烛光晚餐,特意为你弹一支钢琴曲,当着餐厅里所有客人的面,祝你生日快乐;他可能在某个非节日非纪念日的清晨,偷偷在你门口放满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玫瑰,只为给你个美丽的早晨;他可能在你等待歌剧无聊时,玩个小魔术逗你开心,然后变出块漂亮的巧克力送你;他可能为你接下决斗的挑战书,并在两分钟内潇洒利落的解决情敌;他可能在某个晴朗的夜晚,开着飞机载你上天,只为了带你看星星。。。。。。就算抛开这所有的一切不谈,只凭他那一双眼睛,与他母亲一样美丽的眼睛,微微眯起时迷人的模样,便没有少女能拒绝。。。。。。

真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穿过蔷薇花廊,经过庄园东大门时看见了霄妈妈,正站在门边焦急向外张望,我于是知道,一定是代情词偷偷跑出去遛马了,她这几天感冒,明明昨晚还赖在她妈妈怀里哼哼唧唧的撒娇,说这疼那疼,委屈得不得了的小模样,才过了一夜,就不安份成这个样子。

左右也没什么事,我来到霄妈妈身边,坐下来陪她一起等。太无聊去看两只画眉斗嘴,霄妈妈突然激动起来,我回头,远远看见白马载着小骑士。。。。。。呃,确切的说,是载了一个大号的洋娃娃,慢悠悠回家来。洋娃娃到底还知道自己在感冒,黄色罩衫外穿了件红色外衣,鼓鼓囊囊的,颈子里还围了条黑色围巾,这不知道的,还以为过冬天呢。

洋娃娃还没走到跟前,门口先出现个小邮差,捧一束粉百合,问霄妈妈丹西路怎么走,可是霄妈妈只要看见代情词,眼里就没别人了,没理他,虽然我很想告诉小伙子你完全走错方向了,可惜语言不通,爱莫能助。

洋娃娃走得近了,却突然勒住马缰绳,静在那里。我眼神好,看见她一张小脸全皱在一块,手捂着鼻子,过了好一会,突然“阿湫!”一声,头一摇身子一抖,打了个喷嚏,然后眼圈红红的去看霄妈妈,满脸的无辜,心疼得霄妈妈赶紧跑过去,“我的小祖宗哎,吹着风了吧!”

邮差小伙子被霄妈妈晾得久了,这会看见又来了个人,也赶紧跑过去,话还没能说一句,手里的百合却被洋娃娃一把抱了去,动作是潇洒利落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惊得小邮差愣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了。

哎,其实也怪不得洋娃娃,自打她过了十岁,不时就会有男孩子偷跑到她窗户底下唱歌,隔个三五月还会有男孩子为她决斗,收到的情书能堆满半个屋子,花更是几乎天天收,以至于到现在,她看见花就以为是送给自己的。。。。。。

小邮差低声嘀咕了一句我只是问路的,霄妈妈偏巧听见了,自己先臊红了脸,“哎呦我的小祖宗,人家这花不是送给你的。”

洋娃娃本来已经经过小邮差了,闻言回过头,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得大大的去看小邮差,“不是送我的?”

小邮差大概没这么近见过粉嘟嘟的洋娃娃,还是能说话的,眼都看直了,半天才支支吾吾红着脸道:“是。。。。。。是的。。。。。。”

洋娃娃嘴一撇,拽拽骑着马抱着百合,回家去了。只可怜那小邮差,傻傻站在那里,从此丢了魂。

也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由后门进入城堡,眼前是一条长而宽的走廊,顶上的天花板吊得极高,水晶灯的影子浮在脚下的大理石地板上,也浮有我的影子。左手第三间小书房,我的女王陛下果然在这里。

向南一排的落地窗,天鹅绒窗帘只束起一半,光在地板上落下水一样的光泽,米白色窗帘透出淡淡的金色,舒缓的音乐声由留声机中缓缓流泻,飘散在整个房间。她闭了眼倚靠在窗边,穿一件长至膝下的灰蓝色宽松罩衫,赤着足,微抬小臂,修长手指跟着节拍而跳舞,隔空弹钢琴。

我小心翼翼走进屋,倚着沙发躺下,静静看我的女王陛下。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却如同陈年的酒,温润的玉,越品越香,越抚越亮。。。。。。阳光在她周身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梦幻般发光。。。。。。这样安静的时光,于我而言是最美的,如果男人能够不出现的话。

男人从另一个房间进来,手中端一杯咖啡,却同我一样没有走近她,只是倚在门口,安静的看她。。。。。。音乐混着咖啡的香味,一同弥漫在这个房间,仿佛起了奇妙的反应,熏得人昏昏欲醉,好似置身于梦境。。。。。。梦境却被她打破,她微微扬了头,闭着眼笑问:“请我喝冰咖啡吗?”

男人便也笑了,虽然我不情愿,可不得不承认,男人的笑声很好听,沉沉的,像大海。他走到她身边,揽过她的腰,“不冷不热,刚刚好。”然后低头,吻她。

眼前的画面很美,很浪漫,很爱情,我却垂下眸打个哈欠,看着光影于地板上缓缓移动,只想提醒男人,等他吻完了,就不是刚刚好了。

这样的事情我毕竟管不着,屋里渐渐热起来,沙发那头突然陷了下去,再不久,一件灰蓝色罩衫从天而降,刚好落在我身上,罩衫上有她的味道,暖暖的温泽,淡淡的清香,我贪婪的吸了几口,慢腾腾从罩衫下爬出来,慢腾腾从窗户翻出去,虽然我读书不多,“非礼勿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也不知道那杯咖啡,她到底喝没喝。

恍惚着就走到了南花园,实际上并不是花园,而是一个靶场,我踮起脚尖在门口望了望,代镇西果然在里头,沉着张小脸,玩射击。这孩子今年也不过十来岁,爱好却异于常人,喜欢琢磨摆弄各种冷热兵器,不是孩子玩们的玩具模型,是真的兵器。偏偏遇上了宠孩子毫无原则的爸爸,收藏品推满了两间地下室,堪比他妈妈的藏碟,堪比他爸爸的藏酒。在这件事上,我的女王陛下表现出了难得的不理智,我知道,她宠代镇西也是毫无原则的,因为四个孩子里,代镇西是唯一像他爸爸的。。。。。。这女人的小心思啊。。。。。。

还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我摇了摇头,沿着墙角走向大门,想趁着天黑前出去溜一圈,刚出门没两步,路边花丛里突然毫无预兆闪出个什么!我胆子一向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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