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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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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的生意忙碌,经营了两年时间,早已经换了个很大的门面,改成了咖啡馆,租书倒是其次的,生意虽好,却离我的初衷越来越远。
算来算去,也算不清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确实变了很多——周世程已经当上姥爷。我那书屋的第一个店员也都已经结婚了。
蒲南要是死了,还有两个孩子证明他在这个世界上曾存在过,周世程也是如此。
有时候,我仔细想想,觉得自己多少有些悲哀,死后一把火烧掉,除了一撮灰,多的都剩不下——说不定连帮我给火化工塞红包的人都没有。
等我老了,就自己去住敬老院,要想老年生活安闲舒适——那可得存一大笔钱。
于临安半年来一次C市,他说是来看我,其实他也不必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我知道他跟周世程有生意往来,顺便看看熟人也是理所应当,没必要讲的像是专门来看我似的。
我跟他也聊不上什么,尽管每次都会同他见面,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或者聊聊N市所认识的那些人的近况。
所以聊的最多的是蒲南。
蒲南又结婚了,女方家中平凡,且也是离过婚的。蒲家人对此很不满意,但这是蒲南的选择,如今无人能奈何得了他。至于于隙荆,在与于临安完成一番争权夺势,巩固确定了自己的管辖范围后,带着储冰去法国念他的艺术。
我有些搞不懂于隙荆的想法,当然,我连于临安的都弄不懂,更何况是于隙荆。
于临安来C市时,往往借住在我这里,本来就是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没有多余的床,他就睡在客厅兼饭厅的沙发里,早上起来见他捂着棉被或凉被熟睡的脸,我仍是不可避免的觉得着迷,但也仅仅是着迷而已。
食道癌患者也是想吃的,只是不能吃而已。
他有时住一天,有时能住上一个星期,时间不定,两年来,他也不过来了四次,次数不算多也不算少。头一年我并不觉得什么,第二年就开始数着他来的日子——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不见就不会想,见了杂念也就多了。
他今年二十七,依然很年轻,过去那种过份的骄傲已经沉淀成同周世程一样的喜怒不言于表,但这也可以被称作阴沉。我知道许多小姑娘迷恋他,他的桃色新闻也并不少,甚至一次有个小姑娘一路追着他来到C市,哭着喊着说“我爱你我爱你”,他则一脸冷酷,连墨镜也不摘的只是看着那小姑娘,无动于衷。当时我就站在一旁,手握借来的车钥匙,不知道该站远点,还是上去给那个小姑娘解个围,我觉得那她很可怜。
我十分清楚那小姑娘的感受——当时他面对我时,也是那样的表情。
我说我会记得他的好,但时常想起的却又只能是他的坏。
后来,我载着他和那小姑娘一同去了酒店,路上他嘴巴抿的很直,依旧不摘墨镜,一副我出卖他的样子。
将小姑娘安顿好,给她订了下午返程的机票,出了酒店,于临安开口说了一句话,“多管闲事。”
我听了不痛不痒,但仍不免反驳了一句:“你不喜欢不代表可以随便伤害,”我顿了一下,想起那次去周世程家,周昕奈正在看流行的一塌糊涂的苦情韩剧,我对那些个爱来爱去痛哭流涕不感兴趣,只是电视里冒出一句话来,我便借来对于临安说:“让别人流泪,总有一天自己也会流血。”
于临安愣了愣,摘下墨镜来,眉心皱成一个川字。
等隔了半年我再见他,他眉心已经有了川字纹。
想着想着,就想远了。我看看面前的盘子,自己不知不觉又吃了两只小龙虾下去。
同周世程打了招呼,我就出了酒店,回书屋看看。
我那书屋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尽管深夜客人稀少,也偶尔有来喝夜咖啡或者因为校门已锁就近来借宿一宿的。
今天是我四十岁生日,除了中午时,蒲南打了个电话过来,再无其他人问候。其他人不知道我的生日——福利院出来的弃婴,怎么可能有生日?
我的生日,是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日子。
其实这比生日更值得纪念。
我应该羡慕周世程的外孙的,一出生就这么多人来爱,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
值夜班的店员是附近大学的大二男生,个子不高,口才也并不很好,但为人踏实可靠,我越来越偏爱这类少话多干事的,要是过去,这样的人必被我归为木讷一流,永远不会有想要认识的想法。
所以说人总是会会变的,而且千变万化。
进门的时候,那个店员正在按计算器,他是同我一样是学物资供应的,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拿出作业来写,抬头见了我进来,忙放下计算器过来:“老板,刚刚有人来找你。”他想了想,又说,“他说他姓于,让你给他打电话。”
我摸了手机,原来已经没电了。
换了块电池,我给于临安打了电话,“你在哪里?”
他似乎是在马路上,有汽车喇叭声传进来:“你呢?”
“店里。”
“我在你家门口。”他说。
我收了电话,在店里坐了一会儿,好好想了想,我算过,他半年左右来一次,三个月前他才来过,这次为什么来的这么早。
我打了车回家,也并没有在家门口看见他的影子。
于是觉得自己有些好笑,也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急急的赶回来的,书屋离我住的地方走路也不过半个小时,实在也无需为了他这么着急的。
我取了钥匙开门,刚推了门进去,眼前便啪一声亮了灯,还没来得及看清,就被人快速的拥抱了一下,“生日快乐。”他说。
我确定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自己是颤抖了一下的,但我不确定他是否感觉到了。
他并没有拥抱我很久,只一下就放开了。
我被他用一种很不舒服的姿势抱了一下,两只脚前后一条线的站着,等他松开两条手臂,我晃了一下才站稳,等换了鞋子,才抬眼看到他的脸。
他笑着看我,眉心的川字纹比上次见的还要深,他染上了皱眉的习惯,这不好,有川字纹很显老的。
他带了一瓶红酒来,包在厚厚的牛皮纸袋里,其实也没必要包,天气这么冷,不会因为升温而影响口感,桌子上还放了一小束花,我这里没有花瓶,倒是可以用空酒瓶替代一下。
“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他说,“所以没有买礼物。”
我捏着酒杯,喝了一口那不知存了几十年的红酒,说实话,年轻时候跟着蒲南玩过一段时间高雅还能品出好坏来,工作后应酬上白酒把舌头喝坏了,现在入口的红酒价格肯定不菲,只可惜喝在嘴里,就只有一股甜味了。
但这是他的好意,我也不会说出来,免得他扫兴。
“买什么礼物,又不是小孩子,大人不兴过生日的。”我说。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以前以为你最喜欢的是钱。”
我低着头,看酒杯里酒液的颜色,不想抬头看他那一脸歉然的表情,我讨厌那表情。
“我知道我错了。”他说,“我以前误会你了。”。
我就知道他会这样说,用这样的语气,我不会上当,再也不会。
“都是过去的事了,提他做什么?”我摸了烟出来点上,抽一口喝一口,别有一番滋味。
一瓶红酒见了底,我喝的多,他喝的少,到了最后酒劲儿才上来,我夹着烟只顾着对他笑,到最后似乎说了一句什么,他听了向我伸出他的手,我眨了眨眼睛,睡过去了。
睡梦中,很不安稳,总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觉得比平时热,还有人动不动就亲我一下。
我是老人家了,对什么渴求都淡,连性这种事都提不起兴趣来,做这样的梦,说不定是太久没有做爱的缘故。
我早上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换了睡衣,被穿着衬衣的于临安搂着。他只是靠在床头,手搂着我的腰。
一晚上被他这么搂着,醒了的感觉就是浑身酸痛,尤其是脖子,咯吱咯吱的响。我解开他那两只手,从床上爬起来,其实我一动他就醒了,还是靠着床,看着我解开他两只手。
我伸脚去够拖鞋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把我拽回来,拽到他胸前,然后用两只手捏着我的脸,劲儿那么大,让我觉得喘个气都难受,“我真的知道错了,”他说:“是真的。”
他原来骗我说“我爱你”的时候,也强调过“是真的”。
“哦。”我说。
他的表情有些微妙的变化,那个细微的变化让我觉得他有点想揍我,于是我缩了缩脖子,这只是条件反射,但这让他放开了我。
“你替我坐牢,你救了我,但我不纯粹为了补偿你。”
“除了接下来说‘是因为我爱你’以外,你还想说什么呢?”我问。
他哑口无言。
我认识他的所有时间内,尽管大部分时间,他都表现的卑微又可怜兮兮的,但我见过他的真面目,也深知他是有些手段的,明白他远不是这样无害。
他因为哑口无言,便又重新将我拽到胸前,使劲的看了看,脸俯下来,就吻我,得不到回应就变得粗暴,我便回应了他,如果他要的是这个,也不是不能给的,我觉得。
昨天是我四十岁生日,即被亲生父母抛弃了四十年的日子。
我因为睡姿不正确的腰酸背痛还没有缓解,被他紧紧搂在胸前,手脚完全没有办法完全伸展,这是个很别扭的姿势,被他像是个玩具熊一样死死抱着——当然,成年人是不会有将玩具熊的衣服全部脱光的恶趣味的。
他那久违的手指直接从睡裤里伸进去,揉捏着我的臀部,却不急着寻找入口,只是那样玩弄着我的肉体,以及不厌其烦的亲吻我的脖子。我被他的体温煨的热起来,连呼吸都重了,只能无力的攀附在他的身上。等到他脱了我的衣服,让我坐到他身上,被他那样抱着进入的时候,我只能害怕出丑的攀附着他的脖子,将脸紧紧的贴在颈窝上,被他弄的喘不过气来。
哈,哈,我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根本无法抑制,闷声的从那被埋在他颈窝的嘴里发出来的那种淫…秽的声音。
我已然很久不曾有过这些,就好像不沾荤腥的人突然沾了,总觉得肉味太腥,吃下去不合胃口。
姑且就当这是他的生日礼物,我想。
多么奇怪的生日礼物。
他是匆匆走的,因为接了个电话,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处理。我被他做得太狠——明明很久没有跟别人过夜的是我才对——趴在床上,连一下都不想动。我没有送他,只从凌乱的被褥的缝隙中,看着他匆匆离开。
等我好容易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才想起,忘记问他是怎么会有我家钥匙的。
第三十章 平衡点
下一次见到他,又是六个月后,他又有些不一样了,尽管川字纹依旧很深刻,但已经不再动不动就一脸愧疚的说爱我,说对不起,说补偿,也不再借住我家,见面的时候谈些没有太大干系的事情。他会笑,也会习惯性的皱眉,用那种属于真正的他的表情。
我再也找不到过去那可爱的于临安的蛛丝马迹,所以说,我的生活又一次恢复正常,这是值得庆贺的,只不过心里总觉得有些空,就像是后遗症。
我的书屋梦想终于完全破灭,由于那所大学的校门要重新修建,拆掉了周围的所有矮房建筑,我只得草草将里面的旧书卖掉,收拾了微薄的利润,重新成为无业游民。周世程便趁此劝我继续去给他帮忙仍然以丰厚的年金和优渥的待遇为诱 饵。我笑笑拒绝,“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如今的悠闲。”我说。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已经过惯了懒散的生活,再回去当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就会觉得太栓的慌,不够自由——更何况,我如今也是四十的不惑之年,也不能总给别人当打工仔。
周世程也没有再劝,一是他劝不动,再说如今有为青年层出不穷,比我水平高的一茬又一茬的,他又是个大公司,不愁找不到人才。
他说,“事实虽然这样,但我更信任你。”
我倒觉得那是因为我这人以前太懂得利害,如今功利心又分外单薄,他不用害怕我对他做什么手脚,所以才理所当然的说信任,信任总归是有条件的么。
于临安便是在我终日游荡在家的时候来的,那一日我正在睡懒觉,外面气温已经有有三十七八度,他在外面起码敲了十分钟的门,等我开门将他放进来,他身上的衬衣已经湿了一大片,看起来很狼狈的样子。我找了自己的旧衬衣让他换上。等他重新仪表整洁的时候,我几乎又要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点着烟,用空出的那只手把沏好的茶推到他面前。
“谢谢。”他说。
我夹着烟点点头,算是回应了他的感谢,将烟盒递过去,“抽不抽?”
他接过来,点上,才抽了一口,似乎想起来什么似的,从行李袋里拿出块报纸包成一块的物体,“蒲南让我带给你的。”他说。
我接过来,打开,是砖茶。
我一直挺喜欢这茶味道的,尽管十分便宜。
上个月同蒲南通了个电话,内容自然是些生活琐事,我只是随口说了有点想砖茶的味儿,不想他倒是很上心。
“喝么?”我问于临安。
他摇摇头。
我便将茶放进柜子里放好。
C市潮湿,什么好东西都存不住。
我把他换下的那间衬衣扔进洗衣机里去绞,一边按键一边问他:“听说蒲苗要离婚了?”
“哦,已经离了。”
我有些意外,毕竟蒲苗那女人,据说婚姻是很幸福的。
“这年头……”我感叹了半句话,洗衣机开始呼啦呼啦的转,衬衫在滚筒里面转圈,“好的总往坏里变啊。”
“我听周世程说,你不想去他那儿帮忙?”他抽着烟问我,“怎么不去,他那儿活挺轻松的。”
“费脑子。”我说,“我懒散惯了。”
他笑着摇摇头,又点上一根烟,等抽完第二根烟,他站起来,“我先回酒店去,过两天再还衣服给你。”
他走后,我有点没反应过来。他来这儿敲了十多分钟的门,就为抽两根烟,送一块砖茶?
等我将他的衣服晾干了,是第二天早上的事情,也没见他来拿,我想了想,觉得至少也得把自己那件衣服拿过来吧,于是把他那件衬衣包好,打了车给他送到酒店去。
到了总台,问了他住哪个房间,我走进电梯的时候,稍微有点迟疑,为了一件旧衬衫似乎不值得这么长途跋涉,等我想通了电梯正好到了他所在的那个楼层,他就在电梯门口等着,斜靠在对面的电梯中间,一副十分随意的样子,我呆了一下,被他一眼瞧见,要是立刻按了电梯门下去,似乎更有点欲盖弥彰,只好走出去。
将手里的衬衫递给他,我说:“你的衬衫,我给你送过来了。”
他把衬衫接过去,看着我笑。
他一看我,我就觉得自己那点心事被看透了,于是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他那种似笑非笑若有所思的表情一闪即逝,接下来似乎真有点想笑,但忍着,只是说:“你打给电话就好,不用亲自送来。”我确定他一定明白我是怎么想的了。
我觉得自己很丢脸,一把年纪了,被这样一个小毛孩子仍然玩的团团转,半年前他讨好我的时候我对他爱答不理,现在他对我爱答不理了,我又追着去讨好他了,这不就是贱么。
我又往后退了一步,说:“我的衣服……”
“我忘了洗,等我洗干净给你送过去,”他看出来我想走,“到我那儿坐坐吧,天气这么热,凉快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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