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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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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艾德慕则向叔叔灌输石磨坊之役的经过。等仆人们离开后,黑鱼清清嗓子,“我们已经听够了你的卖弄,侄儿。”

  艾德慕糊涂了。“卖弄?您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黑鱼说,“你该感谢陛下的宽容。他在大厅里演戏,以免你在自家封臣面前出丑。如果换作我,将毫不留情地严斥你的愚笨,决不会赞扬那些许微功!”

  “渡口一战中,无数勇士献出生命,叔叔,您应该尊重他们。”艾德慕很生气,“怎么啦,除了少狼主,就没人该获得胜利?我抢走了属于您的荣耀,罗柏?”

  “陛下,”罗柏冷淡地纠正。“你是否承认我是你的国王,舅舅,是否连这点也记不住?”

  黑鱼道,“给你的命令是留守奔流城,艾德慕,仅此而已。”

  “我守住了奔流城,还挫败泰温公爵……”

  “确实如此,”罗柏说,“但挫败不等于胜利,对不对?你有没有扪心自问,牛津战役后我们为何还在西境久留?你知道我没有足够力量威胁兰尼斯港或凯岩城。”

  “为何……为了占领其他城堡……金钱,牲畜……”

  “见鬼,你以为我们留下来当强盗?”罗柏难以置信地说,“舅舅,我正是要引泰温公爵西进。”

  “我军是马队,”布林登爵士解释,“兰尼斯特军泰半是步兵。我们计划让泰温公爵高高兴兴地追上一段,直到海边,然后从旁溜过去,横穿黄金大道,占据稳固的防守位置。我的斥侯找到了地方,地形极为有利,如果他在那儿发动攻击,将付出惨重代价;如果他不进攻,则会被困在西境,不仅距离需要他的地方千里之遥,而且始终消耗着自己的资源,而不是掠夺三河诸侯。”

  “与此同时,史坦尼斯公爵将打下君临城,”罗柏说,“帮我们一笔勾销乔佛里、太后和小恶魔,然后我就与他讲和。”

  艾德慕看看叔叔,又看看外甥,“你们从未把计划告诉我。”

  “我告诉你守住奔流城,”罗柏说,“这道命令,什么地方你无法理解?”

  “你在红叉河阻住泰温公爵,”黑鱼说,“呵,挡得可真久,刚好让苦桥来的信使赶上他的军队。泰温公爵立即让部队掉头,在黑水河源头附近跟马图斯·罗宛与蓝道·塔利会合,急行军到翻斗瀑——梅斯·提利尔和他两个儿子正带着大军和驳船队等在那里。于是他们合兵一股,顺流而下,在距离君临城半日马程的地方登陆,从后袭击史坦尼斯。”

  凯特琳在苦桥见过蓝礼国王的队伍。千百朵金玫瑰在风中飞舞,玛格丽王后笑容羞涩、语调温柔,她哥哥百花骑士虽然额上缠着亚麻绷带,却英俊不减。如果你非得投入女人的怀抱,我的儿子啊,为何不是玛格丽·提利尔?高庭的财富和军队足以扭转形势,或许灰风还会喜欢她的味道。

  艾德慕蔫了气,“我一点也不想……不想……罗柏,你得让我补偿,就准我在下场战役里担任前锋吧!”

  这是补偿,弟弟?还是为了荣誉?凯特琳很怀疑。

  “下场战役,”罗柏沉吟道,“嗯,下场战役很快就会到来。乔佛里成亲之后,兰尼斯特就会再次开战,对此我毫不怀疑,这一回,他们有了提利尔家的支持……也许我还要对付佛雷家,若黑瓦德……

  “席恩·葛雷乔伊坐着你父亲的宝座,手上沾染了你弟弟们的鲜血,除了他,其他敌人都必须先放在一边。”凯特琳告诉儿子。“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罗柏,你身为国王,要么赢回临冬城,把席恩吊在鸦笼里,让他慢慢烂掉;要么就永远放弃王冠——因为人们将不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国王。”

  从罗柏瞧她的神情来看,她断定,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如此坦率直言了。“他们告诉我临冬城陷落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返回北方,”他带着一丝辩解的意味道。“我想去营救布兰和瑞肯,但我以为……我做梦也想不到席恩会伤害他们,真的,如果我……”

  “说‘如果’已太晚,要营救也太迟,”凯特琳说,“剩下的只有复仇。”

  “根据从北境得到的最新消息,罗德利克爵士在托伦方城附近击败了铁群岛的部队,然后于赛文城重新整军,准备夺回临冬城。”罗柏道。“他或许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们很久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退一步讲,假如我回师北上,三河地区怎么办?我不可能要求三河诸侯遗弃人民随我出征啊。”

  “不,”凯特琳说,“把他们留下,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我们靠北地人赢回北境。”

  “您的北地人如何去得了北境?”弟弟艾德慕反问,“铁群岛方面不仅控制了落日之海,而且占领了卡林湾。一万年来,没有一支军队能从南面攻下卡林湾,即便朝那里进军也是疯狂之举。我们很可能被困在堤道上,铁民在前,愤怒的佛雷家族在后。”

  “所以必须赢回佛雷家族,”罗柏说,“有了他们,才有成功的机会——不管机会多么渺茫;没有他们的支持,我看不到希望。我愿向瓦德侯爵提出一切……道歉,荣誉,土地,金钱……一定有东西可以抚平他受创的自尊心……”

  “东西办不到,”凯特琳道,“但人可以。”

 
 
第十五章 琼恩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的模样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辩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两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嘛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的。”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运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到后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强。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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