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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史诗:犹大之裔-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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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土耳其人。”怡卡口气阴沉。
“说话之前先想一下,土耳其人也是人,”卡罗语气沉着,“没有谁比谁好,或谁比谁坏。你在许多书中可以发现,为数不少的基督徒统治者对待臣子比苏丹还糟糕。”他望一眼挂在入口对面墙上的十字架,十字架下方装置了三尊祈祷者木雕。“那是唯一没有过错且慈悲满怀的人:拿撒勒的耶稣。”
“我知道,父亲。母亲教导过我。”怡卡凝视那群雕像。“在他脚下的是谁,父亲?”
“世上最虔诚的人:抹大拉的玛利亚,加略人犹大与罗马士兵隆基奴斯,提矛刺向耶稣的人。他们坚信他是上帝之子,我也如此认为。”卡罗在胸前画十字。
虽然怡卡温驯地跟着他做动作,却也不禁皱起眉头,显得疑惑,“但是,犹大不是出卖耶稣的人吗?”
“他只是让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若不是他,耶稣不会丧身十字架上。他不应该背负全世界的罪。”卡罗说得谨慎从容。“他从未质疑耶稣不是上帝之子,也不怀疑他被选中,为我们带来流传永世的真正宗教。没有加略人犹大,或许就不会出现我们神圣的基督教信仰。”
怡卡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分析,觉得非常稀奇:“那为什么他会自杀呢?就像教宗在教堂里讲的。”
她父亲表情严肃:“无知者与盲目者往往忘记《圣经》里有个地方记载他并非自缢身亡,而是死于意外。我个人倾向于相信这一点。他没有犯错,他是上帝的工具,是今日我们应该感谢的人。”
“但是……”
不过,这个话题对卡罗来说似乎到此为止。就在她眼睛还来不及反应前,他已经从桌上偷走她最后一块甜食。“现在你了解为什么要学习战斗技巧了吧?”他大笑,挤眉弄眼,“如果你想吃,就先打倒我再说。”
她眉头深锁,仿佛在认真思索可行性。然后她头枕在左手上说:“我还太小,父亲。”
“你很快就会知道,像你这般年纪的小女孩,只要用点技巧与精妙的动作,也能打败对手。”他把甜食递回给她。
怡卡盯着甜食,思考父亲说的话:卡罗会教她战斗技巧。那么她就能靠自己的力量阻止可怕的事情发生,例如阻止母亲被绑走。
而且她可以复仇!
她把土耳其蜂蜜再推回给他:“不,父亲,总有一天我会自己讨回来,”她许下承诺,语气坚定,“那时候,我将会知道自己够优秀,再也没人能从我这里拿走一丝一毫。我们现在就开始吗?”
他起身走向阶梯。卡罗看得出来她已疲累不堪,但是又不想让她失望,她的意志让他深受感动。他的女儿逐渐向他敞开心怀,再过不久,他将完全拥有她的信任。
他久久盯着厨房走廊上的地板,目光差点泄露出什么。那下面是下一个等待她的秘密。“我们现在就开始。”
三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德国萨克森州莱比锡,凌晨一点十八分】
医院入口前的小雨蓬下停着我的重型摩托,一辆老旧的暗红色铃木Hayabusa,性能绝佳,稍微改装了一下,如果我喜欢,时速可以飙到三百五十公里。一般新车飙到两百九十九就不行了,就像被阉割了似的。Hayabusa的意思是“隼”,再恰当不过的称呼了,因为它赋予我一双翅膀。
原则上,我骑车不穿全套皮革防摔衣,也不戴安全帽,让风吹过我的长发比生命还重要。我认识死神,对他毫无畏惧。倘若他有天该上门找我,碳纤维与皮革也回天乏术。
摩托车在我脚下逐渐苏醒,轰轰作响,我小心操控着隼骑上路,几公里后已经暖好车,可以加速行驶。并非只有在滑雪道才能摇摆晃行,在街上骑摩托也办得到。
路上车不多,这些时速五十公里的车辆在我身后慢慢爬行。我还给了有慕尼黑车牌的保时捷车主一个下马威,只要稍微换个挡,加点油,马上就将他远远抛在后面的车阵中。小意思。
虽然我很喜欢兜风,精神却无法像平时一样放松。风迎面扑来,我似乎闻到医院的气味,思绪不由得又飘向小泰亚。她不放过我。
我拐出街道,在一个公交车站后面紧急刹车停下,戴上尼龙头套,然后例行拆下牌照,再跳上车继续骑。
我的旅程直达莱比锡工业区的一栋老旧大楼。
两位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在门前守卫,其中一个正在对着对讲机讲话,另一个牵着两只短毛警犬。对着对讲机讲话的叫雷夫,我认识,另一个是新来的成员。
我将隼停在他们前面,关掉引擎下车。那两个家伙让也不让。
“难道我得等吗?”
“你迟到了,海儿。”雷夫叫我的艺名。他大概不明白那名字的意义,以为是“海伦娜”的简称。我大可告诉他,我住在世界之树尤克特拉希尔的三根树根之一的底下,是邪神洛奇与女巨人安格尔波达的女儿①。不过那样说,只会让雷夫这个好人证实他自己的想法:我的脑子有问题。就让他继续以为我是海伦娜吧。可惜现代人身边的朋友没有几个懂得日耳曼神话,知道死亡女神的名字是什么。“米勒已经担心你不会出现了。”
『①两人女儿的名字叫作Hell,与海儿(Hel)是同音异字。』
“我一直很准时,雷夫,这点你应该很清楚。”
“我知道。事关米勒的钱,那够让他紧张了。”雷夫贼笑了一下,然后对着对讲机说:“开门。”大门随即慢慢打开。“祝你好运。我可不是随口说说,因为我这次又押在你身上。”
我打量他的脸,非常惊讶一个四十岁的人看起来竟如此沧桑。日光浴、酒精与药物在他脸上镂刻下纹路。“老是赢不会腻吗?”我寻他开心。
“这话应该是我问你吧?”他竟俏皮地反损我一把,令人意外。看来他今天心情不错。
我再度发动车,懒得推车。“说实话,还真腻了,雷夫。”我让车缓缓滑行。“你下了多少注?”
“还不少喔!”
“你知道吗?今天我会输一次。”
他的脸色泛白,我加速离开。
巨大的机械厂笼罩在昏黄光线中。这里我已经是熟门熟路,只管沿着主要道路往前骑。左右两边老旧生锈的巨大压床与制铁设备飞快后退,机器最后一次运转是在前东德时期。接着我转入一条死巷,尽头是道木墙。
我停好后下车,走上前敲敲墙。“海儿。”我口齿清晰地喊着,墙的一部分向后退开。
“晚上好。”谭雅,我的服装师跟我打了声招呼。她一袭灰色长裙,上面搭配黑色紧身胸衣,赤裸的颈子系上领带,半长的头发抹满发胶,服贴在头上。我喜欢她这装扮。“你迟到了。”
“我很准时。”我口气冷淡,而且很清楚自己听起来真的很冷酷。我凝视谭雅。我因泰亚之死让她不好过,当然很不合理。然而,她的死对我造成的震撼,远远超过我能接受的程度。通常跨上隼飙一段路就能宣泄悲伤,但这个小女孩已深烙在脑海。我很想坐下来跟谭雅谈谈,但时间已经不够,而且也不恰当。死亡女神睥睨一切,不可亵玩。
我脱掉衣服,只剩下红色短内裤,将合身胸罩换成结实的白色运动护具,然后穿好谭雅递给我的迷彩裤,套上同样斑纹的T恤,脚滑进战斗靴。泰亚的脸始终在眼前挥之不散。现在只欠手套,好戏就就开场了。
谭雅谨慎地盯着我:“今天不换头套吗?”
我打了一下自己的额头。集中精神!我简单动地动手指,她就转身撇开头。我换戴乳胶面具,只露出眼睛,鼻子与嘴巴处有道小缝,头后方有个开口,可以把头发放出来。没人知道我的真面目,谭雅也是。“现在上妆吧。”我的声音不再像先前那样尖锐。
接下来的动作是一种仪式,过程难以形容。最近这几年,没人比谭雅跟我还亲近,很少有人站在我面前不被我当成对手,一下子撂倒脚边,血流满面。
我坐在旋转椅上,转过来面对她,腰杆挺得笔直。她缓缓跪在我面前,头低垂,露出白色颈项,然后抬起脖子,用女仆般的目光凝视着我。这一刻我有种错觉,我们宛如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纪,阶级地位不同。有几次我甚至觉得,她完全将我看成更崇高的存在,仿佛她私人的女神。
谭雅拿起有色彩的圆罐与一支柔细的刷子,打开容器后,将刷子细毛浸入一片纯白。
她沿着我眼睛底下、颧骨与下巴画上线,一笔一笔为黑色乳胶描绘轮廓。她品味独具,让我的第二张脸在今日符合我此刻的心境,而且那毛骨悚然的容貌,与死亡女神非常相称。
如同往常,我审视着她。
我看着她肩膀与手臂上的肌肉起伏流动,看着她执行任务时的专注眼神,忘我的表情。她的动作灵活飞舞,却又仔细精准,笔笔到位。随着每一笔画,我的心绪逐渐稳定,在紧张万分的时刻,将医院抛到脑后。
谭雅完成作画,我们的目光相遇。她微微一笑,又露出颈项,仿佛我若不满意她的表现,允许我随时可断其颈脖。一阵敲门声响起。“好了吗?”有人在外面吼叫。我与谭雅亲密的两人时光就这样被声响敲碎。
我快速瞥了镜子一眼,绝对没人认得出我。镜中映出一位纤细的女子,身材曼妙,好似从动作电玩中走出来的。面具给了我一种威吓的气质,正是我希望的那样。
“好了。”我粗声粗气,一脚踹开门,故意打到门外的男子。我痛恨被催赶。不过几秒,我的情绪又低落起来,回到与谭雅相处的珍贵时光之前。
那男人踉跄退了几步,我没见过他。他用手捂住额头,上面有块深色痕迹。“妈的,搞什么啊?”他一边呻吟,一边往一旁走了两步,去拿放在冰桶里的冰块。他抓了一把,捂在被打到的地方。
“我不喜欢大喊大叫,”我让他了解,“敲个门就行。”我走过他身边,谭雅穿着高跟鞋走在后头。她一身套装,简直像要赶赴午餐约会的职场女强人。“请你记住这点。”
走廊尽头灯火熠耀,这光景每次总让我联想到濒死经验的报道。今天,我这条路并非前往天堂,而是通到地狱,那儿演奏着情色幻眼乐队的《禁锢血中》。我在这种时刻最爱听情色幻眼乐队。旋律优美的浓烈哥特摇滚震天般响,歌手的低音回旋在心跳频率的底线,人耳几乎察觉不到。第一波肾上腺素开始在我体内释放。
步行几米后,我站在探照灯通亮刺眼的灯光中,然后快步经过狭窄走道,来到架高的格斗场。天花板、角落等处随时可见网络摄影机闪动着不同的讯号灯,付了钱的客人正舒服地待在屏幕前,打开放映机,迅速从冰箱里拿几瓶啤酒,与朋友共度惬意的夜晚。血溅满地也可以如此美好。
这是非法的,残忍的,却他妈的能赚进大把钞票,而且谁也没料到这种事竟发生在德国。我热爱的次文化。我的阀门。
“您终于出现了。”一个男人站在我身边,手里拿着迷你摄像机,手臂证件上写着他是经过许可进入的。下一个人若再这样说,我一定打断他脖子。
他属于那种年近四十,却不明白二十几岁小伙子的服饰根本不适合自己的人,短发覆盖在一项鸭舌帽下,脸上戴着太阳眼镜,看不见眼睛。“你好,我是文斯,奉命报道整起事件,当然,还有您这位,嗯,格斗女英豪的事迹,哈哈。明星电视台委托我来的。”
“我怎么没有听说过?”我转向谭雅,她才赶上我,高跟鞋跟不上我的步伐。她拿着手机正在打电话。
“我也才刚被告知,”她说了声抱歉,指指电话,“老板希望如此。包裹在揭发丑闻之下的行销手法,比打广告还便宜。”她复述了谈话内容:“我们得合作才行。”她收起手机。
“好,那可以开始了。”文斯举起摄像机。他身上有JOOP香水味,淡紫色那瓶。“今天状况如何,海儿?人家说,您可以跳过游泳池三米高的跳水台。”
“那太夸张了。”文斯让我烦躁,我让谭雅回答其他问题。
“一场格斗至少超过三回合,每一回合三分钟,”她急切地说了起来,“第四回合没有时间限制,直到一方倒地为止。”
谭雅在震耳的音乐中大声应付那个讨厌鬼。我眼光扫过观众席,现场大概有一百人,以彼此间隔恰当的距离环绕着格斗场。每一个人付了超过三千欧元来找乐子。当然,那个臭名昭著的女生也在场,她是所谓的“拜金名媛”中的一员。这些年轻女子凭借出现在活动场所的频率在八卦报纸上获取地位。早先只会在社交活动中看见她们的身影,然而这期间她们逐渐腐化堕落。她的名字是什么?算了,随便。她身旁的男人看起来像上了年纪的奥兰多·布鲁姆。那是她父亲还是情人?
大厅的灯熄灭,只剩格斗场晕散着昏暗光线,爱凑热闹的群众消失在黑暗中。我看见我的朋友们准备的道具:四张桌子围绕格斗场摆放,有霓虹灯管、铁丝网缠绕的木棒、薄玻璃瓶。我从未使用过道具,不过对手与付钱的观众坚持要放。
文斯察觉到我的目光。“那些要用来干吗?”
“第二回合开始,海儿跟她的对手才能拿那些东西,在这之前,他们只能使用在格斗场上找到的物品。”谭雅从皮包里拿出笔记本,“今天有两个钉书机与美工刀。”她朗读出声,确认一切无误。
文斯受到震撼:“究竟有多少人死于格斗?”
“是否杀死对手并非重点,即使那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语调高傲却又故作宽容。
“是这样吗?”
“顶多十秒。”
“但没人希望如此,”谭雅插嘴进来,“电脑前或者在现场的观众是付钱来看打斗的,只要有人放弃,比赛便结束。过程中理所当然会见到血。不过,您如果往后看,一旦有人受伤严重或有生命危险,急救小组随时待命。”
“所以,没人死亡啰?”文斯的声音透露出失望。他大概想到,倘若放送没人死亡的无关痛痒报道,将会有多少观众转台。
我微微举手,向隐身黑暗中的人群打招呼,然后往摄影机方向点点头,姿势简单轻蔑,我没什么装腔作势的表演天分。
很好,探照灯直落在格斗场上,其他地方没有灯光。我不关心愚蠢观众的钦佩之情,只在意战斗。我宁愿私下集会,就像《搏击俱乐部》里那样,没有可笑的马戏、场中的暴徒与匿名的偷窥狂。一个雅致的后院,加上密谋的团体,又重又扎实地干一架后各自鸟兽散,回到自己的世界——就是这样。但我尚未发现这样的团体,除了搅和这坨烂屎,别无出路。
音乐换了,从哥特摇滚转变成粗野的工业噪音。一盏探照灯打向正走进来的庞然大块头,那是使用睾丸激素同化作用类固醇的类型,大概是主办单位从某处没落工厂找来的。相较于体形,那颗秃头显然太小,像拧错了似的。我不禁想起泰亚害怕的怪物。拜金名嫒当然向他送上了欢呼,我听得很清楚。这两个人应该很登对。
“全世界的先生女士,”司仪以英文开场,因为观众来自世界各地,“让我们欢迎季风!他将像季风一样横扫敌人!”
他咆哮威吓,践踏封锁用的障碍,像个糟糕的美国捕手。他应该比我重八十公斤,高二十厘米。
“季风?”我向谭雅喊叫,耸耸肩冷笑,“那不是娘们儿的名字吗?”
“他自己挑的,”她晃晃拳头,“咱们让他痛哭流涕吧!”然后她抓住文斯的手臂,把他拉到障碍物后面。就连他们,也隐没在黑暗中。
季风步伐沉重地跳上格斗场,落到台上时地板一阵震动。观众已经开始拍手鼓噪。
“我想我的粉丝已经投靠你了。”我对他说。
“你失去的将不只是粉丝,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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