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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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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中难得地涌出一股父子的亲情来,走到程骄身边,帮他正了正领结。嘱咐道:“让司机开得稳一些。早点回来。”
  这还是秦芷柔自打出嫁以来,头一次回娘家。一路上都十分兴奋,不停地缠着程骄说话,像出谷的黄鹂似的,叽叽喳喳个不停。
  她比程骄小了十多岁,在程骄眼里,她就个没长大的小孩子,平日里全家都对她格外宠溺。何况她又在程骄最艰难的时候,两肋插刀,不离不弃,故而纵然程骄多疑,也把她划进了“绝对可靠”的圈子里,在这位小小的娇妻面前,是绝不需要伪装的。哪怕再忙,每日也都会抽出时间跟她说一会儿话的。
  只是,今天他格外心不在焉。
  秦芷柔与他谈笑,程骄有一句没一句地应了。心思却早就飞到别的地方去了。
  若是他有得选,他是绝不会陪秦芷柔走着一遭的。
  秦家的新年舞会的传统就是,所有嫁出去的小姐都要带着姑爷回家,跳上一曲。秦芷柔要带着他回去,那么,秦三小姐也必定要带着容锦城回去……
  容锦城,哎,容锦城。
  一想到荣氏夫妇,程骄就一个头两个大。
  容锦城竭力打压程骄,是圈内有目共睹,也视若无睹的。
  早在程骄还是夏商周的时候,容锦城就恨不得弄死他了。若不是夏千秋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把他保下了,现在他坟上的草都能长了一尺高了。
  后来他阴差阳错地变成了程家的少东家,倒是不能轻易弄死他,容锦城就可这劲儿地在生意上为难他。但凡是能让程骄恶心的,即便是得不到好处,也要做。
  当年,程大少和容锦城还能斗个旗鼓相当,到了程骄这里,就被容锦城克得死死的,每次短兵相接,都溃不成军,毫无反击之力。
  这件事情,也被当做是程骄不如程大少的证据,被人背地里指指戳戳。
  此中关节,秦芷柔是毫不知情的。
  程骄与秦勤在一起的时候,秦芷柔还小。长大之后,即便觉得程骄看着眼熟,也猜不到这个人就是小时候哄着她玩的夏商周。程骄当然不会主动对她说——若是对她说:当年我已经睡过你姑姑了。这样还怎么大大方方地娶人家的侄女呢?而秦勤和程骄当年玩儿得过火,这种丢人的事,秦家自然也不会对她说。所以,秦芷柔长到这么大,竟然完全不知道这三个人之间的爱恨纠葛。
  她是秦勤一手带大的,小姑姑在她心中抵得过半个妈。
  此时,这个天真烂漫的少女一心想要丈夫与姑姑一家亲近,殊不知,这正是把程骄放在火上烤。
  他们三个人要是能亲近在一起,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这样乱七八糟地想了一路,回过神时,汽车已经到了秦家。
  程骄夫妇来得不算早,大厅里已经站满了盛装华服的宾客。其中,最显眼的要数在宾客中鹤立鸡群的容锦城夫妇了。秦勤一心挂念着秦芷柔,程骄挽着秦芷柔一进门,她就眼尖地瞧见了,老远就冲着他们伸出一截莲藕似的玉臂挥了挥:“小宝儿,这边!”
  秦芷柔也欣喜地喊了一声“小姑姑”,就拖着程骄挤开人群,冲了过去。程骄一面向着两边的人颔首示意,一边在身后稳稳地护着她,生怕这个小祖宗一不小心跌倒。
  四人照面时俱是一愣——容锦城竟然也穿了一身白西装!
  若说程骄将白西装穿得标致入骨,那容锦城就把白西装穿出了器宇轩昂的味道。
  容锦城刚过而立之年,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他模样周正,身材保养得极好,也是个难得的衣服架子,一身风流倜傥的白西装穿在他身上,反倒丝毫不减阳刚之气。站在那里,气势上就稳稳压了人一头,倒显得他对面的程骄像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瓷娃娃了。
  环目四周,他们竟然还是宾客中唯二穿着白西装的。
  简直是冤家路窄。
  容锦城闲闲地站在一边,锐利如刀的视线扫过程骄,从下到上,在他脸上停顿了一秒,又垂下去,露出一抹漫不经心又略带讥讽的笑容。
  程骄僵在原地,只觉得刚刚被容锦城视线扫过之处都像被刀子割破似的汩汩地冒血。
  人家一个字都没有说出口,单单用眼神,就将他从头到脚羞辱了个遍。
  “我们秦家的姑爷还真是有默契!”二人眼神一对,秦勤就知道他们心中在想什么,赶紧笑着打了圆场。“这白色的西装是最难穿的,难得我们秦家的姑爷都穿得这样好看。”
  容锦城这才转过头,打趣地捏了一下秦勤的鼻尖:“都老夫老妻了,还这样变着法子夸我,也不怕小辈们看了笑话。”
  秦勤倚在他肩上笑了。
  她一身紫罗兰的礼服,白皙的脖颈上环绕着一串颗粒饱满的珍珠项链,竟是非常难得的淡紫色,耳垂上也坠着一对儿同色的。白色的貂皮披肩松松地挽在胳膊上,露出圆润的肩膀。皓腕上一只和田玉的镯子,更衬得她皮肤如羊脂玉一样细腻柔亮。这些年在容家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整个人透出一种富态的珠圆玉润之美。
  “哎呀,竟然忘了拜年。”秦芷柔一拍头,笑靥如花地拉着程骄,冲着容锦城夫妇说了些拜年的吉利话。
  “芷柔这几年嘴真是越来越甜了。”容锦城笑着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来:“一点小礼物,权当是压岁钱了。”
  秦芷柔双手接过了,笑道:“原以为嫁人后就收不到压岁钱了呢,还是姑父疼我。”打开一看,又惊呼了一声:“呀!”
  盒中竟是一枚鸽子蛋大的老坑玻璃种翡翠!
  俗话说,家有黄金万两,不如凝翠一方。秦芷柔手中这个,更是翡翠中水头最好玻璃种,质地细腻纯净无瑕,颜色为纯正明亮、浓翠欲滴,在等光的照射下呈半透明状,极为通透,是翡翠中的龙种,价值连城的极品。
  秦芷柔是个识货的行家,当即就将盒子盖上,肃容道:“姑父,这我可不能收。也太贵重了!”
  “就当是送给你肚子里的孩子的见面礼。”容锦城笑着又把盒子推了回去。
  “都是下面人孝敬给你姑父的。我嫌它个头太大了,做成戒指戴在手上,麻将都打不动。与其闲搁着,还不如送给你。”秦勤也掩唇一笑:“送你你就拿着。你姑父去年跟南洋的珠宝商搭上了线,今年至少赚了这个数!”她对着秦芷柔伸出几根手指。“送你一块儿翡翠又怎么了,你现在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你姑父也给你买回来。”
  秦芷柔也就不再推辞。冲着容锦城甜甜地一笑:“那我就谢过姑父了。”
  此时,程骄的脸上简直是火辣辣的。
  这南洋珠宝商的项目,原本一直是他在跟进的!当年他没日没夜地跑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把上上下下都打点好,结果在最后关头,被容锦城截了胡,竟然抢先一步与那边合作了!可怜程骄一番辛苦,殚精竭虑,都为他人做了嫁衣!此番提起,他心中怎能不气?
  更何况容锦城送给秦芷柔的这翡翠,正是当时他为了打点关系花天价买来给人送的礼!
  正在这时,钟声想起,舞会开始了。
  秦耀湘没有正式娶妻,故而每年的第一支舞,都是秦勤与他跳的。今年也不例外。她吻别了容锦城,就花蝴蝶似的飘进舞池,在众人的喝彩声中,跳完了第一支舞。
  在第二支舞曲即将响起之前,容锦城对着秦芷柔微微一笑:“看秦勤这意犹未尽的样子,想来一时半会儿是舍不得回来了。不知我有没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呢?”
  秦芷柔刚收了他的大礼,此时哪里说得出拒绝的话。当即就说:“能跟姑父跳舞,当然是我极大的荣幸了。”
  于是,容锦城便别有深意地看了程骄一眼:“侄女婿,看来我少不了要借你的女伴一用了。你不会介意吧?”
  程骄心中已是怒火万丈,脸上却仍然笑意盎然:“当然不会。只是芷柔已有身孕,姑父可不要……”他话还没有说完,舞曲就要响起,容锦城牵着秦芷柔滑进舞池去了,徒留程骄和他那就未说完的话,“……累坏了她。”
  程骄一张俊脸霎时间黑如锅底。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想,再在这里待下去,我怕是要被活活气死。猛地转身,却又碰翻了恰巧从他身边经过的侍者手中的托盘!
  红酒香槟,哗啦啦地撒了他一身。
  他这一身白,恰好成了天然的画布,任由酒水在上流淌成一幅印象派的水彩画。
  程骄反手就抽了那个倒霉的侍者一耳光:“你是怎么走路的?!眼睛若是没有用,我就替你挖了!”
  那个侍者满心地委屈。明明是你突然撞上来的,打我做什么呢?可他又不会没有眼色地在人前与客人争辩,只好低三下四地给他道歉。这样一吵,倒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惊奇的,不屑的,看热闹的。程骄仿佛能够感受到身后人的指指戳戳,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
  他强压着怒火,走出了舞厅。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了一下大家关于结局的各种猜想。
  剧透一下吧:程小渣攻肯定不会像程大渣攻那样带着情人远走高飞的。
  虽然这是大家的心声,但是如果真的这么写,人物的性格就对不上了。
  不同的人,对不同事物的认识不同,是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生活环境。程大与程二,一个是高富帅,一个是凤凰男。
  程骁是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才能视金钱如粪土。才会觉得家族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而程骄呢,他的出身是非常低微的,性格又极为骄傲,这种骄傲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掩饰他对自己私生子身份的自卑。他本人又饱受“阶级”之苦,当初就是因为他与千秋不是同一阶层,所以即便千秋对他十分宠爱,也不能与他做成平等的恋人。
  对于这样一个人,让他为了爱情抛弃权势,是很艰难的。更何况他们俩都是李煜、宋徽宗的类型,才华横溢却并没有程骁吴优白手起家的能耐。真的净身出户了,就要去喝西北风了。
  因此结局绝不会是他们俩私奔哒。
  可能要让大家失望鸟~
  ………………………………………………………………………………………………………………
  伦家直说不会让他们俩私奔,又没说不是HE,乃们怎么就弃文了!(;°◇°)


☆、青梅酒

  幸好秦二少的身材与程骄相仿。佣人们找了一套他的没有拆封的新衣服给程骄换上。
  一个女佣捧着程骄换下来的脏掉的的白西装问:“程少,这套衣服我们清洗完毕就送还回贵府可好?”
  “不必清洗了。”程骄对着镜子正了正领带,声音中带着一股凛冽的寒意。“直接扔了吧。”
  换过了衣服,程骄也没有心思再踏进会场了。有容锦城在,他不论如何努力,都像是在自取其辱了。
  索性一个人在秦家的花园里散心。
  秦家的老宅据说是旧时的王府,被家道中落的后人贱卖了。刚刚入手的时候满目疮痍,残破不堪。经过秦家几代人的搭理,唤醒了老宅沉睡的灵魂似的,已经逐渐恢复了当年光辉慑人的容貌。廊腰缦回,檐牙高啄,一草一木,都值得人细细赏玩。
  程骄原本只是想远远地逃开,可在冬日微凉的风中走了片刻,心中的郁火也熄灭了。步伐由急变缓,走在错落有致的亭台楼阁之中,越走越深,越走越深。渐渐地,四周安静了下来。会场的歌舞之声也被坠着成串的梅花的枝杈不着痕迹地隔开。
  忽而觉得脸上一凉,一抬眼,正是几片细碎零星的雪花盘旋着飘下。
  再回首,竟沉溺于这落雪红梅之中,已不知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了。
  深吸一口气。
  缓缓地吐出。
  他站在一片火红的梅花之间,初雪纷纷扬扬地落下,落在他的发丝上,睫毛上,肩上的玄色大氅上。这景致,简直可入画了。
  程骄扬起头,脸上浮出一丝迷茫的神色。在无人处,他才敢显现出几分脆弱。
  误入梅园深处,沉醉不知归路。
  程骄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眼眶也就随之酸了。
  我早已,不知道自己的前路在何处了。
  不知站了有多久,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句嗔怪:
  “这样站在雪里,你也不怕受了寒。”
  程骄回头,这才发现半个身子都站得僵硬了,此时,猛一回头,脊椎骨都在克拉克拉地响起来。
  紫衣女子一手撑着伞,一手拎着一壶新烫的热酒站在梅花之间,与程骄视线相对的一刹那,轻轻地笑了。
  她身后的几株含苞待放的花苞,啪地一下绽开了。
  简直要让人误以为她是雪中的精灵了。
  程骄就这样看着她,一时间竟以为光阴流转,万紫千红尽开遍,少女婷婷地站在他身前。
  一眨眼,出水芙蓉似的少女却又变成现在站在他身前的风韵十足的少妇。
  莲步轻移。秦勤走到程骄面前,将伞递给他撑着,伸出芊芊玉手轻轻地拂去他肩上的雪花。
  “痴人,你傻看着我做什么呢。”秦勤轻推了他一把,“还不快到亭子里去避避雪,喝口热酒暖暖身子吧。”
  程骄哎了一声,低头随她进了附近的亭子坐了。
  秦勤为他斟酒一杯,一手撩起额间的碎发,慢声说:“这是青梅酒,十年的陈酿。昔日我与故人一起埋下一坛,一直不舍得动,我都在等着哪一日与他重逢时,
  再与他共饮。这一等,竟就叫我等了十年。”
  程骄端着酒喝了。
  乍一入口,十分酸涩。温温地从舌尖滑过,才渐渐觉出其中真味来。
  梅子的果香从酒中透出,清爽宜人。
  他哑着声音说:“如今你与他重逢了吗?”
  秦勤摇摇头,又为他斟了一杯。“我与他,不会有再见的时候了。这坛酒,终究是便宜了你了。”
  听她这样说,程骄心中一涩。
  昔年与她一起埋酒的故人,可不正是少年时的夏商周么。当年他只顾着与夏千秋置气,眼中哪里容得下这红袖煮酒,把梅低嗅?
  如今喝到这青梅酒,才渐渐品出酸涩之后的酒香来。只是他明白得太晚,秦勤那一腔少女情怀,终究是错付了。
  十年了。再度相逢的,是容夫人和程少爷。
  秦勤和夏商周,的确是没有再见的时候了。
  两人也不多说话,只是将酒一杯接一杯地喝了。
  因为青梅本身具有护肝和清废之功效,所以即便是喝得有点过也不怕太伤身。秦勤喝得满面潮红,眼中似有泪光。一眨眼,却又隐去了。
  “当初总觉得会很好喝,今天尝起来,却觉得太涩。”秦勤摇摇头,浅笑,“酸也好,涩也罢。都是我当年亲手酿下的。”
  “他……”不知怎地,程骄的话就突然问出口了。“他对你好吗?”
  在订婚前夕,他和秦勤让容锦城丢了大丑。据说,秦勤为此整整被关了一年的禁闭。连订婚的日期,都往后延迟了好几个月。
  容锦城对这件事是耿耿于怀的,直到如今,都不肯放过程骄。
  他这般记仇,相比秦勤在容府的日子,也不会很好过。
  那些你侬我侬的恩爱,只怕也是人前装出来的。
  “好。他对我,怎么会不好呢。”话虽如此,可是,一提起容锦城,秦勤眼中便隐隐有悲戚之色。“我犯下如此大错,他还肯容我做容家名正言顺的女主人,让我的儿子容嘉做容氏的长房长孙,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语气其实有些重了。
  那意思,竟像是容锦城没让她做了下堂妇便就已经对她有莫大的恩典了似的。
  其实,纵然是年轻时胡闹了些,也断然不至于让秦勤说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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