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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树言情小说合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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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第一部分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第二部分第2章(1)
    ●●● 圣诞节,是白色的,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村以惠。
    「小木木?亏她想得出来……」阿居一副快发烧的样子,用手摸着额头。
    「阿居,快别这么说,你该庆幸她不喜欢基诺李维。」
    一旁的人听见我这么说,笑倒一地,这时以惠丢来一颗篮球。
    至于另一个经理黄美涵,我们对她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她很喜欢狗,而且她说她的狗喜欢看新闻。
    「我的狗叫做TVBS。」
    她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听完之后互看了两秒,然后笑倒在地。
    第二部分第2章(2)
    我个人对狗是敬谢不敏,因为我被狗咬过。但我听过很多挺酷的狗名字,像是耐吉啦、保龄球啦、白色的狗取名叫小黑的,就是没听过把狗取名TVBS的。
    「因为牠只在我看TVBS新闻的时候,才会跑到电视机前面,当我转到其它台时,牠就会低头,或是离开。」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要把狗取名TVBS时,她这么回答我。
    「不会很难叫吗?挺绕口的。」
    「不会啊,叫久了就习惯了。」
    这就是我们系队上的两个经理,很怪,但也很有趣。
    那是二○○一年的三月,我们大二。
    参加系上练球才一个多礼拜,系际杯就来临了。
    那天早上,学长叫我跟阿居、皓廷到系办去,发给我们一套球衣。
    「身着球衣,系上荣誉,好好珍惜,记得要洗。」学长一面念着这诗不像诗,话不象话的东西,一面打开塑料袋套,一件一件地发给我们。
    「谢谢学长,谢谢系上,竭尽所能,为系争光。」
    阿居不知道去哪学来这一串,我跟皓廷听完都觉得奇怪,这孩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第一场比赛令人印象深刻,对手是电子系,因为那是那一年第一场系际杯比赛的关系,到场观赛的人很多,班上的同学也全都到场了。
    在比赛前十分钟,皓廷说要离开一下,然后就看他快步跑走。学长问我他去哪里,一副急得要内出血一样。
    过了几分钟,皓廷回来了。学长问他是不是去大便,他笑了一笑,说:「不,那是一件比大便更爽快的事。」
    学长没听懂,我跟阿居也是一头雾水。
    哨声响起,校队裁判进场,先发球员进场,跳球者走进中场跳球圈里,其它的队员一个挨一个地防着。
    我跟阿居坐在场边,以我们的球技,先发球员名单不会有我们的名字。
    这时美涵跟以惠在一旁大喊着「法律加油!」,顿时间,我的体内似乎不断地在分泌着肾上腺素,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双掌不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裁判在中线上把球往上拋,皓廷「嘿」了一声,球拨到了学长的手中,定时器开始跳动,纪录员开始动作,体育馆开始沸腾,这所有的开始都是因为……比赛开始。
    ※笔者言:篮球,我最爱的运动。
    烘干机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着,发出低鸣的轰轰声,我盯着衣服在里面翻转,看久了有点头晕。
    忘了是第几次到公寓对面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了,只记得每次来都没有人,但角落里倒是都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他大概把这里当作是牠家了吧。
    「为什么烘干机使用半小时要二十块?为什么那么贵?」手里拿着衣物香片,我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这里是台北,什么都贵。」
    突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着,是个女孩。
    「好久不见。」她说。
    我回头,眼前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原来是她,住在五G的徐艺君。
    「喔!嗨!是妳啊。」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如果明天不需要期中考,那才真的叫做美好时光。」
    「期中考也可以是美好时光,看你怎么想而已。」
    「那很抱歉,我没办法把期中考当作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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