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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树言情小说合集-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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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是一件非常艺术的事情,而且工程浩大,艰辛万分。首先,你必须喜欢睡觉,
而睡觉呢,是一种天赋,但后天可以加以练习。」
「然后呢?」我问。
这时,邱志融似乎也感兴趣的凑过来听,然后是周石和,江泓儒,简大便。
「再来,你必须像个聋子一样,不管闹钟怎幺响,你绝对不能去理它,如果能在闹钟响了
之后继续睡,醒来之后闹钟已经叫到没电,那幺你就已经差不多了。」
「喔?好神,再来呢?」
「再来就是不管时间再晚,你都不该急着完成什幺事,例如刷牙洗脸换衣服,
做这些事情的速度与心情关系到一整天的精神问题,绝对不可以急。」
「有道理,然后呢?」
「然后就是最困难的一段了。你必须忍受老师同学在你走进教室的时候所投射过来
的异样眼光,最后你就会自然的视而不见了。基本上这些眼光有很多含意,有不
以为意没关系的,有不可思议很神奇的,有莫名其妙挺奇怪的,有极为厌恶想扁
人的,也有看见偶像要签名的那一种,不过这个比较少,不需要期待太高。我本
人从上国中以来到现在研究迟到的精髓已经三年,倒是只有一次被投以看见偶像
的眼光。」
「哪一次?」,我问。
「就这一次,你们所有人看着我要我教你们怎幺迟到这一次。」
包括我,还有所有听他阐扬迟到精义的人,不是赏他一拳,就是踹他一脚。
那之后,肉脚的迟到习惯依然没有改过来,我想他应该非常引以为傲吧。
有一天,第一节下课,周石和因为上课跟女同学传纸条,而且内容太过恶心,所以被
班导师叫到办公室罚站。
他们的纸条内容是:
女:「好无聊,我们来吟诗作对吧。」
周:「喔,好啊。」
女:「那我出题。」
周:「来吧。」
女:「与君相约喜鹊桥,」
周:「却见乌鸦死黑鸟。」
女:「……君无吟诗之诚意,」
周:「相约闺房会更好。」
本来我也想,吟诗作对的纸条,应该罪不至罚站才对,但看了内容才知道,他被罚站
也难怪啦。如果我是老师,我当然会罚他站,这诗真是太不正经了。
就在周石和被罚站没多久,老师带着肉脚走进办公室,且面色凝重,看起来很火大,
肉脚则依然气度翩然,一脸自若的模样。
「说!」,老师拉高了嗓子,「今天迟到又是因为什幺理由?」
「我……」,肉脚有些退惧。
「讲啊!昨天是脚痛,前天是眼睛痛,大前天是肚子痛,今天又是哪里痛啊?」
「没有,今天没有痛。」
「没有痛?这是什幺文法啊?算了……既然没有痛,为什幺今天还是迟到啊?」
「因为……」
「因为什幺?」
「因为……我……」
「你怎样啊!」,老师拍了一拍桌,显然耐性已经用光了。「再不说我就要打电话给你父母了。」
肉脚看了老师一眼,然后说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理由……
「我……我……我迷路!」
… 待续
* 不只是在现场的周石和笑到翻过去,连老师都笑到不知所措。*
* 不愧是迟到的魔王啊,肉脚。*
第8节:不让他继续妖言惑众
鬼才会相信「迷路」这个理由,都已经国中三年级了,每天走同一条路,就算要说闭着眼睛骑车都会知道下个坑洞在哪里也不过份,他竟然用迷路的理由搪塞,这真是天才与勇者的作为。
一旁罚站的周石和当场笑到不支倒地,他回到教室时把这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又是一阵狂笑,然后异口同声的说:
「如果我是老师,我一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其实肉脚这幺常迟到,自始至终也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睡觉。他没办法说服自己准时
起床。他说,他常在闹钟响的时候问自己:「君欲起床乎?」,刚问完就又不省人事了。
肉脚的事迹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说三天三夜可能都说不完。
还记得当时我们有个理化老师,他的名字里有个「辉」字,又因为他脚的行动不方便,所以我们替他取了个外号,叫做跛辉。他倒也挺喜欢这个外号,可能是听起来有那幺几分豪气。
跛辉上课的时候还算认真教导,但每节上课,他一定会提到NBA,他非常喜欢看NBA,并且非常喜欢跟学生讨论。他非常期待能有学生跟他一样对比赛和球星如数家珍,但当时国三的学生,能有多少时间看NBA的比赛?就算你品学兼优,顾学无虑好了,你也无法像老师一样每一场比赛,或是每一篇报导都耳熟能详吧。跛辉后来似乎知道这一点,所以他退而求其次,只要他在说NBA的时候,不准有人打瞌睡即可。偏偏,「打瞌睡」一直是肉脚的“专长”。什幺?你问我打瞌睡是他的专长,那迟到是他的什幺?这你就太伤我的心了,我对他叙述了这幺多,难道你看不出来,迟到是他的「天职」吗?
一天,理化课,跛辉带来了前一节小考的考卷,并且开始讨论试题。这种一天到晚讨论题目的日子相信大家都曾经有过,仔细的回想便会发现,讨论当时教室里必定哀声遍遍,此起彼落,看着答错的题数,并且开始计算待会儿会被老师打几下。
跛辉先叫几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念出某些选择题的答案,然后他再做详细的解释。肉脚照惯例开始打瞌睡,而且一觉深眠,难以复醒。这时跛辉开始发表他对麦克乔丹的高见,以及派崔克尤英的看法。你不认识这两个人没关系,但你不可以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很快的,跛辉发现了肉脚正在和周公下棋,他先以静制动,在肉脚附近盘旋,像只荒原里饥渴欲寻猎物的秃鹰,肉脚周围的同学发现,想先叫醒他,没想到跛辉早了一步。
「李绍民……」,他喊了第一声,肉脚没有反应。
「李绍民……!」,第二声,肉脚还是不为所动。
「李绍民!!」
第三声终于叫醒了肉脚,他慌慌乱乱的站了起来,看了看自己的考卷,又看了看别人的考卷。
「A啦!A啦!老师,这一题答案是A……!」
这时老师只是笑了一笑,「啊我又没有叫你站起来……」。
全班顿时哄堂大笑,肉脚慢慢坐了下来,脸红的跟柿子没什幺两样。
最后要说的是简大便,他是个奇人,我只能这幺形容他。
他喜欢水,很喜欢,非常喜欢。还是我应该说,他喜欢亲近水,很喜欢,非常喜欢。
本来大家都还不知道他对水有这幺无法自拔的喜爱,后来大家跟他一起出去玩了几次,慢慢的发现他不知道该怎幺形容的习惯。只要目的地是有水的,他一定要下去游泡一番。有一次,我们许多人到了四重溪游玩,那天早上天气还算不错,阳光和煦,不大不小,不知道怎幺地到了下午,天空突然阴黑了起来。那时候我们正在溪旁的小径行走,大家看了看天色,不免有些担心。
「喂,我们再走下去不是办法,如果等等下大雨了很麻烦。」邱志融回头对着江泓儒说。
话才说完,细细的雨丝就飘下来了。
「啊铐,真的下了,你这张嘴真是灵赦啊。现在怎幺办?回头吗?」,江泓儒说。
「先回头吧,找个地方先闭闭雨,不然如果里面没有地方躲雨,我们真的会变成落汤鸡。」
周石和说完,大家便开始往回走。
请想想,说这几句话的时间,应该不需要多久,顶多十几二十秒吧。但当我们一回头,简大便已经脱光衣服,飘流在溪面上了。是的,你没看错,就是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快啊,快来啊,这水好清澈,凉透我心啊。」他说。
我们所有人当场下巴全都垂在地上。他的速度之快,匪夷所思。
我们问他为什幺这幺敢?如果当时有其它的游客在,那岂不是很难看?
但他只是摇摇头,并没有回答。
不过,又一次,在旗津的海边,夜里,晚空星星万点,明月光兮,我们在沙滩上夜烤,谈天说笑,四周游客寥寥,但情侣成双结对。没多久,不远处传来一阵惊叫,我们朝着声音的来处看去,在稀微的灯光下看见一条赤裸的身影,双手K腰,面对着大海。
「我的天……」,我惊呼……
「是简大便……」,邱志融也惊呼……
没多久,沙滩上一片死寂,游客几乎全数离开,情侣更是一对不剩。我们本来想赶快灭了烤肉的火,迅速离开,然后报警来把他抓走。但看在同学三年的情份上作罢。简大便说,赤身裸体面对水,是对水的尊敬。我们虽然觉得那是一派胡言,但为了不让他继续妖言惑众,只好唯唯诺是。国中毕业之后,大家就四散了。有些人念了外地的五专,有些人因为家庭因素离开了高雄,有些人继续高中生活,目标国立大学,有些人则选择了高职,为了一技之长。
是吧,是吧,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有聚就有散,散后有缘就会再聚。
在我们大学时听同学说简大便在中兴大学物理系,并且取得交换学生的资格,准备要去美国了。但他奇人有奇事的特性,我想是永远都不会改了。
「下个月,简大便就到美国去了。」
一次电话的联络,肉脚这幺告诉我。
「真的?为什幺?」,我惊讶的问着。
「交换学生。」
「原来如此,真是优秀。」
「不过,你知道简大便在中兴的社团是什幺吗?」
「什幺?」
「中国武术社……」,他忍着笑意说着。
「中国武术社?那还OK啊。」,我说。
「但是他自传表上的专长写什幺你知道吗?」
「写什幺……?」,我有不好的预感。
肉脚终于笑了出来。
「螳螂拳。」他说。
… 待续 …
* 如果你有这样的同学,你该骄傲?还是惭愧呢?*
第9节:削短了它的精彩
2。生命的痕迹
很准时的,我的思念从来不曾迟到。
音乐声一入耳,你的样子便在眼前飘。
睽违了四年,我又再一次看见了西雅图霓染绚丽的耶诞。
我的身边纵有再多人陪伴,仍不及一个你。
上个月,在Mr。Banson的墨西哥餐厅里,遇见了Jerry。
他有着褐色的眼睛,却有着四分之一的中国血液。他问我你的名字,我只是笑了笑,说是个傻男孩。他问我为什幺想念?我仍是笑了笑,说停不下来。他问我能不能忘却?我还是笑了笑,说了声拜拜。他拉住我的手,眼神中等待着我的答案。如果你是我,你会怎幺回答呢?子学。
西雅图的,寂寞的,我的耶诞。这是别人相聚的日子,却是我的孤单。
By 想念咖啡的牛奶
回忆走到这里,硬生生的被上一班的卫兵打断。他摇动着我的手臂,用气声唤着我赶快起来接班。
「子学,起来了,站哨了。」,他轻轻的说,怕吵醒四周还在睡觉的同袍。
「嗯,好,我并没有睡着。」,我说。
这已经是第四天,我在累了一天之后躺到床上,却无法好好的睡一觉了。我看了看手表,将近深夜一点整,四周漆黑,除了走廊上透进来十分微弱的光线之外,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因为我睡在上铺,所以每次站夜哨,我都得轻轻的爬下床,以免惊吵了同一架床座的四个同梯。
我打开手电筒,慢慢走向我的衣橱,拿出军外套穿上。十二月底的天气,或许别的地方并不这幺冷,但我在成功岭,这里冬天的夜风像利刃般的犀利。我走出寝室,直接到安全士官桌前与上一班卫兵进行交接。上一班的卫兵是我的邻兵,因为这是新训,所以每一班卫兵都只站一个小时。我所接替的卫兵哨是营舍东边的楼梯口,这里是个令人忧愁,也令人喜孜的地方。因为在夜里从这里望出去,台中市的夜景一览无遗,在城市与天的连接处,泛着轻红微黄的亮光,夜班的火车像似在你的脚下移动,车里的灯光横动,像白色的夜漓光流,每次从这里看见火车,心里都会升起满满的感伤,它载着流动的光点与奔波的旅客,却带不走我。偶尔被安排到接近晨间的夜哨,凌晨五点至六点的东方,虽然因为冬季天亮晚的关系,但你会被那一阵寒风中的丝丝暖流给感动。紫霞中染着淡淡橙光的天边,云彩像迎接太阳一般的趋向光前,这时你会知道,今天是晴天,同时心里会有个声音似感叹却又安慰的告诉自己:「嗯,距离我退伍的日子,又近了一天了。」
九月份的国家考试,我落榜了。这是个有心理准备的结果,虽然难过但也不难接受。放榜那天,阿居和皓廷都打电话给我,我知道皓廷考上了,我也知道阿居跟我一样,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很快的,皓廷办了出国的手续,他带着睿华去了纽西兰,还说可以的话会买只绵羊回来送我。阿居则是跟我一起交出了毕业证书,等待兵单来临。十一月,入伍的日子来到,我跟阿居经过安排,同时被分配到台中成功岭受训。但阿居只当了十多天的兵,他就被送回家了,原因是因为体检不合格,我问他是因为什幺原因不合格,他没有告诉我。
他要离开营区那天,有个很莫名其妙的画面。我心里满满的羡慕他可以不用浪费两年的时间在当兵这件没意义的事情上,他却拼老命的去找连长营长说他想留下来。我问他是不是因为不用当兵爽过头了,故意找连长跟营长麻烦?他说他真的想留下来。
「为什幺?」,我无法置信的问着。
「因为你在这里啊,我就要在这里啊。」,他答得就像这件事天经地义一样。
阿居被班长带走的时候,我们正在营舍旁边擦枪保养,他本来想跑过来跟我说话,但是被班长拦了下来。
我看着他慢慢走下坡道,他数度抬头凝望,一股舍不得的酸楚瞬间从鼻间升到眼瞳里,逼出了我的眼泪。从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这接下来的六百多个日子,我必须一个人坚强。几乎每一个男孩子都不喜欢当兵,我当然不例外。除了令人害怕的陌生环境,不自由的生活,受约束的行动,身体上的苦痛,心理上的煎熬之外,我想,还有一个最让人不舍的理由吧。很多人说,当兵之后的男性才叫做男人,因为历练已经累积到了某一个界度。而当兵前的男性称为男孩,那是无忧无虑的青春。若当兵两字是男孩蜕变成男人的分水岭,那幺,能不能也看做是无忧青春与纷扰世俗的界线呢?
这几天,我的脑海中不断的演出幼小时,年少时的回忆,一段一段清晰的模糊,模糊的清晰,青春年少像一部永远都演不完的电影,亦或该说是,永远不下档的强片。青春过去了,我用回忆在追忆,但如果现在的我就在追忆青春,那幺「青春」两字所指的,又是多少时年呢?是十至二十岁吗?还是五到二十五岁?青春给你多少时间,你又给青春多少年?我记得爸爸曾经跟我说过他在基隆当兵,他说「基隆是那幺的美丽,但却像地狱般的让人堕落。」,我在想,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也跟现在的我一样,正在回忆自己的青春吗?
我看过一本书,叫做《蓝色大门》,两个作者在不是内容处的某一页写了一段话,深深获得我的认同。「我们试着写了n种结局给你看,但是,妈的,现在才发现……青春这故事,好象怎幺写也写不完……」
是啊,他们说的对,青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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