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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夜换日 by李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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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歧视的?」
「我好爱你喔!阿日哥哥。」
「少恶心了!」凌日脸一红。都是外国开放的风气害的,这种爱不爱的字眼,根本不该挂在嘴巴上。
「你自己要有所觉悟,当你选择的路和一般人不同时,就会比一般人辛苦很多倍。我无法成为你的助力,
不过我绝对不会是你的阻力,知道吗?」
「嗯,这样就够了,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绝对不会与我为敌,我就心满意足了。对了,刚刚迪肯说的
话,你千万别放在心上,哥哥。他那个人就是别扭,嘴巴上粗暴,基本上人是不坏的。」
凌日也晓得,不过亲耳听到的话,要不介意也难。并非凌日希望迪肯多喜欢自己,但起码也不要「讨
厌」,可是看样子他们就是波长不和。
「你就原谅他喽!」
原谅?那也得对方先道歉吧!凌日不想谈论这话题,只好说:「妈妈那边呢?你跟她提过……自己的
性向?」
「嗯,不算正式提过,不过老妈那个人你也知道的,像是有无敌雷达一样,什么事情都逃不过她的耳
目。我猜她或多或少已经看出来了,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唉,她大概也不想听见儿子出柜的话啦!」
「所以你不是因为这件事和母亲争吵,才跑到台湾去躲避的喽?那你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不想回英国的
?」
「……你问得还真直接。」
「拐弯抹角的问,会比较妥当吗?」
「哈哈!好吧,说了也没差。我失恋了,我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因为被对方狠狠地拒绝,所以才逃
回台湾,我想重新开始过没有他的新人生。这就是最终的答案,没了。」凌夜干脆利落地回说。
再去追问对方是谁,好象也没有什么意义。凌日继而说道:「听你这么说,我放心多了。你不是不能
爱人的,不要再玩那种空洞的性游戏,早点走出这段情感,去找下一个知音吧!我相信,一定有的,那个
能爱你、你也能爱他的人。」
「万一没有呢?」
「一定有的。」
神不会那么残酷,故意遗忘一个人,不给他一个伴侣的。为什么呢?因为人是无法孤单地活在这世上
的。
结束和凌夜的对话后,凌日把电话交给迪肯,说:「地上的礼物是凌夜买给你的土产。很抱歉,没等
你应门就闯进来。」
迪肯看看手上的话筒,再看看转身要走的他。「等一下,我刚刚所说的话……」
「你是指,你讨厌我,希望我滚回台湾的话吗?」凌日倔强地扬起下颚。「我是不会回去的。」
绿眸绽现一愕。
「我这个人,不喜欢做事虎头蛇尾的。既然我下定决心要到这边来,那我就会贯彻我的决定。即使我
无法伪装成凌夜,我也会理直气壮地继续以「凌夜」的身分,在这块土地上过日子。等凌夜心里的伤口愈
合了,到了我该离开的时候,我自会离开的,全不劳驾你费心。失陪了。」
做完宣示,凌日像只昂首阔步的小公鸡一样,骄傲地走出迪肯的房间。
▲▽▽
昨夜,原本预定换了衣服,就要下楼和布兰?莫迅及迪肯用餐的凌日,在冲完澡走出浴室之后,再也
忍受不住床的诱惑。结果心想小躺个五分钟的他,却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他醒来,看着高得不能再高的天花板、床边的壁炉,以及陌生的桌椅摆设,而后猛地推开棉被
跳下床。
糟糕、糟糕!希望布兰先生不会生气才好。
慌慌张张地梳洗,换上一条牛仔裤及白衬衫后,凌日急忙下楼。哇,昨天晚上看到的时候,自己已经
够吃惊了,想不到白天时这座城堡看起来似乎更加庞大惊人了!左看右瞧,凌日正纳闷自己该往哪边走时
,恰巧布兰?莫迅拿着报纸从玄关走进来。
「早安,凌。」
立刻行礼道早安的凌日,紧张地说:「很抱歉,昨天晚上我太累了,所以没有下楼用餐。希望你们没
有等我。」
「你不必担心这个。是我不好,早该想到你搭了那么久的飞机,想必累了。昨天晚上没吃饭,现在应
该很饿了吧?瑷玲一早就在厨房忙,我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吧!」亲切和蔼的气质,布兰?莫迅与
他那粗鲁、野蛮的儿子完全不同,是个无愧绅士之名的翩翩仕绅。
凌日心想,倘若是他,应该能给母亲幸福吧?
在布兰的带领下,凌日终于顺利地来到家族用餐的地方。看得出来这儿并非是正式的餐厅,而是兼具
聊天、休憩的小日光室。能容纳七、八个人的方形桌子上,摆放着一盆沾着露珠的玫瑰,还有盛装着热腾
腾面包的竹藤篮。
先等布兰入座后,凌日才在餐桌边坐下。看样子迪肯还没下来。
「我很高兴你能够回来,凌。」
凌日眨眨眼,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
「我以为,你会因为介意那件事而不再回来了呢!当时我还在想,如果你就那样留在台湾不回来的话
,我该怎么向瑷玲交代?」
那件事?
「我希望你知道,虽然我无法接受你的感情,可是我永远都会是你的父亲,而且也希望你能永远做我
的儿子。」
轰地,凌日难掩震惊,急忙低下头。
〔阿夜所说的,爱上了不该爱的人,难道是……〕
惨了!自己该怎么回答呢?
「爸、凌,早安。」
就在凌日坐立难安之际,救兵出现了。迪肯的出现,让凌日从不知所措中解脱。他们父子二人在闲聊
今天报上新闻的时候,伴随着一阵熏培根的香气,离婚后改回原姓氏的范瑷玲,捧着两只餐盘登场。
「凌,你这孩子,以后不许再给我搞这种忽然消失的把戏了。」放下盘子,她敲了敲他的额头,说。
母亲……十年不见的母亲,仍像记忆中那样美丽动人。岁月无法在她脸蛋刻划下痕迹,唯一能看得出
她现在已经不是水漾少妇的地方,就是那双增添更多智慧的双眸。凌日不自觉地掉下泪来,把众人吓了一
大跳。
「傻孩子,我只是说说而已,没给你惩罚就不错了,你哭什么哭啊?」做母亲的无法理解儿子这怪异
举止,一手扶着脸颊摇头说道。
「瑷玲,凌都平安回到家了,你就别再骂他了。来,我们用餐吧!」
这三人里头,唯有迪肯能明白凌日喜极而泣的理由。他不落痕迹地把面纸盒由桌下递给他,然后把父
亲和瑷玲的注意力移开说:「既然现在凌都回来了,你们的婚事可以继续进行筹备了。日期定好了没?」
布兰微笑地说:「说得也是,我们应该快点进行,不然凌和迪肯的学校就要开课,恐怕只剩假日才能
看到他们俩了。」
「挑选假日也无所谓啊,因为是学校规定住宿,我们才没有通勤上学的,不然学校到家里也才不过一
个半小时的车程而已。回来参加婚礼,时间上也绰绰有余了。」迪肯一边切开半熟的荷包蛋,一边说:「
剩两周就开学,要筹办婚礼太赶了,你是要让瑷玲阿姨累死啊?爸。」
「你说呢,瑷玲?」
「迪肯说得也有道理,我现在工作颇多,起码也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范瑷玲拍拍凌日的脸
颊说:「这些都是你害的,宝贝,看你多任性,给布兰和大家增添了多少麻烦。」
凌日红了红脸,现在他知道不只是凌夜来到英国后变得开放了,连母亲也是。
以前在台湾,他可从没听母亲说过什么「宝贝」的字眼。都十七岁了,还被当成「宝贝」,实在让人
很害羞。
「对不起,妈、布兰先生,害你们困扰了。」
范瑷玲忽然挑挑眉,转头对莫迅父子说:「我忘记厨房还有水果没切。」然后看着凌日。「凌,你跟
我过来,帮忙我。」
母亲的眼神中有着「不容拒绝」的涵义,凌日知道,母亲发现了。毕竟母子连心,他本来也没期待能
骗过母亲的眼多久。况且……
妈妈并没忘记我,她还记得我这个儿子,这就够让人高兴了。
所以,当凌日认命地跟着母亲来到厨房,接受母亲严厉目光审视的时候,他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觉悟了
。
范瑷玲盯着他长达三分钟,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你爸爸,他还好吧?」
「还是老样子,迷迷糊糊、丢三忘四。」凌日苦笑说。「可是身体很健康,工作也是照样忙碌。」
「是吗?那他还继续在那间小饭店做经理?」
「最近那间饭店被另一间更大的饭店收购,他一直在抱怨新来的总经理很讨人厌,说不定会换工作。
」
「喔?那可真是教人难以想象,我以为他会陪着那间饭店到老死呢!想当初,他爱那间饭店到愿意以
饭店为家。」讽刺地说完后,范瑷玲摇摇头。「不,我不该在你面前这么说的,阿日,原谅我。」
听到母亲说出自己的名字,凌日心一恸。「我、我……」
她朝他伸出了双臂。「十年下见,你长得这么大了,让我抱一下吧!」
「妈……」
扑到母亲的怀抱中,凌日哽咽地掉泪。这些泪水被压抑了十年,从母亲搭上飞机离开的那一刻起,直
到今日。在这双臂的温暖中,他多年来所抱持的疑问,对于自己是否不受母亲所爱的疑问,终于可释怀了
。
他好高兴、好高兴,自己这趟到英国来是对的。
母子两人相拥一阵后,范瑷玲放开了他,用手指替他轻柔地擦着眼角。
「辛苦你了,宝贝。」
凌日摇摇头。「对不起,我和凌夜擅自作下这种决定。阿夜他,现在还在台湾。」
「是吗?」瑷玲点头。「我也想过,他可能反对我和布兰结婚,所以离家出走。当他回台湾的时候,
我告诉布兰,要是我儿子不在我身边,那么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他的。可是我没想过,阿夜居然会叫你来代
替他。」
「……您要再婚的事,他没跟我提,但是我想他绝对不是因此而离家的。」瑷玲摇头。「我是个自私
的母亲,一心只顾着追求自己的幸福。当初因为不愿离开孩子而强迫你们其中之一跟我来到英国,并把你
丢在台湾,害你们兄弟分离。现在,又为了想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而考虑再婚,又一次地让儿子对我这个
母亲失望了。我实在太对不起你们了。」
「请你不要跟我们道歉,妈。」凌日紧握住母亲的手说:「阿夜或我,都不要你因为我们而不幸。我
们想要的是幸福而满足的母亲,您过得不幸福,我们也没办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请你一定要幸福。
」
红着双眼,瑷玲颤抖着唇说:「我……有这个资格吗?」
「您就安心地嫁给您想嫁的人吧!我和阿夜都会为您高兴的。」
凌日是真心这么想的。阿夜之所以离开,绝对不是想破坏母亲和布兰的婚事,而是希望他们能幸福。
自己来到这儿,更不是为了阻止母亲幸福,实际上,能看到一个健康、快快乐乐的母亲,便是他最大的幸
福了。
「我会参加您的结婚典礼,也许我不能取代阿夜,至少也让我这个儿子给您祝福吧!」
范瑷玲高兴地倒在儿子怀中哭泣着,喜悦的泪止也止不住。
间奏
转眼,在这座小镇已经住了一个多礼拜。每天、每天都接受许多的文化刺激,感觉日子正逐渐步上当
轨,但是再过两天学校即将开课,到时又得开始适应另一种步调的生活了。
凌日伸了个懒腰,接着放下膝盖上的书籍,仰头把双手枕在脑后,顺势躺在青葱遍野的草地上。
头顶上是鸟儿吱喳、灰色松鼠活泼乱窜的大树枝头,眼前是一片碧波荡漾的镜湖清岚,脚底下则有着
泥土与绿叶、野花扑鼻香的大地……真不可思议,自己竟然会身在这么一处犹如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地方。
没有喧嚣的车水马龙,没有酷热盛暑逼得人无处可逃的烈日,更不见拥挤的房子、凌乱的街道,或是
无所不在的摊贩。
虽然那些都是自己身在台湾时,巴不得能全部消失的东西,可是真的失去了、告别了之后,凌日说「
不想念」,便是在说谎了。就连过往那总是带点灰尘、汽油味与蒙蒙色彩,绝对算不上干净的故乡空气,
都教人分外思念。
〔……现在这时候,老爸应该已经去上班了吧?凌夜不知道有没有帮他准备好早餐?嗯,不可能的,
阿夜那小子肯定还在床上睡觉。〕
无论自己再怎么替父亲操心,怕父亲又空着肚皮,迷糊得早餐、中餐都忘记吃,傻傻地工作一整天,
最后回到家像个废物一样地瘫在地上不能动弹……现在的凌日也不可能飞越数百万公里的距离,为父亲做
点什么,尽点儿子的孝心。
所谓的「分开」,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无论心中有多么挂念,哪怕现在拥有方便的电话、四通八达的网路,甚至可以面对面地透过卫星看着
彼此说话,然而,「不在身边的人」就是「不在身边」,要怎么靠一颗「心」将这么遥远的物理距离给抹
煞掉呢?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因此,很多人最后都选择逐渐地遗忘。
不管怎么在乎、不管多么地爱,不遗忘,便没办法展开新的人生。一直惦念着不在身边的人也不是办
法。
来到这边,凌日了解了很多事,一些不曾亲身体验便不会明白的事。
好比,为什么阿夜和母亲打回台湾的电话,一年比一年少?为什么诉苦的话语逐渐从电话中消失,只
剩些无关痛痒的寒暄?为什么当自己问阿夜,在这边有没有被人欺负、过得好不好,到最后得到的都是阿
夜千篇一律的回答:「我很好、没事」?
〔毕竟,说了又能如何?〕
多一个人陪你哭、多一个人陪你伤心,听起来好象能减轻什么,可事实上那不过是让对方多了分难过
与无助感吧?
留在台湾,环境没有任何改变,只除了生活方式与习惯。被迫改变了的自己,其实也曾暗自埋怨过母
亲的偏心。他认为凌夜跟着母亲幸福多了!不像自己,得要学着独立自强,不再能撒娇。因为跟着凡事看
上去都不可靠的父亲,所以从上小学起,凌日就学会精明干练地使用计算机盘算着一斤鸡蛋几块钱,三斤
一起买会不会更便宜。
他从没想过,假设有一株原先被栽种在土壤中的花儿,无端端、硬生生地被人移植到水中去,试问那
株花儿会有什么心情?想当然耳,它不会好过。而那朵花儿,便是被强迫移植到英国来的凌夜了。
〔我所吃的苦,与阿夜相比,恐怕是小巫见大巫。以前的我,还有脸在那边自怨自艾,认为自己是被
母亲抛下来吃苦的。我实在太可耻了!〕
十七岁的自己,想要适应这全新的国度,都已经非常勉强了,无须想象当年个性原本胆小又爱哭的阿
夜,是历经了什么样的艰辛,才能在这儿落地生根。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能为阿夜做什么,但现在的我不一样了。〕
凌日拔起地上的青草,无聊地放在嘴巴中咀嚼。他所能为弟弟做的,便是在这异乡,为阿夜保留住他
的生活空间,等哪天阿夜想开了,想要重回这块土地时,可以笑着重返家园。
当然啦,这种替身的日子总不可能过一辈子。再过个三年,他和阿夜也就二十岁了。届时他们双双成
年后,想选择哪一边的故乡过生活,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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