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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脸时代作者:茵梦-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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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哲成愣了一下,旋即失笑起来,用力的揉了揉兰煜的头发,道:“傻瓜!你想到哪里去了?我们这次去伦敦是做电影后期配音的。”
  “欸?配音?”不是去拜见家长的么?兰煜傻傻的瞪大眼睛。
  “是啊,国内的后期制作水平不行,我的影片都是在国外完成后期制作的。”叶哲成解释完,似笑非笑的打趣,“怎么,这就急着要拜见婆婆了?”
  “什么婆婆啊?别胡说八道!”兰煜脸红得像番茄,“你母亲不是在英国嘛,你难得回去一趟,难道不需要去见见她?”
  “就算你想见婆婆,这次也是见不到的,因为我母亲现在可不住在英国。她的腿有风湿,英国的气候不适合她,早在几年前就搬去温暖的南欧了。”
  “哦,这样啊!”兰煜松了一口气,不用见家长也好,至少没压力,且不说叶哲成的母亲是否接受自己儿子找了个男的,他自己的心理上都还没准备好呢。
  叶哲成像是看出了兰煜的顾虑,安慰道:“你不用介意我母亲,自从我成年以后搬出去独立生活,她就不怎么管我了。”
  某种程度上,叶哲成更像一个典型的西方人,很早就独立生活,亲情观比较淡漠。
  兰煜甜甜的嗯了一声,趁机蹭过去,把脑袋靠在叶哲成肩膀上。
  说起来,这还是他跟叶哲成第一次单独出游呢,虽然是为了公事,但也是难得的独处机会。
  兰煜的脑海里飘起了浪漫的粉色泡泡,直接把这次英国之行当成了他们俩的蜜月旅行。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飞机终于降落在伦敦的希罗斯机场。
  从机场走出来,正是正午时分,跟兰煜想象中的阴冷天气不同,伦敦艳阳高照,灿烂的阳光穿透薄薄的云层照射下来,令人心情明媚无比。
  叶哲成叫了一辆的士,轻描淡写的报了个地址,司机听完之后,脸上立刻露出肃然起敬的神色。
  出租车一路疾驰进入市区。兰煜透过车窗,好奇的打量窗外的异国风光。
  车子带着他们掠过井然有序的街道,双层的红色巴士和造型古朴的黑色出租车穿行其间,街道两旁是富有历史感的建筑,泰晤士河上架着一座座漂亮的桥……
  古典和现代的完美结合,造就了这样一座极具魅力的国际化大都市。
  出租车载着他们抵达位于切尔西区的老洋房,兰煜虽然不熟悉伦敦的地形分布,但这一带的街区整洁安静,住宅精致豪华,想必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毕竟长途飞行了那么久,在飞机上也没休息好,又有六个小时的时差,等于快二十个小时没有睡觉了,两个人的精神都不免有些困顿。
  叶哲成带着兰煜到快餐店买了两个三明治,简单的填饱了肚子,然后就回到房子里,直奔卧室的大床,两人抱在一起,狠狠的补了一觉。
作者有话要说:  

  ☆、叶导请客~

  这一觉睡得昏天暗地,等兰煜醒过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兰煜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都睁不开,只隐约感觉叶哲成从床上坐起身。
  叶哲成将手机开了机,很快就听到嗡嗡嗡的振动声,无数短信跳了进来。
  叶哲成回伦敦的事情并没有瞒着他的朋友们,所以伦敦的朋友都纷纷来联系他。
  短信还没来得及回,就有电话打了进来,叶哲成看了一眼身旁闭着眼睛的兰煜,悄悄的从床上起来,走到客厅去接电话。
  兰煜其实已经清醒了,只是下意识的想赖床而已,虽然闭着眼睛,耳朵却时刻关注着叶哲成的动静。
  叶哲成离开卧室,去了客厅,然后开始叽叽咕咕的说话,说的是英语,不时地还发出爽朗的笑声。
  叶哲成向来是不苟言笑的,偶尔的笑容,也是礼节性的,可是兰煜听得出,他此刻发出的笑声是发自内心的愉悦。  
  什么事让他这么开心?他在跟谁讲电话?兰煜疑惑的睁开眼,也从床上爬起来,往客厅走去。
  他刚走到房门口,叶哲成就挂断了电话,回头见兰煜走出来,便笑着道:“哟,睡醒啦?”
  兰煜睡眼惺忪的嗯了一声,问道:“刚才你在跟谁打电话啊?”
  “哦,没什么,一个老朋友。”叶哲成走到兰煜面前,关切的问,“饿不饿?”  
  被他这么一问,兰煜还真的感觉到饥肠辘辘了。他看到屋外漆黑一片,想来时间已经不早,中午只吃了一个简易三明治,这会儿是该饿了,于是点了点头。
  叶哲成故意伸手覆到兰煜的小腹上,摸了摸他平坦的肚子,装模作样的道:“让我看看……唔,果然肚子都饿扁了啊。走,哥带你吃好吃的去!”
  兰煜一听有好吃的,立刻两眼放光,一扫睡眠不足的颓废。
  “好哇,我们去吃什么?”
  “我记得你喜欢牛肉,我带你去吃伦敦最好吃的牛排。”
  没想到叶哲成还记得自己的喜好,兰煜心里喜滋滋的,满口答应:“好哇好哇!”
  在藏区的时候,由于条件艰苦,不能常常吃到新鲜的肉,兰煜又是个无肉不欢的,经常对着邻居家膘肥体壮的大牦牛流口水,搞得那牦牛一见他就两眼发红,视同仇敌一般。
  这光荣事迹在剧组内广为流传,连叶哲成都知道兰煜想吃肉想疯了,为此还自掏腰包,给大伙改善伙食。
  叶哲成打电话到餐厅订座,然后去地下车库取车。兰煜则稍微打理了一下,换好衣服出门。 
  一辆漂亮的银灰色宝马停在门口,兰煜乐颠颠的开门坐了进去。
  “系好安全带。”叶哲成说完,一踩油门,车子就嗖地激射出去。
  兰煜吓了一跳,被强大的后坐力一下子甩到椅背上。
  这巨大的引擎轰鸣声,恐怖的加速度,哪里像是宝马,根本就是跑车的性能好吗?
  “这车,改装过?”兰煜问。
  叶哲成丢给他一个废话的表情。
  “酷毙了!”兰煜兴奋起来,忍不住手痒起来,“等会儿让我也试试好不好?”
  叶哲成指着川流不息的车道,冷冷地道:“这是左行道,你确定能开?”
  “呃……”兰煜傻了眼,之前还没注意到,原来英国的交通是左行,车子的驾驶座在右侧,也就是说操作都是反的。
  这本来也没什么,稍微适应一段时间就可以了,可问题是叶哲成的车性能太好,速度超快,而伦敦市区的交通状况很复杂,不熟悉地形的话,一个不小心操作不当,就很容易出事故。
  “那算了,还是你开吧。”兰煜耷拉下脑袋,不爽的撅了撅嘴。
  叶哲成觉得兰煜的表情变换实在很有趣,趁着红灯停下的时候,将魔爪伸到他的大腿内侧,用力摸了几下,一边满足的吃着豆腐,一边道:“哥给你当司机,你小样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嗯?”
  “哎呀,别摸我!”兰煜笑着闪躲。
  “对啊,这车就是别摸我(BMW)。”叶哲成一本正经的说着冷笑话。
  兰煜痒的难受,忍不住打了叶哲成的手背,不许他再乱摸自己的大腿。
  “拜托你认真开车吧!”
  叶哲成斜睨了他一眼,终于悻悻收回了手,冷哼道:“胆子肥了啊,连你男人都敢打,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兰煜听到“收拾”二字,不禁脸热菊花紧,却又不愿露出怯意,高高抬起下巴道:“哼,谁怕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泰晤士河畔的浪漫晚餐

  车子开到泰晤士河畔的一家牛排馆,这餐厅外面看起来并无特别之处,走到里面一看,前来就餐的顾客竟排起了长队。
  兰煜看到墙上挂着许多证书和奖状,其中有一张有米其林的标志,不由得恍然大悟,原来是米其林餐厅,难怪生意这么好了!
  幸好叶哲成事先订了座,穿着燕尾服系着领结的侍应生迎过来,把他们领到靠窗的景观座。
  侍应生一边帮他们拉开座位,一边用英语对叶哲成道:“叶先生最近好吗?您好久不来这儿呢。”
  叶哲成礼貌的笑道:“多谢你的关心,我很好。你呢?”
  “我啊,老样子呗!”
  兰煜如今英语已经不错了,虽然说得还不太流利,但听懂他们的话是没有问题的。看来侍应生跟叶哲成很熟悉,想必叶哲成以前是这间餐厅的常客。
  侍应生拿来两份菜单,分别放在叶哲成和兰煜面前,问道:“请问两位想点什么?”
  叶哲成看也没看菜单,直接道:“我还是老样子吧。”
  “哦,我明白了,牛排,生一些,对吗?”
  叶哲成点点头。
  侍应生微笑着记下来,转而问兰煜:“先生,您呢?”
  兰煜瞪着菜单上那贵得吓人的价格,顿时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果然不愧是伦敦,世界上物价最贵的城市之一啊!
  侍应生见兰煜似乎有些为难,便主动给兰煜介绍起菜色来,每一道菜都讲解得很详尽,不过兰煜很少吃西餐,听得云里雾里,便求助的望向叶哲成。
  “请给他来一份跟我同样的牛排,另外,再来一杯红酒,产地波尔多的。”
  “哎,你开车来的,不能喝酒哦!”兰煜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酒是给你点的,这里的红酒很不错,吃牛排就该配点红酒,听我的推荐不会错。”
  “哦。”兰煜不情不愿的应下,心里却在想,牛排已经那么贵了,酒肯定也不会便宜,这哪里是吃饭,根本就是挨宰啊!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餐厅的老板亲自送过来一瓶红酒,对叶哲成道:“难得叶先生回来,我正好从法国进了一批新酒,这瓶酒我请了。”
  兰煜没想到叶哲成面子那么大,不过既然有人请客,不喝白不喝,兰煜甜甜的笑着感谢了老板。
  很快冒着诱人香味儿的牛排端上来,兰煜切开牛肉,发现里面还有一点点血丝。他切下一小块肉塞到嘴里,那肉质鲜嫩爽滑,弹性十足,好吃得差点让他咬了舌头。
  “这可是澳洲进口的特级牛排,怎么样,好吃吧?”叶哲成得意的问。
  “好……好吃,太好吃了!”兰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怪不得这么贵还有那么多人排队呢,果然有道理!”
  兰煜惬意的喝着波尔多干红,嚼着澳洲小牛排,欣赏着泰晤士河的美丽夜景,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
  可是,等吃完饭侍应生把账单拿上来,兰煜看到那惊人的数字,又不免肉痛了。
  “我……”兰煜本来还想抢着付账,手刚伸出去,才突然想到,自己既没有换英镑,也没有国际信用卡,拿什么付款?
  叶哲成把兰煜的手推回去:“这里是我的地盘,不许跟我抢。”
  叶哲成从皮夹里抽出四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塞入账单夹,然后将西装外套搁在臂弯,牵着兰煜的手离开了餐厅。
  走到门口,兰煜才忍不住小声问道:“明明账单金额是一百五十啊,为啥你给了两百?”
  叶哲成失笑道:“傻瓜,这里是英国,吃饭要付小费的。”
  兰煜反驳道:“那也不用付五十磅那么多啊!”
  叶哲成今天心情不错,耐心的跟他解释道:“一般来说,小费是账单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你觉得服务好,就再往上加一些。他们家牛排好,服务也一流,还送了咱们一瓶红酒,你说该不该加?”  
  “虽然这么说没错,可还是好贵啊!这一顿饭的钱够我和哥哥吃一个月了呢。”
  “又不是你付钱,我请你的,不用替我心疼,吃得开心就好。”  
  “那红酒我才喝了三分之一你就不许我喝了,浪费了好可惜,该打包带走的!”
  兰煜不爽的嘟起嘴,那张俊美的脸因为饮了酒而微微潮红,嘴唇显得丰润而饱满,引得叶哲成忍不住低头偷了一吻。
  叶哲成的吻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深入,抚摸着兰煜因饮酒而发烫的脸颊,柔声道:“就你那点酒量,还是少喝点吧,等会儿还有更精彩的节目,伦敦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
  兰煜主动用手臂环住叶哲成的脖子,微微抬头,仰视着心爱的人。叶哲成的眼睛深邃有神,鼻梁挺直,侧脸到下巴的弧度几近完美,带着一种别样的性感。
  兰煜心里一阵激荡,忍不住轻轻一口咬在男人性感的下颌上,听到叶哲成皱眉嘶了一声,他就立刻放开,讨好似的在咬过的地方舔了舔。
  被柔软的舌尖舔过的下巴传来一阵入骨的酥麻,叶哲成的眸子顿时幽深起来,染上了一丝□□,哑声道:“你这是在勾引我?”
  兰煜眨眨眼,湿润的黑眸带着天然的魅惑,挑眉坏笑道:“就勾引你,怎么样?”
  叶哲成心中的火噌地一下被引燃,呼吸粗重起来,大手用力扣住兰煜的腰,将他狠狠压在河畔的铁栏杆上,咬牙道:“浪得我起火,就在这里办了你!”
  兰煜感觉到叶哲成□□隆起的硬块,眼神也带着明显的侵略性,却还不知死活的继续挑逗他,竟然屈起膝盖,隔着裤子轻轻地摩擦叶哲成的下…体。
  兰煜轻笑道:“打野战么?听起来好像挺刺激的!”
  叶哲成嘴上那么说,可到底这里是公共场合,他可没有办事的时候让人旁观的爱好,何况兰煜这副妖精似的勾人模样,他怎么舍得让别人看到?
  虽然理智上这么想,可是下…体硬胀得发疼,欲望被挑起却无法发泄,简直是一种煎熬。
  “Fuck!”叶哲成骂了一句,狠狠心将兰煜推开。
  正在这时,叶哲成的手机响了起来,尖锐的铃声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刺耳,成功的将他从欲…火焚身的焦躁中拉出来。
  叶哲成深吸一口气,接通了电话。
  兰煜其实也挺狼狈的,勾引叶哲成的时候,他自己也不免动了情,裆下硬硬的很难受,只能深呼吸努力克制。
  兰煜扭头望去,叶哲成的脸又恢复了冷峻,清冷的声音对那头说:“好,我们马上就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ECHO乐队

  半小时后,他们驱车来到位于Soho区的一家地下酒吧。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来说,真正的伦敦不在新邦德街的名牌店里,不在游客如织的中国城,也不在挤满球星和美艳女郎的西区夜总会里。
  真正的伦敦,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下酒吧里。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小巷,经过一扇扇半明半暗的小窗,里面不时飘出或激情澎湃或悠扬婉转的音乐。
  叶哲成带着兰煜,轻车熟路的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幽深黑暗,带着几分神秘的气息,走到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两扇精致古朴的木门,上面绘着夜莺的图案,显然是这间酒吧的标志。
  叶哲成推开门,顺着阴暗狭窄的楼梯往下走,兰煜犹豫了一下,便跟了上去。
  下了逼仄的楼梯,眼前豁然开朗,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复古怀旧的气氛,带着颓废和优雅。舞台上有一名黑人女歌手轻轻摇摆丰满的身躯,低声吟唱着爵士。
  烛光掩映,琉璃灯变幻着迷离的色彩,在闲散的氛围里,人们三五成群,或站在吧台饮酒,或围坐在桌边打牌。
  “Hey,Charles,在这儿!”
  一位英俊的黑发男子笑着站起身,热情的冲叶哲成招手,兰煜还在纳闷谁是Charles,就见叶哲成愉悦的笑起来,快步走了过去。
  兰煜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黑发男子热情的一把抱住叶哲成,而叶哲成竟然也不躲不闪,亲热的搂住他的肩膀,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笑,把兰煜晾在了一旁。
  还是另外两个伙伴看出来兰煜的尴尬,给他解了围。
  “Charles,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棕色的眼睛,深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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