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邻居们-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紧张万分:真有这么可怕?司暮闷不吭声地握住我的手,我感受到他掌心细腻的温度,是我最熟悉的温度,心顿时就沉寂下来,恐惧也消散了大半。
也许就是在这时我坚定了决心,就算将来司暮骗了我我都不会有半点怨言。理由很简单,因为我对他的信任早已超越了所有。感性和理性,我对于司暮更愿意押注给感性,顺着自己的心来赌一把。
但是我比谁都要清楚,我输不起。
郑树棠打开卧室的门,他的手绷得很紧,青筋都凸出来了,不停地颤动着。他的眼中除了厌恶更多的是恐惧,无法言明的恐惧。我刚开始还有些诧异他为什么怕成这样,但随即我就看见了他噩梦的根源——我的天——
在他门边相对的那面墙上爬满了蛾子,每只都拥挤着、不停地蠕动着,用翅膀上破碎的花纹编织着所有人的噩梦。我从来没觉得一个东西这么恶心过,单是触角和细足的蠕动都让我感到肮脏万分。我几乎立刻就感到一股酸水上涌,条件反射地捂住了嘴干呕起来。郑树棠全身发抖,露在外面的皮肤全部起了细小的鸡皮疙瘩。他迅速关上了门,用极其细微的声音道:“……你知道了吧……这几天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我活得就像个疯子……我都怀疑自己的眼睛和记忆出了问题,忘了这些蛾子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我看他情绪激动到语无伦次,不忍心地拍了拍肩膀,对于左队长交给的任务也是不置可否。看郑树棠这个样子,别说藏匿失踪人口,什么都不做都得给逼疯了。
我们当中最镇定的绝对是司暮,他看见满墙壁的蛾子没什么明显反应,而是道:“确实很奇怪。”
是的,就像有一颗巨大的磁铁藏在墙壁之上吸引着那些蛾子前仆后继。但那块磁铁是什么,我怎么都猜不到。毕竟郑树棠有太多事情不记得了。
我们又回到了客厅。面对相对少太多的蛾子我还是觉得恶心万分,根本不敢细看。
谁都没有先开口。过了很久,久到我盯着桌角都产生了朦胧的睡意的时候,郑树棠率先打破了僵局:“林枫……能不能让我去你家住几天?”我啊了一声,郑树棠就情绪低落地继续解释道:“真的,就几天。明天我就喊消防过来,再怎么都得把这些蛾子清理掉。我实在是怕了……”他的睫毛轻轻颤抖,看得我一阵心惊。
司暮好像刚想说点什么,我就被他给打动了,拍板道:“没问题啊,别说几天,几个月几年都没关系,反正我们家也没什么东西可以打劫的。”说出这话我就觉得有点心虚,毕竟现在司暮和我住在一起,这样贸然答应好像有点不顾及他的感受。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就算再怎么后悔也迟了。
郑树棠收拾好东西,我们一起离开了406。郑树棠叹着气掩上门,好像有点莫名的失落。结果刚走到我家门前,司暮却忽然道:“要不我上楼吧。”
我才打开自家的大门,闻言一愣,手也僵住了,顿时不知道该继续动作还是拔出钥匙:“啊?为什么?”
司暮的神色难以辨析:“三个人,住一间不方便。”
他说完就转身,简直毫不留余地。我看郑树棠已经自来熟地走进我家,已经顾不得什么避嫌不避嫌了,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就道:“你……你别走。”
此言一出,我和司暮都僵在了原地,我的耳根更是迅速地蹿红发烫。刚才说那句话的时候我一定是脑子进水了,要不就是那句话根本没经过脑细胞的审核。我在心中暗暗抽了自己一下,不是都在交往了吗,这种相处模式怎么比我初恋还奇怪。
没想到司暮在短暂的怔忪后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好。”这个笑容并不同于郑树棠。郑树棠会惊艳我是因为他天生的妩媚气质,而司暮此时散发出的温柔气息已经不知道甩了郑树棠几条街,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吗?
等等!情人?情人?!!我发现气氛变得愈加尴尬了,特别是司暮盯着我的目光,简直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意味深长。
“林枫,你们没事吧?”郑树棠的声音从门内传来。
我拼命掩饰着不自然,若无其事地开门道:“呃,没事。”出大事了好吗!
郑树棠看我的脸色,极其苍白地笑了笑:“哎,你们两个不用忌讳我在的。尽管你们在我面前恩恩爱爱我会羡慕,但是其他的真不会想。”一看我的心思和举动就被他猜了个七七八八。我更加不好意思了,继而又想到他的男友曲肃失踪,所有的尴尬又变成了愧疚:“呃……我也不是故意要这样,我知道曲肃……”
“别说了。”郑树棠叹了口气,靠在了沙发背上。“我就是羡慕罢了。如果当时我们没有吵架……我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我恨你就好了。”
附和。我在心中默念。左队长来我家时说过,郑树棠曾经在曲肃失踪前和他发生过激烈的争吵。郑树棠……他没有隐瞒,或者,他没必要隐瞒?我无法揣测他的心思,只有旁侧敲击道:“你们是为什么吵啊?如果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那就没有必要了。”但愿能套出话来,我默默祈祷。
也许是我的祈祷有了成效,郑树棠就真的很听话。他沉思了半晌,双手托腮问我们道:“你们想不想听一听我的故事?”
蛾(五)
我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就听到我最后一位邻居的故事。正由于这个故事带有很强的特殊性,所以我记得尤为认真。
郑树棠和曲肃是在大学里认识的,读上大学的人都挺不容易的,所以他们的恋爱一般内部解决,郑树棠也是其中之一。他本来一心一意地追求系花,本来他长得也不差……没想到系花不止他一个人敢高攀,还有一个“不识好歹”的竞争者,就是曲肃。
当时校花明明已经要到手了,偏偏那个人笑起来是这么的好看,让系花原本明朗的态度举棋不定起来。这样子的系花终于令郑树棠看清,于是他主动选择放弃。他想谈一场能有一辈子的恋爱,而不是只注重轻浮的外表、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既然曲肃也这么喜欢系花,还不如把这种女人让给他。
令郑树棠没想到的是,曲肃也是个聪明人,居然也没有和系花在一起。郑树棠没想太多,他以为自己和曲肃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少了系花这个桥梁,今后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可是很多事情并不是想当然,要不世界上就没多少孽缘了。是的,郑树棠和曲肃完全可以用孽缘二字来形容。
去酒吧喝酒,酒保刚好是曲肃的兼职。骑自行车兜风,不小心挂到了曲肃的背包。自习课占座,被告知看上的座位正是别人帮曲肃占好的。曲肃这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闯进了他的生活,系花已经被挤到不知天涯海角去了。
郑树棠惊异自己和曲肃为什么这么有缘,到哪都可以遇到。他也惊异自己沉溺在曲肃温暖的笑容里不能自拔,心脏前所未有的加速跳动。
那天曲肃把他叫到天台上去一起吹风,笑嘻嘻地问他:“你不会是暗恋我吧?”
郑树棠噗地笑出声来:“你自我感觉不要太良好。”
曲肃侧脸看着他,蓦然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顶:“可是你的行为告诉我你是的。别给我这样的错觉行吗?真的会陷进去的。”
郑树棠什么都没感觉到,唯独只有耳根炽热的感觉久久无法散去。也许他从这个时候就开始对曲肃有感觉,但他偏偏也从这个时候开始不愿意正视自己的心,尽管他的心雀跃而又渴望贴近,却偏偏固执得想要远离。
一个同性恋。这五个字在当时看来是多么地惹人发笑、多么地罪恶!郑树棠的自尊不愿意让他承认,他也不可能会承认。
但是一旦动了心,什么都无法挽回了。第一眼就为他心动的人,还怎么做普通朋友。
曲肃对他暧昧不明的态度回应也是暧昧不明,他们好像是一对朋友,也许比朋友间的相处更尴尬或者更浅。每当有过于亲昵的肢体触碰或者谈到感情话题,两人都会自动地避开谈话,所以那时候他们的相处一直算得上愉快,至少郑树棠和曲肃都安于这个平衡的现状。
平衡终究有被打破的一天。某天下午,午后的阳光斜射在偌大的教室里,这里只有两个人,只有他和曲肃才有闲心待在这里。曲肃对他说:“我可能要找个女朋友了。”
郑树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艰难的一天的,他只记得自己的心情绝对说不上好。醋意在心中翻涌着,可是他没办法说出口。
曲肃忽然对他道:“如果你不愿意,我也可以拒绝她的。”
郑树棠努力让自己的脸色不要那么难看:“关我什么事?”
他错估了曲肃的反应。曲肃闻言大笑起来:“你还真是不坦率啊。”
这好像还是他们之间第一次提起感情这件事情,理所当然而又莫名其妙。郑树棠看着他的眼睛,表情麻木:“请你和那个姑娘好、好地谈一场恋爱!”
说完他们两个的嘴唇就碰在一起,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接吻。同样的,理所当然而又莫名其妙。
郑树棠什么都没有多说,曲肃也没有多说,那个姑娘和系花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两个人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他们像普通情侣那样,干普通情侣干过的任何事情。直到现在已经有四年多了。(听到这里我偷偷地瞄了眼司暮,开始默默计算我们爱情的保质期。)
后来曲肃去了S市的邻市工作,两人也一直保持着联系,但吵架总是源于太过幸福平淡的生活,就好像平静的大海总是要波涛汹涌那样。
一星期前曲肃说,他要去相亲了。曲肃是单亲家庭,她的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他妈妈很想让他快点娶个媳妇回来,好让自己有生之年能够看见自己的儿子结婚,所以屡屡找媒人给曲肃牵线搭桥,所以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本来这种事情经历太多郑树棠已经不怎么担心了,结果第二天郑树棠给曲肃打电话,电话对面却是一个甜甜的女声,很陌生,但绝对是曲肃最喜欢的类型。
郑树棠闷不吭声的挂了电话,拔掉了电话线,拒接曲肃的所有来电。没想到当天下午,曲肃居然从邻市赶了过来。郑树棠把头埋在曲肃落满雪花的肩窝里,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平静。
可是曲肃下一句话封存了所有的温情:“……接电话的那个,王小姐,也一起过来了。”
郑树棠抬眸看着他,目光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听到曲肃想找女朋友的时候,充满了麻木和痛苦:“为什么?”
曲肃垂头:“我没有别的意思,是她执意要跟来,我想让你见见她。最好,让她死心。”
郑树棠不置可否地勾了勾嘴角,反手抱住他的腰,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只是依偎良久。
王小姐果然是个美人,就算是坐在小饭馆里也有股特殊的气质,和曲肃坐在一起非常相配。郑树棠坐在他们对面,突然失去了任何说话的欲望。
嗯,画面很美好,美好得连他都不忍心破坏了。
王小姐给曲肃剥虾,装作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桌角:“我觉得阿肃和我更加适合。”
“我知道。”郑树棠用筷子扒着碗里的饭粒,“但我比你更爱他。”
曲肃看着他的脸,神情温柔。
王小姐不紧不慢地将剥好的虾夹给曲肃:“你知道吗?伯母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我已经跟伯母说好,我随时都愿意结婚,只要曲肃同意。”
郑树棠注意到曲肃的面色一僵,眼底的光芒迅速黯淡下来。
答案已经很明了了,就不要再自欺欺人。郑树棠笑了笑,直接站起来道:“那我祝你们百年好合,王小姐,请好好待他。”说完,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去,只留下根本没动的一碗饭散发着袅袅热气。
当天晚上曲肃给郑树棠打电话,郑树棠自嘲道:“哟,马上要结婚的新郎,怎么还有闲心给我打电话啊?”曲肃在对面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是我还是喜欢你。”郑树棠“哦”了一声,笑道:“你能为了我不顾你妈妈的感受吗?”电话那边只剩下长久的沉默。
“够了!我受够了!曲肃!”郑树棠的情绪忽然有点失控,“我受够了你说这些!我们一开始在一起就是错的!该死的!你让我离开你?让我忘了你?抱歉,我没办法!凭什么你就可以自私自利地抛弃我,而我连一个玩具都不如!”
电话那头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有点模糊,然后曲肃低声对郑树棠道:“你也适可而止一点。”
郑树棠愣了愣,接着道:“怎么?找了个新的男朋友?他一定比我好许多吧?你们做到最后一步没有?”
曲肃的声音中已经开始夹带着愤怒:“他只是我同学!”
“同学?可笑。”郑树棠擦了擦溢出来的泪花,努力遏制着声线不颤抖,“你还有没有爱过我!你说啊!”
曲肃把电话猛地挂断,显然是不想和他再吵下去了。郑树棠跌坐在地上,电话线连接着听筒落在他身侧,里面只有“嘟——嘟——嘟——”的忙音。
那个对他温柔笑的曲肃,已经离他太过遥远了。
“我的故事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郑树棠平静万分,但他攥紧的手仍旧暴露了他的心情。“结束了?”我愕然,“之后呢?”
郑树棠深吸一口气,接着道:“之后……我记不得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总之那之后,曲肃就失踪了,再之后的一天,我家出现了成群的蛾子。最后到今天,我搬了过来。就是这样。”
司暮开口道:“也许你只要记起你那天晚上做了什么,或许就能知道曲肃为什么失踪了。”
郑树棠苦笑道:“所以说……那之后我到底做了什么呢?”
蛾(六)
郑树棠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而我们也不强求他能记起些什么。我让郑树棠好好休息,别想太多,曲肃的失踪应该跟他没什么关系。但我比谁都清楚这种几率实在是太小了,所以我说这话的时候自己都显得太过底气不足。
我和司暮走到房间里,司暮反手锁上门,尔后倚在门上不说话。我问他:“你觉得这件事情……”他沉思半晌道:“郑树棠说他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是吗?还说有个人一直在他的身边?”
我点了点头:“但是这怎么可能呢?那些蛾子是他自己拍……”我说到这里忽然没了声音。
司暮露出少有的微笑:“你已经说出了答案,不是吗?”
我默然。曲肃既然失踪,郑树棠没理由察觉不到家里多了个人,所以曲肃的失踪地应该不是郑树棠家,至少不是郑树棠能看见的地方,而拍死那些蛾子的也不可能是曲肃,那么剩下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郑树棠自己。
可是郑树棠好像非常厌恶甚至恐惧那些飞蛾的存在,那他是怎么做到镇定地待在充斥着飞蛾的房间里?他为什么经常记不得自己做过什么,又为什么会说出奇怪的话露出奇怪的表情?答案呼之欲出。
“双重人格症。”我几乎和司暮同时脱口而出。是的,只有这种解释了。
我说出这五个字的时候连自己都有点吃惊。我一直以为双重人格症只是某些悬疑电影和小说里该有的东西,没想到这种事情会真切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然后我们立刻意识到了一件严重的事情。我的声音在颤抖:“那如果是郑树棠的另一个人格害了曲肃……应该怎么……办?”这样不应该算是郑树棠的罪过。
司暮摇头:“那还是要问左队长他们,别忘了,现在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